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color=#6699cc][align=right][size=3][/size][color=#000000][/color]
[/align][table=533][tr][td]
[backcolor=#ffcccc][table=256][tr][td][align=center]历史上最残酷的刑法是什么[/align][/td][/tr][/table][/backcolor]
[backcolor=#ffffff][table=90%][tr][td][align=center]目录[/align]
[color=#0268cd]1 剥皮 [/color][color=#0268cd]2 腰斩[/color]
[color=#0268cd]3 车裂 [/color][color=#0268cd]4 俱五刑[/color]
[color=#0268cd]5 凌迟 [/color][color=#0268cd]6 缢首 [/color]
[color=#0268cd]7 宫刑 [/color][color=#0268cd]8 刖刑 [/color]
[color=#0268cd]9 插针 [/color][color=#0268cd]10活埋[/color]
[color=#0268cd]11 鸩毒 [/color][color=#0268cd]12 棍刑[/color]
[color=#0268cd]13 锯割 [/color][color=#0268cd]14 断椎 [/color]
[color=#0268cd]15 灌铅[/color] [color=#0268cd]16 刷洗[/color]
[color=#0268cd]17 弹琵琶 [/color][color=#0268cd]18 抽肠[/color]
[color=#0268cd]19 骑木驴 [/color]
[/td][td] 中国古代的刑罚之残酷惨烈,是举世无双,
无与伦比的。随便举个例[color=#000000]子“活剥人皮,[/color]
[color=#000000] 填草示众”、“腰斩” 另一个酷刑就是[/color]
[color=#000000] 著名的凌迟[/color]等等。
[align=center][img]http://a2.att.hudong.com/23/32/14300000309206129242327570266_950.jpg[/img][/align][align=left] 看了以上古人发明的严刑峻法,惨烈酷刑,[/align][align=left] 如果还要闭着眼声称:古人纯厚,充满仁爱[/align][align=left] 之心,对这种一级脑残,也是无理可讲的。[/align][/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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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color=#ffffff][table=90%][tr][td][align=center][size=5][b][img]http://my.zixia.com/attachment/201012/17/12289234_1292583530iMP2.jpg[/img][/b][/size][/align][size=5][b]剥皮[/b][/size]
[size=2][font=新宋体]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color=#000000]灌水银下[/color]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简介:
剥皮,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b]三国时期[/b]
[color=#000000] 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就曾经“生割剥人”,但他怎么个剥法已难查考。[/color][/font][/size][url=http://baike.baidu.com/view/2328.htm][font=新宋体][color=#000000][size=2]三国[/size][/color][/font][/url][size=2][font=新宋体][color=#000000]时吴国末帝孙皓曾剥人脸上的皮。吴亡之后,孙皓降晋,有一天,晋武帝司马炎和侍中王济下棋,孙皓在旁边观战,王济问孙皓:“听说你在吴国时剥人面、刖人足,有这回事吗?”孙皓回答说:“作为人臣而失礼于君主,他就应当受这种刑罚。”这时,王济的腿正在棋桌下面伸着,两只脚伸到司马炎坐的一边去了,他听了孙皓的话,立即把腿缩回来。这件事说明,孙皓对自己曾使用过剥人面皮的刑罚毫不掩饰,也可以看出,想王济这样有地位的人,听到剥皮之刑也会不由得产生畏惧之感。十六国时期,前秦苻生曾经把一些死囚剥去面皮,让他们唱歌跳舞,借以观赏取乐。北齐统治者高氏也惯会剥人面皮。侯景从北齐南逃回梁时,高澄命令逮捕侯景的妻和儿子,先剥下他们的面皮,然后用大铁镬盛油把他们煎死。幼主高恒继承了他的祖父辈和父辈的残暴,经常剥人面皮,亲眼观看被剥者的痛苦之状来取乐。 [/color]
[b][color=#000000]元朝[/color][/b]
[color=#000000] 根据现在可见的史料,六朝以前的剥皮之刑只是剥人面皮,后来便进而剥人全身的皮了。元朝初年时,元祖忽必烈诛杀了阿合马籍没了他的家。阿合马有个爱妾名叫引柱,武士们搜查时从她的衣柜中搜出两张熟好的人皮,每张皮上都连着两只完整的耳朵。问她存放这人皮有什么用,引柱说,这是诅咒时用的,把它放在神座上,发咒语时人皮就会出现应声。世祖下令把引柱和画师陈某及阿合马的另外两名亲信曹震圭、王台判共四人,剥皮示众。[/color]
