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禁忌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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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color=#002060][color=#ffffff][size=4]中国古代的禁忌习俗[/size][/color][/backcolor]
古代对称名是忌讳的,不仅仅限于死人。诸侯是不得称名的,有大的过错的时候才称名。名不能随便称叫,而字一般是不讳的。名是受之于父母,字则受之于宾客亲友。名即我们现在所说的乳名,是生下三月后起的,字则起得很晚。古人起字的动机很可能就是为了保护乳名,是转移危险的一种手段。孩子落生三个月后,父亲为孩子取名,然后写明“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对乳名禁忌的形成,是因为怕仇敌及妖鬼以法术的方式对己名施术而置自己于死地的。有人制做了一个铜偶人,并在偶人的背上刻上了某人的“姓名”,因此,这个人每每为他所制。“保密乳名,否则有仇人将乳名施用巫术。巫术的性能可以由人的乳名、生日的年月日时而施术以置人于死。所以乳名不能直呼”。
古人的年龄、生辰甲子也是要保密而不随意公开的,
外国的使臣到中国来,向朝廷的大臣询问天子、诸侯的年龄以及其他大臣士卒的孩子的年龄时,大臣要曲折地回答他,比如说能穿多长的衣服啦、能不能背柴禾啦等等。总之,不能直接回答有多大岁数。这也是怕仇敌或妖鬼据以施术。“不能直接问小孩子有多少年纪,只能够用‘有几多个手指’来代替发问孩子的年岁。
不许指手画脚地猜测天子和国君所驾之马的年龄,否则的话要受到惩罚。因为古人常以马齿比喻人的年龄,知道了马的年龄,便可以使用传染的魔术而加害于马的主人。孩子生下三个月后,写明“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便是对生辰甲子的保护措施。吕用之在木偶人背上刻高骈的生辰甲子,高骈便神不知鬼不觉地被吕挟制着,吕用之好像得到神助一般。“孩子的生日不能给人知道,恐怕被仇人听见,用巫术的方法把孩子弄死。因此,询问孩子的生日也是犯忌的。小孩问父母自己的生日,父母只答‘热头晒鸡梪(即太阳晒鸡笼)的时候就是你的生日’”。
古人还忌指和唾,因为指和唾是巫人诅咒的方法。有个人学习了巫术,夜间披发,指着北斗星进行诅咒。说不能用手指指长虹。上城的时候和在车上的时候不许用手指乱指。有一个人因为预计某年将是荒年,并且“指天画地”,就被免官并且赐死了。鬼怕巫人,由于唾为巫术的一种,因此鬼也怕唾。所以,当着人面进行吐唾是被禁止的。
古人很忌讳打喷嚏,更忌讳别人对着自己打喷嚏。因为打喷嚏是自己被人利用法术诅咒过或鬼魂附身的表现,它预示着不祥的事情,所以打喷嚏者以此为讳;古人认为打喷嚏者会把不祥传递给自己,因此,又以别人对自己打喷嚏为忌。把嚏字解释为事情不顺利.打喷嚏,耳朵热,一定有人说”。把打喷嚏解释为有人思念自己。一乡人自打城中归,对其妻曰:“我在城中连打喷嚏,何也”?妻曰:“是我思量你故”。
歌谣,尤其是童谣,古人认为它带有忌讳的性质。它是一种预言性的东西,而且每每必中。如果它预测的是祸事,当然是令人恐惧的。
巫子不可做官,巫女不可嫁人。有一天,夏朝的君王孔甲到一个农民家里避雨,碰巧,这个农民家里生了一个小孩。有人说:这个小孩恰巧在君王来的时候出生,它受不起这么大的宠幸,一定有大灾大祸。后来,长大后果然在砍柴的时候,被斧头砍断了脚,成了守门人。皇帝的女儿叫公主,公主也不许出嫁,而是招赘女婿,这与巫女不外嫁而招赘女婿的事情是一样的。某种东西,一旦被用来祭祀,便与法术、鬼神发生了联系,就不能再直呼其名了。
先民认为血可避邪,血可以致邪,即具有使人招致不祥的作用。正月用狗血涂在门上以驱除不祥。宗庙盖好后,用羊血和鸡血涂在台阶上以避不祥。倘若有对手或敌人将血涂在自己门上,这就是极大的忌讳。有人要恐吓王莽,便在夜里把血涂在王莽门上。王莽发现后,便杀掉了涂血的人。打仗回来后,先到宗庙饮酒并向祖宗报功。是要以宗庙的神灵涤去血污所含有的不祥的意思。夏朝的君王武乙用皮囊盛血,挂起来用箭射它,后来出去打猎时被雷电劈死。
古代对孕妇、产妇、经期的妇女都是很忌讳的。很多地区对妇女生小孩是十分忌讳的,认为在这时与她接触是不吉利的。产妇的家里人也非常忌讳和厌恶她,在坟墓旁和道路边为她临时搭一个小棚让她居住,过了一个月才能让她回家。在满月以前,如果有人突然见到她,即是很不吉利的。这是对妇女产血所设的禁忌。有一个女人要在一个人家里分娩,并且说:我截掉脐带就走。听到的人都说这是灾祸的前兆,果然不久这个人便被杀了。
有一种鸟叫夜行游女,是分娩时由于难产而死了的女人所变化的,它的血滴在谁家小儿的衣服上,这个小孩就会倒霉。妻将生子及来月经的时候,要别居“侧室”,丈夫斋戒的时候,不敢进入侧室。妇女在经期,不得参与祭祀之事。怀孕的牲畜不能供天子食用,也不能供祭祀之用。不能用红色和紫色的布料作内衣。这也是对血的避忌,古代常以红色的东西避邪,即是取意于血的颜色。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同姓不婚,惧不殖也”父亲不能做儿子的媒人是恐翁媳之间出现乱伦的行为。卫宣公为儿子娶妻,但是儿媳貌美,便纳为己妻的事情。这种禽兽行为被称作“爬灰”秦朝的风俗日趋败坏,媳妇居然在给孩子喂奶时与公公并肩箕踞,这显然是犯了大忌的。父之妾不能为父之子洗浣内裤,怕因此而产生乱伦的念头。 嫂不抚叔”、“嫂叔不通问”、“嫂叔之无服也,盖推而远之也”。淳于髠便开了“嫂不抚叔”的玩笑。他说如果嫂子被水淹了,小叔子该不该伸手去拉她呢。
“取妻不取同姓”,并且说买妾如果不知道对方的姓氏时,要采取占卜的方式来决定。男方向女方提亲的时候,首先有“问名”的仪式,问其女之所生母之姓名”。
在女方来到新郎家族及进入洞房时,男族有向新娘来的方向射箭、放爆竹及用麻豆谷米“撒帐”的仪式。无论是爆竹、麻豆谷米还是射箭,在古代都是用来避邪的,确切说是为了吓退女方所携带来的不利于男族图腾的邪气。
婚礼要在黄昏时举行、婚礼上要有男傧和伴娘、回门时女族有“打婿”习俗、新娘要蒙盖头等等,“婚礼不用乐”、“婚礼不贺”,“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这些禁规,反映了攘窃劫夺的隐密性,也表示族内女子被抢走后的思念之情。
先民们的屋舍没有窗户,而是在屋顶上开个天窗来采光。在屋舍当中,与这个天窗相对应的地方叫“中霤”。中霤就是家中的土地神。作为屋檐下承接雨水的地方——“承霤”也取代了中霤。有个守门人要陷害一个人,便在承霤的地方洒了些水,很象小便过一样。当齐王得知这个人曾在这里歇息过,便杀了他。楚庄王规定,大臣和公子们入朝的时候,马蹄如果踩到了承霤,驾车的人要被杀掉。
古代有一条法律,如果把灰烬撒在街道上,要被砍掉双手或处以黥刑。这种禁忌很可能是“草木灰”崇拜的遗意。不能折毁和摇撼人家的社树,认为这是污辱了人家的社神,即土地神。由对门的禁忌,辐射为对附属的门槛、门前台阶的禁忌。不许躺在门前台阶上、不许头枕着门槛、不许用脚踩踏门槛。
镜子是人们每天都要使用的。照人的镜子成为照妖镜、护身符,镜子一旦出现异常现象,如破碎或丢失,便是祸祟将至之兆。有一个男人刚结婚不久就死去了,这是因为新娘在拜神时,怀里的镜子突然掉在地上,破裂成两半。
钗和簪是插发的饰物,一旦遭到毁折,也视为大忌。井与黄泉是一回事,钗为插发之物,则钗入井如人入黄泉。有一个姑娘出嫁前,一天早晨洗脸的时候,突然插发的簪子掉在地上摔断了。不久,她的未婚夫就死了。
汲水的水瓶也是崇拜的对象,把汲水瓶悬在井中可驱除邪鬼。汲水时,水瓶如果掉进井里,那是很不吉利的。如果不说不吉利的话,水瓶就不会掉进井里。
甑、釜为古代的蒸食炊器,古人称为“祥稳之器”。若有破裂之事,就以为大忌。杜牧家的炊甑有一天突然破裂,他深以为讳,果然不几天他就死了。有一个人家中的甑、釜突然发出怪异的响声,家人很害怕,而这个人却把甑、釜打破,不久便被病魔夺去了性命。
坐着时候,两脚向外岔开,形如簸箕,古人称之为“箕踞”。古人对箕踞是严格禁止的,孟子的妻子因为在屋里箕踞,险些被休了。箕踞则露下身,不礼貌,引申之,便指侮辱对方,若是故意让人看下体,便是对人家的极大污辱。
古人对含有夏至的五月是很畏惧的,这个月中忌讳也是最多的,比如:远途做贸易的商人不能出行、做官的人不能走马上任、不能晒席子等等。含有夏至的五月,是最为旱热的月份,而天气旱热,则暑疫蔓延。
由于书契崇拜的延伸,对字纸是要格外崇敬的,否则必遭恶报。有一个人因为经常在便桶上看书,所以考举十多次都没有考上。还说一个人因为亵渎字纸而被雷电震死。
庚与更同音,更是更革、变化的意思,所以碰到庚年、庚日都很忌讳,须小心行事。术士还有“逢庚必变”的说法。
桑和丧同音,所以与丧事相联系。有一天,突然有桑树和穀树从商朝的朝廷里长出来,商王非常害怕。穀树也是桑树的一种,
所以古代常用它做棺材。
古代对老字、死字是忌讳的。老字、死字为詈人语。古人认为物老则成精,而人死后也会成为精怪,所以老与精怪与死相联系。有人骂陈蕃为“死老魅”
古代在喝酒的时候,如果要罚对方饮酒,只能说“饮”某某或“浮”某某。饮是斟好酒让对方喝的意思,浮是给对方斟满酒的意思。因饮酒是高兴的事,不可说罚字以扫大家的兴。
古代对颠倒、翻转、反背之事都忌讳。帽子不能反挂着,因为这很象死人的服装.把占卜用的蓍草和龟甲倒放在国君面前要受到惩罚。晚辈告辞,长辈出来送的时候,晚辈不能背对着尊长穿鞋;为尊长扫地的时候,要面向尊长边扫边退,而不能背向尊长往前走着扫。会使人联想起倒霉、背时、时乖命蹇.“食鱼无反”,反和翻音义相同。即吃完一面,不能翻过来再吃那一面。这可能与船家讳“翻”字的意思一样.船家渡河时,不能说风浪波涛一类的字眼,即是这样的忌讳。睡觉时不能趴着睡。这与船家的忌讳一样,因为据说男人在水里淹死,漂尸时,脸朝下背向上。
古讳屎字。遇屎则改为矢或通字,对话时,则改为恶字。还讳秃字,遇秃常改为童字。言秃则为骂人语。因秃为古代恶疾之一,而古代规定患有恶疾的人不可嫁娶。
古代还忌讳收养“寤生”(即难产)子,忌养缺唇的婴儿,因此孕妇忌食兔肉
白天夫妇同房,是儒家所最忌讳的,这叫做“昼寝”。孔子的学生宰予“昼寝”,孔子知道后便骂他“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认为他不可救药,已经没办法再说他了。
忌讳在房子的东面再盖或扩建房子;忌讳在房子的西面再盖和扩建房子。都是不得在房子的右面再盖和扩建房子。因为房子坐南朝北,则东面为右,坐北朝南,则西面为右。古代以右为上、为尊。不右益宅的意思,是说不要在右面盖超过正房的屋宇。
逢水日和土日吊丧不可哭泣。在下雨的时候,孔子的弟子担心孔子父母的坟墓崩坏的事情。另外,据《大唐新语》说,地下分别有水龙和土龙守着水界和土界。出远门的人逢“归忌”不能回家。
妇女要遵守很多的禁规。女子出门乘车,要坐那种四周有帷帐的车子,而不许抛头露面还有一个禁制叫做“保母不在,宵不下堂”,这也是为了防淫乱的意思。另外,妻子不许把自己的衣服晾在丈夫用来晒衣服的竿架上,不许把衣服放在丈夫的衣箱里。古代还有“女不祭灶”的说法,古代以女子为不祥,《诗经》中便以妇女为不祥的猫头鹰,并以女人为祸水。
人们想象中的鬼魅的形象就是取象于少数民族的外形的。而古代对刑人和鬼魅都是设有禁忌的。很多少数民族装束的特点是被发、断发、髠头及文身、雕题(在额上雕刻花纹,并涂上颜色)、黥面,刑罚中的髠刑及黥刑实即取象于此。有一个人为了推让王位继承权,跑到了少数民族地区,并且说,我到了吴越,已经成为吴越的人了;我已经断发文身,成为了受过刑的人,受过刑的人不能到父母坟上去扫墓,否则活着的家里人还要死去。,有一个夜叉鬼披散着头发,赤着双脚,袒裸着胳膊行走,脚下生风。
在三年的丧期中,夫妇不可同房,父母死后,父母生前用过的书籍、茶杯都不能再用。这是怕死者的遗物经由传递而使人遭到灾祸的意思,而文人却解释为“父没而不能读父之书,手泽存焉尔;母没而杯圈不能饮焉,口泽之气存焉尔”。孝子守丧期间要执杖以赶死去的父母的鬼魂,但古代文人却说孝子在守丧期间由于节食、悲哀而身体虚弱,执杖是为了“扶病”的。亲亡魂返家的时候,家人撒灰来驱赶它是“不近有情”;撒灰是为了检验亲人死后是转生成人还是异物;中国人对于异族,历来只有两样称呼:一样是禽兽,一样是圣上。从没有称他朋友,说他也同我们一样的。
每逢寒食要禁火吃冷食,老人和孩子都受不了;常常有死掉的。可见对人们生活危害之大。古代对妇女生子十分忌讳,要在荒野中、坟墓旁、道路边搭棚分娩。若逢隆冬盛夏,暴露于冰雪烈日之下,产妇和婴儿的生命都要受到威胁,某些地区,凡二月、五月及与父母同月生的小孩都要杀掉;丧期三年,夫妇不可同房,如果触犯禁制而同房生子的,也以“触礼伤孝”不得收养,古代裁衣、动土、迁徙等等都有忌日,“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古人源于植物崇拜,禁止砍伐社树和神树林,:三月三的曲水流觞、九月九的重阳登高、除夕的熬夜、正月初一的放爆竹,最初都是与禁忌相联系的,“请以颈血溅大王”之类的话的更深一层意思便可以准确地把握了。
古人忌讳在井上磨刀,也不许在井上种桃,说花落井中不祥。古人认为井里面有水神、龙神,如果在井上磨刀,在龙神看来,便是一种杀机,它自然会不高兴的;桃在古人眼里是避邪鬼之物,假如落入井中,岂不是以龙神为邪鬼的意思?这些自然要视为忌讳的。,如果从井上跨越,便是一大罪过,掌管寿命的神会减去他的寿数的。古人又认为井通黄泉,并且说人死就要归黄泉。人们做梦如果梦见水井,是死归黄泉的先兆。
原始民族对月食、晦日是忌讳的。每月月终的晚上或月食之夜看不到皎洁的月亮,一片漆黑,于是由恐惧而产生禁忌。认为月食是件大不幸的事,是上天对人们过失的惩罚。因此很早就有救月食的说法,甚或在月食之时,嗥啕痛哭,悲惨之至。
古人还认为月食之夜出生的人不能长寿。这是因为古人把人的灵魂与身影认作一回事。月食之夜出生,看不到小孩的影子,便认为是短寿的。
晦日的禁忌就更多。晦日为兵家所忌,这一天不可出兵打仗。先民们认为晦日无月,是大自然对自己过失的谴告和惩罚。在每月晦日的夜里,灶神要上天告发人间众生的罪愆;并且说,在这一天里,不许唱歌,否则便是一大罪过,司掌寿命的
神会减去他们寿数的。在晦日这一天,人们要终日惴惴不安,夫妇不可同房,否则便是亵渎天意。百官休息,不可做事,否则必遭恶报
物老则成精,时间到了一个单位的终极,也认为是不妙的。对盈满之数的忌讳延伸为对与盈同音的蝇的讳忌。何晏好几次夜里梦见数十只苍蝇落在他的鼻子上,赶也赶不走。他请管辂为他占梦,管辂认为不吉。果然不久他便被杀了。
每月月初、每年的正月、尤其每年正月的第一天都有很多的禁忌。每月初一这一天不能哭泣,否则,司掌寿命的神会减去他的寿数。忌讳抚养正月生的孩子。正月里忌讳开仓库。“元旦,俗忌扫地、乞火、汲水并针剪,又禁倾秽瀽粪。”
白天和黑夜的时间在某一天恰恰相同,白昼在某一天是最长的,黑夜在某一天也是最长的,这在古人眼里都是不可琢磨的,看起来是很神圣的,所以,在这些天里,有很多的禁忌。
电闪雷鸣,更是可怖的事情。“若有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认为电闪雷鸣是上天发怒的象征。所以,雷鸣时,夫妻不可同房,否则是亵渎天意,生下的孩子也会肢体残缺。“雷鸣不作酱”。作酱则以杵捣器,铿然有声,与雷争鸣,自然不祥。
古人对很多星宿都是忌讳的,比如;荧惑、彗星、天狼星、太白金星、太岁、流星、摩羯等等。古人认为“荧惑为凶衰”、彗星为“妖星”、天狼星主侵略,太白为兵象、摩羯星为凶星。所以古籍中常有“荧惑守心”、“彗星袭月”、“太白经天”、“命宫摩羯”等等的说法。古代的诗歌、舞蹈中的“射天狼”便是这一禁忌的心理折射。有流星落在宋国,占卜的人说,很不吉利,鲁国“多大丧”。彗星又叫孛星、扫星、拂星,总之是妖星。“其状不同,为殃如一。期不过三月,必有国破乱君,伏死其辜。余殃不尽,当为饥旱疾疫之灾”。彗星在东方出现,是“将军谋王”;在西方出现,则“羌胡叛中国”,在南方出现,“天下兵起”;在北方出现,则“夷狄内侵”。太岁则具有更大的魔力和破坏力,因此对它尤为敬畏,背着或冲着太岁迁徙、行走、建房都被禁止,否则必遭祸殃。
