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评文】人老了,书还年轻——浅析《红高粱家族》作者: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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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众评文】人老了,书还年轻——浅析《红高粱家族》作者:莫言[/b][/align][/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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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主题与起源】[/b]
首先,无可置疑这是个活动帖,现在派派活动很多,尤其到节假日什么的,不愁没有活动做,而活动的奖励又十分丰厚,所以~为了奖励我来了。这期的活动主题是“被改编成影视剧”的小说。
没上大学之前,我特别爱看电视,上了大学之后,学校管的严,好久都看不到一眼,也就习惯了不看。现在毕业了工作了,晚上时间多了,经常会瞄上一眼,我今天要写的这本书,就是一眼眼瞄过来的。
其实在87年的时候,张艺谋就拍过《红高粱》。记得在某个论坛看到一个很老的电影推荐帖,推这部电影的,里面说——有部电影不错,张艺谋拍的,莫言写的,刚在国外得了个什么奖——有种不太确定的硬气。然后,大家都知道,莫言不声不响的得了个诺贝尔,这个奖项怎么说呢?曾经是一代代国人努力的目标,结果被一个没怎么听过的人给拿了,而且还是个纯种的土生土长的中国人。
说实话,听到中国人得诺贝尔的时候,楼主也很惊讶,因为楼主一直觉得中国虽然曾经站在世界文明的顶端,但经历了那么多事,中国似乎还没有完全休养过来,而国外的人呢对古老的中国文化也难以深刻理解。于是,楼主和很多人一样升起了酸葡萄心理,觉得莫言和张艺谋一样,是因为描写了中国的贫穷落后那一面,才被外国人看上,然后给颁奖的。
当然,既然楼主现在来写这篇文章的评论,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过去的酸葡萄心理是被推翻的了。
因为是书评,先总体说下莫言的文,诺贝尔给莫言的颁奖词是这样写的——[b]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b]
下面引用一篇更详细的——
[quote][align=center][attachment=11397972][/align]
莫言是一个撕下程序化宣传海报,将凡夫俗子一个个推上台面的诗人。他以冷嘲热讽的笔致抨击历史及其作伪,以及剥夺的行为和政治伪装。他戏谑地揭示了人生境遇中最阴暗的方面,漫不经心地摸索出极富象征力的形象。
高密县东北乡体现了中国的民间故事和历史,不通过此类故事,你几乎很难脚踏实地地进入一个驴吼猪叫淹没了党政领声音的国度,在那里,爱和恶的呈现已达到超自然的程度。
莫言的想象飞掠整个的人生境遇。他是描绘自然的能手;有关饥饿的方方面面,他几乎全都熟知。中国在20世纪中的暴虐无道,也许还从未如此直白地被他描写在他那些英雄、恋人、施虐者、强盗,特别是坚强无畏的母亲的故事之中。他向我们呈现了一个没有真理,缺乏常识或同情心的世界,其中的人群都显得鲁莽、无助而荒诞。
中国历代反复出现的人相食现象就是这一悲惨世界的证据。在莫言的笔下,它还呈现为毫无节制的消费,大肆铺张,胡说八道,食色之乐,以及种种难以言说的欲望,唯独莫言能够冲破所有的禁忌限制,试图将那一切阐述出来。
在他的小说《酒国》中,最精致的美味是三岁孩童肉烧烤。男童肉成为高级食品,而女童,则因被鄙弃不顾而得以幸存。这一反讽直刺了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正是这一政策导致女胎被大量堕掉,堕掉的女胎多不胜数,以致多到了不配食用的地步。《蛙》这部小说从头到尾所写的就是这样的事情。
莫言的故事富有神话和讽喻的旨趣,所有的价值在这些故事中都全然改观。在莫言的笔下,毛时代的中国众生相绝非那种常见的模式化理想人物,他们全都显得生气勃勃,为充分发挥他们的生命力和打破那囚禁他们的命运和政治牢笼,他们的行事甚至采取了非道德的步骤和方式。
莫言所描写的过去年代与中共所发行的那些宣传画中的历史有所不同,他使用夸张和戏仿的笔法,以及取材神话和民间故事的内容,对以往那五十年的宣传作出了可信而严苛的修正。
《丰乳肥臀》是最引人注目的一部小说,书中整个地贯串了女性视角,对大跃进和1960年的大饥荒作出了令人锥心的细节描述。他揶揄妄图拿公兔给母羊配种的革命派伪科学试验,而在当时,凡对此类事情表示怀疑的人都会被打成右派。小说以新资本主义勃兴的90年代作结,那时候某些靠出售美容品发了大财的骗子们仍妄图通过杂交的方法养出凤凰。
莫言大笔淋漓,勾绘出一个被遗忘的农民世界,其中的一切都被写得活灵活现,即便它的氛围乌烟瘴气,也弥漫有肉欲的气息,其中虽充斥惊人的残忍,却仍浸润着欢快的无私;读起来从不让人感到枯燥乏味。各种手工艺,铁匠活,盖房,挖渠,养殖,土匪伎俩——所有这一切他无所不知,无所不写,人世间的一切几乎都被他罗列到笔下。
继拉伯雷和斯威夫特以及当今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之后,还很少有人能像莫言这样写得妙趣横生,惊世骇俗。他那辛辣的文笔是麻辣味的。他勾绘了近百年中国的历史长卷,其中既无麒麟呈祥的景象,也无少女欢跃的幸福。但那里面的猪圈生活却让他描绘到令人难以忍受,却又欲罢不休的地步。意识形态和改革运动尽管搞来搞去,人们的唯我意识和贪心始终都革除不掉。所以莫言要为保护藐小的个人而抗拒一切不公正的行为——从日本侵华直到毛时代的暴政和今日大搞生产的狂热。
在莫言的家乡,富饶的德行一直都在与最邪恶的残忍交战,对那些有勇气闯进去一窥其究竟的人士来说,所面临的将是一次步履艰难的文学冒险之行。中国,乃至世界的其他地方,何曾经受过这样一种史诗春潮的波澜冲击?在莫言的作品中,“世界文学”发出了让众多的当代人倾倒折服的声音。
瑞典文学院祝贺你。恳请你从国王手中接过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quote]
没看莫言的文章之前,几乎很难理解上面的溢美之词,或者可能会认为,国外人的欣赏角度过于奇葩,但认真看完之后,才知道莫言的文章,是真的有优美的血性和浓稠的生命力的。
但从现在的大背景来说,国人追求高大上简时洋,一些描写乡土的东西,都被华丽丽的无视着,就像鞋底的泥,粘在鞋底还可以,放到鞋面上就忙不迭的擦去。还好莫言得了诺贝尔,还好由于某些种的原因这部小说拍成了电视剧,并且于黄金时间在很多电视台热映。这样,本来很讳莫如深的文字,变成了一个个形象的个体,便可雅俗共享老少咸宜了。
说起看电视剧《红高粱》还有个挺有意思的事,我家里有个长辈,在某个大学当过校长,典型的老辈知识分子,前阵子我去拜访他,之前一直相谈甚欢。八点钟前后,他的老伴突然把电视换了台,然后两个人像小学生一样稳当当的坐在沙发上,一句演《红高粱》了,终止了闲谈。似乎,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特备能接受类似题材的影片,而我看这部片子应该一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女主角选的是周迅。
最开始接触周迅,是在《大明宫词》,如诗一般的影片,屏幕上如精灵一般古怪的太平公主。有人评价周迅年过四十,依旧有少女的纯真,看了《红高粱》发现还真是那么回事。之前的《人间四月天》和《橘子红了》虽然我也很喜欢,周公子在里面的表现也很好,但《红高粱》里面的九儿,在我看来,才是真正成就了周迅。有人说周迅身上有人气有鬼气有灵气有仙气,这样想想,似乎这种气质的演员,还就他那一份。网上有投票,说周迅和巩俐演的九儿谁更好一点?从原著来看,巩俐比较接地气,但总体看来,我还是喜欢周公子版的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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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莫言写的“[u]在某种意义上,英雄是天生的,英雄气质是一股潜在的暗流,遇到外界的诱因,便转化为英雄的行为。我奶奶当时年仅一十六岁,从小刺花绣草,精研女红,绣花的尖针,铰花的剪刀,裹脚的长布,梳头的桂花油,等等女孩儿的玩意伴她度日过年。她接触的也不过是东邻姐姐,西邻妹妹,何以生成了后来她处理重大变故的能力和胆魄?何以锻炼出她临危虽惧,但终能咬牙挺住的英雄性格?这都是难以说清的事情。[/u]”
