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你也在这里吗?”——《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倾城之恋》(范柳原对白流苏说的)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长满了虱子。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
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更衣记》
一个女人,倘若得不到异性的爱,就也得不到同性的尊重,女人就是这点贱。 ——《倾城之恋》
我们都是寂寞惯了的人。——《半生缘》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
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十八春》
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有些人一直没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不见。
有些事一直没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想再做了。
有些话埋藏在心中好久,没机会说,等有机会说的时候,却说不出口了。
有些爱一直没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
有些人很多机会相见的,却总找借口推脱,想见的时候已经没机会了。
有些话有很多机会说的,却想着以后再说,要说的时候,已经没机会了。
有些事有很多机会做的,却一天一天推迟,想做的时候却发现没机会了。
有些爱给了你很多机会,却不在意没在乎,想重视的时候已经没机会爱了。
人生有时候,总是很讽刺。
一转身可能就是一世。 】
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最后自己想来想去竟然也搞不清当初是什么原因分开彼此的。然后,你忽然醒悟,感情原来是这么脆弱的。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凡;风雨同船,天晴便各自散了。也许只是赌气,也许只是因为小小的事。幻想着和好的甜蜜,或重逢时的拥抱,那个时候会是边流泪边捶打对方,还傻笑着。该是多美的画面。
没想到的是,一别竟是一辈子了。
于是,各有各的生活,各自爱着别的人。曾经相爱,现在已互不相干。
即使在同一个小小的城市,也不曾再相逢。某一天某一刻,走在同一条街,也看不见对方。先是感叹,后来是无奈。
也许你很幸福,因为找到另一个适合自己的人。
也许你不幸福,因为可能你这一生就只有那个人真正用心在你身上。
很久很久,没有对方的消息,也不再想起这个人,也是不想再想起。
楼下公鸡啼,我便睡。像陈白露。像鬼――鬼还舒服,白天不用做事。 (按:陈白露是<日出>里的交际花。她有一句出名的对白:“太阳不是我们的,我们要睡了。”)
我们下一代同我们比较起来,损失的比获得的多。例如:他们不能欣赏<红楼梦>。
“人性”是最有趣的书,一生一世看不完。
最可厌的人,如果你细加研究,结果总发现他不过是个可怜人。
不知听多少胖人说过,她从前像我那年纪的时候比我还要瘦――似乎预言将来我一定比她们还要胖。 (按:爱玲不食人间烟火,从前瘦,现在苗条,将来也没有发胖的危险。)
“才”、“貌”、“德”都差不多一样短暂。像xx,“娶妻娶德”,但妻子越来越唠叨,烦得他走投无路。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有些书喜欢看,有些书不喜欢看――像奥亨利的作品――正如食物味道恰巧不合胃口。
喜欢看张恨水的书,因为不高不低。高如<红楼梦>、<海上花>,看了我不敢写。低如“xx”、“xx”看了起反感。也喜欢看<歇浦潮>这种小说。不过社会小说之间分别很大。
不喜欢看王小逸的书,因为没有真实感,虽然写得相当流利,倒情愿看“闲草野花”之类的小说。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藉口。
回忆永远是惆怅的。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最可喜莫如“克服困难”,每次想起来都重新庆幸。
一个知已就好像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来。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我有一阵子不同别人接触,看见人就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出外事,或者时常遇到陌生人,慢慢会好一点――可是又妨碍写作。
有人说:不觉得时间过去,只看见小孩子长大才知道。我认为有一个更好的办法,就是每到月底拿薪水――知道一个月又过去了。但从来没有过这种经验。 (按:现在爱玲可以靠每半年结版税知道,只是相隔时间长一点。)
“秋色无南北,人心自浅深”,这是我祖父的诗。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女明星、女演员见我面总劈头就说:“我也喜欢写作,可惜太忙。”言外之意,似乎要不是忙着许多别的事情――如演戏――她们也可以成为作家。
有人共享,快乐会加倍,忧愁会减半。
搬家真麻烦!可是一想起你说过:“以前我每次搬家总怨得不得了,但搬后总觉得:幸亏搬了!”我就得到一点安慰。
我故意不要家里太舒齐,否则可能:
(一) 立刻又得搬家
(二) 就此永远住下去,
两者皆非所愿。
你们卧室的小露台像“庐山一角”,又像“壶中天地”。
从前上海的橱窗比香港的值得看,也许白俄多,还有点情调。 按:近年香港也有值得大看特看的橱窗了。
教书很难――又要做戏,又要做人。
这几天总写不出,有如患了精神上的便秘。
写了改,抄时还要重改,很不合算。
人生恨事:
(一)海棠无香;(二)鲥鱼多刺;(三)曹雪芹<红楼梦>残缺不全;(四)高鹗妄改――死有余辜。 按:前三句用在<红楼梦未完>一文中,重抄时差一点删掉,后来我说:“如果你不用,我用。”爱玲就用了。
她的眼睛总使我想起“涎瞪瞪”这几字。
很多女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例如丈夫对她冷淡,就乱花钱。
听你说她穿什么衣服,有如看照相簿。面孔已经熟悉,只要用想象拿衣服配上去就可以。
有些作家写吃的只捡自己喜欢的。我故意写自己不喜欢的,如面(又快又经济)、茶叶蛋、蹄膀。
别人写出来的东西像自己,还不要紧;只怕比自己坏,看了简直当是自己“一时神智不清”写的,那才糟呢!
写小说非要自己彻底了解全部情形不可(包括人物、背景的一切细节 ),否则写出来像人造纤维,不像真的。
写完一章就开心,恨不得立刻打电话告诉你们,但那时天还没有亮,不便扰人清梦。可惜开心一会儿就过去了,只得逼着自己开始写新的一章。
我这人只有一点同所有女人一样,就是不喜欢买书。其余的品质――如善妒、小气――并不仅限于女人,男人也犯的。在乱世中买书,丢了一批又一批,就像有些人一次又一次投机失败,还是不肯罢手。等到要仓皇逃离,书只能丢掉,或三钱不值两钱地卖掉,有如女人的首饰,急于脱手时只能削价贱卖;否则就为了那些书而生根,舍不得离去,像xxx那样困居国内。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像某些男人那么喜欢买书的女人,女人总觉得随便买什么都比买书好。 结论是:一个女人如果肯默不出声,不云干涉男人买书,可以说经得起爱情的考验。
办杂志,好像照顾嗷嗷待哺的婴孩,非得按时喂他吃,喂了又喂,永远没有完 我一听见xx的计划就担心这一点。
最讨厌是自以为有学问的女人和自以为生得漂亮的男人。
本来我以为这本书的出版,不会像当初第一次出书时那样使我快乐得可以飞上天,可是现在照样快乐。我真开心有你们在身边,否则告诉谁呢?
狂喜的人,我还能想象得出他们的心理;你们这种谦逊得过分的人,我简直没法了解!
我小时候没有好衣服穿,后来有一阵拼命穿得鲜艳 ,以致博得“奇装异服”的“美名”。穿过就算了,现在也不想了。
这首诗显然模仿梁文星的作品,有如猴子穿着人的衣服,又像又不像。
我喜欢的书,看时特别小心,外面另外用纸包着,以免污损封面,不喜欢的就不包。这本小说我并不喜欢,不过封面实在好看,所以还是包了。
这张脸好像写得很好的第一章,使人想看下去。
即使是家中珍藏的宝物,每过一阵也得拿出来,让别人赏玩品评,然后自己才会重新发现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