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说是什么
前几年,在和别人聊小说时,我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啊,某某的小说改编成电影了。言下之意是:要是你的小说也能改编成电影,那你就有戏了。这几年,这样的声音少了,大概电影导演们渐渐聪明起来了,觉得与其自寻烦恼到处找合意的小说,还不如弄几个人关进宾馆里,直接写剧本得了。
可是,这样一来,小说家们就寂寞了,怎么办呢?这时就有人开始叫嚷:长篇!我不断听到各路神仙们的捷报:某某两个礼拜写了一个长篇……某某10天写了一个长篇!我不知道这么快写出来的东西,会是个什么模样。我听他们振振有辞地说:长篇比短篇能卖。是啊,能卖,这是硬道理。
小说除了是电影的原始材料、除了是出版商手上的玩具,它还是什么呢?
我接触过一些画画的人,他们口口声声“我们搞艺术的……”,在他们的心目中,画画是搞艺术,写小说就只能是写小说,而不是搞艺术。小说家就只能是小说家,而不是艺术家。我想请这些画画的人,有空去读读亨利_詹姆斯的论文《小说的艺术》,那里面应该早把这个问题说得很透彻了——“小说是一种艺术,它理应得到迄今为止仅仅为音乐、诗歌、绘画、建筑方面的成功行业所保留着的一切荣誉和报酬。”
那些干扰人们正确认识“小说”概念的因素,那些对“小说”的误解、偏见和谎言,如果不能被一些有识之士洞察;——我私下以为,写小说还真不如去开个小杂货店。
小说有它自己的历史,不管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小说这个艺术形式,几百年来,一直没有丧失过生命力,即使在影视泛滥的今天。一个国家,对作为艺术形式的小说的重视程度,实际上间接地反映了这个国家民众的整体文化修养的高低。多少年来,我国人一直在嘀咕“诺贝尔文学奖”,在我看来,诺贝尔文学奖固然是一个全球共享的文学奖,但大家不要忘了,它可是那个叫瑞典的国家颁发的。
言归正传,小说是什么?小说是艺术。既然是艺术,就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律。一个尚且连话都说不完整的人,就想去搞什么现代派、搞什么形式试验,我估计他十有八九是走火入魔了。勤奋磨炼语言,这是好的小说家一辈子都在干的事情。小说创作,首要的一点是:学会把话说明白,把意思表达清楚,用舞蹈演员练功那样的毅力,去训练我们对文字的感觉。
二、小说的题材一般来说,在小说家动笔写作某一篇小说之前,他需要选择一个可以写下去的题材。所谓选择“小说的题材”,通俗一点说,就是“我要写什么?”再换个角度说,就是“有什么值得我去写?”无论是小说,还是其它门类的艺术,在将不可见的思想转化成具体可见的作品之前,都会面临着题材的选取这样的问题。
巴尔加斯_略萨在他谈论小说创作的《中国套盒》一书里,说过这样的话:“小说家不选择题材,是他被题材所选择。他之所以写某些事情,是因为某些事情出现在他脑海里。”
这话固然没错,一个小说家的生活阅历、他受到的教育、他的性格、他的兴趣、他的个人历史、家庭背景、他与人或人群的交往、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所有这一切都影响着他对于写作题材的选取。所以这个看似主动的“选择题材”的过程,往往是在小说家的潜意识中就完成了。
一个小说家,如果他是个优秀的小说家,他会尊重他个人内心的兴趣和良知,去选择他即将要写的小说的题材,或者说被那些浸润了他个人思考的题材所选择。反之,一个平庸的小说家,在选择题材时,往往更多地关注当时、当地的外部环境的需要。
我并非是提倡那种完全凭主观臆想写出来的小说作品,尽管仅凭主观臆想并不一定就写不出好作品,但这不是我本人乐于去接受的从事小说写作的方法。我之所以将优秀小说家和平庸小说家区别开来,只是为了说明我对于平庸小说家所持的那套选择题材的方式的厌弃。
打个比方,当社会上喜欢吃萝卜的人比较多,于是种植萝卜的农户也就增多了,当喜欢吃青菜的人多于喜欢吃萝卜的人,那么种植青菜的农户就会多于种植萝卜的农户。这是由商品的供求关系所决定的。
可是小说作品的产生,与商业的机制,与青菜和萝卜,完全是两码事情。真正优秀的小说作品,是一个带有理想色彩的精神活动的结晶,它是与小说家对人性的固执的探索分不开的。更主要的是,优秀小说家对于题材的选择,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个人尊严的决定,是对于某些事物他想说、他必须说、他不得不说。而不是审时度势--什么可以说,什么不可以说,什么说了听众多,什么说了听众少--的结果。唯其如此,“小说”才有可能作为一个强有力的艺术形式继续存在下去。
以列夫_托尔斯泰评论一个我以前从没听说过的作家维_冯_波伦茨的话来结束本文:“这部小说(指后者的小说《农民》)不属于彼,不属于此,也不属于第三种,而是真正的艺术作品,其中作者所说的是他所需要说出来的,因为他爱他所说的事物……。”
三、小说的虚构有一段时间,我总听到这样的话,“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据说这是德国哲学家泰奥多_阿多诺的名言。我并不以为这句话说得多么漂亮。因为我觉得这句话本身就是诗,用写诗来反对写诗,就像人不依靠其它的支点,而想仅仅用自己的手把自己从地球上拎起来一样,做作而又无效。
人们常说的“现实生活”,不外乎工作、吃饭、睡觉、购物、学习、交际等等,也许还包括看书、看电视、看电影。那么看书的部分,可能还包括看小说吧。我们可以分析一个看小说的人的心理,他到底为什么要看小说?那自然因为小说对他构成了吸引力。
他的某些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梦想,小说可以给他圆上;他的生活过于沉闷,小说可以给他精神和情感的支撑;或者他从小说中可以获得某种道德上的教化,并由此产生共鸣;或者他仅仅是想通过看小说满足他私下的什么癖好。总之,小说所描写的一切,应该与他的现实生活有关,但又不仅仅是他现实生活的如实照搬。小说必须带给他思考、梦想、情感、精神力量等等。在他看小说的诸多目的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他想给他的现实生活装上类似翅膀一样的东西,让他飞起来。用一句都市姑娘们的名言说,就是“High”一下。而这样的翅膀一样的东西,就是产生于小说对于现实生活的“虚构”。
也就是说,小说在现实生活的层面上,又虚构出了另一种生活,或许这可以叫做“小说中的生活”。
正是因为“小说的虚构”的存在,小说对于人来说才显得有了价值。而小说的价值,又使得人的现实生活不要总是显得那么没有价值。——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人们读小说(看书)的行为却是实实在在的,是人们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可以说,小说所虚构的一切,及其对人们思想情感的影响,使得人们的现实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和有趣了。奥斯卡_王尔德在《谎言的衰朽》一文中所说的,“生活模仿艺术,胜过艺术模仿生活”,隐隐约约就是说的这个道理。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一说“小说的真实”。诚然,小说的虚构,是小说的生命所在。可是小说虚构的源泉,却是来自某种真实的生活。小说要想对读者产生影响,就必须使读者对小说虚构的一切信以为真,必须使读者认为小说中的“虚构”,是可能的,是真诚的,是真实的。否则,读者那双幻想的翅膀,就永远无法装上,而小说的虚构,也就不成其为虚构,而是虚伪或胡说八道了,小说就会因为显得不真实而无法施展它那震撼人心的魔力了。