这种天生的英雄气和精灵劲,周公子演起来毫无违和感。
说了这许多,似乎都是在空口说白话,看过的人可能点个赞或者觉得这个楼主有点罗嗦,没看过电视和文的人,更不知所谓了,于是~咱们分层次的,从以下一个方面来具体分析下此文此剧。
[b]【开篇与结尾】[/b]
小说的开篇——
[quote]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始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quote]
楼主一共引用了四段,本来只想引一段,后来觉得只一段说不完全,就多引用了些。
这四段里面,第一段虽然看起来很俗,但细品起来,笔力惊人,一段话就把小说里的几个人物关系以及大背景交代得清晰透彻。
而且,这文看起来是第一人称,因为开篇就出现了“我”,但仔细一看,里面描写的人是我的父亲和奶奶,以及一名传奇英雄,似乎和“我”没什么关系。当然,后面第四段终于出现了“我”——“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于是~似乎这文写的还是“我”,一个人称里面,就多出好多的故事。写作手法及文字雕琢,让人叹服。
接着往下看第二段,看起来像写景物,但写的确是父亲的心情,和第一段末尾一样,一个十四岁多一点的孩子,对于生死善恶没有太多的概念,就是听着妈妈的话,跟着干爹走。于是孩子眼中的路是混沌是雾障,只能快速移动双腿,十四岁的孩子的经历跃然纸上。最后面用了个比喻——“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和楼主经常绞尽脑汁用出来的比喻相比,可以说的上是浑然天成。
第三段依旧很神奇,明明是去打日本人,文章里却说奔向了墓碑,这样看起来,这名父亲后来还是牺牲掉了,但从有了“我”这个角度来看,至少不是牺牲在这场战役。
三段加在一起,莫言典型的魔幻现实主义的写法初现端倪,这种时空错乱的描绘让读者不明就里,同时又欲罢不能。
说实话,没看莫言的文章之前,很少见这种写作方法,不知道在经典文学圈是不是流行,因为楼主基本是读网文,所以笔力和理解力都不太好,看莫言的文,算了开了眼。
然后看最后一段,里面有很多“金句”——[u]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u]
看到这里楼主深深的叹服了,如果这样的描写,也算是写“贫穷落后”,那中国五千年的热血真就退化的一点不剩了。
文章很好,再说翻拍,因为文章的时空顺序比较乱,电视剧当然不能这样演,所以电视剧换了个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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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开头讲的是高密老一任县长被杀,新县长朱豪三上任的事。城里的乡绅出门换迎新县长,同时县里的土匪也送上了大礼,行伍出身的朱县长临危不惧,狠狠的打压的土匪的气焰,同时颁布命令,去除高密三害——土匪,大烟,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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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的开头,虽然不能像小说那么有张力,但也深入浅出的交代了不少事——高密是大禹的字,当年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说的就是这里。总之,高密是个人杰地灵的地方,也符合了小说里面对高密的叙述。
开头说完说结尾,红高粱家族一共分成几个部分——《高粱酒》《高粱殡》《狗道》《奇死》《红高粱》,楼主就引用下《红高粱》的结尾——“谨以此文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很血性的结尾,因为整篇红高粱从整体描述来讲,算是一篇抗日题材的作品,里面写日本侵华给高密人民带来的苦难,写高密武装舍生忘死的反击,写人性的原始与疯癫,写爱情的美好及消亡。
只是,当时的人都已经不在了,他们没办法再去讲述当时的故事,所以只有由“我”这个不孝子去寻根探源——[u]为了为我的家族树碑立传,我曾经跑回高密东北乡,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调查的重点,就是这场我父亲参加过的、在墨水河边打死鬼子少将的著名战斗。[/u]
而在调查过程中,当地老头最津津乐道的无疑是主人公“我”的奶奶——[u]提起我的奶奶,老太太话就多了。她的话破碎零乱,像一群随风遍地滚的树叶。她说起我奶奶的脚,是全村最小的。……我深信,我奶奶什么事都敢干,只要她愿意。她老人家不仅仅是抗日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u]
很难想象,过去那个蒙昧的时代,还会有那样精彩的人物,戴九莲的精彩不是敢于反抗世俗的那种,而是无论生活如何变化,她都能过得最好,就像影片中周迅说的那样——
[u]我戴九莲命不好,生在那么一个家里,从来不敢轻易相信任何一个人。
我戴九莲要是碰上好人就比好人更好,要是碰上坏人那肯定比坏人更坏。
这辈子咱俩有缘无份,我认了,你也认了吧![/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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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儿这个人,书中的描写是跟着回忆断断续续的,并且好多可能因为是调查而失了真。而后有了电视剧,电视剧改了视角,把九儿放到主视角上,这样人物的形象更加丰满,经过了艺术的加工,也让这段传奇更加的鲜活。
至于电视剧的结尾,因为现在还没有完全播完,楼主只看了预告片,但看完真心很感动。虽然不排除种种狗血,但里面的凄美真值得点32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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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导演在某个访谈节目里说的,周迅的表演,虽然一直在笑,但看的人却特别的想哭。楼主在看剧情简介和预告片的时候都觉得这样的结尾最适合,巾帼红颜就即使死去也应该是这样,而不是像小说里那样打个照面,连台词都木有就倒下了丫。
所以说,大众欣赏的电视剧文学还是特别照顾普通人的审美的,弄出这样一个大家都乐于接受的结尾,虽然嗟叹,但都会较好。从这样的角度看,这篇小说的改编,是成功的。
[b]【人物塑造】[/b]
小说里面,加了大笔墨塑造的人物是主人公的爷爷余占鳌和父亲豆官,但电视剧因为剧情呈现的需要,是以主人公的奶奶,也就是戴九莲牵起主线。同时为了让人物更加完整立体,还加了几个配角,楼主觉得加的不错。
这部小说的语言可以称得上是劲爆热辣、狂野不羁,电视剧因为导演是《甄嬛传》的导演,所以台词什么的依旧很赞,并且一些经典和激情的段落,也完全保留了下来,让纯洁少女看起来经常有种羞羞羞的赶脚肿么破。
话说,楼主看文的时候,经常奇怪,这样的文难道不应该算是和谐范畴吗?虽然有网络段子戏谑农村的也生活,就是努力造人;日间的生活,也基本是劳作加扯八卦。但仔细一品,莫言的文字却又不是全然的露骨,例如写九儿出嫁那段——
[u]奶奶受闷不过,悄悄地伸出笋尖状的脚,把轿帘打开一条缝,偷偷地往外看。她看到轿夫们肥大的黑色衫绸裤里依稀可辨的、优美颀长的腿,和穿著双鼻粱麻鞋的肥大的脚。轿夫的脚踏起一股股噗噗作响的尘土。奶奶猜想着轿夫粗壮的上身,忍不住把脚尖上移,身体前倾。她看到了光滑的紫槐木轿杆和轿夫宽阔的肩膀。道路两边,板块般的高粱坚固凝滞,连成一体,拥拥挤挤,彼此打量,灰绿色的高粱穗子睡眼未开,这一穗与那一穗根本无法区别,高粱永无尽头,仿佛潺潺流动的河流。[/u]