古人认为五月是恶月、瘟月、毒月,认为五月份,蛇、蝎、蜈蚣、壁虎、蟾蜍五种毒虫开始活跃,魑魅魍魉也十分猖獗,疾疫蔓延,毒气四起。所以,五月份的禁忌相当多;同时也有相应的防御措施,比如,要插艾草、沐兰汤、系彩丝、悬葫芦,来禳毒气、驱鬼魅、避瘟疾。
古人忌讳五月结婚及生子,尤其忌讳五月五日出生的小孩。认为在“五毒”并出的月份里,婚娶和怀孕生子,必受感应。古人把结婚与受孕、分娩日期混同起来,“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气之时,已得吉凶矣”。认为此月结婚受孕,各种毒气、疾疫、鬼魂妖魄都会侵袭到受孕的婴儿体中,这样,五月生的小孩必然携带着五月中“父母施气”时的妖邪之气。
五月份,还忌讳盖房,说“五月盖屋,令人头秃”。说五月炎热,盖房子会被火烧掉。“俗五月不上屋。云五月人或上屋,现影,魂便去”。五月五日称为端午,五月是含有夏至的最炎热的月份,五与午古字相通,午在五行中属火。端午和夏至日都有禁火的习俗。“介子推..抱火而烧死,文公令民五月五日不得发火”。“日夏至,禁举大火”。古代还有寒食禁火的习俗。这些可能与古代的祈雨相关,因为古人认为水火相克。
许多植物都可以被视为图腾来崇拜,名为神树,如桃、竹、柏等等。槐树这种植物在古代也曾被崇拜过,古代三公庭院中都要种槐,便是这种崇拜的遗意。不能砍伐这种神树,否则会遭报应。“景公有所爱槐,令吏谨守之。植木悬之,下令曰:犯槐者刑,伤之者死”。曹操要盖宫殿,便砍伐了一种叫做“濯龙”的树,而这种树被砍伐时流了很多血。过了几天,曹操就得病而死。
鸲鹆又名鹦鹉、八哥. 鸲鹆能模仿人的语言,古人以为奇异;而且鸲鹆自己不筑巢,常常占据其他鸟鹊的巢穴,所以,古人以鸲鹆的来到为主人将去之兆,认为不祥。有鸲鹆来到鲁国做巢,占卜者认为这是不吉利的,这是鲁国的都城将成为废墟、昭公将被驱逐的前兆。把鸲鹆的到来看成是一种神遣,认为它会通过流利的语言把鬼神的谴告诉说出来。把鹦鹉与不祥的猫头鹰等同起来。鹰的出现,往往被视为凶杀之兆。先民们狩猎时期,最常用的助猎动物就是鹰。残酷的牧野之战即将开始的时候,天空中飞集着群鹰。把古人最忌讳的“彗星袭月”、“白虹贯日”与苍鹰盘旋并列起来,说它们都是凶杀的前兆。当野鹰在屋梁上盘旋的时候,众人十分恐惧。
乌鸦也被视为禁忌,这可能与它的叫声有关。有一只乌鸦停在幄帐上,赶也赶不走,隋炀帝非常憎恶它。这是以它为不祥之兆。武王率领八百诸侯讨伐殷纣时,突然从天上下来一团火,俄而变成一只乌鸦落在武王的大帐上。武王便对诸侯们说:你们还不了解上天的旨意,现在还不能讨伐殷纣。于是便收兵了。这显然也是以乌
鸦的到来为不祥之兆。
鸱鸮,又名猫头鹰,被古人称为“恶声之鸟”或“不孝鸟”,墨西哥人也视鸮为“恶灵”。它常常预示着不祥。有一天有一只鸱鸮飞入贾谊的屋子里,贾谊打开占书一查,里面说这种鸟飞来,便预示着主人即将亡去。有一只鸮停在某家门前的槐树上,这个人便命令一个叫刘熙古的去射,一箭便射中了。这个人很高兴,但过了
两年,这个人便死了。鸱鸮还能勾魂摄魄。鸱鸮得到某个人的发爪,就会伤害他的魂魄。人将有灾祸的时候,鸱鸮就会在他的屋子上叫唤,并说鸱鸮又叫夜行游女。鸱鸮夜出昼伏,生活习性与古人心目中的鬼相同,又因它生活和居住在荒丘丛棘和坟墓之间,认为它可与阴间相往来,再加之它的叫声怪异,便具备了形成禁忌的条件。
古代对鼠也是忌讳的。老鼠如果有异常的举动,诸如“夹尾而舞”、“以尾画地”等等,认为都是在预告着祸事将临。鼠咬人发、人身、人的东西,认为都是灾难的前兆。老鼠居于地穴之中,夜间活动,认为它可与鬼神相交通,可预知人事的吉凶祸福。由此可见,一切恐怖的东西几乎都与黑暗有关,而一切夜间活动的东西也因此都是恐怖的。
龙是古老的华夏民族的图腾,它是一个混合型的图腾。龙的主干是蛇。伏羲鳞身,女娲蛇躯”,女娲兄妹相互为婚的传说。因此,对蛇的禁忌很多。不能杀两头蛇、见两头蛇者死的记载。“见蛇交,三年死”。有一雄一雌两龙在夏的朝庭上交尾,是夏朝将覆灭的不祥之兆。虹是蛇、龙的变形,是古人想象的挂在天上的蛇龙。
对虹的禁忌也很多。有一天,一对虹蜺大白天地降落
在宫殿上,皇帝非常厌恶它,有人占卜说:虹蜺降临,表示上天发怒了,天下将要大乱。这里所说的与《国语》里两龙在宫庭上交尾的事情显然是一回事。“白虹贯日”是古人最畏忌的,认为是“兵象”。对所崇拜的图腾自然是不可以指的,否则要烂手指的。虹蜺的出现使古人战栗不安,这在甲骨文中就有反映。在甲骨文中就有虹蜺能作祸祟的记录。
鸡、雉(野鸡)、凤凰是一回事。武丁在祭祀成汤后的第二天,有一只雉鸟落在鼎的扶手上叫唤,武丁非常害怕,以为不祥。武则天出生的当天夜里,有一群雌雉叫唤不停。也是以雉鸣为不吉利,有一只雉鸟在宋国的太庙上叫唤,后来发生了火
灾。不能射猎这种雉鸟,否则不祥。楚庄王去打猎,打到了一只“科雉”,有一个大臣夺走了这只科雉。不几天这个大臣就得病而死。后来这个人的弟弟向庄王请赏,说他的哥哥从古书上得知,射猎科雉的人不出三月就会死亡,他夺去雉鸟,是代替庄王去死。庄王派人去查,古书里果然有这样的说法。
诸多完全相反的二重现象。射获鸲鹆可免灾;乌鸦的啼叫成为吉祥之兆鸱鸮成为报喜的鸟;在民俗传说中,鼠咬牙被认为是发财的先兆,虹蜺的降临成为升官的前兆;雄雉的到来也成为升官的前兆。这种矛盾的现象古人解释成“或得神以昌,或得神以亡”。
食牛的禁忌很早就有。不但不许吃牛肉,甚至忌讳说牛字。吃牛肉会患恶疾而死掉,甚至死后变为牛而受人宰割的说法很多。农业生产离不开牛,所以有这种禁制。同时,牛也被视为祖先而加以崇拜过。伏羲、女娲是蛇身牛首、
狐也是一种图腾,与龙图腾也有关系。闻一多先生认为夏禹也是龙,而夏禹与狐图腾的成员涂山氏结婚。山西太谷县有狐突祠。“城东有灵应公庙,傍有山穴,群狐处焉,妖巫挟之为人祸福,民甚信,向水旱疾疫悉祷之,民语为之讳‘狐’音”。
在居丧期间,给人倒茶,不能用茶托,认为茶托多为红色,而红色乃送终之具。茶托之托与栖托、托魂之托同音,丧期不举茶托,可能是惧怕亡魂返家依托附体的意思。忌讳让狗看见家里的死尸,否则的话,家里会再死人。这也是对鬼魂附体的恐惧,即怕死去的亲属托魂于畜生在家中作祟。死人托魂于狗
邻居家有丧事的时候,不要对着邻居家舂米。因为舂米是招魂的仪式之一,倘亡魂闻声误入自己家门,对自家是不利的。把素不相识、毫无关系的一对男女死后埋在一起,称为冥婚、鬼婚、嫁殇。古代的冥婚、合葬、以异性殉葬,是惧怕亡魂返家作祟的意思。未婚男女死后如不举行冥婚仪式,他所在阴间没有伴侣,会经常返
家作祟的。
唐代已有纸钱,为送葬之用。所以,自唐末、五代始,以梦钱及纸钱为忌讳,认为梦到钱或纸钱便是死兆。
古代坟上墓中多荆棘薪柴,于是荆棘薪柴便与死亡发生了联系,成为了禁忌的对象。古人墓上多种松柏以镇墓避邪,于是,松柏与墓冢鬼魅便发生了联系,也成为了禁忌的对象,梦到松柏也是死兆。
守丧的人在和大家席地而坐的时候,要单独坐在一个席子上,而不能和大家同坐在一领席子上。这是因为怕经由席子的媒介把丧气传递给别人。在守丧期间,大臣不能从政,国君也不敢到他家去看望他。死去了丈夫的妻子叫做“鬼妻”,大家不敢再和她住在一起。守丧期间夫妇不可同房。丧期夫妇同房,甚或生子,不但孩子不能收养,本人也要处以刑罚。在守丧期间不可洗澡、剪指甲,腰间系的麻绳在睡觉时不能解掉。这是因为古代丧服的全部含义都是用来驱避亡魂的,而洗浴时,除去丧服,便有鬼魂袭入或附体的可能;而且洗发时发必脱落,古人认为“发乃血余”,是人身的精华,倘发、爪为亡魂拾去,便可摄去人的灵魂和精气。矛盾的二重心理最突出地体现在古人“接煞”和“避煞”的仪式上,即:准备好丰盛的祭物迎接亲人亡魂返家,又想尽各种方法来逃避亡魂并且阻挠它的返家。”。谁家里死了人,这个家庭要遭到重大的损失。因为死者生前用过的一切东西都要烧毁,或者扔进水里,或者与死者一起埋葬”。死者用过的厕所要被填平,不能再用。父母死后,父母生前用过的书籍、茶杯都不能再用。死者生前用过的东西一般都要随葬,,皮大衣之类不可随葬,据说穿了皮大衣入棺,来世也要变成兽类的。孝子在守丧期间,不敢住在原处,要在院子的东面临时搭一个小木屋居住。因为亡魂要经常返家作祟的,倘若住在原来的卧室,会被亡魂缠住的,把孝子原居的卧室称作“毁灭之地”;东夷忌讳很多,凡家里有人得了疾病而死亡的,都要拆掉旧房,再建新房。所以,人们确信死者的遗物经由传递会使人遭到灾祸的。为死者洗浴、整容的时候,死者的头发、胡须、指甲要埋在地里或放在棺中,不可随便抛掷。否则,便是生者与死者接触的延伸,对生者是不利的。躲避和驱赶家鬼是对亡魂禁忌的第二种丧礼。墨家崇尚鬼神,认为人死后会变成神鬼,通过幻化而害人。在亡魂返家的时候,子孙纷纷逃窜,不肯在家,并书写符咒,以吓唬鬼魂,在出殡的时候,门前燃火,户外撒灰,以驱赶家鬼。
古人把人的名字看成是人的身体的一部分。所以,人刚死,在招魂的时候呼叫死者的名字,此后便讳名,有的还要加上谥号。有一个哭丧的人不慎呼出了死者的名字,便遭到别人的讥责,认为他粗野不达礼。可见所忌之重。东非的一个民族,人死后不敢再提到他的名字,而且要给他新取一个名字。说这种动机是因为名字是人身体的一部分,提及死者的名字便是与他接触的延伸,亡魂会应声出现。重新取名与中国的谥号有相似之处,因为鬼魂不知道且无法知道这个新名字,这样就可以自由地称呼和提到他了。
最后,谈丧服。服丧期间男子去冠,把头发挽束起来成髻形,上面系以麻绳,女子把头发挽束起来成髽形,上面系以麻绳,脸上还戴有面罩。男女手执哭丧棒,衣裳不缉边,上衣襟插进腰中,系以麻绳,睡觉时也不解开。“家有人死,必定改变平时的形状,如断发绘身,或穿着特别衣服等。其初大约不是为纪念而实是由于惧怕的心理”。
穿丧服的原始动机应有两方面,其一为伪装自己使鬼魂认不出来;其二,为了驱鬼、吓鬼。男女丧期的发型近于“披发”,太子哭丧时的发饰是“披发”。鬼怕巫,而巫的发饰即是披发。麻绳、草绳具有避邪的作用,鬼怕棒杖。
[backcolor=#002060][color=#ffffff][size=4]古代部分皇帝的忌讳[/size][/color][/backcolor]
中国的封建皇帝,对于臣民的生命财产有生杀予夺之权。其近者如左右,远者如百姓,如稍有不慎,触犯了皇帝的种种忌讳,随时都会大祸临头。
中国历史上的女皇帝武则天忌猫。这当然事出有因。原来,她曾将太子之妾萧良娣囚禁下狱。萧良娣对她的残暴行为恨之入骨,发誓说:“愿阿武(则天)为老鼠,吾为猫儿,生生扼其喉!”这话传到了武则天耳朵里,萧良娣当然不会有好果子吃。武则天也从此开始恨猫、忌猫,把猫看做是“不祥之兆”,并下旨在宫里严禁养猫。 韎踉Bmq<
元代第四位皇帝元仁宗属鸡,认为“雄鸡一唱天下白”,司晨有功,对雄鸡啼叫时那副咄咄逼人、藐视一切的神气模样尤为欣赏。登基伊始,他就在大都(北京)告示民众:“有虐待鸡者,必严以处之。”有一百姓宰鸡烹之,沿街叫卖,名曰“烧鸡”,肉鲜味美,生意兴隆。这一天,卖烧鸡者从乡下收活鸡回城,被巡兵发现。巡兵令他将网袋中所缚之鸡全部解开,放生于野,仅留一鸡抱于怀中,游街示众。3日后押回原籍。 韎踉Bmq<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早年父母双亡,家中极度贫寒,曾剃了光头出家当过和尚。和尚又称“僧人”,因此他特别忌讳“光”、“秃”等字,对“僧”字当然就更忌讳了。推而广之,连跟“僧”字谐音的“生”、“笙”等字也不许用。如果谁在文章中一不小心用到这些字,一经发现,不问青红皂白,一律以“讥刺”论罪,捉来杀头。 韎踉Bmq<
清末的慈禧太后虽然不是女皇,但她垂帘听政,实际上比当政的皇帝同治和光绪的权力大得多。慈禧生于1835年,属羊,由于这个原因,她一生忌听“羊”字,竟把“羊”列为宫廷忌字,谁也不许提及,连御膳房做菜用的羊肉也得改称“福肉”或者“寿肉”。慈禧酷爱看戏,几乎“日必观之”。但看戏时也忌听“羊”字,连带有“羊”字的剧名,如《牧羊图》、《苏武牧羊》等戏,都不许在宫里演出。同治年间,梆子名伶侯俊山被召进宫里侍演《玉堂春》。慈禧听得眉飞色舞,不时点头称赞,吩咐李莲英事后要重赏他们。不料,当听到“我好比羊入虎口有去无还”这一句唱词时,慈禧怒容满面,立即命令停演,“犒赏”他们的不是金银珠宝,而是棒打其臀,不准再入宫演戏。从那以后,宫里再演《玉堂春》时,苏三的那句唱词便改为“我好比入网的鱼儿有去无还”了。慈禧认为,羊虎相克,于是她命人对身边的太监及宫女逐个查问,凡虎年生者,一律严惩,当众杖责,然后逐出宫门,流放北漠以图吉利。
[backcolor=#002060][color=#ffffff][size=4]古代人最忌讳说的字[/size][/color][/backcolor]
古人书文言语,避先人君上之讳,无非要一个敬字。但是,避讳太多,往往记不住,防不胜防。乍见新官,言语不慎,骤然捷发,冒犯名讳,十分麻烦,因此,古人在避讳方面,压力很大。宋朝有个赵范,其父名赵方,赵范到楚地做官,有一天搞联欢会,有个外地来的歌手歌唱得很好,赵范随口问:你为什么到了我的地盘儿啊?歌手想也没想就回答:无非为了一碗饭方才到了您这儿。这可不得了,赵范大怒——这歌手不仅冒犯了自己的名讳“饭(范)”,更冒犯了自己父亲的名讳“方”。盛怒之下,杀了歌手。
避讳不仅要避同音字,连相近的音也要避,万一谁口齿不清、发音不准,或得了鼻炎说话吐字一哼囔,让人听了,问题也很严重。懂粤语的人知道,羹与京,音相近,外地人更听不出来。所以,宋朝政府的最高办事机构政事堂的公共食堂,打饭的时候,厨师高声唱菜名,有一道汤菜:菜羹。不敢直接说这个名字,因为听上去很像宰相蔡京的名字,所以要反过来唱:羹菜。这个名字就从那时沿用下来了。冒犯了宰相的名讳,是一件大事儿,以至于当时有个蔡经国,为了彻底避蔡京的讳,打报告将自己的名字改为蔡纯臣。
《水浒》里武大郎卖的炊饼,其实是蒸饼。蒸音近祯,为了避宋仁宗赵祯的讳,把蒸饼改为炊饼。而陕西关中西府人很早就不敢卖蒸饼,为什么?因为有个叫向敏中的高官镇守长安,西府人把“中”读“蒸”,口音改不过来,很容易冒犯向敏中大人的名讳,索性连蒸饼都不卖了。
您知道,人的名字往往从经典中来,都是好意思。皇帝的名字就更有来历。古人讲学的时候遇到典籍中的古字正好与现任皇帝、领导的名讳相同,怎么办?有的往往用另一个字代替,但也代替得不能太多,否则太乱了。去年拍卖的黄庭坚的一幅字,其中有一玄字,是个致命伤,被王以栋先生看出来了,这个玄字右下那一点,有明显刮过的痕迹。王先生说这个破绽可以一剑封喉。为什么?因为黄庭坚是宋朝的校书郎,你都写错字,情何以堪?你在宋朝,必须避赵宋王朝的祖宗赵玄郎的讳,一般以“元”代“玄”,即便临文不讳,写的时候应该有意少写一笔,而这一个点却是刮掉的。
其实皇帝自己倒不一定太计较——宋仁宗赵祯请山东学者赵师民进宫讲《易经》,讲到“元亨利贞”,“贞”“祯”同音,旁边陪同听讲的官员侍从都很紧张,但赵师民照讲不误,不以他字替代“贞”字。讲完了,告辞,仁宗目送,并对周围人感叹说:“这是个真有学问的人!”有个叫胡瑗的江苏学者,也进宫给仁宗讲《易经》,也不避“贞”字。但是讲到《孟子》有一句“民无恒产”却将“恒”字改为“常”字,因为赵祯的父亲宋真宗名赵恒。仁宗听他把“恒”字改成“常”字,就笑了:“怎么到这儿就知道避讳了?”胡老师说:这不是我避讳了,从唐朝穆宗那儿就避了——唐穆宗名李恒。我读熟了而已。
[backcolor=#002060][color=#ffffff][size=4]中国古代民间房事禁忌![/size][/color][/backcolor]
房事禁忌是一种远古的禁忌,从图腾时代直到现今,这一禁忌始终存在。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人类、族群的繁衍、生息,所以历来被人们所重视。中国人在性方面讳莫如深,因此,这方面的禁忌很难传播、很难搜集。许多有关习俗,也囿于某一社区,或者在家族、种姓系统等极狭窄的范围内传继着,很少为外人所知。
1、婚恋房事禁忌
房事是指性行为、性生活。婚姻是性行为、性生活的合法化。那么在婚姻禁忌中,凡属于男女双方禁忌结为婚姻的,实际上都包含有禁忌他们之间发生性关系的意义,因此在上文中所提到的择婚禁忌(包括氏族内外、同姓异姓、表亲血统、长幼异辈、等级差别等情况下的择婚禁忌)和议婚禁忌(包括婚龄、生肖、门户等方面的禁忌)都有房事禁忌的性质。例如佤族婚俗中有同姓不婚的禁制,实际上也意味着严厉禁止同姓之间发生性行为,他们以为这是大逆不道,会触怒鬼神。如有人违犯,全村人、全姓人都要受鬼神的惩罚,会遇上旱灾或涝灾。如果发生了什么灾祸,他们也往往会从这里寻找原因,怀疑是有同姓人发生了性行为。可见性行为的禁忌是可以与婚姻禁忌相一致的。
