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云冷雾铁门寒,人静孤灯夕照残。
休道曾经龙滚水,西风吹尽莫凭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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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最特殊的监狱--秦城监狱 秦城监狱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附近,是我国最著名的监狱。曾关押过满清要员、国民党将军、四人帮、成克杰等高级别的囚犯。该监狱是20世纪50年代苏联援助新中国157项经济与国防建设的产物之一,由苏联专家设计的,因关押中国最高级别的犯人而被称为“中国第一监狱”,也因“硬件和软件”都与其他监狱不同,而被外界称为“最神秘的监狱”。 什么人才能进秦城监狱? 秦城监狱改造教育过国民党战犯,被林彪和“四 人 帮”利用迫害过革命干部,又审讯收押过林彪和“四 人 帮”两个反革命集团主犯……高墙里的那些人和事都充满了传奇。 谁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位被送进秦城监狱的贪腐高官,外界无从考证。但统计资料显示,近10年来被查处的副省(部)级以上高官超过100人。其中,除8人被执行死刑外,被判死缓的占11%,无期徒刑者占8%,有期徒刑10年以上者占21%,有期徒刑10年及10年以下者占15%。他们当中,绝大部分人被关押在秦城监狱,或在此服过刑。如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原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原建行董事长张恩照,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还有即将入狱服刑的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等。除了贪官,近些年秦城监狱还关进一些其他的“特殊”罪犯,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犯、外籍犯、知密犯、国际间谍等。社会上曾广泛流传:一些犯法的文艺界知名人物也进过秦城监狱,如央视前文艺部主任赵安、知名词作家张俊以和著名演员刘晓庆等人。但据环球人物杂志记者调查,这些人实际上并没有进过秦城监狱。 秦城监狱犯人待遇如何? 在秦城监狱,特殊囚犯的生活待遇,会比在普通监狱优越。 据近年走进或接触过秦城监狱的有关人士描述,秦城监狱关押高官的牢房除了面积较大,有的还配有写字台、卫生间、坐式马桶和洗衣机。据《凤凰周刊》披露,一些在押官员除了“可看书读报”,每天还有一段时间可看电视,一般集中在晚上7点到9点。某些身体欠佳的特殊囚犯,饮食可一日四餐,用餐标准和费用由国家规定和支付,家属亦可私下打理。如衣服、日用品等基本生活用品可由家人提供。监狱虽有统一囚服,但这里的囚犯一般可不用穿。秦城监狱的伙食标准比照部长级待遇,由狱方到北京东华门“三十四号供应部”采购,早餐提供牛奶,午餐和晚餐都是两菜一汤,每次都是由值班员推着餐车送餐,为的就是怕饭菜变凉。秦城监狱的定点医院一般是复兴医院和北京医院,监狱内没有医务室。 ---前上海市市委书记[陈良宇] 陈良宇是被关押在一个接近20平方米的套间里。这是秦城监狱重要犯人的单间监室,内有单独的洗手间、坐式马桶等。牢门是铁皮包着的木门,门上方及厕所都有“窥孔”,供哨兵24小时监视之用。陈良宇的房内设施只有一张距地面约一尺高的矮床,需要写材料时,看守会送进一张小学生用的单人课桌供临时使用。没有凳子,床铺就是他平日坐的地方。墙壁也经过特殊处理,以防止其自杀。值得一提的是,像陈良宇这样的重要犯人,所住的监室基本都在第一层,室内所有永久性设施都被去掉棱角,打磨成圆形。陈良宇的监室设有三道岗哨,有一个独立分队负责贴身看守他。除了没有自由,他可以看报纸,看内容受限的电视,还可读书、写材料。服刑期间,陈良宇可以不着囚服。他多数时间还是穿西装,但不打领带。他平时可在有规律的生活中打发时间。比如,在每天9点到10点的单独放风时间,陈良宇一般会从监室门口开始打太极拳,打到放风地的门口再回去,或者散步。但他到哪儿,两名看守就跟到哪儿。另据《凤凰周刊》报道称,“服刑后,陈良宇曾提出用个人的资金改善伙食,并开列所需食品,如红酒、桃仁等,但遭到拒绝。” ---前北京市市长[陈希同] 陈希同在1995年引咎辞职时,曾被“双规”居住在北戴河,后转往内蒙古呼和浩特监狱,再转至北京良乡,正式宣判后被送入秦城监狱服刑。陈希同的刑期是从被逮捕之日起计算的,按原刑期需要到2014年2月才能获释。在监狱里,陈希同有时候因为自己的要求被看管人员拒绝,陈希同会大吼大叫,称自己是“北京的大贪污犯老陈”。2004年,陈希同曾因健康问题,被紧急送往北京复兴医院。这次突然发病后,陈希同向相关部门领导写信,以“心跳异常、心血管供血不足等老年疾病”为由,要求“保外就医”。后经协调,自2006年8月下旬起,陈希同获得有条件的保外就医。2007年6月,有关人士透露,陈希同曾与人在北京某高级饭店共进午餐。据该人士描述,当时陈希同气色看上去还好,头发有些花白,走路需要人扶。在座者不敢问及他在监狱里的情况,但陈希同自己谈到了一些:监狱的条件也没有什么不好的,能单独做些事情;24小时受监控,但后来慢慢习惯了;还可下棋、打网球,这是他多年的习惯,监狱会派小战士陪着打。保外就医期间,陈希同主要住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小四合院里,经过批准可以见到一些老朋友。从2008年开始,陈希同病情趋重,就不再见外人了,主要在家养病,有时会到医院就治。但据说,陈希同在住院单上用的是化名。自今年4月中旬开始,79岁的陈希同,在住进北京医院高干病房救治后,院方已多次发出病危通知。陈希同已是直肠癌晚期,还有并发的心脏病,基本只能依靠药物维持生命。 被判无期徒刑的犯人会一直在秦城监狱关押下去吗? 刑期从宣判之日起计算,先前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刑期。如有悔改或立功表现,服刑两年以后可减刑,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服刑十三年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服刑七年以上,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可以保外就医。