貌似每次写到关键时刻,作者就开始写高粱,囧~可以说是作者的大智慧吗?这一点上电视剧也很一致的承袭了。
例如经典的“野合”那段,看起来很热辣,文章描写也是——
[u]余占鳌把大蓑衣脱下来,用脚踩断了数十棵高粱,在高粱的尸体上铺上了蓑衣。他把我奶奶抱到蓑衣上。奶奶神魂出舍,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川流不息。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裂。奶奶在蓑衣上扭动着。余占鳌一截截地矮,双膝啪哒落下,他跪在奶奶身边,奶奶浑身发抖,一团黄色的、浓香的火苗,在她面上哔哔剥剥地燃烧。余占鳌粗鲁的撕开我奶奶的胸衣,让直泻下来的光束照耀着奶奶寒冷紧张、密密麻麻起了一层小白疙瘩的双乳。在他的刚劲动作下,尖刻锐利的痛楚和幸福磨砺着奶奶的神经,奶奶低沈暗哑地叫了一声:「天哪……」就晕了过去。
奶奶和爷爷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亲相爱,两颗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愉悦的肉体贴得还要紧。他们在高粱地里耕云播雨,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上,抹了一道酥红。我父亲可以说是秉领天地精华而孕育,是痛苦与狂欢的结晶。[/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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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看起爱羞羞的,但还没进入实质呢,就把镜头拉到了高粱地里。
当然,排除一些描写和拍摄上的因素,光说人物,戴九莲这个人,便也足够精彩。周公子版的九儿,纯真又成熟,野性又天真,刚烈且智慧,真的难以想象,在一个小县城的大院里,能有那样一位女中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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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人们印象里面,女英雄什么的,应该是那种救国救民,敢为天下先的类型;是那种永远叛逆,永远反抗,永远不甘于命运的斗士。但九儿都不是,她命不好,所以认命,她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只不过碰到好人了,她就更好的对待,碰到坏人了,她就更坏的惩罚,她有自己的善恶观。
像是抗日,日军刚刚侵华的时候,九儿是反对抗日的,因为她觉得日本人也是人,日本人也喜欢喝她的酒,人和人不一定偏要以死相搏。后来她知道日本人杀了朱县长的儿子,而朱县长是他的干爹,她就觉得日本人该打。不是什么民族大义,而是杀了自己亲朋的义愤,这种义愤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最朴素也是最原始的情感,和民族无关,但却足够真实。所以我喜欢九儿这个人,原著里小脚微胖的山东妇女我喜欢,电视剧里古灵精怪的二少奶奶我更加的喜欢。
虽然很多文章,描写出了很多精彩的人,但都是从大是大非的角度来写,莫言的文章却很精细,他笔下的女中豪杰居然只从剪个窗花就看出来了,说起来觉得奇怪,细想起来还真是那么回事,见微知著~没有超脱的思想,怎么能剪出那样的窗花——
[u]我奶奶一生「大行不拘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心比天高,命如纸薄,敢于反抗,敢于斗争,原是一以贯之。所谓人的性格发展,毫无疑问需要客观条件促成,但如果没有内在条件,任何客观条件也白搭。正像毛泽东主席说的:温度可以使鸡蛋变成鸡子,但不能使石头变成鸡子。孔夫子说:「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污也」,我想都是一个道理。
奶奶剪纸时的奇思妙想,充分说明了她原本就是一个女中豪杰,只有她才敢把梅花栽到鹿背上。每当我看到奶奶的剪纸时,敬佩之意就油然而生。我奶奶要是搞了文学这一行,会把一大群文学家踩出屎来。她就是造物主,她就是金口玉牙,她说蝈蝈出笼蝈蝈就出笼,她说鹿背上长树鹿背上就长树。[/u]
另外几个人物,原著里给了很多笔墨的罗汉大爷,说实话~看完原著关于罗汉的描写,楼主真心感觉无法爱了,还好电视剧很治愈,让罗汉和大少奶奶在一起,并且把罗汉写成了一个朴素却有信仰的人,因为有信仰,他酿出的酒才有灵魂,酒品上的十成金。
而他的这种朴素信仰,也映衬了很多人对于事业和土地的执着及真性情。与电视剧相比,原著里的切片和扒皮什么的,好可怖!当然,原著里罗汉大爷的血酒也激励了主角的斗争精神,只是过于残忍。但仔细想想,中国的历史不就是这样,残忍悲戚蒙昧。
还有原著里没有,但是电视剧新加的几个人物,从选角到剧情构架,都挺不错的。
另外有一点比较有意思啊,楼主截片花图的时候,发现最后周迅饰演的九儿为了其他人的转移独自吸引日军然后牺牲了嘛。那另外的人~
之前九儿把自己和新增的那个她青梅竹马的俊杰少爷定情的草编指环还给了俊杰,并且让俊杰照顾好余占鳌。
于是,结尾就成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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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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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和男二[strike]幸福的[/strike]生活在了一起,囧~果真世界大同了嘛~
[b]【精彩段落】[/b]
文章有金句,改编后的电视剧同样如此,楼主就选几个印象深点的说一说。
对于小说的评价,最中肯的就是莫言的描写有一种饱满的想象力和旺盛的生命力,例如这段——
[u]父亲又想起了我家那两头大黑骡子,想起了公路修成后很久了,每逢刮东南风,村子里还能闻到刺鼻的尸臭。墨水河里,去年曾经泡胀沤烂了几十具骡马的尸体,它们就停泊在河边的生满杂草的浅水里,肚子着了阳光,胀到极点,便迸然炸裂,华丽的肠子,像花朵一样溢出来,一道道暗绿色的汁液,慢慢地随河水流走了。[/u]
写的场景是那种尸臭满地,随着河水漂流的场景,如果亲身经历,说不定会恶心的吐出来。
但到了莫言笔下,就成了华丽的花朵,类似的描写很多,这样的描写让我们一些后来者读起来不至于全然的厌恶或者否定,那个时候的历史的确惨痛,那时候的人和做为的确荒诞,但文字的魅力,让很多做法仿佛成了被镶了金边的乌云,或是从泥土中开出的花。让我们看到历史的同时,也看到了浓烈和原始的生命力。
这种描写在电视剧里面,更加的直白,下面引用一组截图,写的是酿酒的过程,也是人生的过程——
[u]高粱下到锅里,蒸熟发酵大火灼烧,把酒气逼出来就成了酒了,你觉得它不是高粱了吧,那把这酒糟喂给牲口变成粪上在地上,这高粱又长出来了,高粱是这样,人也是这样,一辈辈一代代就这么过来的![/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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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ment=11397995]
还有最后那段童谣——
[u]娘娘 上西南
宽宽的大陆 长长的宝船
娘娘 上西南
骝骝的骏马 足足的盘缠
娘娘 上西南
你甜出安身 你苦处化钱
娘娘 上西南
宽宽的大陆 长长的宝船
娘娘 上西南
骝骝的骏马 足足的盘缠
娘娘 上西南
你甜出安身 你苦处化钱[/u]
[attachment=11397979]