黎族在允许通婚的范围内,可以参加“放寮”。据吴存浩《中国婚俗》云:“(黎族)参加‘放寮’的男女主要是未婚青年人,但是,已婚尚未落夫家的女子亦可参加。这样的女子‘放寮’中发生性行为一般也不受社会舆论的谴责,与别的男子所生子女不但不被夫家刁难和歧视,反而受到欢迎。至于寡妇参加‘放寮’,更是无可非议的事情。但是,‘放寮’对象必须和通婚范围一样,严禁在同血缘氏族内部进行,同血缘的人不能通婚,也不得‘放寮’。”
从以上列举的两个例子来看,性行为禁忌和婚姻禁忌是可以相一致的。凡是禁忌通婚的,也就禁忌发生性行为。这一点尤其在婚姻的群体意识方面,表现得更为显著。这是与原始时期的图腾禁忌和乱伦禁忌有直接关系的。至于婚前性行为禁忌,主要是指允许通婚的男女在结婚前的性行为禁忌。它主要是关于个人的身体和精神的,而一般于群体无直接的利害关系。
2、婚外房事禁忌
中国大多数民族禁忌婚外性行为,以为是极其不道德的事情。
广义的说,婚前性行为也是属于婚外性行为范畴的。婚前性行为的禁忌,在于女性更为严厉。汉族旧时“洞房验贞”和男性对于新娘一定要是处女的强调都体现了这种观念的存在。对于男子,虽然也是禁忌婚前有性行为的,但旧时实际上并不十分严格。尤其是对于富家子弟,有些地方甚至鼓励男子婚前在性生活方面的放荡行为。这虽然不合礼教,但至少这种性行为是被认作一种享乐的,而非危险的、可怕的事情,因而它不是被坚决的制止的。中国还有一些少数民族对男女婚前的性行为并不看重,不但不禁忌,还设有公房,为了提供方便。但是,发生了性关系,或者有了孩子之后,便要结婚,否则会受到舆论的非难或物质的惩罚。一旦结了婚,便不能再有婚外的性关系了。
狭义地讲,婚外性行为禁忌,是指已经结了婚的人又与第三者发生的性关系、性行为。这种婚外性行为是不合法的性行为,因为它极易引起乱伦畏惧。据信,婚外性行为是会给自己或他人带来灾难的。汉族中流传的俗谚:“赌近盗、奸近杀”、“赌博场里出贼情,花柳巷里出人命”、“过去桃花运,就是窟窿山”,便是这种思想观念的反映。民间还以为“万恶淫为首”。如果有婚外性关系,将会导致轮回报应,所谓“淫人妻女,吃谷还米”。许多传说故事中都有淫人妻女的人,自己的妻女又被他人所淫乱的情节。这是冥冥中落在当事人头上的自我报应。
如果被人捉了奸,大家还可以对其实施公众的现实的处罚。汉族是这样,其他一些民族也是这样。据《佤族社会历史调查》云:“(佤族)男女婚后不能再与第三者发生性关系,否则当事双方会受到全寨人的处罚,有因此而被罚牛数十头的。”《开封民俗》也指出:“按***教的教规,除了正当合法的婚姻外,严禁*之间发生不正当之男女关系,一旦发生,会遭到严厉的罚处,且为全体回民所唾弃,几无容身之地。”
可见婚外房事禁忌在中国许多民族中都是很严格的。
3、不洁房事禁忌
中国民间有性行为不洁的观念。其不洁之来源,主要是妇女不洁的观念引起的。妇女之月经,被视为“血污”,俗以为是不洁的。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就指出:“女子阴类也,以血为主,其血上应太阴,下应海潮,月有盈亏,潮有朝夕,月事一月一行,与之相符,故谓之月水、月信、月经……女人入月,恶液腥秽,故君子远之,为其不洁,能损阳生病也。”所以男子以此卑视女子,说女子是不洁的。除了在月经时禁忌行房事外,也视一般房事为不洁的行为,常常小心避忌之。东北地区有“宁承丧,不承双”的说法,即是宁可把炕借给人办丧事用,也不愿意借人结婚用,认为借给人结婚用,会脏了自己的炕,会遭晦气的。如果夫妻外出借用人家的炕了,临走时一定要扔下几个钱,叫“买炕钱”,是对自己不洁行为的一种赎罪。汉族、布依族及其他一些民族中都有忌外来夫妇在自家同宿的习俗,包括自家女儿、女婿也是如此。否则便于家不吉利,或说会影响自家后代子嗣的续衍等等。浙江一带,船家也忌讳男女搭客在船上交媾。鄂伦春族、汉族等许多民族中都有禁忌孕妇、产妇行房事的禁忌习俗。在怀孕期间,尤其是大月份(8~9个月)时,忌房事,是恐胎儿受损,怕早产。又有此时行房事,会导致生下的孩子长大后好淫佚的说法。产后“过月子”期间,忌房事,是认为产妇身上不干净,会使男女染上疾病。
[backcolor=#002060][color=#ffffff][size=4]中国古代使筷子的十二种忌讳[/size][/color][/backcolor]
中国人使用筷子用餐是从远古流传下来的,古时又称其为“箸”,日常生活当中对筷子的运用是非常有讲究的。一般我们在使用筷子时,正确的使用方法讲究得是用右手执筷,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筷子的上端,另外三个手指自然弯曲扶住筷子,并且筷子的两端一定要对齐。在使用过程当中,用餐前筷子一定要整齐码放在饭碗的右侧,用餐后则一定要整齐的竖向码放在饭碗的正中。但这要绝对禁忌以下十二种筷子的使用方法。
三长两短
这意思就是说在用餐前或用餐过程当中,将筷子长短不齐的放在桌子上。这种做法是大不吉利的,通常我们管它叫“三长两短”。其意思是代表“死亡”。因为中国人过去认为人死以后是要装进棺材的,在人装进去以后,还没有盖棺材盖的时候,棺材的组成部分是前后两块短木板,两旁加底部共三块长木板,五块木板合在一起做成的棺材正好是三长两短,所以说这是极为不吉利的事情。
仙人指路
这种做法也是极为不能被人接受的,这种拿筷子的方法是,用大拇指和中指、无名指、小指捏住筷子,而食指伸出。这在北京人眼里叫“骂大街”。因为在吃饭时食指伸出,总在不停的指别人,北京人一般伸出食指去指对方时,大都带有指责的意思。所以说,吃饭用筷子时用手指人,无异于指责别人,这同骂人是一样的,是不能够允许的。还有一种情况也是这种意思,那就是吃饭时同别人交谈并用筷子指人.
品箸留声
这种做法也是不行的,其做法是把筷子的一端含在嘴里,用嘴来回去嘬,并不时的发出咝咝声响。这种行为被视为是一种下贱的做法。因为在吃饭时用嘴嘬筷子的本身就是一种无礼的行为,再加上配以声音,更是令人生厌。所以一般出现这种做法都会被认为是缺少家教,同样不能够允许。
击盏敲盅
这种行为被看作是乞丐要饭,其做法是在用餐时用筷子敲击盘碗。因为过去只有要饭的才用筷子击打要饭盆,其发出的声响配上嘴里的哀告,使行人注意并给与施舍。这种做法被视为极其下贱的事情,被他人所不齿。
执箸巡城
这种做法是手里拿着筷子,做旁若无人状,用筷子来回在桌子上的菜盘里巡找,知从哪里下筷为好。此种行为是典型的缺乏修养的表现,且目中无人极其令人反感。
迷箸刨坟
这是指手里拿着筷子在菜盘里不住的扒拉,以求寻找猎物,就像盗墓刨坟的一般。这种做法同“迷箸巡城”相近,都属于缺乏教养的做法,令人生厌。
泪箸遗珠
实际上这是用筷子往自己盘子里夹菜时,手里不利落,将菜汤流落到其它菜里或桌子上。这种做法被视为严重失礼,同样是不可取的。
颠倒乾坤
这就是说用餐时将筷子颠倒使用,这种做法是非常被人看不起的,正所谓饥不择食,以至于都不顾脸面了,将筷子使倒,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定海神针
在用餐时用一只筷子去插盘子里的菜品,这也是不行的,这是被认为对同桌用餐人员的一种羞辱。在吃饭时作出这种举动,无异于在欧洲当众对人伸出中指的意思是一样的,这也是不行的。
当众上香
则往往是出于好心帮别人盛饭时,为了方便省事把一副筷子插在饭中递给对方。被会人视为大不敬,因为北京的传统是为死人上香时才这样做,如果把一副筷子插入饭中,无异是被视同于给死人上香一样,所以说,把筷子插在碗里是决不被接受的。
交叉十字
这一点往往不被人们所注意,在用餐时将筷子随便交叉放在桌上。这是不对的,为北京人认为在饭桌上打叉子,是对同桌其他人的全部否定,就如同学生写错作业,被老师在本上打叉子的性质一样,不能被他人接受。除此以外,这种做法也是对自己的不尊敬,因为过去吃官司画供时才打叉子,这也就无疑是在否定自己,这也是不行的。
落地惊神
所谓“落地惊神”的意思是指失手将筷子掉落在地上,这是严重失礼的一种表现。因为北京人认为,祖先们全部长眠在地下,不应当受到打搅,筷子落地就等于惊动了地下的祖先,这是大不孝,所以这种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但这有破法,一但筷子落地,就应当赶紧用落地的筷子根据自己所坐的方向,在地上画出十字。其方向为先东西后南北。意思是我不是东西,不该惊动祖先,然后再将起筷子,嘴里同时说自己该死。
[backcolor=#002060][color=#ffffff][size=4]中国古代命名的忌讳[/size][/color][/backcolor]
1.名字的避讳
名字避讳是世界上很多民族都有的普遍现象。美洲的印第安人、高加索地区的阿尔巴尼亚人、巴拉圭的阿北波尼人、澳大利亚的土人、非洲的祖鲁人等一些未开化的民族,古代的印度、埃及等一些有较高文明程度的民族都有各自的名字避讳。
在原始氏族的观念中,人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是一种具有某种超人力量的符号。他们认为,当一个人获知某一个人的名字时,他同时也将得到他一部分力量,这也许就是避讳产生的根源,也就是说,避讳是在原始人对大自然、对人类自身不理解,并加以神秘化的情况下产生的。
在我国,名字避讳有著很悠久的历史,并且连续不断,代代相续。据学者们考证,汉语名字的避讳起源於周代。《左传》记载鲁桓公给太子命名时,向大臣们儒徵询意见,申儒讲述了起名不要用国名、山川名、官职名、疾病名、畜牲名、器币名的道理,因为这些事物与百姓的关系密切,用这些事物取名字,会给生活带来不便。可见古代中国很可能在周代以前的漫长的蒙昧历史时期便已存在姓名避讳了。
"名魂相关"的迷信思想自那时起遗留下来,即便是中国封建时代的高度文明也没有使人们认识到名字只不过是人的一种代号,它与它所代表的人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不应该对它有什麼迷信思想。然而,在整个封建时代中,名字的避讳现象层出不穷,愈"避"愈多加稳固为社会道德规范的一部分,甚至被利用为政治上打击异已的一种手段。
在我国历史上,不同程度地出现过以下几种名字避讳。
2.个人讳
个人讳,顾名思义,就是对自己名字的避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些官僚自恃权势,命令手下人避其名讳,这叫自讳其名。这些封建官员,他们一方面受君主和上级的控制管制,不得不小心翼翼地为封建帝王及上级讳名讳耻。另一方面,对其下属、对百姓,他们又改换成另外一副面孔,盛气凌人,让人为他避讳。
这种人,我们最熟悉的例子恐怕是那个"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田登了。由於"登"和"灯"同音,元宵节放灯时,他出布告说:"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而不说"放灯三日",遗笑而今。
南宋的钱良臣也有讳其名,他的小儿子颇聪慧,凡经史中有"良臣"二字的,读时均改为"爸爸"。一天读《孟子》,"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遂将其改读为"今之所谓爸爸,古之所谓民贼也。"原想尊敬,反成辱骂了。
还有一位老兄姓赵名宗汉,他把"汉"字据为已有,规定下属及其家人遇到其他地方的"汉"字,都要改为"兵士"。一天,他老婆去拜罗汉,他儿子正在跟老师学习《汉书》,仆人向他禀报时说:"夫人请和尚来家供奉十八罗兵士,公子请老师,在教《兵士书》"。
这种自讳其名,其实只是自抬身份罢了。
另一种个人讳是上级长官或有权有势者并没有要求,但一些下级官吏和身份低微的人敬畏他们的权势或为拍马屁,而避其名讳。
五代时的冯道,历朝为相。一天他的门客给他讲老子的《道德经》,可书的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话中竟有三处犯讳。为了避讳,门客灵机一动,将这句话改为"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令人啼笑皆非。
这种个人讳,在封建社会中并没有得到礼法的承认,而且这些官吏的权势也有限,并不像皇帝那样至高无上。所以国讳是老虎屁股摸不得,而这种个人讳的屁股还是可以摸一摸的,尤其是碰上一些不畏权势,敢於犯上的人。
宋朝宣和年间,有一个人名叫徐申干,任常州知府,自讳其名。州属某邑的一位县令一日来禀报,说某事已经三次申报州府,未见施行。因为话里出现了一个"申"字,於是除知府暴跳如雷,大声喝斥说:"作为县令,你难道不知道上级知州的名字吗?是不是想故意侮辱我?"谁知这位县令是一位不畏权势的人,他马上大声回答说:"如果这事申报州夜而不予答覆,我再日报监司,如果仍不见批复,我再申报户部,申报尚书台,申报中书省,申来申去,直到身死,我才罢休"。他不管犯不犯讳,雄赳赳地说了一连串的"申"字,这才扬长而去。这位知州虽然气得不得了,但也无法定他的罪。
但在封建时代那种等级森严的社会,"为尊者讳"的紧箍咒紧紧钳住了人们的思想,像这位县令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的,有些人就因为犯了这些有权有势的人的名讳,而受到了处罚。
宋代的杨万里任监司,一次出巡察某州,州府的歌妓为他唱"贺新郎"词。其中有"万里云帆何日到",杨万里听後马上插话说:"万里昨日到"。这使当地太守感到很狼狈,便下令将这位歌妓送往监狱。当时像这位歌妓一样命运的人一定数不胜数的。
3.家讳
家讳,是家族内部遵守的避父祖名的作法。凡父祖名某某,都必须在言行、作文章时避开以此为名的事物。它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同好讳一样是封建等级、论理观念的体现。
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家族的血亲祖先是最重要、最该供奉的。因为这个社会的伦理是以"已身"为基点,并由此构筑社会关系的。中国人对神、宗教不那麼热烈、虔诚,只是用时方信,不用时就扔到一边,但对祖先则怀有十分现实又深厚的感情,有无限的敬仰和本能的内心折服和归附感。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总喜欢打听对方父母的身份、职业、地位等,如果父母身份高、地位高,别人会感到羡慕,自己也会很自豪。如果父母的社会地位低,名望不好,便会被人瞧不起,自己也常常会有一种自卑感。因此,人人都希望"光完耀祖",不要"给祖宗脸上抹灰",时时想著"衣锦还乡",不要让人骂"忘了祖宗"。
正是出於这种敬祖的思想意识,中国人的家讳思想根深蒂固,即使是现在封建制度早已推翻的新社会,我们仍可经常耳闻目睹这样的现象,像现在全国各地骂人的词几乎不外是"他妈的","去你妈的",骂别人是儿子、孙子、八代灰孙子。而这些咒骂是最阴损恶毒,为世人所不齿的,常常会引起对方拳头相向,甚至拔刀相见,决一生死。
古代时的家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封建礼法的承认。《礼记·曲记》上说"入门而问讳",就是说到别人家做客之前一定要探明人家避讳什麼,如果你去朋友家作客不小心犯了主人的讳,好朋友很可能也会反目为仇了。
南齐谢灵超的父亲叫凤。有一次他去拜访王僧虔,然後又去看他的儿子王慈。王慈正在练毛笔字。当时王氏子都以书法见称於世。谢灵超看到王慈练字,随口问道:"你的书法和虔公比怎麼样啊?"王慈因为他触犯了家讳,毫不客气地回敬道:"我和父亲相比,犹如以鸡比凤"。谢灵超因此狼狈而退。
晋朝有个叫王忱的人,一天去看望桓玄,桓玄用酒招待他,王忱因为刚因过药忌冷酒,因此叫仆人去"温酒",谁知桓玄听後突然不哭起来,原来他的父亲叫桓温,一听"温"字就要痛抽水流涕,王忱讨了个没趣,只好匆匆告辞。
今天的人,恐怕没有谁因为听到与父母名字相同的字就痛哭流涕的,在我国古代,这种事情却屡见不鲜,这样的人也因此会获得别人的尊敬呢?
