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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路小透。 执行提前操作(201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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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山月》,总想写些什么,因为这个故事我是真心喜欢的,里面的每个人在出现第一次的时候他们的大部分结局便以落定,我信以为那是命。他们在自己所谓的性格面前肆意妄为,典型的要数叶骞泽。
很多人认为他性格懦弱,妇人之仁。我却觉得这只是表面,他的性格最重要的是自私,他的“善良”懦弱,只不过是因为一旦任何人陷入困境,他就会难受自责,而不让自己难受的好办法就是避免任何人出现困境,所以他在任何事情上是忍让退缩的。因为在他的道德计算中,自己的忍让的痛苦远远小于强势地做人,而由此带来的道德评价让他获得了自身的莫大满足,他把边沁提出的“道德计算”运用的出神入化。事实上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功利主义者,甚至是一个享乐主义者,他是披着人性最闪光外衣的道德骗子,他就是现代的岳不群。他把自己最后的疯狂归因于叶灵的死,就一如把岳不群的心理变态归结于生理畸形一般荒诞可笑。
对于叶灵的死,他归结因于向远,因为这个女人使他“心爱的叶灵”最终香消玉殒,他把恨全部给了向远,因为他知道只要有个“背黑锅”的,他就可以站在一个审判者的立场指责他,他在道德上就是“清白”的。
对于叶骞泽的虚伪几个疑问句就可以戳破。问题一“假如死的是向远他会不会恨叶灵?”我想叶灵是想过这个问题的,否则不会是那么凑巧死在叶骞泽对向远感情的倾斜期。问题二“假如死的是向远他会不会出轨,或者他们都没死他会不会出轨?”答案也显而易见,他会,即使他“爱”向远和叶灵,但他更爱自己,享乐主义者永远快乐至上,所以他说袁绣给了他慰藉和快乐。问题三“既然那么爱叶灵怎么不殉情?”他贪恋红尘,他舍不得世间的美好。
我虽然生气时骂叶骞泽是二百五,但他不傻,甚至精明至极,他的一切都是为自己打算的,可是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能够从头到尾让你感到永远快乐。所以,他的很多做法让人觉得可笑至极,他逃避一切选择,进而逃避一切选择的后果,他告诉自己一切的错误都和自己没关系。所以,在现实中他畏手畏脚,因为他深知“自由越大责任越大”,他宁可不自由,只要自己快乐。可是他不知道,真正的快乐与幸福一定是追求自由的,所以他永远不会快乐。(他就像是一个痴迷武学的人,最终的结局一定不是成为武林高手,而是走火入魔。)
没有向远撕票的决定他也会死,他把别人都看成地狱,避之不及,却不知他自己对别人来说就是他人。其实只有他的死才能成全向远的幸福,在这种意义上我甚至感激他的死。书中以宿命论的方式,让他死于向远手下,他用命偿还了对向远的亏欠,从而成全了向远的幸福。
