伊人已逝(家喻户晓)
楼主 2012-07-25
三水冗。(内阁元老)
5楼 2012-07-26
呃,奖励?纳尼?
果奔的马甲(文学俊才)
4楼 2012-07-25
引用 引用第1楼顾小欧°于2012-07-25 20:32发表的 :感觉可以像前院一样,超过一定时间还被顶上来的帖子进行锁定操作。没记错的话,前院的纪念馆、心情、水区都有这个规定来着
其实,对于别的版块我觉得木啥关系啦,像言情的,挖坟就挖坟嘛,多回复也木啥的,只是觉得婚庆这个应该有个时效性的
迦蓝若兮(家喻户晓)
地板 2012-07-25
对吧对吧,姐还得去找找这个帖子姐是不是以前回复过了……咳咳,乃的新鲜事,好想八卦啊,好奇心又上来了,肿么办呢?
北清欢°(文学之神)
板凳 2012-07-25
握爪,我也这么觉得撒
顾小欧°(总版主)
沙发 2012-07-25
好黄的签名啊,亮瞎了姐的钛合金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