但是如果病情恶化有生命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期限限制。 神秘的“反腐教育基地” 与秦城监狱内单调乏味的生活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高墙外的世界依然丰富多彩且处处充满诱惑。那些身处高位、拥有权力的官员,因为没能够抵挡住某些诱惑,陆续走进秦城监狱。也许正是基于这一点,如今的秦城监狱,已成一处极具现实意义的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一些中央部委机关和地方公检法机关的人员,常常到秦城监狱来参加反腐倡廉教育等活动。 2005年9月,国家审计署曾组织署机关50多名司局级干部参观秦城监狱。在参观过程中,秦城监狱的负责人介绍了监狱的发展历史和基本情况,以及经济犯罪的主要类型,还重点分析了一些在押官员走向堕落和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及其认罪情况。据参加此次活动的一些干部事后回忆:“身处秦城监狱的高墙内,面对那些曾经和自己同为国家干部的高官们,真的很受触动。”审计署的网站还专门为这次活动做了总结,认为“参观秦城监狱是加强机关廉政建设的重要活动,是一次生动现实的人生观、世界观、权力观教育,对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促进廉洁从审,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都有积极的意义”。 今年国庆节前夕,湖北省曾专门组织公安监管系统的民警,到秦城监狱进行培训学习。一位自称“警察老宋”的参与者,在自己的博客里详细地记录了这次培训学习的经过。环球人物杂志记者曾与这位警察取得联系,他说除了受到深刻教育,还对秦城监狱的“神秘”留下了深刻印象。 “老宋”他们70多个人,在秦城监狱招待所住了10多天的时间,其间得到了一次参观“秦城要犯监区”的机会。他在博客中写道:“组织的人在我们还没进去的时候就告诫:坚决不准拍照。其实我们都没有带照相机。走进监区是排着队进的。我们没有进去的时候,大门口只有一个武警值班,我们来了,就增加了两个武警岗。(这个)重犯监区就是两栋四层楼的监房,高高的窗户只看得到里面的灯,一盏灯下就是一个曾经的省部级以上高官。我们围着这两栋楼走了一圈,便算参观完毕,里面的结构,怎么管理的、有什么设施等,一概不得而知,可能人家也不打算让外人知道吧。” 尽管如此,“老宋”回到住处后,还专门写了一首诗,记下自己的观后感: “浓云冷雾铁门寒,人静孤灯夕照残。休道曾经龙滚水,西风吹尽莫凭栏。” |
四、劳教所、拘留所、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 (一)劳教所是劳动教养管理所的简称,是对违法人员强制收容教养的场所。对违法人员的劳动教养由地、州、市所设立的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对违法人员的劳教决定不是刑事处罚,是行政处罚。 根据劳教所接收的违法人员可分为成年人劳教所、未成年人劳教所、女子劳教所。 成年人劳教所接收的对象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男性违法人员。 未成年人劳教所接收的对象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违法人员,也称少年管教所。 女子劳教所接收的对象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女性违法人员。 劳教所的主管部门是劳动教养管理局。人民检察院在这些劳教所均设有派驻机构,专门进行法律监督。 (二)拘留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是个中转站,法院审判、定刑之前,犯人所暂时关押的地方。正常情况下,有个法定期限,被拘押者在看守所只做短暂停留———要么很快释放,要么很快判刑转往监狱服刑了。 (三)看守所是各级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设立的临时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场所。 它的职责是担负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管教育工作,并执行剩余刑期不满一年的罪犯的刑罚,和执行被判处拘役罪犯的刑罚。 它的主管机关是相应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看守所均设有派驻机构,专门进行法律监督。 (四)监狱是专门执行罪犯刑罚的场所。根据收押对象可分为成年人监狱、未成年人监狱、女子监狱。 成年人监狱收押的对象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男性罪犯。 未成年人监狱收押的对象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罪犯,也称少年犯管教所。 女子监狱收押的对象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女性罪犯。 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人民检察院在这些监狱均设有派驻机构,专门进行法律监督。 |