这种方式也会成为排挤异已、打击仇敌的一种手段。南朝梁时的殷均,因恬静好学,官至国子祭酒。武帝命他聚了永兴公主,但永兴公主很不喜欢他,每次召入,都命人在墙壁上写上地父亲的名字,而在古代,这样的人也是层出不穷的,并以此为荣。
袁德师因为父亲名高,便不吃糕这种食物;徐积父因为父亲名石,从来不用石器,不踩石子遇上非过不可的石桥,便让人背著他跑过去;北宋纯市杀纯因为父亲名公著,便不断著作郎;刘温搜因为父亲名岳,便终身不听音乐,不到嵩月、华山等五岳游玩;韦冀的父亲名乐,由於乐是个多音字,即可读作音乐的乐,又可读作快乐的乐,因此韦冀一生中不仅不听音乐,不游高山大岳,不饮酒做乐,甚至不参加可以使之"快乐"的活动,真是不可理喻。
最令人惋惜的怕要算唐朝号称"诗鬼"的李贺了,就因为他父亲名叫晋肃,便不能参加进士考试,纵然他才华横溢,也终无用武之地,终生不得志,27岁便郁郁寡欢而死。韩愈因此愤而作《讳辩》,质问道:"父亲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那如果父亲叫仁,儿子岂不是不能作人了吗?"但他的这篇文章,却遭到了士大夫们的攻击诋毁。
家讳并不全是避父亲的讳,也包含避母亲的讳,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共写了近三千首诗,各种题材十分广泛,但据说因其母亲名叫海棠,所以他虽寓居海棠颇负盛名的四川多年,却从未写过海棠诗。
子辈需要避长辈的讳,奴仆也要避开所有主子的讳。北齐的熊安全,一次去见和士开、徐之才。徐父名熊,和父名安,他因为自己的名字和他们犯讲讳,於是将自己的姓,名的第一个字都改了,自称为觫觫生。为了讨好主子,也不怕自己触霉头了。
《红楼梦》中这样例子很多。林之孝的女儿原名红玉,因为犯了宝玉的讳,只好改为小红。薜蟠的老婆叫夏金桂,更是厉害。"她在家时,不许人口中带出'金桂'两字来,凡人有不留心,误道一字者,他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一日她与香菱说话,香菱不小心忘了忌讳,金桂的丫环便说:"你可要死!你怎麼叫起姑娘的名字来?"
凡避讳者,都须找一个意义相同的字来代替。司马迁的父亲讳谈,《史记》中因此无一"谈"字,连赵谈都改成了赵同,废弃了编著书字应求完备的宗旨。宋代大文学家苏东坡因为讳"申序",向来不为别人作序,如果必须作这类文字,则改为"叙",後觉不妥,又改为"引"。这种办法虽然勉强可行,但已经明显地妨碍了文字的准确性。如避讳"长"字及同"长"相同的音,琴的长短还可勉强称为"修短",而肾肠则不能改为"肾修"了。因此那时的人们在避讳问题上真是费尽了心思。
中国民间流行著这样一个巧媳妇的故事:有一个巧媳妇的公公叫王九。有一天王九的朋友张九、李九,一个提著一壶酒,一个拿著韭菜来请他喝酒。因为王九不在家,请这个儿媳妇代为传话。等王九回来,儿媳妇对他说:"张三三,李四五,一个提著连盅数,一个拿著马莲菜,来请公公赴宴席。"
好在是个巧媳妇,倒也拐弯抹角地把话传清楚了。若是遇上一个笨点的媳妇,结果会怎样?传说一个女人的丈夫亲属中有叫羊、狼、河、芦等名字的。一次她告诉丈夫在河的对岸的芦苇丛中有狼在窃羊时说道:"看呀!在潺潺者的那边的索索者当中,一只嗥号者正在拖走一只咩咩者。"这恐怕是避家讳的极致了。
家讳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唐律》中规定:凡是官职名称或府号犯了父祖的讳,不得"冒荣居之",例如父祖中有叫安的,不得在长安县任职;父祖名中有"常"的,不得任太常寺中的官职。如果本人不提出更改而接受了官职,一经查出後削去官职,并判一年的刑罚,无怪乎古时的人对讳咿恐避之不及呢。但比起国讳,家讳中寄寓著对长辈们的亲敬、崇仰与怀念之情,带有更多的自发生。
4.圣人讳
圣讳,指为圣人避讳。圣讳并不像国讳、家讳那样严格、那样广泛。在封建时代,既有朝廷规定的圣人讳,又有人们自发的为圣贤避讳。
有关朝廷所规定的圣人讳,最早大概是在宋代,而且这时所说的圣人的范围大大扩大。它包括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宋代帝王赐封的"至圣先师"孔子以及亚圣孟子,甚至还有周公等也列入避讳之列。以"道君皇帝"自称的宋徽宗,迷恋道教,因此把老子也列入避讳之列。
宋大观四年,为避孔子讳,朝廷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因老子名耳,字伯阳,谥号聃,为避老子名讳,规定百姓不能用这些字做名字。清朝雍正时也规定:"孔孟之名必须回避",凡古书中有此字,必改为缺笔字,甚至,连孔子的母亲的名"征在",在列入避讳之列。统治者如此推崇圣人,无非是想借助其学说来加强对人民的统治。
在所有的圣人当中,其名讳避得最广泛、时间最久的要数鼎鼎有名的孔丘了。从宋代一直到清代,从皇帝表平民百姓,从和面到口头,无不对这个"丘"字避而远之。写起来或缺一笔成"斤",或写作"某",或用朱笔圈之。读起来或读为"区",或读作"休",不一而足。
虽然孟子说过"讳名不讳姓",因为"姓所同也,名所独也"。但在实际生活中却不是这麼一回事了。从宋代起,姓丘的就因为犯了孔子的讳而被迫多挂了一个耳朵,写作"邱",一直到五四运动以後,在"打倒孔家店"的呼声中,一些姓"邱"的学者才愤愤不平地把这个挂了近千年的耳朵去掉,重新姓了"丘"。
在民间也有自发地对圣贤避讳的现象。
宋人郑诚非常敬仰诗圣孟浩然,有一次他经过郢州浩然亭时,感慨地说:"对贤者怎麼能够直呼其名呢?"於是把浩然亭改为孟亭。
扬州人直到现在还习惯把蜂蜜叫"蜂糖",原来唐朝时杨密曾在扬州担任过地方官,为了避他的讳而将蜂蜜说成"蜂糖"。
不过这些只是在名讳盛行的封建时代,一些文人雅士的凑热闹罢了。
三.名
名是每个人的代号。姓氏是公共的,
名是个人的。历朝历代的命名习惯,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的社会意识形态。由於人们所属的民族、社会、历史、宗教信仰、道德传统及文化修养的不同,其命名习惯也很不相同。
「名」的产生也是在氏族社会时期,同时也是人的个体意识逐渐觉醒的必然结果。《说文》对名这样解释:「名,自命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意为,黄昏後,天暗黑不能相认识,各以代号称。这便是名的由来。这多少有些传说意味。人们发现使用「名」的便利性,便逐渐通行起来,使得人皆有名,并对命「名」讲究起来。实际上,名的出现是私有制经济出现後的必然产物。古时天下为公,一个部落一个名号,黄帝、炎帝、共工、蚩尤都是部落名。
据《周礼》「婚生三月而加名」,婴儿出生三个月後由父亲取名,我们现在所看见最早的名是商代人的名。当时的习惯,崇尚以天干为名。也往往以其生日干支来命名,主要以天干命名,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天干)。如太乙,成汤(天乙),太丁,盘庚,帝辛(纣)外丙、仲壬、太甲……武丁(盘庚曾孙)。陈梦家《殷商卜辞综述》认为:太康(即大庚),仲康(中庚),少康(少庚)等。周代以後对命名有所讲究。春秋鲁桓公六年(705)鲁桓公问命名应遵守的礼节时,大夫申提出「信」「义」「像」「假」「类」五条(「五则」)。到战国时,很多贵族通过占卜来给自己的儿子命名,如屈原(皇揽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随著儒学的兴起,对起名的讲究越来越复杂,成书於战国年间的《周礼》中对命名除了前面提的主要注意的五条之外,还规定了「六不」。即(1)不以国(2)不以官(3)不以山川(4)不以隐疾(5)不以畜牲(6)不以器币。
秦汉以後,随著封建专制的加强,在命名方面除了对「五类」、「六不」同样讲究外,还对一些寓含王霸意义的字眼如龙、天、君、王、帝、上、圣、皇等字禁止使用。有些朝代不禁。
魏晋以後,一代代的学风、思潮、单从命名方面即能看出一些。
如魏晋南北朝人自命清高,玄学盛行,起名讲究高雅。如盛行以「之」命名,如王羲之子献之,孙静之、桢之。画家顾恺之,将军刘牢之,科学家祖冲之,史学家裴松之,文学家颜延之,杨衔之等。
南北朝佛教盛行,取佛僧名成了时髦。一时间,僧佑、僧护、僧智、梵童、摩诃之名比比皆是。据正史载,南北朝带僧字的名有122人,昙者39人,佛者24人。
唐宋时,道炽一时,僧也极红。以金、木、水、火、土五行命名成了时尚。如朱熹(火),父名松(木),儿名 (土),孙名钜、钩、鉴、铎(金),曾孙名渊、泠、潜、济、浚、澄(水),刚好是五行一个循环。
周秦两汉单名多於双名。
有些双名也是单名,如晋介之推,虞宫之奇,郑烛之武,佚之狐,之为虚字,不算。还有一个「不」字,韩申不害,楚萧不疑,赵国赵不倦,汉代程不识,不危、不惑等皆如此。
另外,汉人取名:
(1)尚英武,雄浑劲健。像胜、武、勇、超、猛、固、彪、举等这很常用。
(2)见贤思齐、追慕圣人。如张禹,赵禹、邓禹、陶汤、张汤、赵汤、周昌、王昌、张尧、黄舜等就体现这一特色。
(3)求长生长寿。如万年、延寿、寿王、千秋、去病、去疾、彭祖、彭生等名常见。
王莽时,「令中国不得有二名」,《春秋》「讥二名」,《公羊传》:「二名非礼也」,可能单名多於双名的原因。西汉15帝,二人复名;东汉13帝全单名。
西汉至东晋,54帝,4个复名,单名94%,东汉以後,尤其两晋南北朝,佛道盛行,一时间佛名盛行:金刚、力士、文殊、目连、药王、般若、三宝随处可见,以带佛气。僧、佛、摩、梵、昙,直取佛名也很多。
唐宋後,取复名多起来,皇帝除外,因单名易於避讳。
另外,唐人追求雅,以文、德、儒、元、雅、士等字命名很流行。
五代时,因《尚书·太甲上》有「旁求俊彦」《伪孔传》有「美士曰彦」。故而,据正史载,五代共有87人以「彦」字命名。元代人以取蒙文名为时尚。
元末,张士诚原名九四,「士诚」之名乃一文人所取,是在取笑他,他还不知,典出《孟子》:「士,诚小人也」之句。
宋以後,尤其明清,字辈谱命名法最盛行。至今,从农村族谱中可看出这一现象。其字当然是些寓意吉利的字,如文武,富贵、昭庆、德祥、龙凤、昌盛等。明清以族谱命名为特徵,影响很大。
1744年,乾隆为孔子後裔定了三十个字为:
希言公彦承 宏闻贞尚衍
兴毓传继广 昭宪庆繁祥
令德垂维佑 钦绍念显扬
1920年,孔令贴又在这30个字後续了二十个字:
建道敦安定,懋修肇益常。
裕文焕景瑞,永锡世绪昌。
清满贵族则喜欢用安、福、永、泰、保全、常荣、桂祥等吉利字命名。
而民间命名习惯约有以下数种:
1节令法:以生时节令,花卉为名,春花、梅、桃、李,夏雨、秋实、秋雨、秋艳、冬晓、冬梅、腊梅等。
2地名法:纪念孩子的出生地,如杭生、浙生、沪生、渝生、杭宁。
3盼子盼财法:如来娣、根娣、玲娣、招娣、延娣、来宝、来发。
4动物法:阿牛、阿鼠、小鱼、小狗、小龙、阿龙、小骏(马)、小凤、凤儿。
5体重法:九斤老太、九斤姑娘(加护身符的重量)。
6性变法:女当男养,亚男、冠男、家骏、家雄;男当女养,新妹、宝姬、秋月等。
7排行法:大牛、二牛、三小、小牛,大囡、二囡、三囡;根大、根亮(两)、根山(三);张益(一)张耳(二)张山散(三)等。
8五行法:如前述朱熹一家祖孙五代。
9综合的,如润土(节令加五行)。
民国年间尚洋名:玛丽、海伦、彼德、约翰、汤姆很多。
古代的女子有姓无名,在家只有小名、乳名,对外则称某某氏。
四.字
「字」只是限於古代有身份的人。
《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就是说不管男女,只有到了成年才取字,取字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尊重他,供他人称呼。一般人尤其是同辈和属下只许称尊长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
古人命字方法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几种:
1同义反覆。如屈原名平,字原,广平为原。孔子学生宰予,字子我,季路字子由,颜回字子渊,诸葛亮字孔明,陶渊明字元亮、周瑜字公瑾,诸葛瑾字子瑜,文天祥字景瑞,都属此类。
2反义相对。晋大夫赵衰(减少意)字子馀(增多)。曾点(小黑也)字子晰,色白也。唐王绩字无功,朱熹(火亮)字元晦,元赵孟睿ǜ┳肿影海淌庾滞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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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color=#002060][color=#ffffff][size=4]中国古代的禁忌习俗[/size][/color][/backcolor]
古代对称名是忌讳的,不仅仅限于死人。诸侯是不得称名的,有大的过错的时候才称名。名不能随便称叫,而字一般是不讳的。名是受之于父母,字则受之于宾客亲友。名即我们现在所说的乳名,是生下三月后起的,字则起得很晚。古人起字的动机很可能就是为了保护乳名,是转移危险的一种手段。孩子落生三个月后,父亲为孩子取名,然后写明“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对乳名禁忌的形成,是因为怕仇敌及妖鬼以法术的方式对己名施术而置自己于死地的。有人制做了一个铜偶人,并在偶人的背上刻上了某人的“姓名”,因此,这个人每每为他所制。“保密乳名,否则有仇人将乳名施用巫术。巫术的性能可以由人的乳名、生日的年月日时而施术以置人于死。所以乳名不能直呼”。
古人的年龄、生辰甲子也是要保密而不随意公开的,
外国的使臣到中国来,向朝廷的大臣询问天子、诸侯的年龄以及其他大臣士卒的孩子的年龄时,大臣要曲折地回答他,比如说能穿多长的衣服啦、能不能背柴禾啦等等。总之,不能直接回答有多大岁数。这也是怕仇敌或妖鬼据以施术。“不能直接问小孩子有多少年纪,只能够用‘有几多个手指’来代替发问孩子的年岁。
不许指手画脚地猜测天子和国君所驾之马的年龄,否则的话要受到惩罚。因为古人常以马齿比喻人的年龄,知道了马的年龄,便可以使用传染的魔术而加害于马的主人。孩子生下三个月后,写明“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便是对生辰甲子的保护措施。吕用之在木偶人背上刻高骈的生辰甲子,高骈便神不知鬼不觉地被吕挟制着,吕用之好像得到神助一般。“孩子的生日不能给人知道,恐怕被仇人听见,用巫术的方法把孩子弄死。因此,询问孩子的生日也是犯忌的。小孩问父母自己的生日,父母只答‘热头晒鸡梪(即太阳晒鸡笼)的时候就是你的生日’”。
古人还忌指和唾,因为指和唾是巫人诅咒的方法。有个人学习了巫术,夜间披发,指着北斗星进行诅咒。说不能用手指指长虹。上城的时候和在车上的时候不许用手指乱指。有一个人因为预计某年将是荒年,并且“指天画地”,就被免官并且赐死了。鬼怕巫人,由于唾为巫术的一种,因此鬼也怕唾。所以,当着人面进行吐唾是被禁止的。