[b]明朝[/b]
明朝时,剥皮之刑用得最多、最狠。从明初[color=#000000]的太祖皇帝朱元璋,到明末的张献忠,不少人都用过剥皮之刑。朱元璋开国之初,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而用法峻苛,“剥皮揎草”就是他的一项重要发明。据叶子奇《草[/color]木子》记载,朱元璋对各地官员责治甚严,若有官员贪污暴虐,准许百姓赴京诉冤。官员贪污的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处以死刑,杀头后还要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把这“人皮草袋”置于衙门里官座旁边,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府州县衙附近,都要设立一座厅堂,祭礼土地神,若需要对某人实行剥皮就在这里执行,因此这座厅堂便叫做“皮场庙”1。洪武年间,宫中的太监犯了死罪应当处死者,一般都不用斩首,而是凌迟或者剥皮。朱元璋的宫禁甚严,太监如果有娶妻者,也要处以剥皮之刑:明初开国[color=#000000]功臣蓝玉被处死之后也剥了皮,朱元璋还下令把他的皮传示各省。因为蓝玉的女儿是蜀王妃,蜀王朱椿就把蓝玉的皮保存下来。明末张献忠占领成都时,他看见端礼门楼上供着一尊人像,穿着公侯的华服,皮肤和手脚都是人的肉身,一打听,才知道这就是蓝玉。 [/color]
[color=#000000][/color][color=#000000] 朱元璋 [/color]
[color=#000000][/color][color=#000000] 朱元璋剥皮的手段传给了他的子孙。他的第四个儿子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赶走了侄子建文皇帝,占了南京,对忠于建文帝的朝臣进行了残酷镇压,景清和胡闰都是被剥了皮的。景清刺杀朱棣未遂,被捕后骂不绝口,朱棣命令剥了他的皮,“草椟之,械系长安门”。胡闰是被缢杀的,然后用灰蠡水脱他的皮,剥下来,揎上草,悬挂在武功坊示众。明武宗正德七年(1512),赵鐩(即赵疯子)谋反,兵败被俘,同时起事的陈翰、贾勉几、庞文宣、郭汉、宋禄、孙玉、朱仓、孙隆、张富、李隆、孙虎等共三十七人也先后被俘,一齐带到京师午门,朱厚照下令把他们全部处死,并将为首的六人剥皮。当时法司官员启奏说对剥皮之刑曾有祖训让禁止,正德皇帝不听,又下令把剥下来的六人的皮制作成马鞍镫,他有时出行,就骑坐这备有人皮鞍的马。 [/color]
画师“笔下生花”的朱元璋
若论谁是中国古代“首席屠夫”,我首选明太祖朱元璋。古代乱世争霸自然难免杀戮,秦始皇杀人不眨眼,[color=#000000]曹操杀人如麻;那创立新朝的功臣末路又可能是染血的断头台,如“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文种、韩信。而历代王朝中屠杀功臣最多、最残酷的莫过于明朝。朱元璋为让子孙后代坐稳大明江山,不惜血性屠杀随同自己打天下的那帮“铁哥们”。汉朝的刘邦杀功臣,是一个一个地杀,朱元璋则是一批一批地杀。他先后制造了胡惟庸、蓝玉两起“谋[/color]反”大案,大肆株连,残酷屠杀,两案共杀掉近五万人,明朝的开国元勋、文臣武将几乎屠杀殆尽。
说朱元璋是“首席屠夫”,还体现在他用屠刀惩治贪官污吏,竟采用骇人听闻的“剥皮示众”酷刑。用重典严厉惩治贪官污吏,该杀的杀,该下大狱的下大狱,这本是一件让百姓拍手称快的事,但活剥人皮便是灭绝人性的“屠夫”所为了。
朱元璋出身贫寒,体悟民间百姓疾苦,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明实录类纂·司法监察卷》有载:洪武四年,朱元璋针对元末贿赂买官成风、官场腐败的弊端,下令凡官吏犯受贿罪,严惩不贷。他还颁布有史以来最严厉的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杀!据《中国全史·皇帝史》所载:朱元璋感到对贪官污吏光砍头、充军不足以惩戒后来者,便施行比那“千刀万剐”的凌迟处死更残酷的“剥皮”刑法,把贪赃官吏活生生地剥下皮,再在人皮中填满乱草,缝合起来依旧是个人形,挂在各级官衙内外“示众”,让每天上下班的官员见之心惊胆战,不敢贪赃枉法。
那么,这“剥皮”酷刑是如何行刑的呢?或许是本人眼拙,翻遍《明史》、《明实录类纂》均未果,却在[color=#000000]《鲁迅全集》第六卷的《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中看到有具体描写,鲁迅则是引用屈大均《安龙逸史》所载,尽管说的是南明永历帝时的事,但其“剥皮”行刑之法应该是明朝历代所传承。永历帝御史李如月弹劾秦王孙可望未准奏,孙可望即命党羽李应科将李如月剥皮示众。应科使人先将李如月绑缚至朝外,搬来石灰一筐、稻草一捆。如月问:“如何用此?”答曰:“是揎你的草!”如月叱道:“瞎奴,此株株是文章,节节是忠肠也!”应科等把如月脸孔朝下死按在地上,用利刀剖开脊梁及臀部,如月大呼:“死得快活,浑身清凉!”对孙可望骂不绝口;等剖断手脚转至前胸,如月还微声恨骂;一直剖至颈部,才气绝而死。党羽就用石灰渍干剥下的皮,再用线缝合起来,塞上稻草,移至北城门通衢阁上高悬。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这“剥皮”酷刑是何等残忍!在“屠夫”朱元璋那儿做个贪官也有点可怜兮兮的。朱元璋之后,剥皮之刑就不仅仅是针对贪官[/color]了。朱棣夺取皇位后,便对建文帝的忠臣景清剥皮。景清行刺朱棣未能得手,被擒获后朱棣一怒之下命“剥其皮,草揎之,械系长安门,碎磔其骨肉。”明武宗朱厚照则对被俘的义军首领处以剥皮之刑,把剥下的皮制成马鞍,供自己骑马用。
“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这话是鲁迅在《病后杂谈》中讲的,我觉得很精辟!
