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起点发现此文上了推荐榜,瞄了眼文案:哦原来是被人陷害又重生回去的故事,伪萝莉什么的也挺有爱的。看了开头就觉得有点雷,好吧你穿成了一个萝莉想改变命运当然可以,你拦住一个矮帅富的小正太求收养也可以,当然卖卖萌也是可以的,毕竟要牺牲色相获取利益嘛。(且不说小正太一家随随便便把一个陌生的小孩捡回家当做干女儿到底符不符合常理)女猪脚你适应的也太快了吧,从第一章到第三章的长度你就能安安心心在别人家做养女,还能对着真正的小孩撒娇。。。大姐你二十多了还能干出这种事情你不会脸红吗。 好吧这些都是我的吐槽我就觉得以一个大人的三观和阅历故意装可爱真是一件(吡——)的事情啊。再接着往下看到第六章,我彻底爆发了。丫的你见过这么蛋定的女主角吗?遇见前世杀死自己的仇人还能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仇恨。。。
大姐那是把你杀掉的人哎你就算不恨他你总要有点情绪波动吧,更可笑的是:
什么叫姐凭借现在这个关系,你被一个有钱人家收养你就这么骄傲啊,怪不得你要重生原来你前世这么没本事。 大姐我不禁要佩服你,原来你就是这一种别人捅你一刀你还能笑着再叫他捅一刀的人物。你怎么知道他不会再害你,就以你那二十多岁了还朝小孩卖萌的智商给人卖了都不知道,敢情你就是那个被圣母之光照耀的玛丽苏小姐啊,是个人都能被你感化。 看到此处,我再也抑制不住我内心的悲愤,果断弃文。那些重生了的女猪脚们,重生是好,可别把你们的智商给冲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