古人很忌讳打喷嚏,更忌讳别人对着自己打喷嚏。因为打喷嚏是自己被人利用法术诅咒过或鬼魂附身的表现,它预示着不祥的事情,所以打喷嚏者以此为讳;古人认为打喷嚏者会把不祥传递给自己,因此,又以别人对自己打喷嚏为忌。把嚏字解释为事情不顺利.打喷嚏,耳朵热,一定有人说”。把打喷嚏解释为有人思念自己。一乡人自打城中归,对其妻曰:“我在城中连打喷嚏,何也”?妻曰:“是我思量你故”。
歌谣,尤其是童谣,古人认为它带有忌讳的性质。它是一种预言性的东西,而且每每必中。如果它预测的是祸事,当然是令人恐惧的。
巫子不可做官,巫女不可嫁人。有一天,夏朝的君王孔甲到一个农民家里避雨,碰巧,这个农民家里生了一个小孩。有人说:这个小孩恰巧在君王来的时候出生,它受不起这么大的宠幸,一定有大灾大祸。后来,长大后果然在砍柴的时候,被斧头砍断了脚,成了守门人。皇帝的女儿叫公主,公主也不许出嫁,而是招赘女婿,这与巫女不外嫁而招赘女婿的事情是一样的。某种东西,一旦被用来祭祀,便与法术、鬼神发生了联系,就不能再直呼其名了。
先民认为血可避邪,血可以致邪,即具有使人招致不祥的作用。正月用狗血涂在门上以驱除不祥。宗庙盖好后,用羊血和鸡血涂在台阶上以避不祥。倘若有对手或敌人将血涂在自己门上,这就是极大的忌讳。有人要恐吓王莽,便在夜里把血涂在王莽门上。王莽发现后,便杀掉了涂血的人。打仗回来后,先到宗庙饮酒并向祖宗报功。是要以宗庙的神灵涤去血污所含有的不祥的意思。夏朝的君王武乙用皮囊盛血,挂起来用箭射它,后来出去打猎时被雷电劈死。
古代对孕妇、产妇、经期的妇女都是很忌讳的。很多地区对妇女生小孩是十分忌讳的,认为在这时与她接触是不吉利的。产妇的家里人也非常忌讳和厌恶她,在坟墓旁和道路边为她临时搭一个小棚让她居住,过了一个月才能让她回家。在满月以前,如果有人突然见到她,即是很不吉利的。这是对妇女产血所设的禁忌。有一个女人要在一个人家里分娩,并且说:我截掉脐带就走。听到的人都说这是灾祸的前兆,果然不久这个人便被杀了。
有一种鸟叫夜行游女,是分娩时由于难产而死了的女人所变化的,它的血滴在谁家小儿的衣服上,这个小孩就会倒霉。妻将生子及来月经的时候,要别居“侧室”,丈夫斋戒的时候,不敢进入侧室。妇女在经期,不得参与祭祀之事。怀孕的牲畜不能供天子食用,也不能供祭祀之用。不能用红色和紫色的布料作内衣。这也是对血的避忌,古代常以红色的东西避邪,即是取意于血的颜色。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同姓不婚,惧不殖也”父亲不能做儿子的媒人是恐翁媳之间出现乱伦的行为。卫宣公为儿子娶妻,但是儿媳貌美,便纳为己妻的事情。这种禽兽行为被称作“爬灰”秦朝的风俗日趋败坏,媳妇居然在给孩子喂奶时与公公并肩箕踞,这显然是犯了大忌的。父之妾不能为父之子洗浣内裤,怕因此而产生乱伦的念头。 嫂不抚叔”、“嫂叔不通问”、“嫂叔之无服也,盖推而远之也”。淳于髠便开了“嫂不抚叔”的玩笑。他说如果嫂子被水淹了,小叔子该不该伸手去拉她呢。
“取妻不取同姓”,并且说买妾如果不知道对方的姓氏时,要采取占卜的方式来决定。男方向女方提亲的时候,首先有“问名”的仪式,问其女之所生母之姓名”。
在女方来到新郎家族及进入洞房时,男族有向新娘来的方向射箭、放爆竹及用麻豆谷米“撒帐”的仪式。无论是爆竹、麻豆谷米还是射箭,在古代都是用来避邪的,确切说是为了吓退女方所携带来的不利于男族图腾的邪气。
婚礼要在黄昏时举行、婚礼上要有男傧和伴娘、回门时女族有“打婿”习俗、新娘要蒙盖头等等,“婚礼不用乐”、“婚礼不贺”,“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这些禁规,反映了攘窃劫夺的隐密性,也表示族内女子被抢走后的思念之情。
先民们的屋舍没有窗户,而是在屋顶上开个天窗来采光。在屋舍当中,与这个天窗相对应的地方叫“中霤”。中霤就是家中的土地神。作为屋檐下承接雨水的地方——“承霤”也取代了中霤。有个守门人要陷害一个人,便在承霤的地方洒了些水,很象小便过一样。当齐王得知这个人曾在这里歇息过,便杀了他。楚庄王规定,大臣和公子们入朝的时候,马蹄如果踩到了承霤,驾车的人要被杀掉。
古代有一条法律,如果把灰烬撒在街道上,要被砍掉双手或处以黥刑。这种禁忌很可能是“草木灰”崇拜的遗意。不能折毁和摇撼人家的社树,认为这是污辱了人家的社神,即土地神。由对门的禁忌,辐射为对附属的门槛、门前台阶的禁忌。不许躺在门前台阶上、不许头枕着门槛、不许用脚踩踏门槛。
镜子是人们每天都要使用的。照人的镜子成为照妖镜、护身符,镜子一旦出现异常现象,如破碎或丢失,便是祸祟将至之兆。有一个男人刚结婚不久就死去了,这是因为新娘在拜神时,怀里的镜子突然掉在地上,破裂成两半。
钗和簪是插发的饰物,一旦遭到毁折,也视为大忌。井与黄泉是一回事,钗为插发之物,则钗入井如人入黄泉。有一个姑娘出嫁前,一天早晨洗脸的时候,突然插发的簪子掉在地上摔断了。不久,她的未婚夫就死了。
汲水的水瓶也是崇拜的对象,把汲水瓶悬在井中可驱除邪鬼。汲水时,水瓶如果掉进井里,那是很不吉利的。如果不说不吉利的话,水瓶就不会掉进井里。
甑、釜为古代的蒸食炊器,古人称为“祥稳之器”。若有破裂之事,就以为大忌。杜牧家的炊甑有一天突然破裂,他深以为讳,果然不几天他就死了。有一个人家中的甑、釜突然发出怪异的响声,家人很害怕,而这个人却把甑、釜打破,不久便被病魔夺去了性命。
坐着时候,两脚向外岔开,形如簸箕,古人称之为“箕踞”。古人对箕踞是严格禁止的,孟子的妻子因为在屋里箕踞,险些被休了。箕踞则露下身,不礼貌,引申之,便指侮辱对方,若是故意让人看下体,便是对人家的极大污辱。
古人对含有夏至的五月是很畏惧的,这个月中忌讳也是最多的,比如:远途做贸易的商人不能出行、做官的人不能走马上任、不能晒席子等等。含有夏至的五月,是最为旱热的月份,而天气旱热,则暑疫蔓延。
由于书契崇拜的延伸,对字纸是要格外崇敬的,否则必遭恶报。有一个人因为经常在便桶上看书,所以考举十多次都没有考上。还说一个人因为亵渎字纸而被雷电震死。
庚与更同音,更是更革、变化的意思,所以碰到庚年、庚日都很忌讳,须小心行事。术士还有“逢庚必变”的说法。
桑和丧同音,所以与丧事相联系。有一天,突然有桑树和穀树从商朝的朝廷里长出来,商王非常害怕。穀树也是桑树的一种,
所以古代常用它做棺材。
古代对老字、死字是忌讳的。老字、死字为詈人语。古人认为物老则成精,而人死后也会成为精怪,所以老与精怪与死相联系。有人骂陈蕃为“死老魅”
古代在喝酒的时候,如果要罚对方饮酒,只能说“饮”某某或“浮”某某。饮是斟好酒让对方喝的意思,浮是给对方斟满酒的意思。因饮酒是高兴的事,不可说罚字以扫大家的兴。
古代对颠倒、翻转、反背之事都忌讳。帽子不能反挂着,因为这很象死人的服装.把占卜用的蓍草和龟甲倒放在国君面前要受到惩罚。晚辈告辞,长辈出来送的时候,晚辈不能背对着尊长穿鞋;为尊长扫地的时候,要面向尊长边扫边退,而不能背向尊长往前走着扫。会使人联想起倒霉、背时、时乖命蹇.“食鱼无反”,反和翻音义相同。即吃完一面,不能翻过来再吃那一面。这可能与船家讳“翻”字的意思一样.船家渡河时,不能说风浪波涛一类的字眼,即是这样的忌讳。睡觉时不能趴着睡。这与船家的忌讳一样,因为据说男人在水里淹死,漂尸时,脸朝下背向上。
古讳屎字。遇屎则改为矢或通字,对话时,则改为恶字。还讳秃字,遇秃常改为童字。言秃则为骂人语。因秃为古代恶疾之一,而古代规定患有恶疾的人不可嫁娶。
古代还忌讳收养“寤生”(即难产)子,忌养缺唇的婴儿,因此孕妇忌食兔肉
白天夫妇同房,是儒家所最忌讳的,这叫做“昼寝”。孔子的学生宰予“昼寝”,孔子知道后便骂他“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认为他不可救药,已经没办法再说他了。
忌讳在房子的东面再盖或扩建房子;忌讳在房子的西面再盖和扩建房子。都是不得在房子的右面再盖和扩建房子。因为房子坐南朝北,则东面为右,坐北朝南,则西面为右。古代以右为上、为尊。不右益宅的意思,是说不要在右面盖超过正房的屋宇。
逢水日和土日吊丧不可哭泣。在下雨的时候,孔子的弟子担心孔子父母的坟墓崩坏的事情。另外,据《大唐新语》说,地下分别有水龙和土龙守着水界和土界。出远门的人逢“归忌”不能回家。
妇女要遵守很多的禁规。女子出门乘车,要坐那种四周有帷帐的车子,而不许抛头露面还有一个禁制叫做“保母不在,宵不下堂”,这也是为了防淫乱的意思。另外,妻子不许把自己的衣服晾在丈夫用来晒衣服的竿架上,不许把衣服放在丈夫的衣箱里。古代还有“女不祭灶”的说法,古代以女子为不祥,《诗经》中便以妇女为不祥的猫头鹰,并以女人为祸水。
人们想象中的鬼魅的形象就是取象于少数民族的外形的。而古代对刑人和鬼魅都是设有禁忌的。很多少数民族装束的特点是被发、断发、髠头及文身、雕题(在额上雕刻花纹,并涂上颜色)、黥面,刑罚中的髠刑及黥刑实即取象于此。有一个人为了推让王位继承权,跑到了少数民族地区,并且说,我到了吴越,已经成为吴越的人了;我已经断发文身,成为了受过刑的人,受过刑的人不能到父母坟上去扫墓,否则活着的家里人还要死去。,有一个夜叉鬼披散着头发,赤着双脚,袒裸着胳膊行走,脚下生风。
在三年的丧期中,夫妇不可同房,父母死后,父母生前用过的书籍、茶杯都不能再用。这是怕死者的遗物经由传递而使人遭到灾祸的意思,而文人却解释为“父没而不能读父之书,手泽存焉尔;母没而杯圈不能饮焉,口泽之气存焉尔”。孝子守丧期间要执杖以赶死去的父母的鬼魂,但古代文人却说孝子在守丧期间由于节食、悲哀而身体虚弱,执杖是为了“扶病”的。亲亡魂返家的时候,家人撒灰来驱赶它是“不近有情”;撒灰是为了检验亲人死后是转生成人还是异物;中国人对于异族,历来只有两样称呼:一样是禽兽,一样是圣上。从没有称他朋友,说他也同我们一样的。
每逢寒食要禁火吃冷食,老人和孩子都受不了;常常有死掉的。可见对人们生活危害之大。古代对妇女生子十分忌讳,要在荒野中、坟墓旁、道路边搭棚分娩。若逢隆冬盛夏,暴露于冰雪烈日之下,产妇和婴儿的生命都要受到威胁,某些地区,凡二月、五月及与父母同月生的小孩都要杀掉;丧期三年,夫妇不可同房,如果触犯禁制而同房生子的,也以“触礼伤孝”不得收养,古代裁衣、动土、迁徙等等都有忌日,“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古人源于植物崇拜,禁止砍伐社树和神树林,:三月三的曲水流觞、九月九的重阳登高、除夕的熬夜、正月初一的放爆竹,最初都是与禁忌相联系的,“请以颈血溅大王”之类的话的更深一层意思便可以准确地把握了。
古人忌讳在井上磨刀,也不许在井上种桃,说花落井中不祥。古人认为井里面有水神、龙神,如果在井上磨刀,在龙神看来,便是一种杀机,它自然会不高兴的;桃在古人眼里是避邪鬼之物,假如落入井中,岂不是以龙神为邪鬼的意思?这些自然要视为忌讳的。,如果从井上跨越,便是一大罪过,掌管寿命的神会减去他的寿数的。古人又认为井通黄泉,并且说人死就要归黄泉。人们做梦如果梦见水井,是死归黄泉的先兆。
原始民族对月食、晦日是忌讳的。每月月终的晚上或月食之夜看不到皎洁的月亮,一片漆黑,于是由恐惧而产生禁忌。认为月食是件大不幸的事,是上天对人们过失的惩罚。因此很早就有救月食的说法,甚或在月食之时,嗥啕痛哭,悲惨之至。
古人还认为月食之夜出生的人不能长寿。这是因为古人把人的灵魂与身影认作一回事。月食之夜出生,看不到小孩的影子,便认为是短寿的。
晦日的禁忌就更多。晦日为兵家所忌,这一天不可出兵打仗。先民们认为晦日无月,是大自然对自己过失的谴告和惩罚。在每月晦日的夜里,灶神要上天告发人间众生的罪愆;并且说,在这一天里,不许唱歌,否则便是一大罪过,司掌寿命的
神会减去他们寿数的。在晦日这一天,人们要终日惴惴不安,夫妇不可同房,否则便是亵渎天意。百官休息,不可做事,否则必遭恶报
物老则成精,时间到了一个单位的终极,也认为是不妙的。对盈满之数的忌讳延伸为对与盈同音的蝇的讳忌。何晏好几次夜里梦见数十只苍蝇落在他的鼻子上,赶也赶不走。他请管辂为他占梦,管辂认为不吉。果然不久他便被杀了。
每月月初、每年的正月、尤其每年正月的第一天都有很多的禁忌。每月初一这一天不能哭泣,否则,司掌寿命的神会减去他的寿数。忌讳抚养正月生的孩子。正月里忌讳开仓库。“元旦,俗忌扫地、乞火、汲水并针剪,又禁倾秽瀽粪。”
白天和黑夜的时间在某一天恰恰相同,白昼在某一天是最长的,黑夜在某一天也是最长的,这在古人眼里都是不可琢磨的,看起来是很神圣的,所以,在这些天里,有很多的禁忌。
电闪雷鸣,更是可怖的事情。“若有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认为电闪雷鸣是上天发怒的象征。所以,雷鸣时,夫妻不可同房,否则是亵渎天意,生下的孩子也会肢体残缺。“雷鸣不作酱”。作酱则以杵捣器,铿然有声,与雷争鸣,自然不祥。
古人对很多星宿都是忌讳的,比如;荧惑、彗星、天狼星、太白金星、太岁、流星、摩羯等等。古人认为“荧惑为凶衰”、彗星为“妖星”、天狼星主侵略,太白为兵象、摩羯星为凶星。所以古籍中常有“荧惑守心”、“彗星袭月”、“太白经天”、“命宫摩羯”等等的说法。古代的诗歌、舞蹈中的“射天狼”便是这一禁忌的心理折射。有流星落在宋国,占卜的人说,很不吉利,鲁国“多大丧”。彗星又叫孛星、扫星、拂星,总之是妖星。“其状不同,为殃如一。期不过三月,必有国破乱君,伏死其辜。余殃不尽,当为饥旱疾疫之灾”。彗星在东方出现,是“将军谋王”;在西方出现,则“羌胡叛中国”,在南方出现,“天下兵起”;在北方出现,则“夷狄内侵”。太岁则具有更大的魔力和破坏力,因此对它尤为敬畏,背着或冲着太岁迁徙、行走、建房都被禁止,否则必遭祸殃。
古人认为五月是恶月、瘟月、毒月,认为五月份,蛇、蝎、蜈蚣、壁虎、蟾蜍五种毒虫开始活跃,魑魅魍魉也十分猖獗,疾疫蔓延,毒气四起。所以,五月份的禁忌相当多;同时也有相应的防御措施,比如,要插艾草、沐兰汤、系彩丝、悬葫芦,来禳毒气、驱鬼魅、避瘟疾。
古人忌讳五月结婚及生子,尤其忌讳五月五日出生的小孩。认为在“五毒”并出的月份里,婚娶和怀孕生子,必受感应。古人把结婚与受孕、分娩日期混同起来,“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气之时,已得吉凶矣”。认为此月结婚受孕,各种毒气、疾疫、鬼魂妖魄都会侵袭到受孕的婴儿体中,这样,五月生的小孩必然携带着五月中“父母施气”时的妖邪之气。
五月份,还忌讳盖房,说“五月盖屋,令人头秃”。说五月炎热,盖房子会被火烧掉。“俗五月不上屋。云五月人或上屋,现影,魂便去”。五月五日称为端午,五月是含有夏至的最炎热的月份,五与午古字相通,午在五行中属火。端午和夏至日都有禁火的习俗。“介子推..抱火而烧死,文公令民五月五日不得发火”。“日夏至,禁举大火”。古代还有寒食禁火的习俗。这些可能与古代的祈雨相关,因为古人认为水火相克。
许多植物都可以被视为图腾来崇拜,名为神树,如桃、竹、柏等等。槐树这种植物在古代也曾被崇拜过,古代三公庭院中都要种槐,便是这种崇拜的遗意。不能砍伐这种神树,否则会遭报应。“景公有所爱槐,令吏谨守之。植木悬之,下令曰:犯槐者刑,伤之者死”。曹操要盖宫殿,便砍伐了一种叫做“濯龙”的树,而这种树被砍伐时流了很多血。过了几天,曹操就得病而死。
