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圆还好,要是悲剧,时刻念着在哪个情节会死哪些人,如此看文,我会疯掉。
特别是《仙剑》,记得当初玩它时,我就莫名的难受:为月茹的香消玉损,为灵儿的坎坷命运,为逍遥的坚强果毅,为晋元的爱而不得。玩到后来,干脆自动放弃,只因我笃信:只要我不继续走下去,那么游戏中的人还会存活下去,一个个鲜活的活在我的遐思中,不会死去!
我承认自己自欺欺人,但我乐意为之,人生难得糊涂,仅此而已!
一直很喜欢卫大所写的故事,温馨的,平和的,没有死去活来,哭天抢地,却是真实且自然的感情流露。不凡的爱,亦是平凡的爱,让人不由的心生期许,连悲伤都是温柔的。
她的文,仿佛一杯香茗,苒苒轻烟,在不知不觉中沁人心脾……
所以,当卫大的《仙剑问情》出来后,我郁闷了!
看?还是不看?
这是个问题!
最后,经过数天天人交战的我,还是禁不住诱惑,颤颤巍巍地翻开了卷宗……
故事一开始。
我是个婴儿。
不要看不起婴儿,任何人生下来的时候他都是个婴儿,一生下来就是个老头儿的,那是妖怪。
当然,石猴孙悟空不在一般之列,他是二班来的。
SO,所有的故事,都应该从婴儿开始讲。如果要追本溯源,应该从Long long ago ……开始讲起。
看完开头,我笑了!
还是卫大惯用的第一人称,还是卫大擅长的穿越题材,还是卫大一贯幽默的语言风格。看来前几天我的杞人忧天全是白费,也许我会见识到一个不一样的仙剑世界。
确实是一个别样的仙剑问情!
首先,故事并不是在那个美丽的小镇——余杭县开始的,而是起始于一个鸟也不拉屎的破道观中。
然后故事的男主角也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仙剑第一大帅哥:李逍遥,而是一个傻呼呼的倒霉蛋,名叫莫还真。
说他傻,真不冤枉!
但凡穿越的主角,莫不是睁眼的第一时间就能对自己周遭情况作出准确估计,然后因地制宜的装傻充愣,不要问我为什么,那是穿越定理!
不懂穿越定理是什么意思?
就跟苹果落地注定要砸在聪明的脑袋——牛顿头上,而不砸在榆木脑袋——你头上一个样,因为砸了也白砸!
可我们的莫大主角愣是一直到开始长第一颗牙,才发现他不在现代,而是穿到一个不知名的鸟不拉屎的古代来了;愣是到他会识字时,才发现他穿越到了玄幻小说的修真腹地——蜀山。我都为莫小道士的智商大汗了一把,他还真是够后知后觉的,这种大脑可怎么在玄幻世界里混啊?
幸好作为浩浩荡荡穿越大军的一员,他还知道玄幻文里不太平,不是这个王就是那个候,不是这个仙就是那个道,练好仙术剑法,保命才是正经!
于是我们的莫小道士开始了他的十年磨一剑……
说他倒霉,也不夸张!
凡是穿越者,无不天纵奇才,丰朗神俊:十天便速成一套绝世心法,一个月就能练成天下无敌的独孤求败(光速都没有他快!)。
可莫还真从四岁开练基本功,直到十二岁才正式学剑。
其他技能更是惨不忍睹,用他的原话来说:“下棋我没天份,弹琴我象弹棉花,画出的画和在黄纸上写的符没什麽两样,诗词歌赋逼急了我就给他使绝招儿-──抄!”
哎,怎一个丢人了得,你说他为啥不穿个比较聪明的大脑了?
倒霉的孩子啊!
接着,看着陆续出现的人物,我竟悲哀的发现:一个都不认识!这还是我熟悉的仙剑吗?
那人眉眼俊雅,我从来没见过。他穿了一件不知道什麽纱做的衫子,质料在夕阳下隐隐闪光如掺了宝石粉。
那人微微一笑,一瞬间竟然象是春花初绽,走近一步,俯身拾起木簪。我有些局促,伸手想接,那人说:“我替你挽起来吧。”
我愣了一下,很僵硬的转过身。
那人手法轻柔纯熟,很快将我的头发束成一束挽好,别上簪子。
“好了。”
他轻声说,暖暖的热气吹在耳朵上,我打了个哆嗦,只觉得半边身体一下子被电了似的,酥酥麻麻。
这人声音恁是好听。
这是莫还真与姜明的初遇:彼时的他,还是一个刚满十四,天真懵懂的少年;彼时的他,已是一个远离红尘,浑噩度日的守塔人。
他问他,独自在深山,孤单吗?
他答他,习惯了。
没有抱怨,没有不忿,只是漠然。
后来怎样?
后来啊,他教他练剑,他陪他度日。
时光荏苒间,又过了两年……
莫还真到了下山历练的年纪,他来同他告别,他只是转过头去,低声说:“下山,一切要当心”。
院中广阔,种著许多花树。一个穿著杏黄衫子的少年书生,站在零碎飘落的桂花雨里头,双眸温存黑亮,脸庞文秀清俊。宫灯受风鼓动,还在微微摆荡,投在他身上的柔光也就摇摇不定,令人觉得恍似迷梦。
他的笑容温雅明亮,在午後暖洋洋的阳光底下,象清凉的湖水,也象浓绿的树荫。
那样自然,那样舒畅,让人心旷神怡。
终于出现一个我认识的人物:刘晋元。
但又与我认识的好像不一样,游戏里就是一介小酸儒,想不到,书中的他居然这麽一表人才,比游戏中似乎精彩了不少。
而后又出现了木先,杨非……
咦,你要问我为什么全是男的?
那就是最后我要谈的“仙剑问情”的“情”了,嘿嘿,这个情有点另类!
那一瞬间的感觉异常的怪。
好象所有的声音,感觉,慢慢的都褪掉了,耳旁好象另外生出来一种浅浅的嗡嗡声,心中象漫起温水,一瞬间柔软的整个人象要化掉。
不是我的错觉。我的声音真的很低很柔,我从来没听到过自己用这种声音说话,
我觉得喉咙象是被什麽东西堵住。他的眼睛在一片昏暗里,居然那麽明亮。
象是从天上落下来的星辰。
我在一瞬间顿悟。
我的种种抵抗,连番动作不过是垂死挣扎。
情网已经撒了开来,我无论如何,都出不去了。
看卫大的文字,总有一种全身泡在阳光中,暖和和的感觉。
她总是用一种温柔的笔触,去剖析人物的内心:焦急的、喜悦的、惶恐的、兴奋的。我仿佛看见了那个在情网中奋力挣扎,越陷越深的少年微皱眉头,局促不安的场景。
真是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可偏偏,还真相思的对象是那个花雨下浅浅轻笑的少年,叫他情何以堪?
一路上,他尽力护着他。
在断桥时,那一次拥抱,他将自己的心事全摊给他了。
离别的夜晚,许是月华太过皎洁,许是微风太过轻柔,还真终于鼓足了勇气……可是他说:不要说!
他说:有些事,做了就很难回头;有些话,说了之後,也不能再回到当初。所以,路不要走尽,话不要说尽……
他说:还真,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还真的世界,一片天昏地暗!
罢了罢了,手掌上,初见他时被咬出来的齿痕还没有消褪,却是已经捕捉不到他的气息了。
这个荒唐的梦,也该醒了!
这是还真的初恋,结束在那个杏花烟雨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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