看着豆官在夕阳下喊出那段话,仿佛看到了当年独自骑乘的九儿笑靥如花,后面是谁唱着——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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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儿这一生,来过、活过、精彩过。她曾经青梅竹马,人面如桃花;她一生精致繁华、热烈火辣;她没有生在很好的时代,但遇到了她的男人为他生儿育女;她虽精明却不营苟算计,一个人支撑起偌大家业。她可以很轻松的说,那些规矩都被我废了,带着嘴角一抹狡黠。她可以很认真的辩解,你不在的时候都是我看着烧锅,你看酒不是没坏。
九儿不是完全的封建推翻者,她身上没什么洋气范。她就是一简单的山东农村姑娘,和很多现实的人一样,但她还是那样耀目,于是~让我们可以相信,每个人都可以这样,活得不精致却很精彩、不肆意但很踏实——这就是最原始的中国性,土生土长的智慧与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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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综合评价】[/b]
很想把这篇评写得完整一点,精彩一点,算是对自己看书看电视的纪念,也同时是对自己一点点查资料、看原文、截图片花的一种记录,但写起来发现很难。如同评价莎士比亚的文,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人看《红高粱》也会有不同的收获,好的文章不会被历史埋没,从这一点上,楼主特别感谢有爱的瑞典人对这部小说,也是对中国那段历史和那种情怀的认同。
莫言再版《红高粱》的后记里写,人老了,书还年轻。我们平时努力的生活,泡论坛的这些人更是以阅读为乐,因为我们都知道类似的道理,人会老会死,但有些东西是可以代代相传的。
每当看到类似的文字和描述,楼主总是不能自已,因为现实中实在是庸庸碌碌,所以想从阅读里寻找另一个精神世界和更加浓重的自我。派派的BOSS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签名都是:“什么时候才有时间去写点惊天地泣鬼神的文字呢”,楼主也经常发出类似的遗憾。
思想的世界过于广博,楼主无法探寻万中之一,但也曾希望以萤火之光,烧灼出真实的疼痛。但目前看来,我还是在路上,所幸莫言留下了他的文字,和让我们认知并且感叹的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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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 [/td][/tr][tr][td][/td][td] [/td][td][/td][/tr][/table][align=right][color=#ffffff][size=2]半世癫 于 2014年11月[/size][/color][/align][/td][/tr][/table]
PS.楼主搜资料的时候搜到了一篇写的很细的剧情介绍,也一并帖出来,算是梳理下文章的剧情,部分人物的名称不太一样的说,但不影响整体阅读~
[quote]小说通过“我”的叙述,展现了抗日战争年代“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上演的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故事。爷爷、奶奶、父亲、姑姑等先辈,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迸发着让子孙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爱情。小说洋溢着丰富饱满的想象,以汪洋恣肆之笔全力张扬着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
我奶奶做大姑娘时,貌美如花,冰雪聪明,却被视财如命的外曾祖父许配给拥有酒作坊的大财主单家有麻风病的儿子。作为我奶奶抬花轿的土匪种余占鳌在我奶奶婚后第三天回门的路上,把她拦路抢劫到高粱地为所欲为后放行。3天后,我奶奶回到了夫家,却遇到民国县长赵梦九带领一班人马在审案,问是否是她勾结匪类杀死了公公和丈夫,把她惊得花容消散,红颜顿失,悲从中来,心里暗暗叫苦,急火攻心,一口鲜血从下嘴唇中部溢出。赵梦九英明判断,立即当场宣布她无罪开释,夫家一应财产今后归她主持。我奶奶高呼青天大老爷,并当场认赵梦九为亲爹。她回府后第一件事就是授命原酒作坊掌作罗汉大爷,全权掌管单府财务和酒作坊,单府内外全面大清理大消毒,刷洗布排一新。
余占鳌以打工为名混进酒作坊,整天喝酒昏睡或满嘴胡言,竟然在酒篓中撒尿,并当着我奶奶的面干得一手能出力的好活。后来,罗汉大爷惊奇地发现,那篓被尿的酒,竟然醇香无比。原来是误打误撞,符合了使用尿碱处理的原理,做了个独家科学发现。
我奶奶的肚子大了起来,并同余占鳌姘居在一起。老财迷外曾祖父每次上门索要亲家公曾口许的一头黑骡子时都被轰走,恼怒之下,将我奶奶告到县衙大堂之上,说她勾结匪类,谋杀公公和亲夫,谋夺单家财产。狡诈的赵梦九,当面打了外曾祖父一顿鞋底子,说他财迷成性,竟然污蔑亲生女儿。背后却塞给他10两银子,并派捕快在我奶奶的炕上抓走我父亲的干爹余占鳌,实际上余占鳌就是我父亲的生身父亲。
我的祖父被赵梦九打了300鞋底子,怀恨在心,购买了熗支,绑了赵梦九的幼子。那捕快头子又率领马队绑了我奶奶和我父亲,无奈之下两相换回,互不相欠。土匪绑了我奶奶,他的熗法奇准奇快,号称“三点梅花熗”。我爷爷为了报仇,购买5000发子弹,天天在河湾打鱼,终于练就了“七点梅花熗”,于是独闯匪窝,智毙匪首和匪类,从此威震江湖。赵梦九谎称我爷爷有功,奖给我爷爷一辆高级轿车,爷爷聚集800土匪相庆,被一举剿灭,我爷爷逃脱。赵梦九由此升为省警察厅厅长。我爷爷与我奶奶的丫鬟偷情,被我奶奶甩了几耳光,一气之下搬到咸水口子村居住,这就是二奶奶,并生了小姑姑。后来我爷爷与我奶奶讲和,在每边各住10天。
抗战爆发了,日本鬼子占据了县城和周边村子并修炮楼,罗汉大爷被抓做苦役,为了偷回我奶奶家的两头大骡子被日本鬼子活剥了皮。日本鬼子屠杀了咸水口子的几百村民。二奶奶被奸致死,5岁的小姑姑被刺刀挑死。我爷爷与我父亲潜入县城买了500发子弹,并成立数十人的游击队,与冷支队相约在大石桥打了日本人的伏击,烧毁汽车两辆,击毙鬼子十多人,狐狸一样的冷支队最后时刻才出现,打死17个鬼子,抢走了战利品,只给我爷爷留了一挺机熗和一辆汽车带大米。我爷爷的游击队全军覆没,奶奶为了给大家送饭也被打死了,游击队只剩下我爷爷和14岁的我父亲。
3天后,日本人又屠了村子。共产党江小脚游击队来村里要熗枝,掩埋数百具各种人尸体。我爷爷我父亲与以我家的3条狗为首的数百条吃尸野狗展开激战。在那个难熬的冬天,江小脚游击队偷走了我爷爷他们藏在井底的15条三八大盖和贴在墙上的狗皮,并披着狗皮打了胜仗,战利品却被正规团调走了。我爷爷参加了铁板会并成为实际的头领,胸怀打天下做皇帝的雄心壮志,不和有些奸猾的国民党和有点刁的共产党合作,用假投靠的手段绑架了江小脚和冷支队长,索要了大量熗支和马队,四处树敌,铁板会一时发展壮大起来,有了自己的地盘和纸钞。
我爷爷决定给当年抗日死去的我奶奶出大殡,抢夺了老翰林的寿棺。出大殡那天,骑瘦骡怪侠上演了荆轲刺秦王的一幕,江小脚游击队袭击了耀武扬威毫无防备的铁板会,冷支队又袭击了江小脚和铁板会,俘虏了他们,缴了他们的械。冷支队正在得意洋洋,日本鬼子的大部队又打来了,危急时刻,俘虏们也参加了战斗。这一切,如同前面描述过的饿狗间的火并,结果被他人得了好处。我爷爷从此一蹶不振,后被日军抓了劳工去了日本的北海道,逃出后在山洞里当野人十几年,上世纪五十年代回国后受到县长英雄般的迎接。后来为了逃避共产党的镇压,钻进地道藏了十几年。
淮海战役时,我父亲是山东支前民工先进营的推车民夫。由于连长、指导员的无能,每天只能前行三四十里,还把我父亲绑起来准备熗毙,让我父亲轻轻松松缴了他们的械,自任连长,自创鼓动方式,唱着流氓号子,每天前进七八十里。躺在独轮车上病病怏怏咯血的指导员,认可了我父亲的代连长地位,我父亲把手熗发还给他,连长偷去了手熗,又被持熗骨干缴了械,只能去做推着指导员的独轮车夫。
