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蚌埠我找不到爱情 |
﹠ & ﹠ & ﹠ & ﹠ & ﹠ & ﹠ & ﹠ & ﹠ | 前几天在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条新闻,让我感慨万分!主要讲的是一个刚从南大的毕业的女博士为了不回母校安徽财大工作,将母校告上法庭,理由是“在蚌埠我找不到爱情”。看完这篇报道,我就彻底无语了,工作不想做就不做了嘛,什么理由不好,非得是这个理由啊,最后还胜诉了,对于这个结果我是很不能理解的! 每个高校总有着自己培养人才的方法,当初,这位女生在考上南大的博士后就和自己的母校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规定,在其毕业后回到学校工作,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如有违约将支付违约金3万元等。这位女博士是学校以委托培养的方式在南大读博的,按照协议预订,其要是违约的话将会支付将近12的赔偿金,但最后对簿公堂的结果就是,这位女博士可以去外地发展,但是名义上还在财大工作,并付违约金67000元。 那份协议的公正与否,最后的评判结果也先不去考虑,但就看这位女博士将母校推上法庭的理由,认为蚌埠是个发展中的城市,个人的活动范围有限,也许换个城市就能解决自己“找不到爱情”这一棘手问题。我很想问她,换个城市就真的可以吗,一个人的爱情问题真的只是因为所处的环境吗?作为一个女博士,接触的多了,知识面也广了,是不是就代表着他们想的考虑的就多了呢,如果他们的心思是花在这些方面的,那么有着高学历又如何呢? 这不禁又让我很多年以前,我们国家正式建立外交后走出去的前几批留学生们,那些几乎都可以算得上是人才啊,一个个都是国家出钱让他们出去学习的,可是最后有真正回来了几个呢,一个国家落后,一个地区的不发达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呢我不是很清楚,但是这让我明白了,落后是真的要挨打的,尤其是现在以利益为上的今天,那么在遭遇这些利益时,我们的道德又将放在哪儿呢? | ﹠ & ﹠ & ﹠ & ﹠ & ﹠ & ﹠ & ﹠ & ﹠ |
BY:钱钱 |
居然吞了4个楼 不怕消化不良咩!!!
谁来给爷一个小怪兽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