三、中国人民警察的警种设置 我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所以我国的警察大致可以分成四类,即治安警察、武装警察、监狱警察、司法警察。 (一)、常见警察警种的分类: 1、治安警察:这是最常见的警察分类,可以涵盖很多警种,主要任务是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处理一般违法案件等。 2、户籍警察:管理户口,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有关身份证的管理问题等。 3、刑事警察:简称刑警,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刑事案件。 4、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指挥交通;预防、处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管理车辆和驾驶人员。 5、巡逻警察:简称巡警,这个警种有的地方和交通警察合并的,叫交巡队,巡警设置的目标是“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所以巡警的任务范围十分广泛。巡逻警察执行任务的形式就是巡逻(另外,防暴警察属于这个警种,有的地区称为“巡警防暴警”)。 6、外事警察:接触的通常是指出入境事务的警察。通常是这公民办出境通行证、因私护照(因公不是在此)并进行管理等。 7、经济犯罪侦查警察(独立警种):主要任务就是侦查经济案件。 8、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警察:监察互联网,打击网络犯罪。 9、禁毒警察(独立警种):负责涉毒犯罪的侦查。 10、警务督察:监督警察内部纪律的特殊警察,有着“管警察的警察”和“警中警”的称呼! 11、监所警察:就是看守所(不是监狱)的管理警察。 12、科技警察:公安部门内专门负责技术研发的人员,由于我国体制的特殊性,这部分人也称为警察,但是其正式称呼前要冠以“专业技术”一词。 13、公安法医:有一部分从事司法医学勘验工作的法医是公安部门的编制内成员,是有警衔的,也算是警察。 14、武装警察:俗称武警,公安部门还有边防、消防和警卫三个警种实行军事化管理,他们就是我们所谓的“武警安全部队”。 15、特种警察:简称特警,主要任务是处理突发性的刑事、治安案件,往往任务都比较艰巨,选才也非常严格。 16、铁路警察:负责铁路上的公安事务。 17、森林警察:主要任务是保卫森林安全。如森林防火,禁止滥砍滥伐、偷猎珍稀动物等。 18、监狱和劳教警察:也叫狱警,监狱、劳教机关的狱警、管教干部。 19、国家安全机关的警察: 比较特殊和神秘的一类警察,负责情报和反间谍工作。 20、司法警察:参与司法执行、司法调查,维护司法机关秩序等。 (二)、各个警察种类的职能有一些是有交叉的,因为归属领导部门不同而具有各自的特色,以下分别予以说明: A、接受公安部和另一个部门双重领导的警察: 1、接受公安部和铁道部双重领导的警察:铁路警察。 2、接受公安部和交通部双重领导的警察:航运警察(负责水路运输管理)。 3、接受公安部和中国民航总局双重领导的警察: 民航空中警察(负责民航飞行安全维护和处突)。 4、接受公安部和国家林业局双重领导的警察: 林业警察(是林业公安,不是森林武警)。 5、接受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双重领导的警察: 缉私警察。 B、接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的是武警总部,其下属的警察有: 1、武警总部直接领导的武警: 武警内务部队(包括机动部队和特战部队)。 2、接受武警总部和另一个部门双重领导的武警: (1)接受武警总部和交通部双重领导的武警: 武警交通部队。 (2)接受武警总部和国家林业局双重领导的武警: 武警森林部队。 (3)接受武警总部和国家黄金工业总公司-国家黄金工业管理局(原冶金工业部)双重领导的武警: 武警黄金部队。 (4)接受武警总部和水利部双重领导的武警: 武警水电部队。 C、接受其他部门领导的警察: 法院和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法警): 参与司法执行、司法调查,维护司法机关秩序等。 以上各类警察中,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国安五部门的非兵役制人员,和民航、航运、林业、缉私警察属于公务员,铁路警察目前参照公务员待遇。消防、边防、警卫、武警总部直接管理的部队、武警总部和其他部门共同领导的部队则属于现役军人。 |
二、监狱警察的警衔制度及警服样式 (一)警衔等级设置 监狱警察的警衔设置为五等十三级。二级警监以上是高级警官,三级警监、警督是中级警官,警司、警员是初级警官。 五等十三级如下所示,级别大小:一级>二级>三级 一等: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等: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等: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等:警员(一级、二级)。 行政职务等级: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二)警衔式样及佩戴 人民警察换发「九九」式警服后,监狱警察的警衔标志的式样为: 1、总警监、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由银色橄榄枝环绕银色国徽组成。 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一周的国徽, 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 2、警监警衔标志由一枚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3、警督、警司警衔标志由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①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二道横杠,一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②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一道横杠,一级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③警员警衔标志由银色四角星花组成。其中,一级警员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二级警员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衔标志佩带在剑型肩章上。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为藏蓝色,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为蓝灰色。 (三)警服式样 目前监狱警察最新的着装是最新的「99」式警服,于2000年10月1日开始全面换装。「99」式警服的颜色,采用与国际上警服主流色调相一致的藏蓝色,完全区别于军队的草绿色。99式警服新增了领花和胸徽。胸徽上明确标明警察所在省份,地域性增强。新警服的右袖口还特别用汉语拼音标出“警察”两字。新警服分常服、长短袖制式服、执勤服和多功能服四种,分别适用不同场合和工作需要。 |