鸲鹆又名鹦鹉、八哥. 鸲鹆能模仿人的语言,古人以为奇异;而且鸲鹆自己不筑巢,常常占据其他鸟鹊的巢穴,所以,古人以鸲鹆的来到为主人将去之兆,认为不祥。有鸲鹆来到鲁国做巢,占卜者认为这是不吉利的,这是鲁国的都城将成为废墟、昭公将被驱逐的前兆。把鸲鹆的到来看成是一种神遣,认为它会通过流利的语言把鬼神的谴告诉说出来。把鹦鹉与不祥的猫头鹰等同起来。鹰的出现,往往被视为凶杀之兆。先民们狩猎时期,最常用的助猎动物就是鹰。残酷的牧野之战即将开始的时候,天空中飞集着群鹰。把古人最忌讳的“彗星袭月”、“白虹贯日”与苍鹰盘旋并列起来,说它们都是凶杀的前兆。当野鹰在屋梁上盘旋的时候,众人十分恐惧。
乌鸦也被视为禁忌,这可能与它的叫声有关。有一只乌鸦停在幄帐上,赶也赶不走,隋炀帝非常憎恶它。这是以它为不祥之兆。武王率领八百诸侯讨伐殷纣时,突然从天上下来一团火,俄而变成一只乌鸦落在武王的大帐上。武王便对诸侯们说:你们还不了解上天的旨意,现在还不能讨伐殷纣。于是便收兵了。这显然也是以乌
鸦的到来为不祥之兆。
鸱鸮,又名猫头鹰,被古人称为“恶声之鸟”或“不孝鸟”,墨西哥人也视鸮为“恶灵”。它常常预示着不祥。有一天有一只鸱鸮飞入贾谊的屋子里,贾谊打开占书一查,里面说这种鸟飞来,便预示着主人即将亡去。有一只鸮停在某家门前的槐树上,这个人便命令一个叫刘熙古的去射,一箭便射中了。这个人很高兴,但过了
两年,这个人便死了。鸱鸮还能勾魂摄魄。鸱鸮得到某个人的发爪,就会伤害他的魂魄。人将有灾祸的时候,鸱鸮就会在他的屋子上叫唤,并说鸱鸮又叫夜行游女。鸱鸮夜出昼伏,生活习性与古人心目中的鬼相同,又因它生活和居住在荒丘丛棘和坟墓之间,认为它可与阴间相往来,再加之它的叫声怪异,便具备了形成禁忌的条件。
古代对鼠也是忌讳的。老鼠如果有异常的举动,诸如“夹尾而舞”、“以尾画地”等等,认为都是在预告着祸事将临。鼠咬人发、人身、人的东西,认为都是灾难的前兆。老鼠居于地穴之中,夜间活动,认为它可与鬼神相交通,可预知人事的吉凶祸福。由此可见,一切恐怖的东西几乎都与黑暗有关,而一切夜间活动的东西也因此都是恐怖的。
龙是古老的华夏民族的图腾,它是一个混合型的图腾。龙的主干是蛇。伏羲鳞身,女娲蛇躯”,女娲兄妹相互为婚的传说。因此,对蛇的禁忌很多。不能杀两头蛇、见两头蛇者死的记载。“见蛇交,三年死”。有一雄一雌两龙在夏的朝庭上交尾,是夏朝将覆灭的不祥之兆。虹是蛇、龙的变形,是古人想象的挂在天上的蛇龙。
对虹的禁忌也很多。有一天,一对虹蜺大白天地降落
在宫殿上,皇帝非常厌恶它,有人占卜说:虹蜺降临,表示上天发怒了,天下将要大乱。这里所说的与《国语》里两龙在宫庭上交尾的事情显然是一回事。“白虹贯日”是古人最畏忌的,认为是“兵象”。对所崇拜的图腾自然是不可以指的,否则要烂手指的。虹蜺的出现使古人战栗不安,这在甲骨文中就有反映。在甲骨文中就有虹蜺能作祸祟的记录。
鸡、雉(野鸡)、凤凰是一回事。武丁在祭祀成汤后的第二天,有一只雉鸟落在鼎的扶手上叫唤,武丁非常害怕,以为不祥。武则天出生的当天夜里,有一群雌雉叫唤不停。也是以雉鸣为不吉利,有一只雉鸟在宋国的太庙上叫唤,后来发生了火
灾。不能射猎这种雉鸟,否则不祥。楚庄王去打猎,打到了一只“科雉”,有一个大臣夺走了这只科雉。不几天这个大臣就得病而死。后来这个人的弟弟向庄王请赏,说他的哥哥从古书上得知,射猎科雉的人不出三月就会死亡,他夺去雉鸟,是代替庄王去死。庄王派人去查,古书里果然有这样的说法。
诸多完全相反的二重现象。射获鸲鹆可免灾;乌鸦的啼叫成为吉祥之兆鸱鸮成为报喜的鸟;在民俗传说中,鼠咬牙被认为是发财的先兆,虹蜺的降临成为升官的前兆;雄雉的到来也成为升官的前兆。这种矛盾的现象古人解释成“或得神以昌,或得神以亡”。
食牛的禁忌很早就有。不但不许吃牛肉,甚至忌讳说牛字。吃牛肉会患恶疾而死掉,甚至死后变为牛而受人宰割的说法很多。农业生产离不开牛,所以有这种禁制。同时,牛也被视为祖先而加以崇拜过。伏羲、女娲是蛇身牛首、
狐也是一种图腾,与龙图腾也有关系。闻一多先生认为夏禹也是龙,而夏禹与狐图腾的成员涂山氏结婚。山西太谷县有狐突祠。“城东有灵应公庙,傍有山穴,群狐处焉,妖巫挟之为人祸福,民甚信,向水旱疾疫悉祷之,民语为之讳‘狐’音”。
在居丧期间,给人倒茶,不能用茶托,认为茶托多为红色,而红色乃送终之具。茶托之托与栖托、托魂之托同音,丧期不举茶托,可能是惧怕亡魂返家依托附体的意思。忌讳让狗看见家里的死尸,否则的话,家里会再死人。这也是对鬼魂附体的恐惧,即怕死去的亲属托魂于畜生在家中作祟。死人托魂于狗
邻居家有丧事的时候,不要对着邻居家舂米。因为舂米是招魂的仪式之一,倘亡魂闻声误入自己家门,对自家是不利的。把素不相识、毫无关系的一对男女死后埋在一起,称为冥婚、鬼婚、嫁殇。古代的冥婚、合葬、以异性殉葬,是惧怕亡魂返家作祟的意思。未婚男女死后如不举行冥婚仪式,他所在阴间没有伴侣,会经常返
家作祟的。
唐代已有纸钱,为送葬之用。所以,自唐末、五代始,以梦钱及纸钱为忌讳,认为梦到钱或纸钱便是死兆。
古代坟上墓中多荆棘薪柴,于是荆棘薪柴便与死亡发生了联系,成为了禁忌的对象。古人墓上多种松柏以镇墓避邪,于是,松柏与墓冢鬼魅便发生了联系,也成为了禁忌的对象,梦到松柏也是死兆。
守丧的人在和大家席地而坐的时候,要单独坐在一个席子上,而不能和大家同坐在一领席子上。这是因为怕经由席子的媒介把丧气传递给别人。在守丧期间,大臣不能从政,国君也不敢到他家去看望他。死去了丈夫的妻子叫做“鬼妻”,大家不敢再和她住在一起。守丧期间夫妇不可同房。丧期夫妇同房,甚或生子,不但孩子不能收养,本人也要处以刑罚。在守丧期间不可洗澡、剪指甲,腰间系的麻绳在睡觉时不能解掉。这是因为古代丧服的全部含义都是用来驱避亡魂的,而洗浴时,除去丧服,便有鬼魂袭入或附体的可能;而且洗发时发必脱落,古人认为“发乃血余”,是人身的精华,倘发、爪为亡魂拾去,便可摄去人的灵魂和精气。矛盾的二重心理最突出地体现在古人“接煞”和“避煞”的仪式上,即:准备好丰盛的祭物迎接亲人亡魂返家,又想尽各种方法来逃避亡魂并且阻挠它的返家。”。谁家里死了人,这个家庭要遭到重大的损失。因为死者生前用过的一切东西都要烧毁,或者扔进水里,或者与死者一起埋葬”。死者用过的厕所要被填平,不能再用。父母死后,父母生前用过的书籍、茶杯都不能再用。死者生前用过的东西一般都要随葬,,皮大衣之类不可随葬,据说穿了皮大衣入棺,来世也要变成兽类的。孝子在守丧期间,不敢住在原处,要在院子的东面临时搭一个小木屋居住。因为亡魂要经常返家作祟的,倘若住在原来的卧室,会被亡魂缠住的,把孝子原居的卧室称作“毁灭之地”;东夷忌讳很多,凡家里有人得了疾病而死亡的,都要拆掉旧房,再建新房。所以,人们确信死者的遗物经由传递会使人遭到灾祸的。为死者洗浴、整容的时候,死者的头发、胡须、指甲要埋在地里或放在棺中,不可随便抛掷。否则,便是生者与死者接触的延伸,对生者是不利的。躲避和驱赶家鬼是对亡魂禁忌的第二种丧礼。墨家崇尚鬼神,认为人死后会变成神鬼,通过幻化而害人。在亡魂返家的时候,子孙纷纷逃窜,不肯在家,并书写符咒,以吓唬鬼魂,在出殡的时候,门前燃火,户外撒灰,以驱赶家鬼。
古人把人的名字看成是人的身体的一部分。所以,人刚死,在招魂的时候呼叫死者的名字,此后便讳名,有的还要加上谥号。有一个哭丧的人不慎呼出了死者的名字,便遭到别人的讥责,认为他粗野不达礼。可见所忌之重。东非的一个民族,人死后不敢再提到他的名字,而且要给他新取一个名字。说这种动机是因为名字是人身体的一部分,提及死者的名字便是与他接触的延伸,亡魂会应声出现。重新取名与中国的谥号有相似之处,因为鬼魂不知道且无法知道这个新名字,这样就可以自由地称呼和提到他了。
最后,谈丧服。服丧期间男子去冠,把头发挽束起来成髻形,上面系以麻绳,女子把头发挽束起来成髽形,上面系以麻绳,脸上还戴有面罩。男女手执哭丧棒,衣裳不缉边,上衣襟插进腰中,系以麻绳,睡觉时也不解开。“家有人死,必定改变平时的形状,如断发绘身,或穿着特别衣服等。其初大约不是为纪念而实是由于惧怕的心理”。
穿丧服的原始动机应有两方面,其一为伪装自己使鬼魂认不出来;其二,为了驱鬼、吓鬼。男女丧期的发型近于“披发”,太子哭丧时的发饰是“披发”。鬼怕巫,而巫的发饰即是披发。麻绳、草绳具有避邪的作用,鬼怕棒杖。
[backcolor=#002060][color=#ffffff][size=4]古代部分皇帝的忌讳[/size][/color][/backcolor]
中国的封建皇帝,对于臣民的生命财产有生杀予夺之权。其近者如左右,远者如百姓,如稍有不慎,触犯了皇帝的种种忌讳,随时都会大祸临头。
中国历史上的女皇帝武则天忌猫。这当然事出有因。原来,她曾将太子之妾萧良娣囚禁下狱。萧良娣对她的残暴行为恨之入骨,发誓说:“愿阿武(则天)为老鼠,吾为猫儿,生生扼其喉!”这话传到了武则天耳朵里,萧良娣当然不会有好果子吃。武则天也从此开始恨猫、忌猫,把猫看做是“不祥之兆”,并下旨在宫里严禁养猫。 韎踉Bmq<
元代第四位皇帝元仁宗属鸡,认为“雄鸡一唱天下白”,司晨有功,对雄鸡啼叫时那副咄咄逼人、藐视一切的神气模样尤为欣赏。登基伊始,他就在大都(北京)告示民众:“有虐待鸡者,必严以处之。”有一百姓宰鸡烹之,沿街叫卖,名曰“烧鸡”,肉鲜味美,生意兴隆。这一天,卖烧鸡者从乡下收活鸡回城,被巡兵发现。巡兵令他将网袋中所缚之鸡全部解开,放生于野,仅留一鸡抱于怀中,游街示众。3日后押回原籍。 韎踉Bmq<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早年父母双亡,家中极度贫寒,曾剃了光头出家当过和尚。和尚又称“僧人”,因此他特别忌讳“光”、“秃”等字,对“僧”字当然就更忌讳了。推而广之,连跟“僧”字谐音的“生”、“笙”等字也不许用。如果谁在文章中一不小心用到这些字,一经发现,不问青红皂白,一律以“讥刺”论罪,捉来杀头。 韎踉Bmq<
清末的慈禧太后虽然不是女皇,但她垂帘听政,实际上比当政的皇帝同治和光绪的权力大得多。慈禧生于1835年,属羊,由于这个原因,她一生忌听“羊”字,竟把“羊”列为宫廷忌字,谁也不许提及,连御膳房做菜用的羊肉也得改称“福肉”或者“寿肉”。慈禧酷爱看戏,几乎“日必观之”。但看戏时也忌听“羊”字,连带有“羊”字的剧名,如《牧羊图》、《苏武牧羊》等戏,都不许在宫里演出。同治年间,梆子名伶侯俊山被召进宫里侍演《玉堂春》。慈禧听得眉飞色舞,不时点头称赞,吩咐李莲英事后要重赏他们。不料,当听到“我好比羊入虎口有去无还”这一句唱词时,慈禧怒容满面,立即命令停演,“犒赏”他们的不是金银珠宝,而是棒打其臀,不准再入宫演戏。从那以后,宫里再演《玉堂春》时,苏三的那句唱词便改为“我好比入网的鱼儿有去无还”了。慈禧认为,羊虎相克,于是她命人对身边的太监及宫女逐个查问,凡虎年生者,一律严惩,当众杖责,然后逐出宫门,流放北漠以图吉利。
[backcolor=#002060][color=#ffffff][size=4]古代人最忌讳说的字[/size][/color][/backcolor]
古人书文言语,避先人君上之讳,无非要一个敬字。但是,避讳太多,往往记不住,防不胜防。乍见新官,言语不慎,骤然捷发,冒犯名讳,十分麻烦,因此,古人在避讳方面,压力很大。宋朝有个赵范,其父名赵方,赵范到楚地做官,有一天搞联欢会,有个外地来的歌手歌唱得很好,赵范随口问:你为什么到了我的地盘儿啊?歌手想也没想就回答:无非为了一碗饭方才到了您这儿。这可不得了,赵范大怒——这歌手不仅冒犯了自己的名讳“饭(范)”,更冒犯了自己父亲的名讳“方”。盛怒之下,杀了歌手。
避讳不仅要避同音字,连相近的音也要避,万一谁口齿不清、发音不准,或得了鼻炎说话吐字一哼囔,让人听了,问题也很严重。懂粤语的人知道,羹与京,音相近,外地人更听不出来。所以,宋朝政府的最高办事机构政事堂的公共食堂,打饭的时候,厨师高声唱菜名,有一道汤菜:菜羹。不敢直接说这个名字,因为听上去很像宰相蔡京的名字,所以要反过来唱:羹菜。这个名字就从那时沿用下来了。冒犯了宰相的名讳,是一件大事儿,以至于当时有个蔡经国,为了彻底避蔡京的讳,打报告将自己的名字改为蔡纯臣。
《水浒》里武大郎卖的炊饼,其实是蒸饼。蒸音近祯,为了避宋仁宗赵祯的讳,把蒸饼改为炊饼。而陕西关中西府人很早就不敢卖蒸饼,为什么?因为有个叫向敏中的高官镇守长安,西府人把“中”读“蒸”,口音改不过来,很容易冒犯向敏中大人的名讳,索性连蒸饼都不卖了。
您知道,人的名字往往从经典中来,都是好意思。皇帝的名字就更有来历。古人讲学的时候遇到典籍中的古字正好与现任皇帝、领导的名讳相同,怎么办?有的往往用另一个字代替,但也代替得不能太多,否则太乱了。去年拍卖的黄庭坚的一幅字,其中有一玄字,是个致命伤,被王以栋先生看出来了,这个玄字右下那一点,有明显刮过的痕迹。王先生说这个破绽可以一剑封喉。为什么?因为黄庭坚是宋朝的校书郎,你都写错字,情何以堪?你在宋朝,必须避赵宋王朝的祖宗赵玄郎的讳,一般以“元”代“玄”,即便临文不讳,写的时候应该有意少写一笔,而这一个点却是刮掉的。
其实皇帝自己倒不一定太计较——宋仁宗赵祯请山东学者赵师民进宫讲《易经》,讲到“元亨利贞”,“贞”“祯”同音,旁边陪同听讲的官员侍从都很紧张,但赵师民照讲不误,不以他字替代“贞”字。讲完了,告辞,仁宗目送,并对周围人感叹说:“这是个真有学问的人!”有个叫胡瑗的江苏学者,也进宫给仁宗讲《易经》,也不避“贞”字。但是讲到《孟子》有一句“民无恒产”却将“恒”字改为“常”字,因为赵祯的父亲宋真宗名赵恒。仁宗听他把“恒”字改成“常”字,就笑了:“怎么到这儿就知道避讳了?”胡老师说:这不是我避讳了,从唐朝穆宗那儿就避了——唐穆宗名李恒。我读熟了而已。
[backcolor=#002060][color=#ffffff][size=4]中国古代民间房事禁忌![/size][/color][/backcolor]
房事禁忌是一种远古的禁忌,从图腾时代直到现今,这一禁忌始终存在。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人类、族群的繁衍、生息,所以历来被人们所重视。中国人在性方面讳莫如深,因此,这方面的禁忌很难传播、很难搜集。许多有关习俗,也囿于某一社区,或者在家族、种姓系统等极狭窄的范围内传继着,很少为外人所知。
1、婚恋房事禁忌
房事是指性行为、性生活。婚姻是性行为、性生活的合法化。那么在婚姻禁忌中,凡属于男女双方禁忌结为婚姻的,实际上都包含有禁忌他们之间发生性关系的意义,因此在上文中所提到的择婚禁忌(包括氏族内外、同姓异姓、表亲血统、长幼异辈、等级差别等情况下的择婚禁忌)和议婚禁忌(包括婚龄、生肖、门户等方面的禁忌)都有房事禁忌的性质。例如佤族婚俗中有同姓不婚的禁制,实际上也意味着严厉禁止同姓之间发生性行为,他们以为这是大逆不道,会触怒鬼神。如有人违犯,全村人、全姓人都要受鬼神的惩罚,会遇上旱灾或涝灾。如果发生了什么灾祸,他们也往往会从这里寻找原因,怀疑是有同姓人发生了性行为。可见性行为的禁忌是可以与婚姻禁忌相一致的。
黎族在允许通婚的范围内,可以参加“放寮”。据吴存浩《中国婚俗》云:“(黎族)参加‘放寮’的男女主要是未婚青年人,但是,已婚尚未落夫家的女子亦可参加。这样的女子‘放寮’中发生性行为一般也不受社会舆论的谴责,与别的男子所生子女不但不被夫家刁难和歧视,反而受到欢迎。至于寡妇参加‘放寮’,更是无可非议的事情。但是,‘放寮’对象必须和通婚范围一样,严禁在同血缘氏族内部进行,同血缘的人不能通婚,也不得‘放寮’。”
从以上列举的两个例子来看,性行为禁忌和婚姻禁忌是可以相一致的。凡是禁忌通婚的,也就禁忌发生性行为。这一点尤其在婚姻的群体意识方面,表现得更为显著。这是与原始时期的图腾禁忌和乱伦禁忌有直接关系的。至于婚前性行为禁忌,主要是指允许通婚的男女在结婚前的性行为禁忌。它主要是关于个人的身体和精神的,而一般于群体无直接的利害关系。