民工连在我父亲的带领下,生龙活虎,我父亲与指导员并肩作战,克服种种困难,6万斤高粱米一口未吃,送到指定集结地贾家庄,胜利完成任务。驻地首长找我父亲谈话,从此,我父亲参加了解放战争和开国大典阅兵,参加了抗美援朝,荣立战功,被誉为“天生的战士”。
余占鳌和戴凤莲、恋儿的恩爱情仇;戴凤莲因父亲贪财而把她嫁给了酿酒的单老板的儿子(有麻风病);恋儿是戴凤莲的侍女。突出了一种没受道德规范的民间激情,高扬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宣扬暴力,无法无天的性爱,这即使莫言所寻之根,有感于现代生活的苍白。
全文站在民间立场上写抗日战争: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爆发出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不管什么人危害了“我”的利益“我”都奋起反抗。[/quote]
[b]【大众评文】人老了,书还年轻——浅析《红高粱家族》作者:莫言[/b][/align][/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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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主题与起源】[/b]
首先,无可置疑这是个活动帖,现在派派活动很多,尤其到节假日什么的,不愁没有活动做,而活动的奖励又十分丰厚,所以~为了奖励我来了。这期的活动主题是“被改编成影视剧”的小说。
没上大学之前,我特别爱看电视,上了大学之后,学校管的严,好久都看不到一眼,也就习惯了不看。现在毕业了工作了,晚上时间多了,经常会瞄上一眼,我今天要写的这本书,就是一眼眼瞄过来的。
其实在87年的时候,张艺谋就拍过《红高粱》。记得在某个论坛看到一个很老的电影推荐帖,推这部电影的,里面说——有部电影不错,张艺谋拍的,莫言写的,刚在国外得了个什么奖——有种不太确定的硬气。然后,大家都知道,莫言不声不响的得了个诺贝尔,这个奖项怎么说呢?曾经是一代代国人努力的目标,结果被一个没怎么听过的人给拿了,而且还是个纯种的土生土长的中国人。
说实话,听到中国人得诺贝尔的时候,楼主也很惊讶,因为楼主一直觉得中国虽然曾经站在世界文明的顶端,但经历了那么多事,中国似乎还没有完全休养过来,而国外的人呢对古老的中国文化也难以深刻理解。于是,楼主和很多人一样升起了酸葡萄心理,觉得莫言和张艺谋一样,是因为描写了中国的贫穷落后那一面,才被外国人看上,然后给颁奖的。
当然,既然楼主现在来写这篇文章的评论,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过去的酸葡萄心理是被推翻的了。
因为是书评,先总体说下莫言的文,诺贝尔给莫言的颁奖词是这样写的——[b]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b]
下面引用一篇更详细的——
[quote][align=center][attachment=11397972][/align]
莫言是一个撕下程序化宣传海报,将凡夫俗子一个个推上台面的诗人。他以冷嘲热讽的笔致抨击历史及其作伪,以及剥夺的行为和政治伪装。他戏谑地揭示了人生境遇中最阴暗的方面,漫不经心地摸索出极富象征力的形象。
高密县东北乡体现了中国的民间故事和历史,不通过此类故事,你几乎很难脚踏实地地进入一个驴吼猪叫淹没了党政领声音的国度,在那里,爱和恶的呈现已达到超自然的程度。
莫言的想象飞掠整个的人生境遇。他是描绘自然的能手;有关饥饿的方方面面,他几乎全都熟知。中国在20世纪中的暴虐无道,也许还从未如此直白地被他描写在他那些英雄、恋人、施虐者、强盗,特别是坚强无畏的母亲的故事之中。他向我们呈现了一个没有真理,缺乏常识或同情心的世界,其中的人群都显得鲁莽、无助而荒诞。
中国历代反复出现的人相食现象就是这一悲惨世界的证据。在莫言的笔下,它还呈现为毫无节制的消费,大肆铺张,胡说八道,食色之乐,以及种种难以言说的欲望,唯独莫言能够冲破所有的禁忌限制,试图将那一切阐述出来。
在他的小说《酒国》中,最精致的美味是三岁孩童肉烧烤。男童肉成为高级食品,而女童,则因被鄙弃不顾而得以幸存。这一反讽直刺了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正是这一政策导致女胎被大量堕掉,堕掉的女胎多不胜数,以致多到了不配食用的地步。《蛙》这部小说从头到尾所写的就是这样的事情。
莫言的故事富有神话和讽喻的旨趣,所有的价值在这些故事中都全然改观。在莫言的笔下,毛时代的中国众生相绝非那种常见的模式化理想人物,他们全都显得生气勃勃,为充分发挥他们的生命力和打破那囚禁他们的命运和政治牢笼,他们的行事甚至采取了非道德的步骤和方式。
莫言所描写的过去年代与中共所发行的那些宣传画中的历史有所不同,他使用夸张和戏仿的笔法,以及取材神话和民间故事的内容,对以往那五十年的宣传作出了可信而严苛的修正。
《丰乳肥臀》是最引人注目的一部小说,书中整个地贯串了女性视角,对大跃进和1960年的大饥荒作出了令人锥心的细节描述。他揶揄妄图拿公兔给母羊配种的革命派伪科学试验,而在当时,凡对此类事情表示怀疑的人都会被打成右派。小说以新资本主义勃兴的90年代作结,那时候某些靠出售美容品发了大财的骗子们仍妄图通过杂交的方法养出凤凰。
莫言大笔淋漓,勾绘出一个被遗忘的农民世界,其中的一切都被写得活灵活现,即便它的氛围乌烟瘴气,也弥漫有肉欲的气息,其中虽充斥惊人的残忍,却仍浸润着欢快的无私;读起来从不让人感到枯燥乏味。各种手工艺,铁匠活,盖房,挖渠,养殖,土匪伎俩——所有这一切他无所不知,无所不写,人世间的一切几乎都被他罗列到笔下。
继拉伯雷和斯威夫特以及当今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之后,还很少有人能像莫言这样写得妙趣横生,惊世骇俗。他那辛辣的文笔是麻辣味的。他勾绘了近百年中国的历史长卷,其中既无麒麟呈祥的景象,也无少女欢跃的幸福。但那里面的猪圈生活却让他描绘到令人难以忍受,却又欲罢不休的地步。意识形态和改革运动尽管搞来搞去,人们的唯我意识和贪心始终都革除不掉。所以莫言要为保护藐小的个人而抗拒一切不公正的行为——从日本侵华直到毛时代的暴政和今日大搞生产的狂热。
在莫言的家乡,富饶的德行一直都在与最邪恶的残忍交战,对那些有勇气闯进去一窥其究竟的人士来说,所面临的将是一次步履艰难的文学冒险之行。中国,乃至世界的其他地方,何曾经受过这样一种史诗春潮的波澜冲击?在莫言的作品中,“世界文学”发出了让众多的当代人倾倒折服的声音。
瑞典文学院祝贺你。恳请你从国王手中接过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quote]
没看莫言的文章之前,几乎很难理解上面的溢美之词,或者可能会认为,国外人的欣赏角度过于奇葩,但认真看完之后,才知道莫言的文章,是真的有优美的血性和浓稠的生命力的。
但从现在的大背景来说,国人追求高大上简时洋,一些描写乡土的东西,都被华丽丽的无视着,就像鞋底的泥,粘在鞋底还可以,放到鞋面上就忙不迭的擦去。还好莫言得了诺贝尔,还好由于某些种的原因这部小说拍成了电视剧,并且于黄金时间在很多电视台热映。这样,本来很讳莫如深的文字,变成了一个个形象的个体,便可雅俗共享老少咸宜了。
说起看电视剧《红高粱》还有个挺有意思的事,我家里有个长辈,在某个大学当过校长,典型的老辈知识分子,前阵子我去拜访他,之前一直相谈甚欢。八点钟前后,他的老伴突然把电视换了台,然后两个人像小学生一样稳当当的坐在沙发上,一句演《红高粱》了,终止了闲谈。似乎,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特备能接受类似题材的影片,而我看这部片子应该一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女主角选的是周迅。
最开始接触周迅,是在《大明宫词》,如诗一般的影片,屏幕上如精灵一般古怪的太平公主。有人评价周迅年过四十,依旧有少女的纯真,看了《红高粱》发现还真是那么回事。之前的《人间四月天》和《橘子红了》虽然我也很喜欢,周公子在里面的表现也很好,但《红高粱》里面的九儿,在我看来,才是真正成就了周迅。有人说周迅身上有人气有鬼气有灵气有仙气,这样想想,似乎这种气质的演员,还就他那一份。网上有投票,说周迅和巩俐演的九儿谁更好一点?从原著来看,巩俐比较接地气,但总体看来,我还是喜欢周公子版的九儿。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97996][/align]