[b]嘉靖年间[/b]
[color=#000000] 嘉靖年间,著名抗倭将领汤克宽率兵平定海寇,将海寇首领王艮俘[/color]获处死,把他的皮剥下来蒙作鼓面,叫“人皮鼓”。这鼓放在北固山佛院内,后世不少人都见过它。它的声音不如牛皮鼓响亮,据说因为人皮比牛皮纹理厚而没有牛皮结实,所以它的声音不如牛皮。明初洪武时,韩观任两广提督,杀人成性,曾剥人皮作成坐褥,这人皮剥得非常完整,耳目口鼻俱全,把它铺在座椅上,人脸正好在椅背上,头发披散在椅后,韩观升帐就坐着这人皮,以示威严。
[b]天启年间[/b]
天启年间,魏忠贤擅政时也常用剥皮的手段。当时,“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戮,甚至剥皮刲舌,所杀不可胜数。”而且,魏忠贤剥皮的方法非常奇特。有一天,某旅店里有五个人在一起饮酒,其中一个人说魏忠贤作恶多端,不久肯定会倒台。另外四人有的沉默不语,有的感到害怕,有的劝他说话要慎重,不然会招来灾祸。那人大声说:“魏忠贤虽然专横,他总不能把我剥皮,我怕什么!”当天夜里,众人都在熟睡,忽然门被推开,闯进来几个人,举着火把照了照每人的面孔,把那位说大话的逮走了。不一会,又把一同饮酒的另外四个人也逮了去,带到一处[color=#000000]衙门,先捕的那人一丝不挂躺在那里,手和脚都钉在门板上,堂上高坐着一使衣装鲜丽的显官,正是魏忠贤。魏忠贤对四个人说:“这位说我不能剥他的皮,今天不妨试一试。”就命令手下入取来熔化的沥青浇在[/color]那人身上,过一会沥青冷却凝固,用锤子敲打,只见沥青和人皮一齐脱掉,形成一幅完整的人的皮壳。那四个人吓得半死,魏忠贤对他们每人赏给五两银子压惊,把他们放走了。
[b]明末时期[/b]
明末张献忠将人剥皮的事例很多。他的所作所为,实际上是对明朝统治者的虐政实行农民式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报复。他大概是因为亲眼看到了蓝玉被剥的人皮,所以他也对明朝的官员予以剥皮。他不仅使用了明朝皇帝曾经使用过的剥皮手段,而且还有不少独出心裁的花样。张献忠入蜀后动不动就拿人剥皮,而目大都是活剥。剥皮时,先从被剥者的后脖颈开刀,顺脊背往下到肛门割一道缝,然后把[color=#000000]皮肤问两侧撕裂,背部和两臂之间撕离开肉的皮肤连在一起,左右张开,就像两只蝙蝠翅膀似的。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如果被剥的人当场致命,行刑的人就要被处死。3当时成都府彭县有个叫龚完敬的,本是崇祯十年(1637)进土,崇祯十六年(1643)因死了父亲回原籍守孝,张献忠占领成都后他表示降顺,被授予官职,但他心里不愿背叛明朝。张献忠想杀他,把他的仆人抓来问龚完敬每天在家中干什么。其中一个叫龚应登的仆人说,完敬每天五更时起床焚香祷告,不知祷告些什么,每天退朝回来只是叹气,不说一句话,过节时给祖宗绕纸后,记帐单下只写乙酉字样,不书大顺年号,等等。张献忠听到“不书大顺年号”这一句,勃然大怒,喝令刀斧手把龚完敬拿下,推出朝门,活活剥皮,并把剥下的人皮揎上草,晓谕四方。龚完敬的弟弟龚完淳、龚完敬熙及家属婢仆共一百余人同日处死。 [/color]
[color=#000000][/color][color=#000000] 张献忠的部下孙可望后来投降了南明,被永历帝朱由榔封为秦王。他也是个惯剥皮的能手。永历六年(即顺治九年,1652),孙可望杀了陈邦传,并剥下他的皮传示各地。御史李如月向[/color]永历帝弹劾他“擅杀勋将,无人臣礼”,永历帝不敢得罪孙可望,就打了李如月四十大板。孙可望的亲信张应科知道了,就向孙可望报告,孙可望大怒,立即命令张应科把李如月抓来剥皮。张应科遵命逮捕李如月,绑在朝门外,又准备了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放在他面前。李如月问这是干什么用的,一个人告诉他:“这是揎你的草。”李月如叱骂道:“瞎眼的奴才!这草颗颗都是文章,节节都里忠肠!”不一会,张应科站住右边角门台阶上,传达孙可望的旨意,喝令李如月跪下,李如月又骂道:“我是朝廷命官,岂能跪听反贼的命令?”于是步行到中门,向永历帝居住的南宫行跪拜礼。张应科命令把李如月扒掉衣服,按倒在地上,用刀割开脊背的皮肤,直到臀部,李如月大叫道:“死得快活,浑身清凉!”又呼喊着孙可望的名字痛骂。剥皮剥到四肢时,把他的手和脚都砍断,再把他翻过来剥前胸的皮,这时李如月只能发出细微的声音了,仍能听得出是在骂人,直到最后砍断脖子时,李如月才死去。张应科又指使从人把李如月的皮用石灰渍干,用线缝好,中间塞满草,送到北城门通衢上悬挂起来。
[b]近代评论[/b]
从这里描述的剥皮经过可见孙可望的残忍到了[color=#000000]登峰造极的地步。鲁迅在引述这段故事之后,评论说,张献忠的剥皮法是“流贼”式的,孙可望虽说也是流贼出身,但他既然是南明王朝的秦王,后来又降清被封为义王,因而他的剥皮法其实薀唾式的,这和当初永乐皇帝剥景清的皮的方法完全相同。又说:“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至今在绍兴戏文里和乡下人的嘴上,还偶然可以听到‘剥皮揎草’的话,那皇泽之长也就可想而知了。”清朝没有剥皮之刑,在清代正史、野史及笔记中尚未见到这方面的记载。但是,剥皮这种酷刑并不能说已彻底绝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时,曾对反抗他们的中国人实行剥皮,电影《红高粱》所描写的剥皮情节,原来是取材于《高密县志[/color]》记载的真实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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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color=#ffffff][table=90%][tr][td][align=center][size=5][b][img]http://my.zixia.com/attachment/201012/17/12289234_1292583636qMtf.jpg[/img][/b][/size][/align][size=5][b]腰斩[/b][/size]
