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 御器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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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paipai.fm/r5970545_u4972735/朝歌有一个秘密。
她暗恋一个男生。
男生是篮球队的,
拥有一头亮泽柔软的黑发,
打球时,那头黑发总是迎风飘逸,
每当他飞身上篮时,朝歌总能看到那头黑发泛出漂亮的墨绿光芒。
男生很受欢迎,有无数的女孩为他疯狂尖叫。
但他对谁都不屑一顾,眼中只有篮球。
冰冷的个性,总让人感觉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朝歌就像无数情窦初开的花季少女一样,对男生充满着可笑的幻想。
女孩天生就是一个幻想家,幻想自已是美丽的公主,等待王子骑着白马披荆斩棘来接她。
可不知从何时起,公主早已变成黑压压的乌鸦。
时间是93年的春天,3月31号,日曜日,东京。
银座,是日本最繁华的地方,被喻为“步行者的天堂”
午后的银座,街头上挤满了骚首弄姿的风尚男女,这里不乏身家百亿的富豪,他们会开着名贵跑车来购物,炫耀似的把车停在人来人往的街头,他们有时会静静地坐在车里,隔着反光玻璃耐人寻味地看着窗外的人,而经过车窗外的人也走得格外卖力了。
浮躁的社会和不断渗透的物欲,早将人格浸染。
你是身处繁华都市而迷失自我的人吗?
这里究竟是天堂,还是充满诱惑的地域?
阳光落在朝歌的脸上,她整个人在这一刻灼射出耀眼的光亮。
如天使般圣洁。
忧伤,开始在脸上弥漫,因为被阳光照耀,因而更有了种慑人的力度。
看呆了三三两两的路人
忧伤的女孩,你为什么忧伤?
“喂!那不是御器嘛!”
“御器,跟我们去约会吧!”
朝歌的全名叫御器朝歌,平常大家都叫她的姓,御器。
两个染着黄毛流里流气的小混混出现在她身后,其中一个的手从后搭上了她的肩,意味不明地吹了声口哨被堵了
一名少女,两个混混,这种组合在银座街头已是见怪不怪,但还是惹得经过的路人注目不已,或许因为这名少女有点特别。
没有惊艳的外表,眼睛稍显细长,单眼皮,眼角微翘,流转出些许的古代仕女风情,严格来说,她并不算美丽,令人眼前一亮的是她清新脱俗的气质,浑身上下干净剔透,黑是黑,白是白,时尚白色的连衣裙,长发如缎,黑白分明的眼珠,白皙的脸上没有任何彩妆,若隐若现地飘着一丝忧伤,浓浓淡淡,宛如从水墨画中走出来似的。
总括一句,这就是气质。
阿金当初就是被这样的朝歌给迷住了。
所谓的阿金,就是那个吹口哨的混混,朝歌的前男友。
她略带慌乱但转瞬又镇定下来,侧目瞟过那只手,目光落在那人脸上,面色苍白,两眼无神,浮肿的眼袋泄露纵欲的秘密。
朝歌此刻正在自我反省,为什么此前就没反现此人如此面目可憎
朝歌眼中闪过一丝厌恶,面无表情地将那只手拍了下来。
两人捕捉到那一丝的情绪,“听说你最近傍上大款,怎么了?翻脸不认人咯!”开口的是另一个混混,他嬉皮笑脸,眼睛斜睨着朝歌,那眼神就像在说‘婊/子,别忘了你是什么货色’。
这种眼神,讽刺又锋利,像一根根钉子往她身上钉。
朝歌扯动嘴角,鄙夷道:“放机灵点,现在靠近,会死的。”说完还朝后打了个手势,示意后面有人。
果真,在她身后不远处有个黑西服的男人,一看就知道是保镖之类。
“真无情呢,怎么说我们也是旧情人呢。”眼袋浮肿的混混状似非常沮丧,像一下子泄了气的皮球。
朝歌没理会,转身笔直往前走,干净利落的扔下偶遇的两人,平静得就像路人甲乙
但刚走出几步,她又扭头过来说:“以后,别在我面前出现了。”
这个男人,终究还是成为了陌路人。
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懒散的阳光照耀着来去匆匆的路人,朝歌款款而行,脚步轻快,她的裙裾在风中舞蹈,脸上挂着轻松满足的笑容,这绝对是一幅青春洋溢的美好画面。
沿途的路人不禁从心里赞叹,多美好的豆蔻年华……
青春,到底是什麼?