回到那句“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这话的意思,据我理解,其中有一层大概是指人类的残酷程度已经远甚于艺术作品所能描写的残酷程度,而此时再从事艺术活动(比如写小说),那么就不可能真实地反映人类的状况,就失去了必要性。说这话的人,他的出发点和用意是好的,他提醒我们注意,艺术中的虚构,最终只有与人的现实生活达成默契,才能对人的生存构成意义。无论用文字、还是用颜料、还是用其它媒介所“虚构”的一切,只有被“真实”之光照亮,才算得上艺术。——可是他忽略了一点,就是如果人类的精神萎缩到不再需要那种真诚的、发自肺腑的、以虚构的方式使他的精神意志得到陶冶和激励的优秀艺术作品,如果人类不再幻想一种比现在的生活更为美好的生活,那么奥斯维辛还会再来。
四、小说的人物人物,是小说艺术中很重要的一个元素。当然由于小说的多样性,在某些小说家的作品中,根本就没有人物,这也是可能的。或许有人会这样质疑:“小说为什么总是要写到人?”是的,我也并不以为每篇小说都一定要写到人,都一定要有人物在其中穿梭;但是我在经过思考之后还是觉得,无论任何形式的艺术,无论写不写到人,它最终所表达的都是与人有关的一切。
我们不可能虚构出一个处在我们(人)的观察和思维能力之外的东西,比如我们在虚构外星人的模样时,往往会以我们的模样作为参照。文学作品中之所以会出现外星人或者非人的东西,都是源于我们人要对自身进行解释和探讨的目的。这也就说明了大量的小说直接以人为研究对象、直接描写人的生活、直接讲述人的故事,是很正常的。小说中的人,就是这里所说的“人物”。
在一本以虚构为主要特征的小说中,人物当然也是虚构的。那些被我们津津乐道的人物,比如林黛玉、薛宝钗,只是曹雪芹笔下虚构出来的人物。我们可以说林黛玉、薛宝钗的原型,是曹雪芹生活中的某某和某某,但是林黛玉和薛宝钗,却并不等同于她们的原型。她们永远只是生活在《红楼梦》中的人物,离开了《红楼梦》,她们就什么也不是了。这大概就是小说家特有的权力吧——小说家有权从他的生活中采撷众多活生生的原型,以塑造他小说中的人物,而不被追究捏造和诬陷的责任。如果明确了这一点,我想就没有必要在小说的前面加上“本小说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之类的告示了。这个看似蛮横无理的权力,是小说这个艺术形式本身所赋予小说家的。因为小说的真正来源应该是现实生活,或者与现实生活相关联的事物。
而要使人物“活”起来,对人物的动作、内心活动、对话(包括独白)和与别的人物之间的关系的刻画,则是必不可少的。这些大概有经验的小说家都能够做到的。现在的问题是,小说家花那么大的精力去刻画人物,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什么样的动力促使小说家去刻画这种类型的人物,而不是那种类型?他想通过这些虚构的人物表达什么样的对生活的看法?这些,是由小说家本人的志趣、爱好和他的思想、艺术观等等决定的。有多少种小说家,就有多少种人物。有多少种小说家,就会有多少种人物的命运。对不同人物的处理、以及对同一种人物不同命运的处理,就是判别小说家优秀与否的关键之处。
在今天这个强调技术化的时代,以我所看到的大多数小说家而言,他们也许更多的是关注小说的叙述方式,而不是小说中的人物刻画。这与20世纪的小说风尚有关系,小说观念的不断革新大大地破坏了小说家对于塑造完满人物形象的雅兴。在人们大谈福克纳和乔伊斯的“意识流”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要去关心一下他们曾经塑造过的昆丁、布卢姆等等小说人物?——所谓的意识流,正是这些小说人物的意识流。
五、小说的故事和情节小说的基本功能在于“叙事”。假如说“小说的题材”是指小说中的那些“事”,是一个静止的概念的话;那么“小说的故事”和“小说的情节”,则是与“叙”有关的两个处于运动之中的概念。这三个概念(题材、故事和情节),是用光线从不同角度射向“小说”而产生的三个不同的投影罢了。
一个创作激情十分旺盛的小说家,他大概不会详细研究这些概念的区别。他运用他多年来的创作和阅读经验,就能写出像样的小说。这是小说家的本能吧。凭本能创作,就和孩子吮手指、蚂蚁搬食物一样,是一种很自然的过程。如果斤斤计较于小说的各个概念之间的区别,恐怕反而会使小说家丧失创造的能力;就像成语“邯郸学步”的那个人,最终步没学成,只能爬着回家。我要不是在写分析小说的文章,我恐怕也不会刻意去思考小说的那些模模糊糊的概念的具体所指,当然我这是在为自己辩护了。
据英国的e_m_福斯特——此人写过《印度之行》等小说、发表过著名的演讲《小说面面观》——所云,“故事”是指“按照时间顺序来叙事”,而“情节”则是指“在按照时间顺序叙事的前提下,强调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
通俗地说,“故事”是指小说中的人物在经历了一件事之后,又经历了另一件事。比如《水浒传》中,先是西门庆和潘金莲通奸,然后是潘金莲药死了武大郎,然后是武松杀了潘金莲,然后武松又杀了西门庆。
而“情节”则似乎是指,小说中的人物在经历了一件事之后,为什么会经历另一件事。或者说,一件事与另一件事之间,有什么必然或者偶然的联系。西门庆为什么会与潘金莲勾搭成奸?西门庆是个花花公子这且不谈,那潘金莲也不是个什么好人。潘金莲为什么要药死武大郎?自然是那武大郎毫无情趣、又罗哩吧嗦。武松为什么会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而不是把这两个坏人押送官府?是因为潘金莲和西门庆杀了他的哥哥,再说武松本人也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再说官府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人们常说,一部小说很有意思。这句话大概是指小说的故事很新颖、很独特、很曲折迷人,以及小说的情节很生动、很耐人寻味、很感人、很深刻。
过分强调故事的新奇、而忽略情节的深度和可信度的小说,可以参阅金庸等人的武侠小说。而太忽视故事的构造、一味在情节的逻辑里绕圈子的小说,则可参阅20世纪的某些观点偏激的现代派小说。
话说回来,实际上,世界上并不存在最理想的小说创作方法和最理想的、最完美的小说。因为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两个人:一个作者和一个读者,在这两个人之间可以商量出一个有关“故事”和“情节”的最佳设计方案。
六、小说的细节小说中的细节描写,是使小说得以成形的根本原因。细节描写通常指的是,对可见之物的描写和对心理的描写。可见之物,包括环境、自然景物、社会背景、历史背景、人物的外表及其行动、对话等等。心理,当然是指人物的心理。
在一个很偶然的场合,我与一个小伙子谈起小说,他说:“我对‘细节’这个词感到很厌倦了!”没错,这个词的确让人厌倦,可它却是小说(不仅小说)无法回避的事实。从来就没有无细节的小说,就像从来就没有无身体的人一样。一篇小说中,可以只包含某一类的细节描写,却不可能完全没有细节描写。比如海明威的短篇小说《杀人者》,通篇几乎全是对话,那些活灵活现的对话,就是支撑这篇小说的细节。某些所谓的小说流派,比如法国的新小说对“物”的描写、意识流小说对心理的描写,这些流派是对小说的某一方面的细节描写加以强调的产物。伟大的小说家,必定是在细节描写上十分独特和极具创新意识的小说家。人类历史上曾产生过的优秀的长篇巨著,更是细节描写的典范。比如雨果的《悲惨世界》,笔触几乎包括了社会、历史、自然、人物行动、心理等等所有方面的细节描写。这样的小说对读者的震撼力,自然也就持久和强大。
由于细节描写,小说才有了长度。小说的长度,是由富有生命力的细节构成的。而小说的长度本身却并没有优劣之分。一本糟糕的长篇小说,无论它怎么长,也无法敌得过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对人性的启迪作用。