叶骞泽对于爱情的定义是模糊的,可以说他是一个爱情白痴。这便是为什么读者看完书却仍对他的感情一头雾水,纠结于他到底爱谁,有多爱。起初,他认为爱情要建立在两个人志同道合、心有灵犀的基础上,同时自己是对方的依靠。换句话说便是“大男人——小女人”的模式。可当两人试图靠近时,叶骞泽发现,叶灵对他的依赖是完全的、绝对的。这让懦弱的他内心中的不安无限放大。这时,他惊觉自己错了,懦弱的他做不了大男人,不能是另一半的依靠,这是向远出现了,于是他对向远说“帮帮我”。与向远在一起后,他不用冲锋陷阵、身先士卒。他躲在向远背后做个小男人,分享着向远的战利品。可当强势的向远与他产生分歧的时候,他却只能服从向远,这让他觉得自己不过是个傀儡,这时,他又觉得自己错了。他开始认为爱情是建立在快乐基础上,这种爱情观在遇到袁绣后,得以成真。他期许着这种快乐能在余生中无尽延长,以此终老。实际上,快乐是短暂即逝的,快乐不能永恒,如果叶骞泽活着,他一辈子也只能活在充满短暂的快乐,却却没有永恒幸福的状态中。
其实如果叶灵没死,叶骞泽遇到袁绣也会产生爱的错觉,道理很简单。有一条狗,他在恶人欺负一个人的时候处于本能“汪汪”地叫了两声,赶跑了恶人。这个人便认为这条狗是神的原身,她开始崇拜这只狗,以至爱慕,这时狗很开心。慢慢地,人不满于现状,他开始不断地刺激这条狗让它拿出狗的威严,去咬那些阻挠他们的人,狗只得灰溜溜地跑了,因为这条狗会叫,这是本能;而它不会咬人,这也是本能。它又遇到了另一个人,那个人对狗说,你不要乱叫,你只要站在那里就好,一旦叫了,得罪了别人,他们就会发现你只是一个能叫不会咬人的狗。狗开始很听话,慢慢地原形毕露,它冲着每一个人叫,包括现在保护它的这个人。因为在狗看来,这个人像是它的主人,这种认知让它想要证明自己不是他的奴仆,它开始疯狂地冲着这个保护它的人叫。这时先前那个人仍然相信这条狗是神,它不咬人只是出于神不杀生的戒条。这时狗也动摇了,它不想呆在现在这个人身边,但它也不会回到原来那个人身边,因为狗深知自己就是一条会叫不会咬人的狗,先前那个人对它的希冀,让它无力承受。它在马路上闲逛看见一群畜牲欺负一只鸡,长久被压抑的狗的本能瞬间迸发,它对着那群畜牲狂吠。那些畜牲认出了狗,它们惹不起狗现在的主人,便跑了。鸡很感激狗,对狗说我想跟着你,做你的仆人。其实鸡想跟着狗,不过是因为它的纯正血统和丰厚身家。狗也想和鸡在一起,因为鸡既满足了它做狗的欲望,又满足了它做狗的本能。当第一个人意识到了狗永远做不到自己的期许,她杀了自己,终结了自己与狗的纠葛;第二个人也彻底地对狗失望了,她杀了狗,然后收拾心情继续做人。其实狗的死也是注定的,因为它已经丧失了狗最美好的两种品格——勇敢和忠诚。
很多人认为他性格懦弱,妇人之仁。我却觉得这只是表面,他的性格最重要的是自私,他的“善良”懦弱,只不过是因为一旦任何人陷入困境,他就会难受自责,而不让自己难受的好办法就是避免任何人出现困境,所以他在任何事情上是忍让退缩的。因为在他的道德计算中,自己的忍让的痛苦远远小于强势地做人,而由此带来的道德评价让他获得了自身的莫大满足,他把边沁提出的“道德计算”运用的出神入化。事实上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功利主义者,甚至是一个享乐主义者,他是披着人性最闪光外衣的道德骗子,他就是现代的岳不群。他把自己最后的疯狂归因于叶灵的死,就一如把岳不群的心理变态归结于生理畸形一般荒诞可笑。
对于叶灵的死,他归结因于向远,因为这个女人使他“心爱的叶灵”最终香消玉殒,他把恨全部给了向远,因为他知道只要有个“背黑锅”的,他就可以站在一个审判者的立场指责他,他在道德上就是“清白”的。
对于叶骞泽的虚伪几个疑问句就可以戳破。问题一“假如死的是向远他会不会恨叶灵?”我想叶灵是想过这个问题的,否则不会是那么凑巧死在叶骞泽对向远感情的倾斜期。问题二“假如死的是向远他会不会出轨,或者他们都没死他会不会出轨?”答案也显而易见,他会,即使他“爱”向远和叶灵,但他更爱自己,享乐主义者永远快乐至上,所以他说袁绣给了他慰藉和快乐。问题三“既然那么爱叶灵怎么不殉情?”他贪恋红尘,他舍不得世间的美好。
