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晋恨透了秦央!
乖宝宝秦央,模范生秦央,斯文儒雅的秦央,无论哪一点都和自己形成鲜明的对比。
可是为什么,毕业分别的时候,心中却如此不舍呢?
秦央讨厌沈晋!
小坏蛋沈晋,后段班沈晋,吊儿郎当的沈晋,那个凡事都和自己对着干的冤家!
可是为什么,就是看不得他颓废沮丧的模样呢?
一起上下学,一起看日落,一起过没有女友的情人节;幼时的青梅竹马,从相看两相厌到亲无间。
青涩的校园里,什么在悄悄地滋长;清早的公车上,谁不经意地吻了谁?
沈晋说:秦央,我喜欢你!
秦央说:风太大,我没听清……
再加上自己写滴复杂版的简介:
沈晋与秦央,他们的故事从小到大。
从小做同桌,从小不对盘,沈晋讨厌死了秦央在大人面前的乖巧。
从小就互掐,从小就互瞪,秦央讨厌死了沈晋拉帮结派嚣张跋扈。
长大后,沈晋成了花心大少。
长大后,秦央变得斯文腹黑。
在一件件的事中相互融合,在一处处的地方相互靠近。
清早的公车上,谁不经意地吻了谁?
昏黑的夜里,谁与谁互相火热拥抱?
沈晋斗不过斯文败类的秦央,在威逼利诱中坦白感情。
秦央说:一生能有几个十年?身边的人来来往往,有的萍水相逢,有的称兄道弟,但终是要一别珍重,能有多少人能陪着你,不离不弃,笑看这整整十年的日升月落?无论是他还是沈晋,这十多年的牵牵绊绊早已悄无声息地融进了骨血里,恩恩怨怨纠纠葛葛,早已算不清你我之间谁是谁非,怎会说断就断?
于是,沈晋抱住了大灰狼。(....秦秦是受啊是受啊!)
于是,在长辈前坦白。
于是,他们要在一起一辈子了。
书评:
我很喜欢竹马竹马类的文。
看这种文,就觉得两个人之间的牵绊已经很深,再也不能分开。
没有出了社会的污浊,他们互相了解,他们互相信任。
这种纯粹是特别可贵的,又流露出很多的温馨。
喜欢温馨文的可以好好看看!
我很喜欢里面秦秦的妈妈,她接受他们的时候的那一段话很感人。
“ 不是她追赶不上时代的步伐而是这个世界实在变化得太快,邓丽君早已化蝶而逝,那个一直走苦情路线的琼瑶写出了一部疯疯癫癫的《还珠格格》,她的初恋费玉清居然和那个话都说不清楚的周杰伦混到了一起,李安让两个牛仔在全世界面前谈恋爱,还春风得意地捧回一座小金人……
从头想想,老公是不会挣钱,但是温柔体贴,总是包容着她的无理取闹;她的婚姻是一杯白开水,但是白开水就不见得一定比不上糖水。她的儿子是这一辈里最值得夸耀的一个,斯文不输裴勇俊,样貌堪比花泽类。
对比对比昔日好友那场始终被众人闲话的婚姻,她其实很幸福。她在众妯埋姑嫂面前风光了二十年,也该退下来让别人来显摆显摆。
那边两个穿着礼服的小子在你戳我一下我敲你一记地玩闹,她透过镜子看到他们的笑脸,或许,或许,或许某一天,让这样两个出众的儿子陪着她逛街也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嗯...很喜欢秦央。
8过秦央当受真的很让我意外的说,此温柔腹黑男竟是小受~简直浪费了潜质吖。
其实,互攻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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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书也是我的大爱呢
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