在一些能力较差的小说家那里,片面追求小说的长度,成了一种通病。仿佛不长,他们本人作为小说家的存在就会发生疑问似的。为了增加长度,他们拚命往小说里塞进低级趣味、弱智无聊的细节描写。现在比较流行的“通俗小说”,基本都是这样的创作心态。细节的空洞,必然使这些小说显得臃肿和虚伪。从内心说,我也能理解那些“通俗小说”的作者,大家都是人,都有坑人的愿望吧。七拼八凑弄出一部长篇,骗骗读者的钱,只要读者舍得,那也未尝不可。
孔圣人说“吾日三省吾身”,我也来装模作样地反省一下。那些使我激动过的小说、使我佩服过的小说,它们的长度所到之处,也正是它们无比精美和感人至深的细节描写正像针一样扎入我体内之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中,小女孩涅莉临死前说的话、以及当时的环境、以及万尼亚的心理,这些描写不由人不落泪。虽然使人落泪,未必是衡量小说优秀与否的绝对指标。
七、小说的叙述者小说的文字是由作者写出来的,而小说的内容,则是通过小说中一个“叙述者”之口传达给读者。用以说明这一点的最方便的例子,是那些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的小说。在第一人称小说中,那个“我”便是“叙述者”。
当一篇文字中“我”是指作者本人时,那样的文字是纪实性散文,而不是小说。小说是虚构的艺术,其中所有的人物都是虚构的,“我”也不例外。“我”也是作者虚构出的一个小说人物,只不过,这个“我”除了是小说人物,它还起到叙述小说故事情节的作用,它还是“叙述者”。所以,问题的关键之处,仍在于“虚构”。对于小说的虚构认识不清的人,必然也就对小说中的“我”认识不清。
在菲兹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我”叫尼克。在鲁迅的小说《伤逝》中,“我”叫史涓生。还有些小说,里面不是只有一个“我”,而是有好几个“我”,由众多小说人物,逐个以“我”的口吻来讲述故事,比如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也有很多小说,并不交代“我”叫什么,比如郁达夫的《春风沉醉的晚上》。对于最后这一类不交代“我”的姓名的小说,某些意志不坚定的读者很容易把其中的“我”误认为是作者本人。可事实上,如果它们是小说,这个“我”就不可能是作者本人。
第一人称小说中,别的人物的命运、故事的来龙去脉,都是由“我”这个小说人物来介绍的。“我”的所听、所见、所思,贯穿全篇,是小说的主要黏合剂。但“我”却并不一定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主要人物自然是盖茨比,而不是叫尼克的“我”。可是如果没有这个作为“叙述者”的“我”,那么读者就永远无法了解盖茨比那令人同情、引人深思的一生。因为是“我”与盖茨比相识,而非《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读者(和作者)与盖茨比相识。
以上谈的是第一人称小说的“叙述者”。想必聪明的人们早已明白个中奥秘,无须我赘言。那么中国人习以为常的、中国古典“四大名著”都采用的那种第三人称小说的情形又是如何?谁是“叙述者”?
如前所述,在小说虚构的空间里,只有虚构的人物在活动,只有虚构的人物才可以充当小说的“叙述者”。成为“叙述者”的首要条件,是它必须是小说中的人物。第一人称小说如此,第三人称小说亦然。第一人称小说的“叙述者”是“我”,而第三人称小说的“叙述者”,则是小说作者创造出的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全能”人物。
这个“全能”人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洞悉小说中所有其他人物的内心、历史和前途。它把自己知道的一切(事实上,它什么都知道,只要它愿意)娓娓道来,告诉给读者。而全能人物本身,却不参与到小说的任何事件、任何进程中去,它是一个旁观者,一个隐身人,一个告密者。它了解小说中所有别的人物,而小说中所有别的人物却完全意识不到它的存在。于是读者通过这个隐身的全能人物(也就是“叙述者”),了解到小说的虚构空间里所发生的那些形形色色、或喜或悲的故事。
本来,这篇有关“叙述者”的文章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不巧的是,某些不安分守己的小说作者,比如法国的米歇尔_布托之流,非要弄出《变》这样的第二人称小说。在这样的小说中,“叙述者”是一个被称作“你”的人物。“你”这个人物,说穿了就是第一人称小说中的“我”。只是它像个孩子,喜欢哗众取宠,它知道有很多读者此时此刻正在阅读它,便故意不以“我”来称呼自己,而是借助读者阅读它时的视角,称呼自己为“你”。
八、小说的时间时间,反映了事物发生发展的连续性。小说作为叙事的艺术,其所叙述之事,也必然要符合某种时间的逻辑。否则整篇小说就成了一个毫无头绪的大杂烩。
现在问题是,在小说中,“时间”是如何表现出来的?
小说中的一系列事件,是通过一个叫“小说的叙述者”之口讲述的。小说的叙述者,在面对它所叙述的事件时,所处的时间位置,决定了它(小说的叙述者)采用何种时间视角来叙述事件。
在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这样的以回忆为主的小说中,小说的叙述者,处在它所叙述事件的时间的后方。这时,小说的叙述者,对于所叙述事件有个时间上的总体认识。也就是说,它了解事件的全貌。因而它可以从容不迫地一边喝咖啡,一边向读者描摹在它说故事的时间之前发生的所有事件,并作详细的心理、生理和人物关系的剖析。
而在罗伯-格里耶的小说《嫉妒》里,小说的叙述者,与它所叙述事件,处在同一时间。它所叙述的事件,只是它“此时此刻”所了解的。它相对于它所叙述的事件,时间视角相当狭窄。它只知道正在发生的事,而对下一个时间将要发生的事一无所知。这样的时间视角,会带给读者一种阅读时的紧张感,增强了故事情节的惊心动魄的程度。
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小说的叙述者在讲述一个预言性质的故事。这样的小说,叙述者处在故事发生时间之前。这种时间视角,在整本小说中运用的情况,似乎比较少见。但在小说的细节描写中,会常常出现。比如小说的叙述者,会采用这种时间视角对人物将来的命运作些推断、猜想,以造成悬念。
小说的作者也时常根据需要,将小说叙述者的时间视角加以调整。比如一本整体上是回忆录式的小说中,叙述者也时常(像幽灵一样)附着到小说某一个人物的身上,通过当前的时间视角,叙述这个小说人物正在观察到的一切。
综上所述,小说的时间,是小说叙述者运用特定的时间视角,虚构出的时间。时间视角的存在,使得小说的时间变得可信和合乎逻辑。
同时,由于它(小说的时间)的虚构特性,它便完全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时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无法阻挡时间的流逝;面对物质化的时间,我们相当的虚弱。而在小说里,时间是一种虚构,也是作者的一种创造。
小说的时间,可以相当缓慢,甚至停滞不前。小说的叙述者,可以深入某个很短的时间段,进行无休无止的探索,像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中所做的那样。小说的时间,也可以不再像日常时间那样对人具有重大的意义。博尔赫斯在小说《永生》里,谈到一种永生的人。永生的人对时间的流逝根本不在乎,因为他们永远不会死。从这点来说,小说中的时间问题,又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性问题,还是一个可以直接用来探究人生的问题。