如莫言写的“[u]在某种意义上,英雄是天生的,英雄气质是一股潜在的暗流,遇到外界的诱因,便转化为英雄的行为。我奶奶当时年仅一十六岁,从小刺花绣草,精研女红,绣花的尖针,铰花的剪刀,裹脚的长布,梳头的桂花油,等等女孩儿的玩意伴她度日过年。她接触的也不过是东邻姐姐,西邻妹妹,何以生成了后来她处理重大变故的能力和胆魄?何以锻炼出她临危虽惧,但终能咬牙挺住的英雄性格?这都是难以说清的事情。[/u]”
这种天生的英雄气和精灵劲,周公子演起来毫无违和感。
说了这许多,似乎都是在空口说白话,看过的人可能点个赞或者觉得这个楼主有点罗嗦,没看过电视和文的人,更不知所谓了,于是~咱们分层次的,从以下一个方面来具体分析下此文此剧。
[b]【开篇与结尾】[/b]
小说的开篇——
[quote]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始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quote]
楼主一共引用了四段,本来只想引一段,后来觉得只一段说不完全,就多引用了些。
这四段里面,第一段虽然看起来很俗,但细品起来,笔力惊人,一段话就把小说里的几个人物关系以及大背景交代得清晰透彻。
而且,这文看起来是第一人称,因为开篇就出现了“我”,但仔细一看,里面描写的人是我的父亲和奶奶,以及一名传奇英雄,似乎和“我”没什么关系。当然,后面第四段终于出现了“我”——“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于是~似乎这文写的还是“我”,一个人称里面,就多出好多的故事。写作手法及文字雕琢,让人叹服。
接着往下看第二段,看起来像写景物,但写的确是父亲的心情,和第一段末尾一样,一个十四岁多一点的孩子,对于生死善恶没有太多的概念,就是听着妈妈的话,跟着干爹走。于是孩子眼中的路是混沌是雾障,只能快速移动双腿,十四岁的孩子的经历跃然纸上。最后面用了个比喻——“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和楼主经常绞尽脑汁用出来的比喻相比,可以说的上是浑然天成。
第三段依旧很神奇,明明是去打日本人,文章里却说奔向了墓碑,这样看起来,这名父亲后来还是牺牲掉了,但从有了“我”这个角度来看,至少不是牺牲在这场战役。
三段加在一起,莫言典型的魔幻现实主义的写法初现端倪,这种时空错乱的描绘让读者不明就里,同时又欲罢不能。
说实话,没看莫言的文章之前,很少见这种写作方法,不知道在经典文学圈是不是流行,因为楼主基本是读网文,所以笔力和理解力都不太好,看莫言的文,算了开了眼。
然后看最后一段,里面有很多“金句”——[u]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u]
看到这里楼主深深的叹服了,如果这样的描写,也算是写“贫穷落后”,那中国五千年的热血真就退化的一点不剩了。
文章很好,再说翻拍,因为文章的时空顺序比较乱,电视剧当然不能这样演,所以电视剧换了个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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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开头讲的是高密老一任县长被杀,新县长朱豪三上任的事。城里的乡绅出门换迎新县长,同时县里的土匪也送上了大礼,行伍出身的朱县长临危不惧,狠狠的打压的土匪的气焰,同时颁布命令,去除高密三害——土匪,大烟,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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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的开头,虽然不能像小说那么有张力,但也深入浅出的交代了不少事——高密是大禹的字,当年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说的就是这里。总之,高密是个人杰地灵的地方,也符合了小说里面对高密的叙述。
开头说完说结尾,红高粱家族一共分成几个部分——《高粱酒》《高粱殡》《狗道》《奇死》《红高粱》,楼主就引用下《红高粱》的结尾——“谨以此文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很血性的结尾,因为整篇红高粱从整体描述来讲,算是一篇抗日题材的作品,里面写日本侵华给高密人民带来的苦难,写高密武装舍生忘死的反击,写人性的原始与疯癫,写爱情的美好及消亡。
只是,当时的人都已经不在了,他们没办法再去讲述当时的故事,所以只有由“我”这个不孝子去寻根探源——[u]为了为我的家族树碑立传,我曾经跑回高密东北乡,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调查的重点,就是这场我父亲参加过的、在墨水河边打死鬼子少将的著名战斗。[/u]
而在调查过程中,当地老头最津津乐道的无疑是主人公“我”的奶奶——[u]提起我的奶奶,老太太话就多了。她的话破碎零乱,像一群随风遍地滚的树叶。她说起我奶奶的脚,是全村最小的。……我深信,我奶奶什么事都敢干,只要她愿意。她老人家不仅仅是抗日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u]
很难想象,过去那个蒙昧的时代,还会有那样精彩的人物,戴九莲的精彩不是敢于反抗世俗的那种,而是无论生活如何变化,她都能过得最好,就像影片中周迅说的那样——
[u]我戴九莲命不好,生在那么一个家里,从来不敢轻易相信任何一个人。
我戴九莲要是碰上好人就比好人更好,要是碰上坏人那肯定比坏人更坏。
这辈子咱俩有缘无份,我认了,你也认了吧![/u]
[attachment=11397975]
关于九儿这个人,书中的描写是跟着回忆断断续续的,并且好多可能因为是调查而失了真。而后有了电视剧,电视剧改了视角,把九儿放到主视角上,这样人物的形象更加丰满,经过了艺术的加工,也让这段传奇更加的鲜活。
至于电视剧的结尾,因为现在还没有完全播完,楼主只看了预告片,但看完真心很感动。虽然不排除种种狗血,但里面的凄美真值得点32个赞。
[attachment=11397976]
像是导演在某个访谈节目里说的,周迅的表演,虽然一直在笑,但看的人却特别的想哭。楼主在看剧情简介和预告片的时候都觉得这样的结尾最适合,巾帼红颜就即使死去也应该是这样,而不是像小说里那样打个照面,连台词都木有就倒下了丫。
所以说,大众欣赏的电视剧文学还是特别照顾普通人的审美的,弄出这样一个大家都乐于接受的结尾,虽然嗟叹,但都会较好。从这样的角度看,这篇小说的改编,是成功的。
[b]【人物塑造】[/b]
小说里面,加了大笔墨塑造的人物是主人公的爷爷余占鳌和父亲豆官,但电视剧因为剧情呈现的需要,是以主人公的奶奶,也就是戴九莲牵起主线。同时为了让人物更加完整立体,还加了几个配角,楼主觉得加的不错。
这部小说的语言可以称得上是劲爆热辣、狂野不羁,电视剧因为导演是《甄嬛传》的导演,所以台词什么的依旧很赞,并且一些经典和激情的段落,也完全保留了下来,让纯洁少女看起来经常有种羞羞羞的赶脚肿么破。
话说,楼主看文的时候,经常奇怪,这样的文难道不应该算是和谐范畴吗?虽然有网络段子戏谑农村的也生活,就是努力造人;日间的生活,也基本是劳作加扯八卦。但仔细一品,莫言的文字却又不是全然的露骨,例如写九儿出嫁那段——
[u]奶奶受闷不过,悄悄地伸出笋尖状的脚,把轿帘打开一条缝,偷偷地往外看。她看到轿夫们肥大的黑色衫绸裤里依稀可辨的、优美颀长的腿,和穿著双鼻粱麻鞋的肥大的脚。轿夫的脚踏起一股股噗噗作响的尘土。奶奶猜想着轿夫粗壮的上身,忍不住把脚尖上移,身体前倾。她看到了光滑的紫槐木轿杆和轿夫宽阔的肩膀。道路两边,板块般的高粱坚固凝滞,连成一体,拥拥挤挤,彼此打量,灰绿色的高粱穗子睡眼未开,这一穗与那一穗根本无法区别,高粱永无尽头,仿佛潺潺流动的河流。[/u]
貌似每次写到关键时刻,作者就开始写高粱,囧~可以说是作者的大智慧吗?这一点上电视剧也很一致的承袭了。
例如经典的“野合”那段,看起来很热辣,文章描写也是——
