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观点:不赞同
我的理由:心灵的平等不等于地位的平等。抛开现实的因素不说,地位上绝对没有平等这么一说。爱一个人爱到委曲求全爱到卑躬屈膝没有尊严可言,这还是什么平等可说吗?完全没有。在爱情中,两个人是情侣但也是对手。没有两个人的爱是完全对等的,所以更不会有对等的关系。谁爱的多一点,总是会吃亏一点。不说扯上经济和现实中的社会地位,光就两人感情上的对峙就做不到对等,又何来爱能弥补一切之说 。这个更是完全的不切实际。当然,如果纯精神上的说法,爱情却是可以给人以勇气和动力,但是爱只是一个虚幻的感觉,可弥补的范围实在是太有限了。所以这个观点我是不赞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