我虽然生气时骂叶骞泽是二百五,但他不傻,甚至精明至极,他的一切都是为自己打算的,可是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能够从头到尾让你感到永远快乐。所以,他的很多做法让人觉得可笑至极,他逃避一切选择,进而逃避一切选择的后果,他告诉自己一切的错误都和自己没关系。所以,在现实中他畏手畏脚,因为他深知“自由越大责任越大”,他宁可不自由,只要自己快乐。可是他不知道,真正的快乐与幸福一定是追求自由的,所以他永远不会快乐。(他就像是一个痴迷武学的人,最终的结局一定不是成为武林高手,而是走火入魔。)
没有向远撕票的决定他也会死,他把别人都看成地狱,避之不及,却不知他自己对别人来说就是他人。其实只有他的死才能成全向远的幸福,在这种意义上我甚至感激他的死。书中以宿命论的方式,让他死于向远手下,他用命偿还了对向远的亏欠,从而成全了向远的幸福。
叶骞泽对于爱情的定义是模糊的,可以说他是一个爱情白痴。这便是为什么读者看完书却仍对他的感情一头雾水,纠结于他到底爱谁,有多爱。起初,他认为爱情要建立在两个人志同道合、心有灵犀的基础上,同时自己是对方的依靠。换句话说便是“大男人——小女人”的模式。可当两人试图靠近时,叶骞泽发现,叶灵对他的依赖是完全的、绝对的。这让懦弱的他内心中的不安无限放大。这时,他惊觉自己错了,懦弱的他做不了大男人,不能是另一半的依靠,这是向远出现了,于是他对向远说“帮帮我”。与向远在一起后,他不用冲锋陷阵、身先士卒。他躲在向远背后做个小男人,分享着向远的战利品。可当强势的向远与他产生分歧的时候,他却只能服从向远,这让他觉得自己不过是个傀儡,这时,他又觉得自己错了。他开始认为爱情是建立在快乐基础上,这种爱情观在遇到袁绣后,得以成真。他期许着这种快乐能在余生中无尽延长,以此终老。实际上,快乐是短暂即逝的,快乐不能永恒,如果叶骞泽活着,他一辈子也只能活在充满短暂的快乐,却却没有永恒幸福的状态中。
其实如果叶灵没死,叶骞泽遇到袁绣也会产生爱的错觉,道理很简单。有一条狗,他在恶人欺负一个人的时候处于本能“汪汪”地叫了两声,赶跑了恶人。这个人便认为这条狗是神的原身,她开始崇拜这只狗,以至爱慕,这时狗很开心。慢慢地,人不满于现状,他开始不断地刺激这条狗让它拿出狗的威严,去咬那些阻挠他们的人,狗只得灰溜溜地跑了,因为这条狗会叫,这是本能;而它不会咬人,这也是本能。它又遇到了另一个人,那个人对狗说,你不要乱叫,你只要站在那里就好,一旦叫了,得罪了别人,他们就会发现你只是一个能叫不会咬人的狗。狗开始很听话,慢慢地原形毕露,它冲着每一个人叫,包括现在保护它的这个人。因为在狗看来,这个人像是它的主人,这种认知让它想要证明自己不是他的奴仆,它开始疯狂地冲着这个保护它的人叫。这时先前那个人仍然相信这条狗是神,它不咬人只是出于神不杀生的戒条。这时狗也动摇了,它不想呆在现在这个人身边,但它也不会回到原来那个人身边,因为狗深知自己就是一条会叫不会咬人的狗,先前那个人对它的希冀,让它无力承受。它在马路上闲逛看见一群畜牲欺负一只鸡,长久被压抑的狗的本能瞬间迸发,它对着那群畜牲狂吠。那些畜牲认出了狗,它们惹不起狗现在的主人,便跑了。鸡很感激狗,对狗说我想跟着你,做你的仆人。其实鸡想跟着狗,不过是因为它的纯正血统和丰厚身家。狗也想和鸡在一起,因为鸡既满足了它做狗的欲望,又满足了它做狗的本能。当第一个人意识到了狗永远做不到自己的期许,她杀了自己,终结了自己与狗的纠葛;第二个人也彻底地对狗失望了,她杀了狗,然后收拾心情继续做人。其实狗的死也是注定的,因为它已经丧失了狗最美好的两种品格——勇敢和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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