一、我国监狱制度概述: (一)监狱的主管机关 我国的监狱法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司法部设监狱管理局,作为司法部管理全国监狱的职能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厅(局)主管本行政区域所辖范围内的监狱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狱管理局在当地司法厅(局)的领导下具体管理辖区内的监狱工作。 我国监狱的设置主要包括两种: 1、监狱是关押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罪犯的场所。监狱可以分设男犯监狱和女犯监狱,女犯监狱应当由女性监狱人民警察直接进行管理。根据罪犯的犯罪性质及刑期长短,监狱还可分为重犯监狱和轻犯监狱。 2、未成年犯管教所,是关押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未成年犯的场所。由于其关押的对象主要是不满18周岁的犯罪人,因此,未成年犯管教所也可以称作未成年犯监狱或少年监狱。我国对未成年人一贯给予特殊的保护,对犯了罪的未成年人同样如此。未成年犯管教所采用与其关押对象相适应的管教原则及方法。 【我来简单说】 1、监狱管理系统的层级: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各省市司法厅→各地市监狱管理局→各辖区监狱 2、根据罪犯的年龄(十八周岁)来决定服刑场所,成年人进监狱,未成年人进劳教所。男女罪犯一定是分开关押的,无论是监狱还是劳教所。 (二)监狱的设置及其机构人员 监狱法规定,监狱的设置、撤销、迁移,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这样有助于根据历史、经济和自然条件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来使监狱的设置布局合理,同时也有助于确保刑罚统一、有效、正确的贯彻执行。 各监狱设监狱长1人,副监狱长若干人,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其他监狱管理人员。工作机构除一般包括行政机构和生产经营机构外,还设狱政、生活卫生、教育等机构。 监狱法规定,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这一规定明确了监狱管理人员的法律地位。监狱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与公安、交通等警察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我来简单说】 1、狱警是人民警察的一个分支,是国家公务员。 2、狱警有标准制服以及警衔晋升制度(详见板凳) (三)监狱的财政体制 监狱法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经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国家提供罪犯劳动必需的生产设施和生产经费。监狱依法使用的土地、矿产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以及监狱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破坏。 【我来简单说】我国的监狱是不需要自负盈亏的,不仅国家有专项拨款,还可以留存一定比例的罪犯劳务所得。但是均需用于监狱建设。 (四)监狱工作的基本原则 《监狱法》第三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1、惩罚和改造相结合。 监狱执行刑罚,首先是对犯罪分子实施惩罚。惩罚是刑罚的固有属性,没有惩罚,就难以使犯罪分子认罪伏法,改恶从善。惩罚与改造相比,惩罚重在强制,改造重在转化。惩罚是手段,改造是目的。惩罚的目的是为了把犯罪分子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这也是我国刑罚的根本性质所在。监狱不是为惩罚而惩罚,而是把惩罚与改造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并有明确的目的性,即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2、教育和劳动相结合。 为了有效地改造罪犯,还必须在执行刑罚中坚持贯彻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这里的教育是指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劳动是指从事一定的生产活动,必须把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 【我来简单说】服刑就是限制人身自由以及剥夺政治权利。服刑的方式主要就是接受思想再教育以及劳动改造。 (五)刑罚的执行 刑罚的执行是指刑罚执行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执行范围将审判机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付诸实施的活动。我国监狱的刑罚执行主要包括下述几个方面的内容: 1、收监,是指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收监意味着刑罚执行的开始,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 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人民法院在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刑罚时,应当同时送达必备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结案登记表。