九、小说的幻想当虚构的故事,以貌似现实生活的模样向人们展示时,这样的故事,往往很容易被人接受。因为这样的故事,仿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其中蕴含的情感,也是在一般人的日常经验范围之内的。比如莫泊桑和契诃夫等作家,他们创作的大量小说都是这种“现实主义”小说。莫泊桑的《项链》中,一根丢失的假项链害苦了女主人公;我们在感叹女主人公的身世时,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我们所处的日常世界中那些可怜人的命运。这就是“现实主义”小说的特征:在小说的描写中,力图逼真地再现日常现实。
可是小说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是自由的,小说的描写也并非只有“现实主义”一种方式。同时,具体作家的带有个性色彩的癖好,也拓宽了小说可能的疆域。人类对美的期盼,作家在写作中对美的效果的追求,这些都导致小说中幻想成分的增加。小说的幻想,类似于海市蜃楼一类的景致,尽管它的来源仍是日常的世界,可它却是日常世界经过折射之后的产物。
以“幻想”为其内核的小说,营造的是非现实的气氛,它试图以非现实来震撼现实的基础;与“现实主义”小说一样,幻想小说的最终目的仍然是要打动人心。这样的例子普遍存在于民间传说和神话故事中。比如《梁祝》这样的传说,梁山伯和祝英台双双化蝶,这原本是不现实的,但这种不现实恰恰又是人们所渴望发生的。《西游记》中的孙悟空、猪八戒,《聊斋志异》中的善良的鬼狐,人们在心理上之所以认同它们,是因为它们那么可爱,它们的行为体现了那么真实的人性。
我觉得,幻想小说并非对现实主义小说的反拨。幻想小说古已有之,自成一体。我深爱的幻想小说家,有爱伦_坡、卡萨雷斯、霍桑等人。当然,单说他们是幻想小说家,有点不太确切,他们的小说无论从任何方面来说,都是相当的杰出,只不过他们小说中的幻想多一些。阿根廷作家卡萨雷斯的《莫雷尔的发明》,幻想出一种能使人活生生的影像永久保存的机器,爱伦_坡则以幻想的笔触描写超自然的恐怖。这些作家的作品中,丰富的想象力、强烈的情感、超人的智慧、丰富的知识、高度的哲理,使得小说艺术远远超出对现实生活照相式的描写,而进入了永恒或近乎永恒的境界。
小说的幻想,在小说中引进幻想的因素,是小说艺术的生命之一。它奇妙、芳香,像佛在人心中的驻留。
十、小说的结构小说的结构,是指小说中人物、情节的编织方式。短篇小说一般其结构都很简单,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物,情节也基本是单线发展。
长篇小说的结构则复杂得多。在长篇小说中,人物数目的增多,使得人物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与人物相关的情节,也呈现出双线或更多条线索一起进展的局面。比如人们常提及的列夫_托尔斯泰《安娜_卡列尼娜》,其中有两条平行的线索——安娜的线索和列文的线索,这两者相互映衬,深化了小说的主题。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从主要内容上看,也有两条线索:娜塔莎和涅莉。只不过这两条线索在小说中,通过男主人公万尼亚发生了联系。
中国的古典小说,比如《水浒传》,则是多线索结构的典范,对每个好汉的描写都有一条独立的线索,多个人物多条线索最后汇集于梁山泊,形成一个整体。另外,《红楼梦》这样的小说,在结构上,有一条贯穿全篇的贾宝玉个人命运的主线,围绕这条主线,又派生出大观园中众多人物之间的亲情、爱情、矛盾、聚会、游玩、迎来送往等等无数条次要的线索。
20世纪以来,由于各种新的艺术观念的产生,人们对小说结构的理解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比如绘画中的拼贴技巧被引进小说,使得某些小说的结构不再是线性发展的模样,而是变成了不同片断的组合。片断与片断之间,具有相当大的跳跃性。比较著名的例子有美国的唐_巴塞尔姆的小说《白雪公主》、俄国的安_别雷的《彼得堡》、法国的克洛德_西蒙的《植物园》、阿根廷的科塔萨尔的《跳房子》等。
通常衡量小说结构是否完整的指标——情节上的“引子、高潮和尾声”,也受到现代艺术思潮的一定程度的冲击。《安娜_卡列尼娜》的高潮,应该是安娜的自杀。可是,某些现代小说,只有引子,而根本就没有高潮和尾声;或者即使有高潮,那也是叙述效果上的高潮,而非人物命运和小说情节的高潮。比如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弗吉尼亚_吴尔夫的《到灯塔去》,其中高潮根本就不知道在哪里,可是书中的每一段话、每一个场景的设置又无处不带有高潮的痕迹。
当然,对于某些小说家来说,他们对小说结构的理解,永远都与高潮有关,像三岛由纪夫说过:“我爱戏剧的结构……从一开始就渐渐产生瓜葛,然后达到高潮,这种结构,大体上是同我的小说共通的。”(三岛《我的创作方法》)。
十一、小说的未来在影视产品很发达的今天,影视分流了很大一部分小说读者。另外,通俗小说(含假情感小说、假女性小说、假反贪小说、假先锋小说、假科幻小说、假童话、假边疆小说、假历史小说以及无论真假的武侠小说),在持续摧毁着青少年读者的鉴赏力,使得能够耐心阅读严肃小说的人越来越少。加上中国整个的文学氛围,就是一种不向上、不学好的氛围,在小说这个艺术领域里,出版社唯利是图、编辑责任心淡薄、批评家信誉不足、作家协会仅仅是部分平庸作家的捞钱机关,所有这一切外部的不利因素,都严重削弱了以小说为艺术的小说家对小说创作的积极性。如果这样下去,小说的未来,至少中国小说的未来,的确很成问题。也许一百年之后,中国再没有对小说艺术孜孜以求的小说家和严肃小说的读者。
当然,小说是不会灭亡的。小说创作的基本材料是语言和文字,只要人类继续存在下去,语言和文字就不会消亡。小说也就会有一直存在的可能。只是为小说这个艺术形式传递香火的,将是那些毫无理想和追求的、欺骗和蒙蔽读者的、艺术性像临死人心脏的跳动一样微弱的通俗小说。在这个意义上,也许今天尚存的愿意为小说艺术而奋斗的人,真的要感谢那些蝇营狗苟的通俗小说作者呢。也许正是那些通俗小说作者们勾结在一起共同缔造的小说的未来,使得未来的中国人还保存着对小说艺术的隐隐约约的记忆。
尽管我很尊重的李陀先生,在他一篇忧虑文学未来的文章中,警戒我们不要过于受亨利_詹姆斯文体的影响,但我还是要在此引用亨利_詹姆斯的一段话,因为亨利_詹姆斯说的太好了:“小说的未来是和产生并欣赏它的那个社会的未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一个醉心于思考并且喜欢思想的社会群体,人们会试着用‘故事’作为试验,而在另一个人们主要地只是热衷于旅行、射击、大搞交易和玩足球的社会群体,对于这样的试验却不会尝试。”(詹姆斯《小说的未来》)。亨利_詹姆斯所说的“试验”,即是指小说家在心灵自由的前提下,对小说艺术本身所作的创新和探索。
小说的描写对象与人性有关,而小说的未来,其实就是人的未来。我们社会的整体艺术鉴赏能力和文学批评的敏锐程度,是我们社会中那些与文学贴近的人士(比如学者、出版者、大学的文学研究者)需要深切关注的。如果今后的文学状况仍像现在这样毫无向上的动力,那么中国小说的未来要诞生出与世界一流小说相媲美的小说作品,大概只有等待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文学天才的出现了。
前几年,在和别人聊小说时,我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啊,某某的小说改编成电影了。言下之意是:要是你的小说也能改编成电影,那你就有戏了。这几年,这样的声音少了,大概电影导演们渐渐聪明起来了,觉得与其自寻烦恼到处找合意的小说,还不如弄几个人关进宾馆里,直接写剧本得了。
可是,这样一来,小说家们就寂寞了,怎么办呢?这时就有人开始叫嚷:长篇!我不断听到各路神仙们的捷报:某某两个礼拜写了一个长篇……某某10天写了一个长篇!我不知道这么快写出来的东西,会是个什么模样。我听他们振振有辞地说:长篇比短篇能卖。是啊,能卖,这是硬道理。
小说除了是电影的原始材料、除了是出版商手上的玩具,它还是什么呢?
