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月禅(文学之神)
楼主 2009-12-14
“那个初次见面的勒弗,他的雀斑,他嚣张的发色和笑容,耀眼的衣服和满不在乎的污迹破损。 和自己共舞好多次的勒弗。 身高只比自己高几厘米的家伙。 撅着屁股找契约书的勒弗,书房里永远一片凌乱。 一直想问你,那么乱的地方,你那些重要文件到底是怎么找到的? 这么大大咧咧的你,内心其实那么精细,我很喜欢你这样呢,你知不知道?…… …… 士兵也都很喜欢你,看着年轻的你的眼睛永远带着热乎乎的敬佩和仰慕。 你虽然有着那么高贵的家世,那么杰出的天赋,却对着任何人都亲切热络,那么自然地毫无架子…… 对于来历不明,只会点药剂的我,也一直那么慷慨亲切。连那么珍稀的材料,也轻易给我做魔杖。 那时候我其实就想过,你是不是喜欢我。 不过我没有能看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这么多人,威胁要把我榨汁,晒成干,酿成酒,汗,冒出来说几句话。 这篇文章里,我最最喜欢,顶顶得意的,就是勒弗。 但是他确实死了,不要怀疑。之所以把他写死,不是因为他是炮灰,更加不因为我偏袒冰律沙。 之前很多人问我男主角是谁的问题,我就想问到底什么才算男主?是和女主角最后在一起的人吗?如果这样的话,我也不卖关子了,是冰律沙,但是在我看来,这篇文章真正的第一男主角却是勒弗,花了我最多心思精心塑造,他的死让他更完美。 其实很久就想写这种人生无常的感觉,最早是在去年一个认识的女孩子刚从英国留学回来的新婚丈夫死在了去年四月去青岛的火车上时产生这种想法的,当时真的很难过,很震惊,很感慨,也很……恐惧…… 知道有人会扔砖,有人会说何不让小说里完美一些呢,其实晋江有无数这种欢欢喜喜的小说,到处都能找到,我不想写和别人一样的。这次还蛮享受这种残缺美的。 至于说冰律沙,虽然“不小心”又把他写成了和前两本一样的酷酷美少年,引起了很多人审美疲劳,其实他还是不一样的。他不是那种强大完美型,正如以前有人说,是“有敌”美少年,应该算种进步了吧。 他的不万能希望可以让他感觉真实些,当然,这是下面的章节的任务了…… 最后,为我爱的勒弗,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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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楼烟白于2009-12-14 14:45发表的 :居然看得俺心痛了。。葡萄就是曾经写女穿男之青莲记事的那个吧。。。俺当年追的就好辛苦。最后也落入俗套。但是世上的事情,哪个最后不是落入俗套的呢,这个就是正常的人生轨迹啊。这就衬出了不落入俗套的童鞋们的奇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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