[u]余占鳌把大蓑衣脱下来,用脚踩断了数十棵高粱,在高粱的尸体上铺上了蓑衣。他把我奶奶抱到蓑衣上。奶奶神魂出舍,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川流不息。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裂。奶奶在蓑衣上扭动着。余占鳌一截截地矮,双膝啪哒落下,他跪在奶奶身边,奶奶浑身发抖,一团黄色的、浓香的火苗,在她面上哔哔剥剥地燃烧。余占鳌粗鲁的撕开我奶奶的胸衣,让直泻下来的光束照耀着奶奶寒冷紧张、密密麻麻起了一层小白疙瘩的双乳。在他的刚劲动作下,尖刻锐利的痛楚和幸福磨砺着奶奶的神经,奶奶低沈暗哑地叫了一声:「天哪……」就晕了过去。
奶奶和爷爷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亲相爱,两颗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愉悦的肉体贴得还要紧。他们在高粱地里耕云播雨,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上,抹了一道酥红。我父亲可以说是秉领天地精华而孕育,是痛苦与狂欢的结晶。[/u]
[attachment=11397977]
虽然看起爱羞羞的,但还没进入实质呢,就把镜头拉到了高粱地里。
当然,排除一些描写和拍摄上的因素,光说人物,戴九莲这个人,便也足够精彩。周公子版的九儿,纯真又成熟,野性又天真,刚烈且智慧,真的难以想象,在一个小县城的大院里,能有那样一位女中豪杰。
[attachment=11397978]
过去人们印象里面,女英雄什么的,应该是那种救国救民,敢为天下先的类型;是那种永远叛逆,永远反抗,永远不甘于命运的斗士。但九儿都不是,她命不好,所以认命,她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只不过碰到好人了,她就更好的对待,碰到坏人了,她就更坏的惩罚,她有自己的善恶观。
像是抗日,日军刚刚侵华的时候,九儿是反对抗日的,因为她觉得日本人也是人,日本人也喜欢喝她的酒,人和人不一定偏要以死相搏。后来她知道日本人杀了朱县长的儿子,而朱县长是他的干爹,她就觉得日本人该打。不是什么民族大义,而是杀了自己亲朋的义愤,这种义愤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最朴素也是最原始的情感,和民族无关,但却足够真实。所以我喜欢九儿这个人,原著里小脚微胖的山东妇女我喜欢,电视剧里古灵精怪的二少奶奶我更加的喜欢。
虽然很多文章,描写出了很多精彩的人,但都是从大是大非的角度来写,莫言的文章却很精细,他笔下的女中豪杰居然只从剪个窗花就看出来了,说起来觉得奇怪,细想起来还真是那么回事,见微知著~没有超脱的思想,怎么能剪出那样的窗花——
[u]我奶奶一生「大行不拘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心比天高,命如纸薄,敢于反抗,敢于斗争,原是一以贯之。所谓人的性格发展,毫无疑问需要客观条件促成,但如果没有内在条件,任何客观条件也白搭。正像毛泽东主席说的:温度可以使鸡蛋变成鸡子,但不能使石头变成鸡子。孔夫子说:「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污也」,我想都是一个道理。
奶奶剪纸时的奇思妙想,充分说明了她原本就是一个女中豪杰,只有她才敢把梅花栽到鹿背上。每当我看到奶奶的剪纸时,敬佩之意就油然而生。我奶奶要是搞了文学这一行,会把一大群文学家踩出屎来。她就是造物主,她就是金口玉牙,她说蝈蝈出笼蝈蝈就出笼,她说鹿背上长树鹿背上就长树。[/u]
另外几个人物,原著里给了很多笔墨的罗汉大爷,说实话~看完原著关于罗汉的描写,楼主真心感觉无法爱了,还好电视剧很治愈,让罗汉和大少奶奶在一起,并且把罗汉写成了一个朴素却有信仰的人,因为有信仰,他酿出的酒才有灵魂,酒品上的十成金。
而他的这种朴素信仰,也映衬了很多人对于事业和土地的执着及真性情。与电视剧相比,原著里的切片和扒皮什么的,好可怖!当然,原著里罗汉大爷的血酒也激励了主角的斗争精神,只是过于残忍。但仔细想想,中国的历史不就是这样,残忍悲戚蒙昧。
还有原著里没有,但是电视剧新加的几个人物,从选角到剧情构架,都挺不错的。
另外有一点比较有意思啊,楼主截片花图的时候,发现最后周迅饰演的九儿为了其他人的转移独自吸引日军然后牺牲了嘛。那另外的人~
之前九儿把自己和新增的那个她青梅竹马的俊杰少爷定情的草编指环还给了俊杰,并且让俊杰照顾好余占鳌。
于是,结尾就成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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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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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和男二[strike]幸福的[/strike]生活在了一起,囧~果真世界大同了嘛~
[b]【精彩段落】[/b]
文章有金句,改编后的电视剧同样如此,楼主就选几个印象深点的说一说。
对于小说的评价,最中肯的就是莫言的描写有一种饱满的想象力和旺盛的生命力,例如这段——
[u]父亲又想起了我家那两头大黑骡子,想起了公路修成后很久了,每逢刮东南风,村子里还能闻到刺鼻的尸臭。墨水河里,去年曾经泡胀沤烂了几十具骡马的尸体,它们就停泊在河边的生满杂草的浅水里,肚子着了阳光,胀到极点,便迸然炸裂,华丽的肠子,像花朵一样溢出来,一道道暗绿色的汁液,慢慢地随河水流走了。[/u]
写的场景是那种尸臭满地,随着河水漂流的场景,如果亲身经历,说不定会恶心的吐出来。
但到了莫言笔下,就成了华丽的花朵,类似的描写很多,这样的描写让我们一些后来者读起来不至于全然的厌恶或者否定,那个时候的历史的确惨痛,那时候的人和做为的确荒诞,但文字的魅力,让很多做法仿佛成了被镶了金边的乌云,或是从泥土中开出的花。让我们看到历史的同时,也看到了浓烈和原始的生命力。
这种描写在电视剧里面,更加的直白,下面引用一组截图,写的是酿酒的过程,也是人生的过程——
[u]高粱下到锅里,蒸熟发酵大火灼烧,把酒气逼出来就成了酒了,你觉得它不是高粱了吧,那把这酒糟喂给牲口变成粪上在地上,这高粱又长出来了,高粱是这样,人也是这样,一辈辈一代代就这么过来的![/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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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最后那段童谣——
[u]娘娘 上西南
宽宽的大陆 长长的宝船
娘娘 上西南
骝骝的骏马 足足的盘缠
娘娘 上西南
你甜出安身 你苦处化钱
娘娘 上西南
宽宽的大陆 长长的宝船
娘娘 上西南
骝骝的骏马 足足的盘缠
娘娘 上西南
你甜出安身 你苦处化钱[/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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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豆官在夕阳下喊出那段话,仿佛看到了当年独自骑乘的九儿笑靥如花,后面是谁唱着——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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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儿这一生,来过、活过、精彩过。她曾经青梅竹马,人面如桃花;她一生精致繁华、热烈火辣;她没有生在很好的时代,但遇到了她的男人为他生儿育女;她虽精明却不营苟算计,一个人支撑起偌大家业。她可以很轻松的说,那些规矩都被我废了,带着嘴角一抹狡黠。她可以很认真的辩解,你不在的时候都是我看着烧锅,你看酒不是没坏。