我接触过一些画画的人,他们口口声声“我们搞艺术的……”,在他们的心目中,画画是搞艺术,写小说就只能是写小说,而不是搞艺术。小说家就只能是小说家,而不是艺术家。我想请这些画画的人,有空去读读亨利_詹姆斯的论文《小说的艺术》,那里面应该早把这个问题说得很透彻了——“小说是一种艺术,它理应得到迄今为止仅仅为音乐、诗歌、绘画、建筑方面的成功行业所保留着的一切荣誉和报酬。”
那些干扰人们正确认识“小说”概念的因素,那些对“小说”的误解、偏见和谎言,如果不能被一些有识之士洞察;——我私下以为,写小说还真不如去开个小杂货店。
小说有它自己的历史,不管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小说这个艺术形式,几百年来,一直没有丧失过生命力,即使在影视泛滥的今天。一个国家,对作为艺术形式的小说的重视程度,实际上间接地反映了这个国家民众的整体文化修养的高低。多少年来,我国人一直在嘀咕“诺贝尔文学奖”,在我看来,诺贝尔文学奖固然是一个全球共享的文学奖,但大家不要忘了,它可是那个叫瑞典的国家颁发的。
言归正传,小说是什么?小说是艺术。既然是艺术,就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律。一个尚且连话都说不完整的人,就想去搞什么现代派、搞什么形式试验,我估计他十有八九是走火入魔了。勤奋磨炼语言,这是好的小说家一辈子都在干的事情。小说创作,首要的一点是:学会把话说明白,把意思表达清楚,用舞蹈演员练功那样的毅力,去训练我们对文字的感觉。
二、小说的题材一般来说,在小说家动笔写作某一篇小说之前,他需要选择一个可以写下去的题材。所谓选择“小说的题材”,通俗一点说,就是“我要写什么?”再换个角度说,就是“有什么值得我去写?”无论是小说,还是其它门类的艺术,在将不可见的思想转化成具体可见的作品之前,都会面临着题材的选取这样的问题。
巴尔加斯_略萨在他谈论小说创作的《中国套盒》一书里,说过这样的话:“小说家不选择题材,是他被题材所选择。他之所以写某些事情,是因为某些事情出现在他脑海里。”
这话固然没错,一个小说家的生活阅历、他受到的教育、他的性格、他的兴趣、他的个人历史、家庭背景、他与人或人群的交往、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所有这一切都影响着他对于写作题材的选取。所以这个看似主动的“选择题材”的过程,往往是在小说家的潜意识中就完成了。
一个小说家,如果他是个优秀的小说家,他会尊重他个人内心的兴趣和良知,去选择他即将要写的小说的题材,或者说被那些浸润了他个人思考的题材所选择。反之,一个平庸的小说家,在选择题材时,往往更多地关注当时、当地的外部环境的需要。
我并非是提倡那种完全凭主观臆想写出来的小说作品,尽管仅凭主观臆想并不一定就写不出好作品,但这不是我本人乐于去接受的从事小说写作的方法。我之所以将优秀小说家和平庸小说家区别开来,只是为了说明我对于平庸小说家所持的那套选择题材的方式的厌弃。
打个比方,当社会上喜欢吃萝卜的人比较多,于是种植萝卜的农户也就增多了,当喜欢吃青菜的人多于喜欢吃萝卜的人,那么种植青菜的农户就会多于种植萝卜的农户。这是由商品的供求关系所决定的。
可是小说作品的产生,与商业的机制,与青菜和萝卜,完全是两码事情。真正优秀的小说作品,是一个带有理想色彩的精神活动的结晶,它是与小说家对人性的固执的探索分不开的。更主要的是,优秀小说家对于题材的选择,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个人尊严的决定,是对于某些事物他想说、他必须说、他不得不说。而不是审时度势--什么可以说,什么不可以说,什么说了听众多,什么说了听众少--的结果。唯其如此,“小说”才有可能作为一个强有力的艺术形式继续存在下去。
以列夫_托尔斯泰评论一个我以前从没听说过的作家维_冯_波伦茨的话来结束本文:“这部小说(指后者的小说《农民》)不属于彼,不属于此,也不属于第三种,而是真正的艺术作品,其中作者所说的是他所需要说出来的,因为他爱他所说的事物……。”
三、小说的虚构有一段时间,我总听到这样的话,“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据说这是德国哲学家泰奥多_阿多诺的名言。我并不以为这句话说得多么漂亮。因为我觉得这句话本身就是诗,用写诗来反对写诗,就像人不依靠其它的支点,而想仅仅用自己的手把自己从地球上拎起来一样,做作而又无效。
人们常说的“现实生活”,不外乎工作、吃饭、睡觉、购物、学习、交际等等,也许还包括看书、看电视、看电影。那么看书的部分,可能还包括看小说吧。我们可以分析一个看小说的人的心理,他到底为什么要看小说?那自然因为小说对他构成了吸引力。
他的某些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梦想,小说可以给他圆上;他的生活过于沉闷,小说可以给他精神和情感的支撑;或者他从小说中可以获得某种道德上的教化,并由此产生共鸣;或者他仅仅是想通过看小说满足他私下的什么癖好。总之,小说所描写的一切,应该与他的现实生活有关,但又不仅仅是他现实生活的如实照搬。小说必须带给他思考、梦想、情感、精神力量等等。在他看小说的诸多目的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他想给他的现实生活装上类似翅膀一样的东西,让他飞起来。用一句都市姑娘们的名言说,就是“High”一下。而这样的翅膀一样的东西,就是产生于小说对于现实生活的“虚构”。
也就是说,小说在现实生活的层面上,又虚构出了另一种生活,或许这可以叫做“小说中的生活”。
正是因为“小说的虚构”的存在,小说对于人来说才显得有了价值。而小说的价值,又使得人的现实生活不要总是显得那么没有价值。——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人们读小说(看书)的行为却是实实在在的,是人们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可以说,小说所虚构的一切,及其对人们思想情感的影响,使得人们的现实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和有趣了。奥斯卡_王尔德在《谎言的衰朽》一文中所说的,“生活模仿艺术,胜过艺术模仿生活”,隐隐约约就是说的这个道理。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一说“小说的真实”。诚然,小说的虚构,是小说的生命所在。可是小说虚构的源泉,却是来自某种真实的生活。小说要想对读者产生影响,就必须使读者对小说虚构的一切信以为真,必须使读者认为小说中的“虚构”,是可能的,是真诚的,是真实的。否则,读者那双幻想的翅膀,就永远无法装上,而小说的虚构,也就不成其为虚构,而是虚伪或胡说八道了,小说就会因为显得不真实而无法施展它那震撼人心的魔力了。
回到那句“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这话的意思,据我理解,其中有一层大概是指人类的残酷程度已经远甚于艺术作品所能描写的残酷程度,而此时再从事艺术活动(比如写小说),那么就不可能真实地反映人类的状况,就失去了必要性。说这话的人,他的出发点和用意是好的,他提醒我们注意,艺术中的虚构,最终只有与人的现实生活达成默契,才能对人的生存构成意义。无论用文字、还是用颜料、还是用其它媒介所“虚构”的一切,只有被“真实”之光照亮,才算得上艺术。——可是他忽略了一点,就是如果人类的精神萎缩到不再需要那种真诚的、发自肺腑的、以虚构的方式使他的精神意志得到陶冶和激励的优秀艺术作品,如果人类不再幻想一种比现在的生活更为美好的生活,那么奥斯维辛还会再来。
