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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爱若无涯 执行加亮操作(201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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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社科杂谈——如何认定政策性离婚? 婚姻一直都是件神圣的事情,但不知何时婚姻也成了一种手段,当今社会离婚难现象比比皆是,真的有之,假的亦有。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政策性离婚呢?对于这种政策性离婚你们又有什么看法呢? 记得有年春晚有个这样的小品,一对夫妻为了单位分到的房子而办理假离婚,事实生活中也是如此。为了买房,两个人可以结婚,同样为了买房,也可以离婚,但是不知道会不会有些人弄假成真了呢?随着“新国五条”的出行,如今政策性离婚已经进入高发阶段。政策性离婚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假证那么简单了,真实的离婚,真实的证书?一切都是有法可依,那么怎么去判断这些现象呢? 前几天看了一篇文章,名字叫做“拿什么认定政策性离婚?”感触颇多!有人提出了,对于“政策性离婚”多发的人,可以计入个人征信,但实际可行吗?一切都是在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凭什么判定他们有问题呢?听起来也确实是这样,所以对于这样现象,现在还真的没有办法处理。 政策性离婚是怎样出现的呢?“离婚不离房”又怎么去判断呢?究其根本应该是一个道德问题,一个人连道德都可以去妥协,那么还有什么不能?这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变通了,而是触发了道德底线,是不是一切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一切都会改变呢? BY: 钱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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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帖被钱映@伊在2013-07-09 22:0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