[font=新宋体][size=2]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有人认为方孝[color=#000000]孺是被腰斩的,但事实上他是被凌迟处死[/color]的。
简介:
腰斩刑具腰斩是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鲁迅说过:中国人是“最能研究人体、顺其自然而用之的人民。脖子最细,发明了砍头;膝关节能弯,发明了下跪;臀部多肉,又不致命,就发明了打屁股……”至于坚韧挺拔的腰骨,构成了做“人”顶天立地的形象,向来关系着中国人的“气节”与“风骨”,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李白不愿“摧眉折腰事权贵”,他们的腰板硬得多,宁可像玉一般碎成一把绝响,也不愿求瓦全苟且偷生。统治者也许是怕这些知识分子嶙峋的风骨,就杀气腾腾祭出了“腰斩”的酷刑来,妄图断了国人的“脊梁”,教化出奴性的顺民
历史发展
[color=#000000] 其实腰斩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历史的进步”。因为殷商时代的死刑,保留了不少原始部落享受人肉大餐的习俗,烧、烤、蒸、煮,无不围着口腹之欲打转。如“醢”是把人剁成肉酱,“脯”是把人做成肉干,“炮”是把人绑在大火炉的金属外壳上烤成熟肉,而“镬烹”则干脆把人扔到饭锅里煮成肉羹。 [/color]
[color=#000000][/color][color=#000000] 到了周代,“砍斫”逐渐取代“烹饪”,成为死刑的主流。周代的死刑有车裂、斩和杀三种。其中的“斩”就是腰斩,而“杀”才是后世所谓的斩首。 [/color]
[color=#000000][/color][color=#000000] 最[/color]初腰斩行刑时用斧或钺,因为青铜毕竟要软些,不够锋利,必须做成斧钺,砍下去才有力度。待铁器普及后,刀渐渐在斩刑中唱起了主角。不过刀虽然锋利,却容易磨损,用起来更要求技巧,得像庖丁解牛一样,谙熟腰椎骨空隙,否则,一刀下去不能砍断,场面自然尴尬,会遭围观的人群嘲笑其手艺不精,有损刽子手的“职业操守”。不过随着“技术的进步”,腰斩开始启用更顺手的铡刀,不仅刃利背厚,不易磨损,而且对杀人技术要求比较低。包龙图那著名的三口铡刀,其实并非电视上演的那种用途:把人头塞进去,刀起头落,仿佛中国式的断头台,而是腰斩时用的,把人截成两段,“手足异处”。
腰斩在行刑时,犯人必须脱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的砧板上,正是[color=#000000]刀俎[/color]之间“我为鱼肉”的架势。普通人至此怕早已魂飞魄散了,但总有那么个别不畏死的“牛人”。秦末楚汉相争,韩信离楚投汉,还是个无名小卒时,因犯军法当受腰斩。一同被处死的13个人被斩之后,轮到了韩信,他居然仰躺在砧板上直视将加诸于己身的刀刃,大呼:“刘邦那小子不是想夺天下吗?为何要斩杀壮士!”当时夏侯婴做监斩官,听闻此言,被他的勇气和豪壮折服,大呼“刀下留人”,不仅没有杀他,还将他推荐给刘邦,让他做了个管粮饷的都尉。
汉代还有一个叫张苍的人,其命运更是让人叫绝。根据《史记》记载,张苍以宾客身份随刘邦攻打南阳时,因犯法被处腰斩。他脱掉衣服,往砧板上一伏,体格高大,肥白得像葫芦瓜一样,在普遍营养不良的囚犯中显得分外出众。当时的监斩官王陵看到后,十分惊异,认为他是个美男子,就禀告刘邦,赦免了他。此人以后立了大功,还当了丞相。
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从腰部砍作两截后,还会神志清醒,过好长一段时间才断气。犯人的家属往往会打点一下刽子手,让他行刑时从上面一点的部位动刀,可以使犯人死快点;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点罪,就贿赂刽子手从下面一点的部位动刀,甚至将被腰斩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块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续两三个时辰不死,真是残忍至极。
腰斩这一刑罚于雍正朝被废,当时雍正皇帝对俞鸿图实行腰斩的刑罚,俞鸿图被腰斩后在地上用自己的血连写七个“惨”字方自气绝身亡,雍正听说之后便觉残忍,命令废除这一刑罚。
股票下跌至一半的价格时,被称作是腰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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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color=#ffffff][table=90%][tr][td][align=center][size=5][b][img]http://my.zixia.com/attachment/201012/17/12289234_1292584035cQ6r.jpg[/img][/b][/size][/align][size=5][b]车裂[/b][/size]
[size=2][font=新宋体]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color=#000000]五马分尸之[/color]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简介:
明清小说写到某人惨死时,爱用这样的一句套语: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汉书》中彭越。”李存孝是唐末晋王李克用的义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谗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获,带到太原,“车裂于市”。彭越是汉初开国功臣,刘邦采纳吕后意见,以谋反罪把他车裂处死,并灭其宗族。一提及车裂之刑,令人谈虎色变,足见这薀团代的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
所谓车裂,就是把人的[color=#000000]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b]五马分尸[/b]。 [/color]
[color=#000000][/color][color=#000000]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color]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车裂古时称为辕[color=#000000]或车辕。《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也。”可见,早在周代就已实行车裂之刑。春秋时,诸侯混战,各国君主对那些弑君犯上的乱臣贼子加重处罚时,就采用车裂的办法。公元前694年,齐国“轘高渠弥”。公元前598年,楚国伐陈国,将夏征舒“轘之栗门”,公元前551年,楚国“轘观起于四竟”,等等,都是突出的例子。又,周敬王时的名臣[/color][/font][/size][url=http://baike.baidu.com/view/25676.htm][font=新宋体][color=#000000][size=2]苌弘[/size][/color][/font][/url][size=2][font=新宋体][color=#000000]含冤而死,《庄子·胠箧》篇和《韩非子·难言》篇都说他是被抽肠致死的,也有人说他是被车裂而死的。《淮南子·汜论训》云:“昔者苌弘,周室之执数者也,……然而不能自知车裂而死。”据此,苌弘很可能是先被车裂,之后又被抽出肚肠。战国时,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变法,孝公死后,太子即位为秦惠文王,商鞅受到敌对势力的攻击,结果被擒获,车裂于咸阳。此事在《史记·商君列传》、《战国策·秦策》、《韩非子·和氏》等史籍中都有记述,《东周列国志》第八十九回“咸阳市五牛分商鞅”更作了详细的描写。当时,也有人是在死后其尸体又被车裂的,如吴起、苏秦及秦国的嫪毐等。[/color]
[b]春秋战国[/b]
[color=#000000][b]春秋[/b]战国期间,车裂之刑使用得相当普遍,有些仁智之士已经认识到这种刑罚过于残酷,主张废除车 [/color]
[color=#000000]裂。周赧王时,齐王决定在本国实行车裂之刑,群臣纷纷进谏劝阻,齐王都不肯听从。子高(孔子的后人,名孔穿)来见齐王说:“车裂是无道之君的刑罚,而您却欲实行它,这都是您下属臣僚的过错啊!”齐王问为什么,子高说:“如今天下纷争,英雄豪杰都想选择一个有德的君主前去投靠他,打算干一番大事业。您如果滥用酷刑,就会失去声望,英雄豪杰们就不敢来了。本国的人民也将要背叛您了,这样下去,国家肯定会灭亡的。您的臣僚们面对这种关系国家前途的大事,不敢坚持正确的意见,怕违背了您的意旨,招来龙逢被断首、比干被剖心那样的惨祸,这只是为了保全自身而不惜使主上成为桀纣那样的昏[/color]暴之君。所以我说他们的过错太大了。”齐王听取了子高的意见,取消了使用车裂之刑的决定。
遗憾的是,孔穿的正确主张和齐王的从善如流并没有使车裂之刑彻底终止,秦以后各代,车裂的做法仍然存在。
[b]秦末时期[/b]
[color=#000000]秦末农民起义时,陈胜的都将宋留率兵攻占南阳,听说陈胜已死,不敢再向武关方向进军,而向东撤退到新蔡,投降了秦军。秦将派人把宋留送到咸阳,宋留这个农民军的叛徒并未能保全性命,被处以车裂之刑。黄巾起义时,马元义在洛阳谋划起义,响应张角,并且联络中常侍封谞、徐奉等为内应,定于三月五日动手,因叛徒唐周出卖,马元义被捕,车裂于洛阳。可见,古代统治者对农民起义这样的作乱者是深恶痛绝的,凡是捕获农民军的首领或骨干分子,不论他屈膝投降或宁折不弯,都要用凌迟或车裂这样最残酷的刑罚把他处死。 [/color]
[b]三国时期[/b]
[color=#000000]三国时吴国末年,孙皓也使用过车裂之刑,当时民间传言,孙皓死后,齐王孙备和上虞候孙奉两人中当有一人继承帝位。孙备母亲的坟墓在豫章(今江西南昌),豫章太守张俊怀疑这样的传言事出有因,就主动给孙备的母亲扫墓,为自己预作打算。孙皓听了这件事,就命令逮捕张俊,将他车裂处死,并灭其三族。孙皓残暴,惯用酷刑,这只是其中的一例。[/color]
[b]十六国[/b]
[color=#000000]十六国时,统治者多半秉性凶暴,爱用酷刑,当然也包括车裂在内。今天可以看到的记载,车裂常用 [/color]
[color=#000000]于惩治那些乱伦丧理、忤逆不孝之徒。前凉姑臧(在今[/color][/font][/size][url=http://baike.baidu.com/view/8461.htm][font=新宋体][color=#000000][size=2]甘肃[/size][/color][/font][/url][size=2][font=新宋体][color=#000000]武威)有个叫白兴的人把自己的女儿作妾,其妻妒忌,白兴大怒,就把妻当作婢女,伺候女儿。郡县把此事上奏,凉王张骏大惊道:“这真是自古没有听说过的怪事!”于是下令将白兴在姑臧闹市区车裂示众。前秦建元三年(367)有司奏报说,某人偷窃了他母亲的钱财而逃走在外,被官府抓获,打算把他流放到边远地区。太后(苻坚的母亲苟氏)听说此事,气愤地说:“罪款三千条,没有比不孝更大的了。应该把这不孝之子在市朝处死,为什么却要把他流放到远方去呢?难道中国外能有无父无母的地区吗?”于是苻坚下令将不孝子车裂处死。同年,池阳(今陕西泾阳西北)有个百姓听信了他的妻子的挑唆,打算害死自己的母亲,就让母亲坐上车子,说是去看望亲戚,一直拉到南山中。母亲问他:“[/color]儿呀,去亲戚家怎么走到这里来了呢?”儿子怒斥她说:“老丫头,不许多嘴!”就让母亲下了车,领她到溪谷之间。这个不孝子离家的时候,妻子悄悄嘱咐他,一定要把母亲身上穿的内衣带回来,因此他在杀母亲之前必须脱下母亲的内衣。但是,他不好意思亲自动手,就背朝着母亲,厉声命令