四、小说的人物人物,是小说艺术中很重要的一个元素。当然由于小说的多样性,在某些小说家的作品中,根本就没有人物,这也是可能的。或许有人会这样质疑:“小说为什么总是要写到人?”是的,我也并不以为每篇小说都一定要写到人,都一定要有人物在其中穿梭;但是我在经过思考之后还是觉得,无论任何形式的艺术,无论写不写到人,它最终所表达的都是与人有关的一切。
我们不可能虚构出一个处在我们(人)的观察和思维能力之外的东西,比如我们在虚构外星人的模样时,往往会以我们的模样作为参照。文学作品中之所以会出现外星人或者非人的东西,都是源于我们人要对自身进行解释和探讨的目的。这也就说明了大量的小说直接以人为研究对象、直接描写人的生活、直接讲述人的故事,是很正常的。小说中的人,就是这里所说的“人物”。
在一本以虚构为主要特征的小说中,人物当然也是虚构的。那些被我们津津乐道的人物,比如林黛玉、薛宝钗,只是曹雪芹笔下虚构出来的人物。我们可以说林黛玉、薛宝钗的原型,是曹雪芹生活中的某某和某某,但是林黛玉和薛宝钗,却并不等同于她们的原型。她们永远只是生活在《红楼梦》中的人物,离开了《红楼梦》,她们就什么也不是了。这大概就是小说家特有的权力吧——小说家有权从他的生活中采撷众多活生生的原型,以塑造他小说中的人物,而不被追究捏造和诬陷的责任。如果明确了这一点,我想就没有必要在小说的前面加上“本小说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之类的告示了。这个看似蛮横无理的权力,是小说这个艺术形式本身所赋予小说家的。因为小说的真正来源应该是现实生活,或者与现实生活相关联的事物。
而要使人物“活”起来,对人物的动作、内心活动、对话(包括独白)和与别的人物之间的关系的刻画,则是必不可少的。这些大概有经验的小说家都能够做到的。现在的问题是,小说家花那么大的精力去刻画人物,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什么样的动力促使小说家去刻画这种类型的人物,而不是那种类型?他想通过这些虚构的人物表达什么样的对生活的看法?这些,是由小说家本人的志趣、爱好和他的思想、艺术观等等决定的。有多少种小说家,就有多少种人物。有多少种小说家,就会有多少种人物的命运。对不同人物的处理、以及对同一种人物不同命运的处理,就是判别小说家优秀与否的关键之处。
在今天这个强调技术化的时代,以我所看到的大多数小说家而言,他们也许更多的是关注小说的叙述方式,而不是小说中的人物刻画。这与20世纪的小说风尚有关系,小说观念的不断革新大大地破坏了小说家对于塑造完满人物形象的雅兴。在人们大谈福克纳和乔伊斯的“意识流”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要去关心一下他们曾经塑造过的昆丁、布卢姆等等小说人物?——所谓的意识流,正是这些小说人物的意识流。
五、小说的故事和情节小说的基本功能在于“叙事”。假如说“小说的题材”是指小说中的那些“事”,是一个静止的概念的话;那么“小说的故事”和“小说的情节”,则是与“叙”有关的两个处于运动之中的概念。这三个概念(题材、故事和情节),是用光线从不同角度射向“小说”而产生的三个不同的投影罢了。
一个创作激情十分旺盛的小说家,他大概不会详细研究这些概念的区别。他运用他多年来的创作和阅读经验,就能写出像样的小说。这是小说家的本能吧。凭本能创作,就和孩子吮手指、蚂蚁搬食物一样,是一种很自然的过程。如果斤斤计较于小说的各个概念之间的区别,恐怕反而会使小说家丧失创造的能力;就像成语“邯郸学步”的那个人,最终步没学成,只能爬着回家。我要不是在写分析小说的文章,我恐怕也不会刻意去思考小说的那些模模糊糊的概念的具体所指,当然我这是在为自己辩护了。
据英国的e_m_福斯特——此人写过《印度之行》等小说、发表过著名的演讲《小说面面观》——所云,“故事”是指“按照时间顺序来叙事”,而“情节”则是指“在按照时间顺序叙事的前提下,强调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
通俗地说,“故事”是指小说中的人物在经历了一件事之后,又经历了另一件事。比如《水浒传》中,先是西门庆和潘金莲通奸,然后是潘金莲药死了武大郎,然后是武松杀了潘金莲,然后武松又杀了西门庆。
而“情节”则似乎是指,小说中的人物在经历了一件事之后,为什么会经历另一件事。或者说,一件事与另一件事之间,有什么必然或者偶然的联系。西门庆为什么会与潘金莲勾搭成奸?西门庆是个花花公子这且不谈,那潘金莲也不是个什么好人。潘金莲为什么要药死武大郎?自然是那武大郎毫无情趣、又罗哩吧嗦。武松为什么会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而不是把这两个坏人押送官府?是因为潘金莲和西门庆杀了他的哥哥,再说武松本人也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再说官府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人们常说,一部小说很有意思。这句话大概是指小说的故事很新颖、很独特、很曲折迷人,以及小说的情节很生动、很耐人寻味、很感人、很深刻。
过分强调故事的新奇、而忽略情节的深度和可信度的小说,可以参阅金庸等人的武侠小说。而太忽视故事的构造、一味在情节的逻辑里绕圈子的小说,则可参阅20世纪的某些观点偏激的现代派小说。
话说回来,实际上,世界上并不存在最理想的小说创作方法和最理想的、最完美的小说。因为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两个人:一个作者和一个读者,在这两个人之间可以商量出一个有关“故事”和“情节”的最佳设计方案。
六、小说的细节小说中的细节描写,是使小说得以成形的根本原因。细节描写通常指的是,对可见之物的描写和对心理的描写。可见之物,包括环境、自然景物、社会背景、历史背景、人物的外表及其行动、对话等等。心理,当然是指人物的心理。
在一个很偶然的场合,我与一个小伙子谈起小说,他说:“我对‘细节’这个词感到很厌倦了!”没错,这个词的确让人厌倦,可它却是小说(不仅小说)无法回避的事实。从来就没有无细节的小说,就像从来就没有无身体的人一样。一篇小说中,可以只包含某一类的细节描写,却不可能完全没有细节描写。比如海明威的短篇小说《杀人者》,通篇几乎全是对话,那些活灵活现的对话,就是支撑这篇小说的细节。某些所谓的小说流派,比如法国的新小说对“物”的描写、意识流小说对心理的描写,这些流派是对小说的某一方面的细节描写加以强调的产物。伟大的小说家,必定是在细节描写上十分独特和极具创新意识的小说家。人类历史上曾产生过的优秀的长篇巨著,更是细节描写的典范。比如雨果的《悲惨世界》,笔触几乎包括了社会、历史、自然、人物行动、心理等等所有方面的细节描写。这样的小说对读者的震撼力,自然也就持久和强大。
由于细节描写,小说才有了长度。小说的长度,是由富有生命力的细节构成的。而小说的长度本身却并没有优劣之分。一本糟糕的长篇小说,无论它怎么长,也无法敌得过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对人性的启迪作用。
在一些能力较差的小说家那里,片面追求小说的长度,成了一种通病。仿佛不长,他们本人作为小说家的存在就会发生疑问似的。为了增加长度,他们拚命往小说里塞进低级趣味、弱智无聊的细节描写。现在比较流行的“通俗小说”,基本都是这样的创作心态。细节的空洞,必然使这些小说显得臃肿和虚伪。从内心说,我也能理解那些“通俗小说”的作者,大家都是人,都有坑人的愿望吧。七拼八凑弄出一部长篇,骗骗读者的钱,只要读者舍得,那也未尝不可。
