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明朝虽女人地位进一步下降,但是妻子的地位也是不可动摇的,《大明律 户律 婚姻》:“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也就是平民需年过四十无子,才可以纳妾,并无平妻的可能。(注意:商人的地位还不如平民,士农工商,不是闹着玩的,再有钱也不行!)
通常说平妻的由来是:晋朝时的贾充先娶李婉,后因李家出事,李婉被判罪流放而离异,再娶郭槐。以后李婉遇赦,皇帝特许他娶两个正妻,称为“左右夫人”。注意是特许!特许!!就是只有你可以别人不行!而清朝后期逐渐有平妻的说法,可能也是由于满蒙的婚姻观很奇葩,人家还可以弟娶兄妻,乱伦呢!但是我们中原汉人文化是从来都没有的,嫡庶尊卑是古代皇权维护统治的基础之一,谁敢轻易挑战啊。
虽说小说不能较真,又不是正剧,为了戏剧冲突嘛,可是作为一个女人每次看到这都觉得很悲哀,古代的女人地位已经很悲催了,各位大大们就不要再弄个什么平妻出来恶心女人了,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