九儿不是完全的封建推翻者,她身上没什么洋气范。她就是一简单的山东农村姑娘,和很多现实的人一样,但她还是那样耀目,于是~让我们可以相信,每个人都可以这样,活得不精致却很精彩、不肆意但很踏实——这就是最原始的中国性,土生土长的智慧与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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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综合评价】[/b]
很想把这篇评写得完整一点,精彩一点,算是对自己看书看电视的纪念,也同时是对自己一点点查资料、看原文、截图片花的一种记录,但写起来发现很难。如同评价莎士比亚的文,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人看《红高粱》也会有不同的收获,好的文章不会被历史埋没,从这一点上,楼主特别感谢有爱的瑞典人对这部小说,也是对中国那段历史和那种情怀的认同。
莫言再版《红高粱》的后记里写,人老了,书还年轻。我们平时努力的生活,泡论坛的这些人更是以阅读为乐,因为我们都知道类似的道理,人会老会死,但有些东西是可以代代相传的。
每当看到类似的文字和描述,楼主总是不能自已,因为现实中实在是庸庸碌碌,所以想从阅读里寻找另一个精神世界和更加浓重的自我。派派的BOSS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签名都是:“什么时候才有时间去写点惊天地泣鬼神的文字呢”,楼主也经常发出类似的遗憾。
思想的世界过于广博,楼主无法探寻万中之一,但也曾希望以萤火之光,烧灼出真实的疼痛。但目前看来,我还是在路上,所幸莫言留下了他的文字,和让我们认知并且感叹的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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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楼主搜资料的时候搜到了一篇写的很细的剧情介绍,也一并帖出来,算是梳理下文章的剧情,部分人物的名称不太一样的说,但不影响整体阅读~
[quote]小说通过“我”的叙述,展现了抗日战争年代“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上演的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故事。爷爷、奶奶、父亲、姑姑等先辈,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迸发着让子孙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爱情。小说洋溢着丰富饱满的想象,以汪洋恣肆之笔全力张扬着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
我奶奶做大姑娘时,貌美如花,冰雪聪明,却被视财如命的外曾祖父许配给拥有酒作坊的大财主单家有麻风病的儿子。作为我奶奶抬花轿的土匪种余占鳌在我奶奶婚后第三天回门的路上,把她拦路抢劫到高粱地为所欲为后放行。3天后,我奶奶回到了夫家,却遇到民国县长赵梦九带领一班人马在审案,问是否是她勾结匪类杀死了公公和丈夫,把她惊得花容消散,红颜顿失,悲从中来,心里暗暗叫苦,急火攻心,一口鲜血从下嘴唇中部溢出。赵梦九英明判断,立即当场宣布她无罪开释,夫家一应财产今后归她主持。我奶奶高呼青天大老爷,并当场认赵梦九为亲爹。她回府后第一件事就是授命原酒作坊掌作罗汉大爷,全权掌管单府财务和酒作坊,单府内外全面大清理大消毒,刷洗布排一新。
余占鳌以打工为名混进酒作坊,整天喝酒昏睡或满嘴胡言,竟然在酒篓中撒尿,并当着我奶奶的面干得一手能出力的好活。后来,罗汉大爷惊奇地发现,那篓被尿的酒,竟然醇香无比。原来是误打误撞,符合了使用尿碱处理的原理,做了个独家科学发现。
我奶奶的肚子大了起来,并同余占鳌姘居在一起。老财迷外曾祖父每次上门索要亲家公曾口许的一头黑骡子时都被轰走,恼怒之下,将我奶奶告到县衙大堂之上,说她勾结匪类,谋杀公公和亲夫,谋夺单家财产。狡诈的赵梦九,当面打了外曾祖父一顿鞋底子,说他财迷成性,竟然污蔑亲生女儿。背后却塞给他10两银子,并派捕快在我奶奶的炕上抓走我父亲的干爹余占鳌,实际上余占鳌就是我父亲的生身父亲。
我的祖父被赵梦九打了300鞋底子,怀恨在心,购买了熗支,绑了赵梦九的幼子。那捕快头子又率领马队绑了我奶奶和我父亲,无奈之下两相换回,互不相欠。土匪绑了我奶奶,他的熗法奇准奇快,号称“三点梅花熗”。我爷爷为了报仇,购买5000发子弹,天天在河湾打鱼,终于练就了“七点梅花熗”,于是独闯匪窝,智毙匪首和匪类,从此威震江湖。赵梦九谎称我爷爷有功,奖给我爷爷一辆高级轿车,爷爷聚集800土匪相庆,被一举剿灭,我爷爷逃脱。赵梦九由此升为省警察厅厅长。我爷爷与我奶奶的丫鬟偷情,被我奶奶甩了几耳光,一气之下搬到咸水口子村居住,这就是二奶奶,并生了小姑姑。后来我爷爷与我奶奶讲和,在每边各住10天。
抗战爆发了,日本鬼子占据了县城和周边村子并修炮楼,罗汉大爷被抓做苦役,为了偷回我奶奶家的两头大骡子被日本鬼子活剥了皮。日本鬼子屠杀了咸水口子的几百村民。二奶奶被奸致死,5岁的小姑姑被刺刀挑死。我爷爷与我父亲潜入县城买了500发子弹,并成立数十人的游击队,与冷支队相约在大石桥打了日本人的伏击,烧毁汽车两辆,击毙鬼子十多人,狐狸一样的冷支队最后时刻才出现,打死17个鬼子,抢走了战利品,只给我爷爷留了一挺机熗和一辆汽车带大米。我爷爷的游击队全军覆没,奶奶为了给大家送饭也被打死了,游击队只剩下我爷爷和14岁的我父亲。
3天后,日本人又屠了村子。共产党江小脚游击队来村里要熗枝,掩埋数百具各种人尸体。我爷爷我父亲与以我家的3条狗为首的数百条吃尸野狗展开激战。在那个难熬的冬天,江小脚游击队偷走了我爷爷他们藏在井底的15条三八大盖和贴在墙上的狗皮,并披着狗皮打了胜仗,战利品却被正规团调走了。我爷爷参加了铁板会并成为实际的头领,胸怀打天下做皇帝的雄心壮志,不和有些奸猾的国民党和有点刁的共产党合作,用假投靠的手段绑架了江小脚和冷支队长,索要了大量熗支和马队,四处树敌,铁板会一时发展壮大起来,有了自己的地盘和纸钞。
我爷爷决定给当年抗日死去的我奶奶出大殡,抢夺了老翰林的寿棺。出大殡那天,骑瘦骡怪侠上演了荆轲刺秦王的一幕,江小脚游击队袭击了耀武扬威毫无防备的铁板会,冷支队又袭击了江小脚和铁板会,俘虏了他们,缴了他们的械。冷支队正在得意洋洋,日本鬼子的大部队又打来了,危急时刻,俘虏们也参加了战斗。这一切,如同前面描述过的饿狗间的火并,结果被他人得了好处。我爷爷从此一蹶不振,后被日军抓了劳工去了日本的北海道,逃出后在山洞里当野人十几年,上世纪五十年代回国后受到县长英雄般的迎接。后来为了逃避共产党的镇压,钻进地道藏了十几年。
淮海战役时,我父亲是山东支前民工先进营的推车民夫。由于连长、指导员的无能,每天只能前行三四十里,还把我父亲绑起来准备熗毙,让我父亲轻轻松松缴了他们的械,自任连长,自创鼓动方式,唱着流氓号子,每天前进七八十里。躺在独轮车上病病怏怏咯血的指导员,认可了我父亲的代连长地位,我父亲把手熗发还给他,连长偷去了手熗,又被持熗骨干缴了械,只能去做推着指导员的独轮车夫。
民工连在我父亲的带领下,生龙活虎,我父亲与指导员并肩作战,克服种种困难,6万斤高粱米一口未吃,送到指定集结地贾家庄,胜利完成任务。驻地首长找我父亲谈话,从此,我父亲参加了解放战争和开国大典阅兵,参加了抗美援朝,荣立战功,被誉为“天生的战士”。
余占鳌和戴凤莲、恋儿的恩爱情仇;戴凤莲因父亲贪财而把她嫁给了酿酒的单老板的儿子(有麻风病);恋儿是戴凤莲的侍女。突出了一种没受道德规范的民间激情,高扬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宣扬暴力,无法无天的性爱,这即使莫言所寻之根,有感于现代生活的苍白。
全文站在民间立场上写抗日战争: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爆发出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不管什么人危害了“我”的利益“我”都奋起反抗。[/quote]
[ 此帖被暖雯雯在2014-12-24 15:05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