孔圣人说“吾日三省吾身”,我也来装模作样地反省一下。那些使我激动过的小说、使我佩服过的小说,它们的长度所到之处,也正是它们无比精美和感人至深的细节描写正像针一样扎入我体内之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中,小女孩涅莉临死前说的话、以及当时的环境、以及万尼亚的心理,这些描写不由人不落泪。虽然使人落泪,未必是衡量小说优秀与否的绝对指标。
七、小说的叙述者小说的文字是由作者写出来的,而小说的内容,则是通过小说中一个“叙述者”之口传达给读者。用以说明这一点的最方便的例子,是那些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的小说。在第一人称小说中,那个“我”便是“叙述者”。
当一篇文字中“我”是指作者本人时,那样的文字是纪实性散文,而不是小说。小说是虚构的艺术,其中所有的人物都是虚构的,“我”也不例外。“我”也是作者虚构出的一个小说人物,只不过,这个“我”除了是小说人物,它还起到叙述小说故事情节的作用,它还是“叙述者”。所以,问题的关键之处,仍在于“虚构”。对于小说的虚构认识不清的人,必然也就对小说中的“我”认识不清。
在菲兹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我”叫尼克。在鲁迅的小说《伤逝》中,“我”叫史涓生。还有些小说,里面不是只有一个“我”,而是有好几个“我”,由众多小说人物,逐个以“我”的口吻来讲述故事,比如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也有很多小说,并不交代“我”叫什么,比如郁达夫的《春风沉醉的晚上》。对于最后这一类不交代“我”的姓名的小说,某些意志不坚定的读者很容易把其中的“我”误认为是作者本人。可事实上,如果它们是小说,这个“我”就不可能是作者本人。
第一人称小说中,别的人物的命运、故事的来龙去脉,都是由“我”这个小说人物来介绍的。“我”的所听、所见、所思,贯穿全篇,是小说的主要黏合剂。但“我”却并不一定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主要人物自然是盖茨比,而不是叫尼克的“我”。可是如果没有这个作为“叙述者”的“我”,那么读者就永远无法了解盖茨比那令人同情、引人深思的一生。因为是“我”与盖茨比相识,而非《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读者(和作者)与盖茨比相识。
以上谈的是第一人称小说的“叙述者”。想必聪明的人们早已明白个中奥秘,无须我赘言。那么中国人习以为常的、中国古典“四大名著”都采用的那种第三人称小说的情形又是如何?谁是“叙述者”?
如前所述,在小说虚构的空间里,只有虚构的人物在活动,只有虚构的人物才可以充当小说的“叙述者”。成为“叙述者”的首要条件,是它必须是小说中的人物。第一人称小说如此,第三人称小说亦然。第一人称小说的“叙述者”是“我”,而第三人称小说的“叙述者”,则是小说作者创造出的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全能”人物。
这个“全能”人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洞悉小说中所有其他人物的内心、历史和前途。它把自己知道的一切(事实上,它什么都知道,只要它愿意)娓娓道来,告诉给读者。而全能人物本身,却不参与到小说的任何事件、任何进程中去,它是一个旁观者,一个隐身人,一个告密者。它了解小说中所有别的人物,而小说中所有别的人物却完全意识不到它的存在。于是读者通过这个隐身的全能人物(也就是“叙述者”),了解到小说的虚构空间里所发生的那些形形色色、或喜或悲的故事。
本来,这篇有关“叙述者”的文章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不巧的是,某些不安分守己的小说作者,比如法国的米歇尔_布托之流,非要弄出《变》这样的第二人称小说。在这样的小说中,“叙述者”是一个被称作“你”的人物。“你”这个人物,说穿了就是第一人称小说中的“我”。只是它像个孩子,喜欢哗众取宠,它知道有很多读者此时此刻正在阅读它,便故意不以“我”来称呼自己,而是借助读者阅读它时的视角,称呼自己为“你”。
八、小说的时间时间,反映了事物发生发展的连续性。小说作为叙事的艺术,其所叙述之事,也必然要符合某种时间的逻辑。否则整篇小说就成了一个毫无头绪的大杂烩。
现在问题是,在小说中,“时间”是如何表现出来的?
小说中的一系列事件,是通过一个叫“小说的叙述者”之口讲述的。小说的叙述者,在面对它所叙述的事件时,所处的时间位置,决定了它(小说的叙述者)采用何种时间视角来叙述事件。
在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这样的以回忆为主的小说中,小说的叙述者,处在它所叙述事件的时间的后方。这时,小说的叙述者,对于所叙述事件有个时间上的总体认识。也就是说,它了解事件的全貌。因而它可以从容不迫地一边喝咖啡,一边向读者描摹在它说故事的时间之前发生的所有事件,并作详细的心理、生理和人物关系的剖析。
而在罗伯-格里耶的小说《嫉妒》里,小说的叙述者,与它所叙述事件,处在同一时间。它所叙述的事件,只是它“此时此刻”所了解的。它相对于它所叙述的事件,时间视角相当狭窄。它只知道正在发生的事,而对下一个时间将要发生的事一无所知。这样的时间视角,会带给读者一种阅读时的紧张感,增强了故事情节的惊心动魄的程度。
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小说的叙述者在讲述一个预言性质的故事。这样的小说,叙述者处在故事发生时间之前。这种时间视角,在整本小说中运用的情况,似乎比较少见。但在小说的细节描写中,会常常出现。比如小说的叙述者,会采用这种时间视角对人物将来的命运作些推断、猜想,以造成悬念。
小说的作者也时常根据需要,将小说叙述者的时间视角加以调整。比如一本整体上是回忆录式的小说中,叙述者也时常(像幽灵一样)附着到小说某一个人物的身上,通过当前的时间视角,叙述这个小说人物正在观察到的一切。
综上所述,小说的时间,是小说叙述者运用特定的时间视角,虚构出的时间。时间视角的存在,使得小说的时间变得可信和合乎逻辑。
同时,由于它(小说的时间)的虚构特性,它便完全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时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无法阻挡时间的流逝;面对物质化的时间,我们相当的虚弱。而在小说里,时间是一种虚构,也是作者的一种创造。
小说的时间,可以相当缓慢,甚至停滞不前。小说的叙述者,可以深入某个很短的时间段,进行无休无止的探索,像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中所做的那样。小说的时间,也可以不再像日常时间那样对人具有重大的意义。博尔赫斯在小说《永生》里,谈到一种永生的人。永生的人对时间的流逝根本不在乎,因为他们永远不会死。从这点来说,小说中的时间问题,又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性问题,还是一个可以直接用来探究人生的问题。
