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姆·山德林 [/b]
在一个有活力的小说里,没有哪两个人物的思维是一模一样的。塑造人物有四种方法:描述、对话、动作及带有个人观点的人物思维。这四种方法缺一不可,缺了哪一个都会使小说呆板。
说到把语言落到纸上,有评论家认为,书中的每一句话都应有娱乐价值。我以为,这句话尽管不适于所有的书,但对“对话”来说,肯定是对的。如果读者每次在读两个引号之间的东西时,却不知所云,说明作者把活儿干得一团糟。
那么读者在对话中应该获得什么样的享受呢?说得简单一点,对话应起到下列四种作用:表现人物性格;使情节得到进展Z提供信息;用准确的语言、语气描绘场景。
·表现人物性格。这里有一个使你的人物保持其性格特征的窍门。我写了一本关于两个小孩子的书,他们在与一种古怪的教育方法进行着艰难的斗争。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找到一些旧的初中年刊,都是1963年的。每当书中的一个孩子说话或提问题时,我都要瞅一眼照片上那些13岁的同学,并问自己:“这句话出自于罗尼·克雷格的口,还是出自于安·汉弗莱的口呢?”
有时候无对话也是一种对话。那个没有做任何回答,只把手举到半英尺高的女孩用不说话的方式表现了自己的性格特征。从这点出发,你可以用下列特点继续写出她的性格,她穿的是大四号的羊毛衫,平时害怕坐电梯,当她把头发披下来时,就成了一个对SEX疯狂的母老虎。
通常不说话比说话更有效,特别是在一个紧张、处于摊牌时的氛围更是这样。说一个男人非常气愤,气得无以复加,无法用语言表达时,最好让他气得走开,这样要比写他痛打自己的老板难得多。因为描述“无法用语言形容”比描述“打鼻子一拳”更困难。
发展情节。这一点应该不释自明。小说就是写人物对冲突作出如何反应的故事。在现代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很多冲突都是由语言引起的。交流被设想成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而实际上由交流引起的问题比它能解决的还要多。我们通过争论。诱导、计划、轻视、闲聊、作最后结论等方式来发展情节。
但小说中的沟通与现实生活通常有很大差距。平时你跟母亲、丈夫、妻子的谈心大都不会有什么结果,有时甚至会走人死胡同。而且每人都不过是以稍微不同的方式反复强调自己的想法,谈话结束时,依然没有什么结果。
在写小说的时候,你可没时间去摆弄这些废话。每一次对话结束时,都必须掺进新的因素。如说话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点变化,某个人变得更狡诈;某人遇到了更大的麻烦,可他以为那个冲突就要解决了。
提供信息。这是最容易弄糟的。通过对话传送信息的最糟糕的例子,我想是在一出肥皂剧中,剧本里有这样一段:
妈妈;“我昨天在食品杂货店里看见了米尔德·金尼克。”
女儿:“他的爸爸因谋杀罪受过审讯,可他声称吃错了药而得了精神病,因此逃脱掉了惩罚。他的妈妈曾与多克·沃森结过婚,后来又与他离婚,与他的哥哥施普德结了婚。而现在她又回到了多克身边,可她带着的却是他哥哥施普德的孩子。你说的就是这个米尔德·金尼克吗?”
妈妈:“是。”
对话绝不应是这样的。它不应该过于直白,而有一箭双雕之效。不要说“你总是戴着眼镜”,而要说“你的眼镜总是脏兮兮的”。这不仅表明了人物是戴眼镜的,而且还能看出他落拓无羁、不拘小节的个性,同时也表现出说话者的性格,她注意到了镜片上的污垢,并且肆无忌惮地说了出来。
当你想用对话预示一个什么事情的时候,这一点尤其重要。在一些较差的作者写的推理小说中,总有人说这样一句话:“我注意到你有一把手熗放在壁橱里。”或者:“我们今天往玫瑰丛里洒了药,所以不要把那些花瓣放进嘴里,不然你就会死掉。”那么我立刻就会知道,在这本书的200页以内,某人肯定会突然被人用手熗或者被某种毒药杀害。
在推理小说中,应该这样运用暗示:当读者读到那只手熗杀人时,会感到十分震惊,但再往下细想,他们会脱口而出:“哎呀,这是合情合理的。”
出乎意料是一个能使结尾变得有趣的因素,最好的方法就是将暗示藏于对话之中。
·用准确的语言、语气描绘场景。语言是小说的风格。我在一家文学杂志当编辑时,一个周末,我一连读了将近200篇小说。每篇小说都还可以,至少没有蹩脚货,但我希望看到的是出类拔革的篇章,我以为能使小说独树一帜的就是对话中的语言和语气。
有时我让学生写一篇两页纸的小说,然后让他们以埃尔马·邦贝克的语言风格写一遍,接着用埃德加·艾伦·坡的风格。路易丝·L·阿穆尔的风格接着各写一遍。于是小说有了惊人的变化,而且最容易体现作家语言风格的地方就是对话。
不是所有与对话有关的东西都能够出现在引号中。读者必须知道是谁在说话,用什么样的语气说话。
请比较下面两个句子:
劳里把双臂交叉在胸前,问:“你凭什么这么说?”
“你凭什么这么说?”劳里警惕地问了一句。
显然用动作来衬托语气的句子显得更生动鲜明。太多的“他说”或者“她说”很容易让人摸不着头脑,搞不请是谁在说。也不要用“他陈述道”,“她评论说”,“那个男孩尖叫着说”,“乔治呻吟着”或其他什么词语来代替“说”。这样的“说”太抽象,太沉闷了。如果你想让乔治呻吟,就让他先呻吟。
乔治呻吟着,然后说:“今天早上我不能起床。”
而不要写成:“今天早上我不能起床。”乔治呻吟着说。
在这一点上要相信我,你不能呻吟的同时又说话。
在50年代,受海明威革命性语言风格的冲击,人们像避瘟疫似的避开副词。我自己则把它们看成工具,工具是不能被禁止使用的。
然而,使用副词的时候的确要谨慎。手榴弹不杀人,杀人的是那些扔手榴弹的人。当你在对话中使用副词的时候,就把它想象成手榴弹,不要随意玩它。
乔治把一个杯子摔到铺有油毡的地上:“给我滚出去。”
如果你觉得语气不够强烈,那就多使用几个标点符号“给我滚出去!!!”
当然,我一说这些,马上就会有人给我讲詹姆斯·乔伊斯的例子和双感叹号。这就把我们又带回到第一个规律:法无定法。
评论:
显然用动作来衬托语气的句子显得更生动鲜明。太多的“他说”或者“她说”很容易让人摸不着头脑,搞不请是谁在说。也不要用“他陈述道”,“她评论说”,“那个男孩尖叫着说”,“乔治呻吟着”或其他什么词语来代替“说”。这样的“说”太抽象,太沉闷了。如果你想让乔治呻吟,就让他先呻吟。
——关于这个,有趣的英国小说《小世界》里有一段刻薄的恶搞:某小说家遇到一伙粉丝,把他的小说完全电子化了,还统计了用词规律,发现去掉助词以后,该作家极喜欢用某些特定发音特定元词的形容词,等等,以后该作家每逢写文就想避免旧辄,越避越写不出,结果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