母亲自己脱衣。母亲哭着说:“我生你养你,想不到今天落个这样的下场。你既然听信媳妇的话,把我杀死就算了,不要逼索这件衣裳罢。”儿子又怒斥她不许多嘴,更严厉里命令她快脱。母亲悲愤之极,呼喊到:“天神,山神,你们都看见了吧!”话音未落,只见儿子手中的刀,忽然向着他自己的头顶砍下,身体栽倒在岩穴中。母亲见儿子已死,乘车返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媳妇以为是丈夫回来了呢,迎上去问道:“我要的那件衣服拿回来了吗?”母亲大声呼唤邻居,人们抓住那位恶妇送到官府。官府把此事奏报朝廷,苻坚下令把恶妇车裂以示严惩。这是见于史籍记载的受车裂之刑的唯一的一位女性。此外,南燕慕容超即位时,左仆射封嵩派黄门[color=#000000]令牟裳对太后说,慕容超不是太后亲生,应该按照旧规,立慕容钟为帝。慕容超逮捕封嵩,要把他斩首,封嵩请求允许他回家和母亲告别,慕容超说:“你这样的人还知道有母亲,那么为什么要离间别人的母子关系呢?”于是又下令把封嵩的斩首改为车裂。西秦时,乞伏公府弑杀叔父乞伏乾归,乞伏乾归的长子乞伏炽磐讨伐公府,把他擒获,之后将乞伏公府和他的四个儿子同时车裂处死。北魏道武帝时,范阳卢溥聚众叛乱,道武帝拓跋珪擒获卢溥和他的儿子卢焕,都处以车裂之刑。 [/color]
[b]北齐时期[/b]
[color=#000000]北齐时死刑分为四等,最重的要用车裂,北周时死刑分为五等,第五种为车裂。这都是朝廷明文规定 [/color]
[color=#000000]的法律。隋朝建国后,隋文帝杨坚于开皇元年(581)颁定新刑律,废除前代鞭扑、枭首、车裂等酷刑。过了不久,隋炀帝杨广又把各种酷刑都恢复起来。杨玄感谋反,兵败被擒,炀帝把他斩首,并诛灭九族,参与谋反的人当中罪恶大的,有的被车裂,有的被枭首,有的被截断手足又用乱箭射死,有的被处死之后又让文武百官脔割死者身上的肉而食之,残酷手段无所不用。隋炀帝不仅荒淫而且暴虐,这导致了他后来的灭亡。[/color]
[b]唐朝时期[/b]
[color=#000000]唐朝废弃隋代苛政,也不再使用车裂。直到唐末,才偶尔又见。那是唐昭帝天佑二年(905)十二月,朝廷将守司空兼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柳灿贬为登州刺史,将太常卿张廷范贬为莱州司户,第二天,又下令将柳灿斩首,将张廷范车裂于都市。五代时的车裂之刑见李存孝一例。五代以后,只有辽曾规定“淫乱不轨者,五车轘杀之”。如保宁十年(978)九月,平王隆先子陈哥谋害其父,被车裂处死。其他各代正式规定的残酷的死刑虽然仍有凌迟、剥皮等[/color],但车裂基本上见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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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color=#ffffff][table=90%][tr][td][align=center][size=5][b][img]http://my.zixia.com/attachment/201012/17/12289234_12925847495CcT.jpg[/img][/b][/size][/align][size=5][b]俱五刑[/b][/size]
[size=2][font=新宋体]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color=#000000]「大卸八块」,[/color]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戚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简介:
所谓俱五刑就是[color=#000000]指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这个方法与车裂颇为相似,但仍有细微差别。 [/color]
[color=#000000][/color][color=#000000] 车裂是找四五篇文各取一块进行装拼。俱五刑在使用时是找一篇文,把它大卸八块,需要重新修饰的重新修饰,需要换皮的换一下皮,需要移骨的也移一下骨。然后按新次序进行装拼。 五刑是五种刑罚的统称,可分为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 [/color]
[color=#000000][/color][color=#000000] 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宫、大辟。 [/color]
[color=#000000][/color][color=#000000] 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 [/color]
[color=#000000][/color][/font][/size][font=新宋体][color=#000000][size=2] 奴隶制五刑:在汉文帝之前通行,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之后通行。两种五刑制只是对古代刑罚的一种概括,不能完全包括古代的刑罚制度。 [/size][/color][/font][/td][/tr][/table][/backcolor]