2、婚外房事禁忌
中国大多数民族禁忌婚外性行为,以为是极其不道德的事情。
广义的说,婚前性行为也是属于婚外性行为范畴的。婚前性行为的禁忌,在于女性更为严厉。汉族旧时“洞房验贞”和男性对于新娘一定要是处女的强调都体现了这种观念的存在。对于男子,虽然也是禁忌婚前有性行为的,但旧时实际上并不十分严格。尤其是对于富家子弟,有些地方甚至鼓励男子婚前在性生活方面的放荡行为。这虽然不合礼教,但至少这种性行为是被认作一种享乐的,而非危险的、可怕的事情,因而它不是被坚决的制止的。中国还有一些少数民族对男女婚前的性行为并不看重,不但不禁忌,还设有公房,为了提供方便。但是,发生了性关系,或者有了孩子之后,便要结婚,否则会受到舆论的非难或物质的惩罚。一旦结了婚,便不能再有婚外的性关系了。
狭义地讲,婚外性行为禁忌,是指已经结了婚的人又与第三者发生的性关系、性行为。这种婚外性行为是不合法的性行为,因为它极易引起乱伦畏惧。据信,婚外性行为是会给自己或他人带来灾难的。汉族中流传的俗谚:“赌近盗、奸近杀”、“赌博场里出贼情,花柳巷里出人命”、“过去桃花运,就是窟窿山”,便是这种思想观念的反映。民间还以为“万恶淫为首”。如果有婚外性关系,将会导致轮回报应,所谓“淫人妻女,吃谷还米”。许多传说故事中都有淫人妻女的人,自己的妻女又被他人所淫乱的情节。这是冥冥中落在当事人头上的自我报应。
如果被人捉了奸,大家还可以对其实施公众的现实的处罚。汉族是这样,其他一些民族也是这样。据《佤族社会历史调查》云:“(佤族)男女婚后不能再与第三者发生性关系,否则当事双方会受到全寨人的处罚,有因此而被罚牛数十头的。”《开封民俗》也指出:“按***教的教规,除了正当合法的婚姻外,严禁*之间发生不正当之男女关系,一旦发生,会遭到严厉的罚处,且为全体回民所唾弃,几无容身之地。”
可见婚外房事禁忌在中国许多民族中都是很严格的。
3、不洁房事禁忌
中国民间有性行为不洁的观念。其不洁之来源,主要是妇女不洁的观念引起的。妇女之月经,被视为“血污”,俗以为是不洁的。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就指出:“女子阴类也,以血为主,其血上应太阴,下应海潮,月有盈亏,潮有朝夕,月事一月一行,与之相符,故谓之月水、月信、月经……女人入月,恶液腥秽,故君子远之,为其不洁,能损阳生病也。”所以男子以此卑视女子,说女子是不洁的。除了在月经时禁忌行房事外,也视一般房事为不洁的行为,常常小心避忌之。东北地区有“宁承丧,不承双”的说法,即是宁可把炕借给人办丧事用,也不愿意借人结婚用,认为借给人结婚用,会脏了自己的炕,会遭晦气的。如果夫妻外出借用人家的炕了,临走时一定要扔下几个钱,叫“买炕钱”,是对自己不洁行为的一种赎罪。汉族、布依族及其他一些民族中都有忌外来夫妇在自家同宿的习俗,包括自家女儿、女婿也是如此。否则便于家不吉利,或说会影响自家后代子嗣的续衍等等。浙江一带,船家也忌讳男女搭客在船上交媾。鄂伦春族、汉族等许多民族中都有禁忌孕妇、产妇行房事的禁忌习俗。在怀孕期间,尤其是大月份(8~9个月)时,忌房事,是恐胎儿受损,怕早产。又有此时行房事,会导致生下的孩子长大后好淫佚的说法。产后“过月子”期间,忌房事,是认为产妇身上不干净,会使男女染上疾病。
[backcolor=#002060][color=#ffffff][size=4]中国古代使筷子的十二种忌讳[/size][/color][/backcolor]
中国人使用筷子用餐是从远古流传下来的,古时又称其为“箸”,日常生活当中对筷子的运用是非常有讲究的。一般我们在使用筷子时,正确的使用方法讲究得是用右手执筷,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筷子的上端,另外三个手指自然弯曲扶住筷子,并且筷子的两端一定要对齐。在使用过程当中,用餐前筷子一定要整齐码放在饭碗的右侧,用餐后则一定要整齐的竖向码放在饭碗的正中。但这要绝对禁忌以下十二种筷子的使用方法。
三长两短
这意思就是说在用餐前或用餐过程当中,将筷子长短不齐的放在桌子上。这种做法是大不吉利的,通常我们管它叫“三长两短”。其意思是代表“死亡”。因为中国人过去认为人死以后是要装进棺材的,在人装进去以后,还没有盖棺材盖的时候,棺材的组成部分是前后两块短木板,两旁加底部共三块长木板,五块木板合在一起做成的棺材正好是三长两短,所以说这是极为不吉利的事情。
仙人指路
这种做法也是极为不能被人接受的,这种拿筷子的方法是,用大拇指和中指、无名指、小指捏住筷子,而食指伸出。这在北京人眼里叫“骂大街”。因为在吃饭时食指伸出,总在不停的指别人,北京人一般伸出食指去指对方时,大都带有指责的意思。所以说,吃饭用筷子时用手指人,无异于指责别人,这同骂人是一样的,是不能够允许的。还有一种情况也是这种意思,那就是吃饭时同别人交谈并用筷子指人.
品箸留声
这种做法也是不行的,其做法是把筷子的一端含在嘴里,用嘴来回去嘬,并不时的发出咝咝声响。这种行为被视为是一种下贱的做法。因为在吃饭时用嘴嘬筷子的本身就是一种无礼的行为,再加上配以声音,更是令人生厌。所以一般出现这种做法都会被认为是缺少家教,同样不能够允许。
击盏敲盅
这种行为被看作是乞丐要饭,其做法是在用餐时用筷子敲击盘碗。因为过去只有要饭的才用筷子击打要饭盆,其发出的声响配上嘴里的哀告,使行人注意并给与施舍。这种做法被视为极其下贱的事情,被他人所不齿。
执箸巡城
这种做法是手里拿着筷子,做旁若无人状,用筷子来回在桌子上的菜盘里巡找,知从哪里下筷为好。此种行为是典型的缺乏修养的表现,且目中无人极其令人反感。
迷箸刨坟
这是指手里拿着筷子在菜盘里不住的扒拉,以求寻找猎物,就像盗墓刨坟的一般。这种做法同“迷箸巡城”相近,都属于缺乏教养的做法,令人生厌。
泪箸遗珠
实际上这是用筷子往自己盘子里夹菜时,手里不利落,将菜汤流落到其它菜里或桌子上。这种做法被视为严重失礼,同样是不可取的。
颠倒乾坤
这就是说用餐时将筷子颠倒使用,这种做法是非常被人看不起的,正所谓饥不择食,以至于都不顾脸面了,将筷子使倒,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定海神针
在用餐时用一只筷子去插盘子里的菜品,这也是不行的,这是被认为对同桌用餐人员的一种羞辱。在吃饭时作出这种举动,无异于在欧洲当众对人伸出中指的意思是一样的,这也是不行的。
当众上香
则往往是出于好心帮别人盛饭时,为了方便省事把一副筷子插在饭中递给对方。被会人视为大不敬,因为北京的传统是为死人上香时才这样做,如果把一副筷子插入饭中,无异是被视同于给死人上香一样,所以说,把筷子插在碗里是决不被接受的。
交叉十字
这一点往往不被人们所注意,在用餐时将筷子随便交叉放在桌上。这是不对的,为北京人认为在饭桌上打叉子,是对同桌其他人的全部否定,就如同学生写错作业,被老师在本上打叉子的性质一样,不能被他人接受。除此以外,这种做法也是对自己的不尊敬,因为过去吃官司画供时才打叉子,这也就无疑是在否定自己,这也是不行的。
落地惊神
所谓“落地惊神”的意思是指失手将筷子掉落在地上,这是严重失礼的一种表现。因为北京人认为,祖先们全部长眠在地下,不应当受到打搅,筷子落地就等于惊动了地下的祖先,这是大不孝,所以这种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但这有破法,一但筷子落地,就应当赶紧用落地的筷子根据自己所坐的方向,在地上画出十字。其方向为先东西后南北。意思是我不是东西,不该惊动祖先,然后再将起筷子,嘴里同时说自己该死。
[backcolor=#002060][color=#ffffff][size=4]中国古代命名的忌讳[/size][/color][/backcolor]
1.名字的避讳
名字避讳是世界上很多民族都有的普遍现象。美洲的印第安人、高加索地区的阿尔巴尼亚人、巴拉圭的阿北波尼人、澳大利亚的土人、非洲的祖鲁人等一些未开化的民族,古代的印度、埃及等一些有较高文明程度的民族都有各自的名字避讳。
在原始氏族的观念中,人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是一种具有某种超人力量的符号。他们认为,当一个人获知某一个人的名字时,他同时也将得到他一部分力量,这也许就是避讳产生的根源,也就是说,避讳是在原始人对大自然、对人类自身不理解,并加以神秘化的情况下产生的。
在我国,名字避讳有著很悠久的历史,并且连续不断,代代相续。据学者们考证,汉语名字的避讳起源於周代。《左传》记载鲁桓公给太子命名时,向大臣们儒徵询意见,申儒讲述了起名不要用国名、山川名、官职名、疾病名、畜牲名、器币名的道理,因为这些事物与百姓的关系密切,用这些事物取名字,会给生活带来不便。可见古代中国很可能在周代以前的漫长的蒙昧历史时期便已存在姓名避讳了。
"名魂相关"的迷信思想自那时起遗留下来,即便是中国封建时代的高度文明也没有使人们认识到名字只不过是人的一种代号,它与它所代表的人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不应该对它有什麼迷信思想。然而,在整个封建时代中,名字的避讳现象层出不穷,愈"避"愈多加稳固为社会道德规范的一部分,甚至被利用为政治上打击异已的一种手段。
在我国历史上,不同程度地出现过以下几种名字避讳。
2.个人讳
个人讳,顾名思义,就是对自己名字的避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些官僚自恃权势,命令手下人避其名讳,这叫自讳其名。这些封建官员,他们一方面受君主和上级的控制管制,不得不小心翼翼地为封建帝王及上级讳名讳耻。另一方面,对其下属、对百姓,他们又改换成另外一副面孔,盛气凌人,让人为他避讳。
这种人,我们最熟悉的例子恐怕是那个"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田登了。由於"登"和"灯"同音,元宵节放灯时,他出布告说:"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而不说"放灯三日",遗笑而今。
南宋的钱良臣也有讳其名,他的小儿子颇聪慧,凡经史中有"良臣"二字的,读时均改为"爸爸"。一天读《孟子》,"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遂将其改读为"今之所谓爸爸,古之所谓民贼也。"原想尊敬,反成辱骂了。
还有一位老兄姓赵名宗汉,他把"汉"字据为已有,规定下属及其家人遇到其他地方的"汉"字,都要改为"兵士"。一天,他老婆去拜罗汉,他儿子正在跟老师学习《汉书》,仆人向他禀报时说:"夫人请和尚来家供奉十八罗兵士,公子请老师,在教《兵士书》"。
这种自讳其名,其实只是自抬身份罢了。
另一种个人讳是上级长官或有权有势者并没有要求,但一些下级官吏和身份低微的人敬畏他们的权势或为拍马屁,而避其名讳。
五代时的冯道,历朝为相。一天他的门客给他讲老子的《道德经》,可书的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话中竟有三处犯讳。为了避讳,门客灵机一动,将这句话改为"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令人啼笑皆非。
这种个人讳,在封建社会中并没有得到礼法的承认,而且这些官吏的权势也有限,并不像皇帝那样至高无上。所以国讳是老虎屁股摸不得,而这种个人讳的屁股还是可以摸一摸的,尤其是碰上一些不畏权势,敢於犯上的人。
宋朝宣和年间,有一个人名叫徐申干,任常州知府,自讳其名。州属某邑的一位县令一日来禀报,说某事已经三次申报州府,未见施行。因为话里出现了一个"申"字,於是除知府暴跳如雷,大声喝斥说:"作为县令,你难道不知道上级知州的名字吗?是不是想故意侮辱我?"谁知这位县令是一位不畏权势的人,他马上大声回答说:"如果这事申报州夜而不予答覆,我再日报监司,如果仍不见批复,我再申报户部,申报尚书台,申报中书省,申来申去,直到身死,我才罢休"。他不管犯不犯讳,雄赳赳地说了一连串的"申"字,这才扬长而去。这位知州虽然气得不得了,但也无法定他的罪。
但在封建时代那种等级森严的社会,"为尊者讳"的紧箍咒紧紧钳住了人们的思想,像这位县令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的,有些人就因为犯了这些有权有势的人的名讳,而受到了处罚。
宋代的杨万里任监司,一次出巡察某州,州府的歌妓为他唱"贺新郎"词。其中有"万里云帆何日到",杨万里听後马上插话说:"万里昨日到"。这使当地太守感到很狼狈,便下令将这位歌妓送往监狱。当时像这位歌妓一样命运的人一定数不胜数的。
3.家讳
家讳,是家族内部遵守的避父祖名的作法。凡父祖名某某,都必须在言行、作文章时避开以此为名的事物。它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同好讳一样是封建等级、论理观念的体现。
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家族的血亲祖先是最重要、最该供奉的。因为这个社会的伦理是以"已身"为基点,并由此构筑社会关系的。中国人对神、宗教不那麼热烈、虔诚,只是用时方信,不用时就扔到一边,但对祖先则怀有十分现实又深厚的感情,有无限的敬仰和本能的内心折服和归附感。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总喜欢打听对方父母的身份、职业、地位等,如果父母身份高、地位高,别人会感到羡慕,自己也会很自豪。如果父母的社会地位低,名望不好,便会被人瞧不起,自己也常常会有一种自卑感。因此,人人都希望"光完耀祖",不要"给祖宗脸上抹灰",时时想著"衣锦还乡",不要让人骂"忘了祖宗"。
正是出於这种敬祖的思想意识,中国人的家讳思想根深蒂固,即使是现在封建制度早已推翻的新社会,我们仍可经常耳闻目睹这样的现象,像现在全国各地骂人的词几乎不外是"他妈的","去你妈的",骂别人是儿子、孙子、八代灰孙子。而这些咒骂是最阴损恶毒,为世人所不齿的,常常会引起对方拳头相向,甚至拔刀相见,决一生死。
古代时的家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封建礼法的承认。《礼记·曲记》上说"入门而问讳",就是说到别人家做客之前一定要探明人家避讳什麼,如果你去朋友家作客不小心犯了主人的讳,好朋友很可能也会反目为仇了。
南齐谢灵超的父亲叫凤。有一次他去拜访王僧虔,然後又去看他的儿子王慈。王慈正在练毛笔字。当时王氏子都以书法见称於世。谢灵超看到王慈练字,随口问道:"你的书法和虔公比怎麼样啊?"王慈因为他触犯了家讳,毫不客气地回敬道:"我和父亲相比,犹如以鸡比凤"。谢灵超因此狼狈而退。
晋朝有个叫王忱的人,一天去看望桓玄,桓玄用酒招待他,王忱因为刚因过药忌冷酒,因此叫仆人去"温酒",谁知桓玄听後突然不哭起来,原来他的父亲叫桓温,一听"温"字就要痛抽水流涕,王忱讨了个没趣,只好匆匆告辞。
今天的人,恐怕没有谁因为听到与父母名字相同的字就痛哭流涕的,在我国古代,这种事情却屡见不鲜,这样的人也因此会获得别人的尊敬呢?