对朝歌来说,青春只是人生中某段路程的名字,除此以外,无它。
她沿着第八号街一直走,最后停在一家Chanel的门口,并没有进去,只在门外驻足了几秒,就在店员注意到门外的人,并谄媚得像见到上帝一样,正想走出来招呼她进去,朝歌厌烦地转身,走到对面停着的那台奔驰S加长版旁边,前门突然从内打开,走出一个西装笔直的司机,及时地为她拉开后车门,朝歌便一骨碌溜了进去。
眼看到嘴的肥肉飞走了,Chanel店的那个女店员不禁跺脚啐骂,神气个P!
先不去探讨女店员这句话的含量,是否妒嫉的成份居多。
我们的水墨少女确实搭上了不错的金主。
车内。
朝歌像蛇一样缠在她的金主身上。
那男人三十多岁上下,左额上有一道狰狞的疤,长得倒是棱角分明,但眼神流离出阴冷戾光,形成一种凶相。
“看不合适吗?”男人的声音低沉有力,他紧了紧臂弯,感觉到那具柔弱的身体往他怀里钻,嘴角满足地翘起,于是凶相变成一种滑稽的憨相。
“你上次买给我的还没穿。”朝歌佯装不满。
男人笑了,宠溺地轻轻拍了拍她的脸,说,“衣服哪会嫌多的,何且你那么漂亮,穿起裙子就像个公主。”
你就别傻B了,穿上再漂亮的衣裳,我也成不了公主。朝歌心想。
她讨好似的向男人发嗲,嗔怪他刚才没陪自已逛街,让她孤零零一个人漫无目的地瞎逛
男人一听,似乎笑得更欢了。伸手托住她的后脑勺,狠狠地在那张粉嫩的脸上巴唧了一口,恨不得将她揉进自已的身体里。
生存是什么?生存就是不择手段的活着。
她清楚知道自已能从这男人的身上得到什么,舒适的生活,挥金如土的物质享受
同样,她必须付出对应的代价。
朝歌安静地倦缩在男人的怀里,像极了一只温驯的小猫。
今天是她花季16岁的最后一天,明天,将踏入17岁的雨季。
人生的路还长,她不后悔,也不迷茫,她还有大把大把可以挥霍的青春。
好不容易才摆脱糟糕的过去,从今起,她要翻开新的一页,未来是充满希望的
不是吗?
时间是93年春天,樱花漫天,4月4日,神奈川。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在早上的开学典礼上,全体师生被集合到礼堂,台上是校长和老师们滔滔不绝的演讲,似乎每人不来个一两千字是不会罢休的;台下是一脸呆相,内心极力忍耐的芸芸学子,当然会有些按捺不住的学生开始交头接耳,好奇地东张西望,企图在人海中找到新奇的事情来打发时间。
朝歌对于这样的开学典礼只有两个字的评价,无趣。
若不是在社会上谋生需要一纸文凭,她根本不会选择读书,没学历就像是光着脚的乞丐,出来混总会吃亏的。就像《东邪西毒》里的洪七,穿鞋与不穿鞋实在有太大差别了。
朝歌不像普通的同龄人,在父母的呵护下无忧无虑地嘻笑打骂过日子,像她这种人,早已规划好了自已的人生。
读书是必经阶段,就算再怎么委屈求全,她也要安安稳稳读完高中,考上大学,将来出社会好自力更生。
不幸,并没有将她压垮,相反,朝歌是坚强的,是了不起的。
用她经常对自已说的那句话,我就是一根草,谁也不能把我压倒。
因此,在这种崎形压力的日子中,因迷恋所产生的甜腻,填满了空虚的心灵,成为了她的精神寄托。
这算是单恋吗?
完美的男生,在人群中就像是漆黑中的莹火虫,那般光芒,出众。
人们无比向往美好的事物,但通常越向往,越是得不得。
现在,朝歌如愿地看到心仪的男生出现在湘北高中。
其实她算好了男生会进湘北。
在四列的新生当中,朝歌站在第三列前方,男生站在第二列中间,她稍一回头便看到了他,刹那间,朝歌的心跳莫名加速,好像有一股沸腾的血液在身体里面窜流,她讪讪地收回目光。男生并没注意她,神情似乎越发显得庄严和肃穆
台上口沫横飞的说什么,朝歌半句都没听进耳朵里,她时不时拿眼角去瞟那面沉如水的男生,心里被盈盈的喜悦充实着。
这种感觉真好,不管她有多孤单,多哀伤,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可以牵挂的对象,她的心思,是跟著他紧紧相系的
是什麼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她记不得了。
只知道在国中时,男生与她是同一所学校的,第一次见到他,是国二,他们就如俗套的桥段般,在校园相遇了。
接着,朝歌的身影经常出现在篮球场上。
从没打算表白,或者说她爱的不是男生,而是这种感觉
老实说,朝歌这种心态就像心理有问题,或童年有什么阴暗经历的人
严重的说,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