[backcolor=#ffffff][table=90%][tr][td][align=center][size=5][b][img]http://my.zixia.com/attachment/201012/18/12289234_1292647311Vxvv.jpg[/img][/b][/size][/align][size=5][b]凌迟[/b][/size]
[font=新宋体][size=2]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size][/font][size=2][font=新宋体][color=#000000]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迟。(最终还是被灭十族!本来只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得一些学生和朋友一起杀了。)[/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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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新宋体][color=#000000][size=2]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凌迟本意为:“缓缓的山丘”。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size][/color][/font]
[size=2][font=新宋体] 在[color=#000000]明朝以及明以前,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不赦的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color][color=#000000]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清朝中前期尤为突出。 [/color][/font][/size][font=新宋体][color=#000000][size=2]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再是枭首,最后肢解。 [/size][/color][/font][font=新宋体][color=#000000][size=2] 明朝时期,凌迟一般比较精细,大多数凌迟都超过千刀,比较典型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据说第一天割完后,刘瑾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继续。 [/size][/color][/font][size=2][font=新宋体][color=#000000] 到了清朝之后,凌迟的刀数大不如[/color]前。大致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其中,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四刀切两腿。 [/font][/size][font=新宋体][size=2] 1905年4月24日的《陈情奏表》,终于得以正式废除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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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font=新宋体] 1910年代“凌迟”开[color=#000000]始在欧洲声名大[/color]噪,因为1904、1905年[color=#000000]法国士兵所拍摄的照片,当时藉由明信片形式编辑成册,开始大肆风行,然而酷刑早已在 1905年4月宣告废除。“凌迟””,在法国被视为“中国酷刑”的极致代表,引发无数的作家和艺术家的灵感,甚至一直延续到1960年乔治·巴岱耶的照片集发行出版,这些照片后来曾被陈界仁重新绘制。这些图像象征着中国及其历史、文明,类似的风格至今仍然持续影响着西方人。 [/color][/font][/size]
[font=新宋体][color=#000000][size=2][/size][/color][/font][size=2][font=新宋体][color=#000000] 自二十世纪初以来,“凌迟”俨然化为中国刑罚系统中最典型的惩罚。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凌迟与古代刑罚大相迳庭,它应该属近代的刑罚。虽然“凌迟”一词最早出现在第十世纪,直至十三或十四世纪才正式编入刑律。无论就刑罚的本身或其名称来看,很有可能不是起源自中国。此外,1905年法学史家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极刑获准,也是以此作为论据之一。毕竟“凌迟”不合乎中国的法学精神、刑罚特性以及应用方法,看起来比较类似“特殊法”的惩戒类型。当然,这项特殊法是隶属于帝王的司法系统,《元律》有记载执行。不过,经[/color]过仔细观察之后,建立非刑之正的处罚,毕竟违反正常的法学精神,从建立到废除为止,文人始终称之为残酷、不人道的处罚。 [/font][/size]