这种方式也会成为排挤异已、打击仇敌的一种手段。南朝梁时的殷均,因恬静好学,官至国子祭酒。武帝命他聚了永兴公主,但永兴公主很不喜欢他,每次召入,都命人在墙壁上写上地父亲的名字,而在古代,这样的人也是层出不穷的,并以此为荣。
袁德师因为父亲名高,便不吃糕这种食物;徐积父因为父亲名石,从来不用石器,不踩石子遇上非过不可的石桥,便让人背著他跑过去;北宋纯市杀纯因为父亲名公著,便不断著作郎;刘温搜因为父亲名岳,便终身不听音乐,不到嵩月、华山等五岳游玩;韦冀的父亲名乐,由於乐是个多音字,即可读作音乐的乐,又可读作快乐的乐,因此韦冀一生中不仅不听音乐,不游高山大岳,不饮酒做乐,甚至不参加可以使之"快乐"的活动,真是不可理喻。
最令人惋惜的怕要算唐朝号称"诗鬼"的李贺了,就因为他父亲名叫晋肃,便不能参加进士考试,纵然他才华横溢,也终无用武之地,终生不得志,27岁便郁郁寡欢而死。韩愈因此愤而作《讳辩》,质问道:"父亲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那如果父亲叫仁,儿子岂不是不能作人了吗?"但他的这篇文章,却遭到了士大夫们的攻击诋毁。
家讳并不全是避父亲的讳,也包含避母亲的讳,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共写了近三千首诗,各种题材十分广泛,但据说因其母亲名叫海棠,所以他虽寓居海棠颇负盛名的四川多年,却从未写过海棠诗。
子辈需要避长辈的讳,奴仆也要避开所有主子的讳。北齐的熊安全,一次去见和士开、徐之才。徐父名熊,和父名安,他因为自己的名字和他们犯讲讳,於是将自己的姓,名的第一个字都改了,自称为觫觫生。为了讨好主子,也不怕自己触霉头了。
《红楼梦》中这样例子很多。林之孝的女儿原名红玉,因为犯了宝玉的讳,只好改为小红。薜蟠的老婆叫夏金桂,更是厉害。"她在家时,不许人口中带出'金桂'两字来,凡人有不留心,误道一字者,他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一日她与香菱说话,香菱不小心忘了忌讳,金桂的丫环便说:"你可要死!你怎麼叫起姑娘的名字来?"
凡避讳者,都须找一个意义相同的字来代替。司马迁的父亲讳谈,《史记》中因此无一"谈"字,连赵谈都改成了赵同,废弃了编著书字应求完备的宗旨。宋代大文学家苏东坡因为讳"申序",向来不为别人作序,如果必须作这类文字,则改为"叙",後觉不妥,又改为"引"。这种办法虽然勉强可行,但已经明显地妨碍了文字的准确性。如避讳"长"字及同"长"相同的音,琴的长短还可勉强称为"修短",而肾肠则不能改为"肾修"了。因此那时的人们在避讳问题上真是费尽了心思。
中国民间流行著这样一个巧媳妇的故事:有一个巧媳妇的公公叫王九。有一天王九的朋友张九、李九,一个提著一壶酒,一个拿著韭菜来请他喝酒。因为王九不在家,请这个儿媳妇代为传话。等王九回来,儿媳妇对他说:"张三三,李四五,一个提著连盅数,一个拿著马莲菜,来请公公赴宴席。"
好在是个巧媳妇,倒也拐弯抹角地把话传清楚了。若是遇上一个笨点的媳妇,结果会怎样?传说一个女人的丈夫亲属中有叫羊、狼、河、芦等名字的。一次她告诉丈夫在河的对岸的芦苇丛中有狼在窃羊时说道:"看呀!在潺潺者的那边的索索者当中,一只嗥号者正在拖走一只咩咩者。"这恐怕是避家讳的极致了。
家讳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唐律》中规定:凡是官职名称或府号犯了父祖的讳,不得"冒荣居之",例如父祖中有叫安的,不得在长安县任职;父祖名中有"常"的,不得任太常寺中的官职。如果本人不提出更改而接受了官职,一经查出後削去官职,并判一年的刑罚,无怪乎古时的人对讳咿恐避之不及呢。但比起国讳,家讳中寄寓著对长辈们的亲敬、崇仰与怀念之情,带有更多的自发生。
4.圣人讳
圣讳,指为圣人避讳。圣讳并不像国讳、家讳那样严格、那样广泛。在封建时代,既有朝廷规定的圣人讳,又有人们自发的为圣贤避讳。
有关朝廷所规定的圣人讳,最早大概是在宋代,而且这时所说的圣人的范围大大扩大。它包括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宋代帝王赐封的"至圣先师"孔子以及亚圣孟子,甚至还有周公等也列入避讳之列。以"道君皇帝"自称的宋徽宗,迷恋道教,因此把老子也列入避讳之列。
宋大观四年,为避孔子讳,朝廷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因老子名耳,字伯阳,谥号聃,为避老子名讳,规定百姓不能用这些字做名字。清朝雍正时也规定:"孔孟之名必须回避",凡古书中有此字,必改为缺笔字,甚至,连孔子的母亲的名"征在",在列入避讳之列。统治者如此推崇圣人,无非是想借助其学说来加强对人民的统治。
在所有的圣人当中,其名讳避得最广泛、时间最久的要数鼎鼎有名的孔丘了。从宋代一直到清代,从皇帝表平民百姓,从和面到口头,无不对这个"丘"字避而远之。写起来或缺一笔成"斤",或写作"某",或用朱笔圈之。读起来或读为"区",或读作"休",不一而足。
虽然孟子说过"讳名不讳姓",因为"姓所同也,名所独也"。但在实际生活中却不是这麼一回事了。从宋代起,姓丘的就因为犯了孔子的讳而被迫多挂了一个耳朵,写作"邱",一直到五四运动以後,在"打倒孔家店"的呼声中,一些姓"邱"的学者才愤愤不平地把这个挂了近千年的耳朵去掉,重新姓了"丘"。
在民间也有自发地对圣贤避讳的现象。
宋人郑诚非常敬仰诗圣孟浩然,有一次他经过郢州浩然亭时,感慨地说:"对贤者怎麼能够直呼其名呢?"於是把浩然亭改为孟亭。
扬州人直到现在还习惯把蜂蜜叫"蜂糖",原来唐朝时杨密曾在扬州担任过地方官,为了避他的讳而将蜂蜜说成"蜂糖"。
不过这些只是在名讳盛行的封建时代,一些文人雅士的凑热闹罢了。
三.名
名是每个人的代号。姓氏是公共的,
名是个人的。历朝历代的命名习惯,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的社会意识形态。由於人们所属的民族、社会、历史、宗教信仰、道德传统及文化修养的不同,其命名习惯也很不相同。
「名」的产生也是在氏族社会时期,同时也是人的个体意识逐渐觉醒的必然结果。《说文》对名这样解释:「名,自命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意为,黄昏後,天暗黑不能相认识,各以代号称。这便是名的由来。这多少有些传说意味。人们发现使用「名」的便利性,便逐渐通行起来,使得人皆有名,并对命「名」讲究起来。实际上,名的出现是私有制经济出现後的必然产物。古时天下为公,一个部落一个名号,黄帝、炎帝、共工、蚩尤都是部落名。
据《周礼》「婚生三月而加名」,婴儿出生三个月後由父亲取名,我们现在所看见最早的名是商代人的名。当时的习惯,崇尚以天干为名。也往往以其生日干支来命名,主要以天干命名,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天干)。如太乙,成汤(天乙),太丁,盘庚,帝辛(纣)外丙、仲壬、太甲……武丁(盘庚曾孙)。陈梦家《殷商卜辞综述》认为:太康(即大庚),仲康(中庚),少康(少庚)等。周代以後对命名有所讲究。春秋鲁桓公六年(705)鲁桓公问命名应遵守的礼节时,大夫申提出「信」「义」「像」「假」「类」五条(「五则」)。到战国时,很多贵族通过占卜来给自己的儿子命名,如屈原(皇揽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随著儒学的兴起,对起名的讲究越来越复杂,成书於战国年间的《周礼》中对命名除了前面提的主要注意的五条之外,还规定了「六不」。即(1)不以国(2)不以官(3)不以山川(4)不以隐疾(5)不以畜牲(6)不以器币。
秦汉以後,随著封建专制的加强,在命名方面除了对「五类」、「六不」同样讲究外,还对一些寓含王霸意义的字眼如龙、天、君、王、帝、上、圣、皇等字禁止使用。有些朝代不禁。
魏晋以後,一代代的学风、思潮、单从命名方面即能看出一些。
如魏晋南北朝人自命清高,玄学盛行,起名讲究高雅。如盛行以「之」命名,如王羲之子献之,孙静之、桢之。画家顾恺之,将军刘牢之,科学家祖冲之,史学家裴松之,文学家颜延之,杨衔之等。
南北朝佛教盛行,取佛僧名成了时髦。一时间,僧佑、僧护、僧智、梵童、摩诃之名比比皆是。据正史载,南北朝带僧字的名有122人,昙者39人,佛者24人。
唐宋时,道炽一时,僧也极红。以金、木、水、火、土五行命名成了时尚。如朱熹(火),父名松(木),儿名 (土),孙名钜、钩、鉴、铎(金),曾孙名渊、泠、潜、济、浚、澄(水),刚好是五行一个循环。
周秦两汉单名多於双名。
有些双名也是单名,如晋介之推,虞宫之奇,郑烛之武,佚之狐,之为虚字,不算。还有一个「不」字,韩申不害,楚萧不疑,赵国赵不倦,汉代程不识,不危、不惑等皆如此。
另外,汉人取名:
(1)尚英武,雄浑劲健。像胜、武、勇、超、猛、固、彪、举等这很常用。
(2)见贤思齐、追慕圣人。如张禹,赵禹、邓禹、陶汤、张汤、赵汤、周昌、王昌、张尧、黄舜等就体现这一特色。
(3)求长生长寿。如万年、延寿、寿王、千秋、去病、去疾、彭祖、彭生等名常见。
王莽时,「令中国不得有二名」,《春秋》「讥二名」,《公羊传》:「二名非礼也」,可能单名多於双名的原因。西汉15帝,二人复名;东汉13帝全单名。
西汉至东晋,54帝,4个复名,单名94%,东汉以後,尤其两晋南北朝,佛道盛行,一时间佛名盛行:金刚、力士、文殊、目连、药王、般若、三宝随处可见,以带佛气。僧、佛、摩、梵、昙,直取佛名也很多。
唐宋後,取复名多起来,皇帝除外,因单名易於避讳。
另外,唐人追求雅,以文、德、儒、元、雅、士等字命名很流行。
五代时,因《尚书·太甲上》有「旁求俊彦」《伪孔传》有「美士曰彦」。故而,据正史载,五代共有87人以「彦」字命名。元代人以取蒙文名为时尚。
元末,张士诚原名九四,「士诚」之名乃一文人所取,是在取笑他,他还不知,典出《孟子》:「士,诚小人也」之句。
宋以後,尤其明清,字辈谱命名法最盛行。至今,从农村族谱中可看出这一现象。其字当然是些寓意吉利的字,如文武,富贵、昭庆、德祥、龙凤、昌盛等。明清以族谱命名为特徵,影响很大。
1744年,乾隆为孔子後裔定了三十个字为:
希言公彦承 宏闻贞尚衍
兴毓传继广 昭宪庆繁祥
令德垂维佑 钦绍念显扬
1920年,孔令贴又在这30个字後续了二十个字:
建道敦安定,懋修肇益常。
裕文焕景瑞,永锡世绪昌。
清满贵族则喜欢用安、福、永、泰、保全、常荣、桂祥等吉利字命名。
而民间命名习惯约有以下数种:
1节令法:以生时节令,花卉为名,春花、梅、桃、李,夏雨、秋实、秋雨、秋艳、冬晓、冬梅、腊梅等。
2地名法:纪念孩子的出生地,如杭生、浙生、沪生、渝生、杭宁。
3盼子盼财法:如来娣、根娣、玲娣、招娣、延娣、来宝、来发。
4动物法:阿牛、阿鼠、小鱼、小狗、小龙、阿龙、小骏(马)、小凤、凤儿。
5体重法:九斤老太、九斤姑娘(加护身符的重量)。
6性变法:女当男养,亚男、冠男、家骏、家雄;男当女养,新妹、宝姬、秋月等。
7排行法:大牛、二牛、三小、小牛,大囡、二囡、三囡;根大、根亮(两)、根山(三);张益(一)张耳(二)张山散(三)等。
8五行法:如前述朱熹一家祖孙五代。
9综合的,如润土(节令加五行)。
民国年间尚洋名:玛丽、海伦、彼德、约翰、汤姆很多。
古代的女子有姓无名,在家只有小名、乳名,对外则称某某氏。
四.字
「字」只是限於古代有身份的人。
《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就是说不管男女,只有到了成年才取字,取字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尊重他,供他人称呼。一般人尤其是同辈和属下只许称尊长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
古人命字方法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几种:
1同义反覆。如屈原名平,字原,广平为原。孔子学生宰予,字子我,季路字子由,颜回字子渊,诸葛亮字孔明,陶渊明字元亮、周瑜字公瑾,诸葛瑾字子瑜,文天祥字景瑞,都属此类。
2反义相对。晋大夫赵衰(减少意)字子馀(增多)。曾点(小黑也)字子晰,色白也。唐王绩字无功,朱熹(火亮)字元晦,元赵孟睿ǜ┳肿影海淌庾滞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