监狱在罪犯被交付执行时,如果没有收到上述法律文书,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对收监的罪犯应当进行必要的身体、人身及所携带物品的检查。身体检查时发现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罪犯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不收监,但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不在此列。监狱应当将身体检查的结果告知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决定符合暂不收监条件的罪犯是否准予监外执行。在对罪犯进行人身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时,查收的违禁物品应予没收,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女犯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人身和物品检查。罪犯不得携带子女在监内服刑。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我来简单说】从判决生效到入狱服刑需要先经过收监这道程序。入监前必须给予罪犯必要的身体检查,看是否适合隔离监禁,这也是我国监狱管理人性化的一个体现。 2、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 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监狱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材料,应当及时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不得扣压。为方便罪犯申请,监狱应当设立犯人申诉箱,并指定专人开箱处理,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罪犯有权对监狱人民警察以及其他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控告或检举。监狱对罪犯提出的控告、检举材料应当按法律规定的管辖范围予以处理。不属于监狱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转送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属于监狱管辖范围的,监狱应当及时处理。 【我来简单说】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包括对监狱以及狱警的监督。在管理规范的监狱里,狱警并不是一手遮天的,检察院根据罪犯各种形式的举报、检举惩处贪腐是有例可循的。 3、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暂予变更刑罚执行场所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监外执行有两种情况:一是判决宣告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罪犯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由人民法院决定的监外执行。二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因下述情况而由刑罚执行机关决定的监外执行:罪犯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患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疗无效;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有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身体残废,失去劳动能力。刑罚执行机关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属于人民法院决定的监外执行,如果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应当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办理收监手续后继续执行刑罚;属于监狱决定监外执行,刑期未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刑期届满的,由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 【我来简单说】监外执行即将罪犯遣送到原籍,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服刑后保外就医也是监外执行的一种。但是死刑及死缓二的罪犯是不允许监外执行的。弊端是,如果司法把关不严,缺乏有效监督,就容易造成脱管失控,再次犯罪,危害社会。 4、减刑和假释 减刑是对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减轻其原判刑罚的一项制度。对于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情况特殊的,可延长一个月。 假释是指对刑罚执行期间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项制度,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情况特殊的,可延长一个月。 【我来简单说】减刑和假释是有一整套管理条例和标准的。