[font=新宋体][size=2][/size][/font][font=新宋体][size=2] 凌迟,[color=#000000]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清朝末年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支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一般俗称为“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不过我们不清楚是否真有这些数目,或只是虚构的数目。明朝时期的“刀”,有切伤和“多”之意,数目累加,行刑时间延长。1510年宦官刘瑾涉嫌阴谋叛变,被判处“剐刑”三日,不过第二天他便死去。这是一件特殊的案例,宦官为人憎恨而受极刑,被判处最重的大逆罪;《明史》未曾提过刘瑾遭受“凌迟”之刑,而是“磔于市”,属于“弃市”形式,明言必须公开行刑。[/color] [/size][/font]
[font=新宋体][size=2][/size][/font][size=2][font=新宋体] 若要区分“凌迟”和其他类似刑罚的差异,并了解清朝以前“凌迟”的做法,着实不容易。当我们益加深入探寻这种刑罚的起源时,较为清晰的相关资料愈显得不足。我们须先区分:一方面,这些刑罚做法包括肢解;而“凌迟”一词的出现,则指明支解刑法的合法性。[color=#000000] [/color][/font][/size]
[font=新宋体][color=#000000][size=2][/size][/color][/font][size=2][font=新宋体][color=#000000] 如果古代刑法志[/color],我们可以找到历史上诸多将帅、官吏被处以斩断的案例,最恐怖的细节可以联想到厨房的菜单。透过阅读这些历史的插曲,令我对“凌迟”的起源感到迷惑。当然肉体的切割有两种情况:所谓“脔”等极刑时,是将肉体割除殆尽,犯人变成食人者的肉,仇家可在自家厅堂饱食大餐;而“凌迟”之刑则相反,肉体被支解后,人形尚可辨识,事后悬挂街市展示。此外一项基本的差异为:“脔”刑案例极为罕见、独特,官[color=#000000]方史学家细[/color]心将此保留,作为残忍、可怕的暴君范例。这些案例固然恐怖,但都是轶事,甚至可能只是传言。相反地,从十一世纪末开始,“凌迟”即是确有其名且经常施行的刑罚,并非仅是轶事或传奇,而是真实的骇人史实。 [/font][/size]
[font=新宋体][size=2][/size][/font][font=新宋体][size=2] 我们[color=#000000]同样也找到诸多类似惩治叛乱谋反的“凌迟”刑罚,例如613年隋炀帝判处谋反者肢解、穿箭与灭族,而同样地隋朝也曾删除《隋律》中的肉刑。这类刑罚除了运用在司法审判,战争时期也会采用,而且是真实存在的。[/color]几乎每个朝代都可以见到类似刑罚,通常称为“磔”或“支解”,所以经常会令人联想:“凌迟”一词并非应用于一种肢解的肉刑,而只用于法庭的法律裁决。所有的关键问题在于了解:如何于特殊案件使用极端的方法,而能在法典中占有一席之地,因此成为一种法律上的完美“刑名”,法官经常得以藉此宣判。[/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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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font=新宋体]起源与神秘之名 [/font][/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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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font=新宋体] “凌迟”二字最早出现在《[/font][/size][font=新宋体][color=#000000][size=2]辽史[/size][/color][/font][font=新宋体][size=2][color=#000000]·刑[/color]法志》,指名为一种肉刑的名目。这个名词非常神秘,无疑的是汉人文字和草原民族契丹语的结合。 [/size][/font]
[font=新宋体][size=2][/size][/font][font=新宋体][size=2] 我们可以在前几个朝代找到几乎相同的名词,不过第一个字最常出现为阜字旁的“陵”;“陵”的意思为土丘;“迟”字则不能解读为现代汉语的“迟到”,而是“逐渐铺平”或“刮平”的动词。具体而言,“陵迟”可以指为逐渐铺平或刮平土丘,意即一座坟堆,宗族的集体冢。不过,有些朝代的史篇记载具有象征意义:“陵”,斜坡或运河沿岸土堤,代表制度、律法,所有国体的划定界限;“迟”,代表界限的下沉与崩塌。所以“凌迟”意味着衰落的起始,此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制度的崩塌。因此,这个名词和刑罚系统没有直接关联,一直到辽代才用来指称一种肉刑。写法上有些差异(人们发现有写作“持”,而非“迟”),冰字旁的“凌”变得比阜字旁的“陵”常用[color=#000000]。《[/color][/size][/font][color=#000000][font=新宋体][size=2]宋史[/size][/font][font=新宋体][size=2]》中还同时采用两种写法, [/size][/font][/color]
[font=新宋体][color=#000000][size=2][/size][/color][/font][font=新宋体][color=#000000][size=2] [/size][/color][/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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