九、小说的幻想当虚构的故事,以貌似现实生活的模样向人们展示时,这样的故事,往往很容易被人接受。因为这样的故事,仿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其中蕴含的情感,也是在一般人的日常经验范围之内的。比如莫泊桑和契诃夫等作家,他们创作的大量小说都是这种“现实主义”小说。莫泊桑的《项链》中,一根丢失的假项链害苦了女主人公;我们在感叹女主人公的身世时,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我们所处的日常世界中那些可怜人的命运。这就是“现实主义”小说的特征:在小说的描写中,力图逼真地再现日常现实。
可是小说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是自由的,小说的描写也并非只有“现实主义”一种方式。同时,具体作家的带有个性色彩的癖好,也拓宽了小说可能的疆域。人类对美的期盼,作家在写作中对美的效果的追求,这些都导致小说中幻想成分的增加。小说的幻想,类似于海市蜃楼一类的景致,尽管它的来源仍是日常的世界,可它却是日常世界经过折射之后的产物。
以“幻想”为其内核的小说,营造的是非现实的气氛,它试图以非现实来震撼现实的基础;与“现实主义”小说一样,幻想小说的最终目的仍然是要打动人心。这样的例子普遍存在于民间传说和神话故事中。比如《梁祝》这样的传说,梁山伯和祝英台双双化蝶,这原本是不现实的,但这种不现实恰恰又是人们所渴望发生的。《西游记》中的孙悟空、猪八戒,《聊斋志异》中的善良的鬼狐,人们在心理上之所以认同它们,是因为它们那么可爱,它们的行为体现了那么真实的人性。
我觉得,幻想小说并非对现实主义小说的反拨。幻想小说古已有之,自成一体。我深爱的幻想小说家,有爱伦_坡、卡萨雷斯、霍桑等人。当然,单说他们是幻想小说家,有点不太确切,他们的小说无论从任何方面来说,都是相当的杰出,只不过他们小说中的幻想多一些。阿根廷作家卡萨雷斯的《莫雷尔的发明》,幻想出一种能使人活生生的影像永久保存的机器,爱伦_坡则以幻想的笔触描写超自然的恐怖。这些作家的作品中,丰富的想象力、强烈的情感、超人的智慧、丰富的知识、高度的哲理,使得小说艺术远远超出对现实生活照相式的描写,而进入了永恒或近乎永恒的境界。
小说的幻想,在小说中引进幻想的因素,是小说艺术的生命之一。它奇妙、芳香,像佛在人心中的驻留。
十、小说的结构小说的结构,是指小说中人物、情节的编织方式。短篇小说一般其结构都很简单,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物,情节也基本是单线发展。
长篇小说的结构则复杂得多。在长篇小说中,人物数目的增多,使得人物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与人物相关的情节,也呈现出双线或更多条线索一起进展的局面。比如人们常提及的列夫_托尔斯泰《安娜_卡列尼娜》,其中有两条平行的线索——安娜的线索和列文的线索,这两者相互映衬,深化了小说的主题。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从主要内容上看,也有两条线索:娜塔莎和涅莉。只不过这两条线索在小说中,通过男主人公万尼亚发生了联系。
中国的古典小说,比如《水浒传》,则是多线索结构的典范,对每个好汉的描写都有一条独立的线索,多个人物多条线索最后汇集于梁山泊,形成一个整体。另外,《红楼梦》这样的小说,在结构上,有一条贯穿全篇的贾宝玉个人命运的主线,围绕这条主线,又派生出大观园中众多人物之间的亲情、爱情、矛盾、聚会、游玩、迎来送往等等无数条次要的线索。
20世纪以来,由于各种新的艺术观念的产生,人们对小说结构的理解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比如绘画中的拼贴技巧被引进小说,使得某些小说的结构不再是线性发展的模样,而是变成了不同片断的组合。片断与片断之间,具有相当大的跳跃性。比较著名的例子有美国的唐_巴塞尔姆的小说《白雪公主》、俄国的安_别雷的《彼得堡》、法国的克洛德_西蒙的《植物园》、阿根廷的科塔萨尔的《跳房子》等。
通常衡量小说结构是否完整的指标——情节上的“引子、高潮和尾声”,也受到现代艺术思潮的一定程度的冲击。《安娜_卡列尼娜》的高潮,应该是安娜的自杀。可是,某些现代小说,只有引子,而根本就没有高潮和尾声;或者即使有高潮,那也是叙述效果上的高潮,而非人物命运和小说情节的高潮。比如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弗吉尼亚_吴尔夫的《到灯塔去》,其中高潮根本就不知道在哪里,可是书中的每一段话、每一个场景的设置又无处不带有高潮的痕迹。
当然,对于某些小说家来说,他们对小说结构的理解,永远都与高潮有关,像三岛由纪夫说过:“我爱戏剧的结构……从一开始就渐渐产生瓜葛,然后达到高潮,这种结构,大体上是同我的小说共通的。”(三岛《我的创作方法》)。
十一、小说的未来在影视产品很发达的今天,影视分流了很大一部分小说读者。另外,通俗小说(含假情感小说、假女性小说、假反贪小说、假先锋小说、假科幻小说、假童话、假边疆小说、假历史小说以及无论真假的武侠小说),在持续摧毁着青少年读者的鉴赏力,使得能够耐心阅读严肃小说的人越来越少。加上中国整个的文学氛围,就是一种不向上、不学好的氛围,在小说这个艺术领域里,出版社唯利是图、编辑责任心淡薄、批评家信誉不足、作家协会仅仅是部分平庸作家的捞钱机关,所有这一切外部的不利因素,都严重削弱了以小说为艺术的小说家对小说创作的积极性。如果这样下去,小说的未来,至少中国小说的未来,的确很成问题。也许一百年之后,中国再没有对小说艺术孜孜以求的小说家和严肃小说的读者。
当然,小说是不会灭亡的。小说创作的基本材料是语言和文字,只要人类继续存在下去,语言和文字就不会消亡。小说也就会有一直存在的可能。只是为小说这个艺术形式传递香火的,将是那些毫无理想和追求的、欺骗和蒙蔽读者的、艺术性像临死人心脏的跳动一样微弱的通俗小说。在这个意义上,也许今天尚存的愿意为小说艺术而奋斗的人,真的要感谢那些蝇营狗苟的通俗小说作者呢。也许正是那些通俗小说作者们勾结在一起共同缔造的小说的未来,使得未来的中国人还保存着对小说艺术的隐隐约约的记忆。
尽管我很尊重的李陀先生,在他一篇忧虑文学未来的文章中,警戒我们不要过于受亨利_詹姆斯文体的影响,但我还是要在此引用亨利_詹姆斯的一段话,因为亨利_詹姆斯说的太好了:“小说的未来是和产生并欣赏它的那个社会的未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一个醉心于思考并且喜欢思想的社会群体,人们会试着用‘故事’作为试验,而在另一个人们主要地只是热衷于旅行、射击、大搞交易和玩足球的社会群体,对于这样的试验却不会尝试。”(詹姆斯《小说的未来》)。亨利_詹姆斯所说的“试验”,即是指小说家在心灵自由的前提下,对小说艺术本身所作的创新和探索。
小说的描写对象与人性有关,而小说的未来,其实就是人的未来。我们社会的整体艺术鉴赏能力和文学批评的敏锐程度,是我们社会中那些与文学贴近的人士(比如学者、出版者、大学的文学研究者)需要深切关注的。如果今后的文学状况仍像现在这样毫无向上的动力,那么中国小说的未来要诞生出与世界一流小说相媲美的小说作品,大概只有等待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文学天才的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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