在罪犯管理中就有一套积分制度(加分减分皆有),达到一定的分数,就可以进行减少刑期的提报,这能极大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所以说罪犯服刑,只要认真改造,是不用将牢底坐穿的,基本都能提前释放。 5、释放和安置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期届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监狱要对其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作出书面鉴定,连同判决书抄件一并移送释放人员安置落户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刑满释放人员持释放证明书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落户。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我来补充说】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涉及到当地的工商、街道、社会和劳动保障机构等,一般是免费技能培训,个体经营可以减免税费,低收入者可以申请低保,领取社会救济等。最理想的是司法/劳动部多开办或扶持能安置此类人员的企业,实现刑满释犯人员再就业。 (六)狱政管理 狱政管理是指刑罚执行机关对在监狱内服刑的犯人执行刑罚过程中所实施的各项具体的行政管理活动。概括的说,狱政管理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分类制度 是指刑罚执行机关对在监狱内服刑的罪犯,根据他们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刑期长短、改造表现以及年龄、性别和其他情况的差异,实行分类关押、分类管理、分类教育的一种狱政管理制度。 2、警戒、戒具和武器的使用 警戒包括武装警戒,即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为了维护监狱的正常秩序和安全而实施的警戒活动,以及内卫警戒,即内卫看守,指刑罚执行机关在监狱的警戒线以内对罪犯实施的警戒和管理工作。除此之外,刑罚执行机关和武警部队还应当发动监狱周围的民兵组织,治保组织以及人民群众协助搞好监狱外围的联防工作,一旦发生犯罪分子越狱、暴动、骚乱或外部的犯罪分子劫狱、骚扰等情况,共同予以堵劫或平息。 戒具是对有危险行为的罪犯的人身所使用的防御性器具。对老年患病,残疾罪犯以及未成年犯在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戒具,对女犯,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也不得使用戒具。凡加戴戒具的罪犯都不应再参加监狱内的劳动。 对罪犯使用戒具,必须事先报请监狱主管领导批准,遇有特别紧急的情况,可以先加戴戒具,但应立即补办报批手续。罪犯加戴手铐、脚镣的时间,除经人民法院确定执行死刑等待执行的以外,一般为7天,最长不得超过15天。 担任警戒任务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值勤人员和监狱的人民警察在遇有紧急情况时可依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武器。 3、通讯、会见 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其收发的信件必须经过监狱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或监护人。原则上不准会见非亲属关系的人,但特殊情况经监狱批准的除外。 根据监狱执行刑罚的实践,除了正常的罪犯会见制度以外,还可以在特殊的情况下,安排罪犯离监探家,回家探望亲属或者处理家庭突发的变故。罪犯离监探家的时间一般为三至五天,特殊情况不超过七天。 4、生活、卫生 成年罪犯每天的劳动时间一般为8小时,确因生产需要不得不延长劳动时间的,必须报监狱主管领导批准。 罪犯的学习时间一般为每天2小时,睡眠时间要保证每天不少于8小时。未成年罪犯实行半天劳动,半天学习的制度,每天的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对未成年犯不能搞重体力劳动,超体力劳动以及其他有碍未成年犯身体健康的生产劳动。罪犯每天要保证一定的文体活动时间。 罪犯在法定的节假日和休息日应放假休息。 罪犯的饮食标准应当按照当地同类国营企业同工种的标准供给,不得克扣。监狱的罪犯伙房需要配备专职干部进行管理,尽力调剂和改善罪犯的伙食。 罪犯居住的监房及其周围设施的建造,应当符合对罪犯监管的特殊要求,同时也要符合国家规定如卫生、防火、防震的标准。监舍内要有必要的取暖设备。 各监狱还应当按照本监狱的规模和在押罪犯的数量分别设置医务所或者医院等医疗机构,并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 5、奖惩 奖惩是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接受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的情况进行考核和评比,并根据考核和评比的结果对罪犯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给予不同的奖励和惩罚。 对罪犯的考核包括思想改造方面的考核,接受政治、文化、技术教育方面的考核。遵守监规纪律方面的考核,劳动改造方面的考核等等。 对罪犯的奖励分为表扬、物质奖励和记功三种形式,处分分警告、记过、禁闭三种形式。对罪犯的奖励或处罚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罪犯的服刑档案。 【我来小结】这部分内容在监狱文里经常会涉及。其实说白了监狱就一个具有特殊教育功能的学校,封闭式管理,集体生活,通讯受限,只能被探视,需要参加劳动,通过积分来决定滞留期限。狱警是这所学校的管理者,罪犯也实行分班自我管理,有类似班长、生活委员、纪律委员等职务。牢头狱霸、暴力执法的现象存在,但是不泛滥且会有有效管理,不似欧美剧集或小说里写得那么黑黄暴力。我国的狱政管理是制度化,规范化的,有评比有监督,依法、严格、科学、文明是它的主要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