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爆出了这样一条新闻,美国现任总统特朗普名下球场发生熗击案,熗手所针对的就是特朗普。所幸,当时特朗普并不在球场。实际上,不论是现在还是过去,对于世界各国的政要来说,暗杀一直都是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历史上也有很多著名的政治暗杀事件,诸如荆轲刺秦,还有罗马共和国的凯撒遇刺等等。这种刺杀除了展现出“匹夫一怒,天下缟素”的可怕威力外,也体现着暗杀者和政要贴身护卫之间的较量与博弈。
对比荆轲刺秦和凯撒遇刺两个事件,可以鲜明地发现罗马和秦国两国,由于政治体制和社会结构的不同,导致两者对于君主或政要的保护措施,有着极大的差别。在荆轲刺秦中,荆轲之所以几乎得手,其实和战国和秦代宫廷对于暗杀一类情况的防护过于严密造成。荆轲之所以选择“图穷匕见”的方式,很大原因是因为面见君主,必然要对使者搜身,以防携带凶器。这种防范意识,甚至达到了“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的地步。这种防护,也使得宫廷中的侍卫,同样是“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召不得上。”这也就是为什么荆轲在“图穷匕见”之后,大殿上出现了“秦王方环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的情况
不过秦宫中那几乎有些神经过敏的防护措施,其实并非没有存在的道理。实际上,本身在春秋战国时局动荡的年代,宫廷刺杀事件便是层出不穷。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吴王阖闾夺取吴国时所发动的几次刺杀活动,尤其是著名的“专诸刺王僚”,堪称春秋战国时期,宫廷刺杀的经典。作为当时的吴国君主,吴王僚其实也并不是对当时的公子光,也就是后来的吴王阖闾毫无防备。在前往公子光府上赴宴时,吴王僚“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门户阶陛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夹立侍,皆持长铍。”而公子光和刺客专诸所采用的措施,便是将暗杀所使用的匕首藏在鱼中,并以呈献菜肴为名接近吴王僚,最后“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不过吴王僚的侍从们,也很快杀死专诸。这时公子光的伏兵趁着这些侍从和亲信们陷入骚乱时忽然杀出,最后“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尽灭之,遂自立为王。”
到了秦汉之后,针对君主的暗杀多是以毒杀的方式进行。而在民间,针对许多官员士族,具有仇杀性质的刺杀时有发生。这种针对官员的刺杀,在中国历史上,最恶劣的,无过于唐代的“元和刺相案”。
“元和刺相案”发生的时间,是在唐宪宗李纯在位的元和十年。当时主政改革的宰相,武则天的后裔武元衡,在长安城靖良坊的府第车门上朝途中,惨遭刺客杀害。而且其过程相当血腥。根据《旧唐书•武元衡传》的记载,“有暗中叱使灭烛者,导骑诃之,贼射之,中肩。又有匿树阴突出者,以棓击元衡左股。其徒驭已为贼所格奔逸,贼乃持元衡马,东南行十余步害之,批其颅骨怀去。及众呼偕至,持火照之,见元衡已踣于血中,即元衡宅东北隅墙之外。”与此同时,武元衡的副手裴度也险遭刺杀,《旧唐书•裴度传》,“是日,度出通化里,盗三以剑击度,初断靴带,次中背,才绝单衣,后微伤其首,度堕马。会度带氈帽,故创不至深。贼又挥刃追度,度从人王义乃持贼连呼甚急,贼反刃断义手,乃得去。度已堕沟中,贼谓度已死,乃舍去。”
整个“元和刺相案”,最恶劣的不仅是对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进行刺杀,更重要的是,整个刺杀时间,虽然并非光天化日之下,但却也是“时夜漏未尽,陌上多朝骑及行人”,因此立刻引起了整个长安城“铺卒连呼十余里,皆云贼杀宰相,声达朝堂,百官汹汹。”而且最重要的是,这起事件由于是节度使王承宗和李师道策划,因此刺客都表现出了极高的军事素养,甚至极有可能施行暗杀者,可能就是两位节度使的亲信精锐。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可以对本身就有少量卫士的当朝宰相进行刺杀,甚至还是在武元衡的宅邸附近。
不过中国古代的暗杀活动,实际上成功率也并不高。在大多数时候,皇帝和大臣的防护措施,确实足以避免绝大多数对他们的暗杀活动。最典型的莫过于明代嘉靖二十一年著名的“壬寅宫变”。这起事件的起因目前争议颇多,一种观点,认为当时失宠的宁嫔王氏为了报复嘉靖皇帝,因此策动当时对嘉靖皇帝不满的宫女。宫女们在嘉靖皇帝就寝之后,试图将嘉靖勒死。不过最后由于其他宫女及时向方皇后报信,因此皇后带人赶到,将这些宫女制服,刺杀遂告失败。
对于皇帝们来说,“壬寅宫变”最恐怖的莫过于策划这场行动的是嫔妃宫女。他们可以说是对宫闱和皇帝起居最了解的人,因此她们也是在宫中最不容易被戒备的人群。她们一旦实行刺杀,成功几率便远远要高于荆轲一类刺客。不过“壬寅宫变”的失败,也反应出暗杀也是个高技术的活动,宫女们并没有什么暗杀的知识和技巧,这才导致了没能及时杀死嘉靖皇帝,暗杀失败。
这其实也是暗杀与政要保护的一个螺旋上升的标志,对于可以接近皇帝或者其他政要的亲近之人严格的审核,以及愈加严密的侍卫保护,使得暗杀行动的难度自然会不断的增加。不过正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永远都可能存在的“百密一疏”,大概就是这些高官贵人们永远挥之不去的噩梦吧。
对比荆轲刺秦和凯撒遇刺两个事件,可以鲜明地发现罗马和秦国两国,由于政治体制和社会结构的不同,导致两者对于君主或政要的保护措施,有着极大的差别。在荆轲刺秦中,荆轲之所以几乎得手,其实和战国和秦代宫廷对于暗杀一类情况的防护过于严密造成。荆轲之所以选择“图穷匕见”的方式,很大原因是因为面见君主,必然要对使者搜身,以防携带凶器。这种防范意识,甚至达到了“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的地步。这种防护,也使得宫廷中的侍卫,同样是“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召不得上。”这也就是为什么荆轲在“图穷匕见”之后,大殿上出现了“秦王方环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的情况
不过秦宫中那几乎有些神经过敏的防护措施,其实并非没有存在的道理。实际上,本身在春秋战国时局动荡的年代,宫廷刺杀事件便是层出不穷。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吴王阖闾夺取吴国时所发动的几次刺杀活动,尤其是著名的“专诸刺王僚”,堪称春秋战国时期,宫廷刺杀的经典。作为当时的吴国君主,吴王僚其实也并不是对当时的公子光,也就是后来的吴王阖闾毫无防备。在前往公子光府上赴宴时,吴王僚“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门户阶陛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夹立侍,皆持长铍。”而公子光和刺客专诸所采用的措施,便是将暗杀所使用的匕首藏在鱼中,并以呈献菜肴为名接近吴王僚,最后“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不过吴王僚的侍从们,也很快杀死专诸。这时公子光的伏兵趁着这些侍从和亲信们陷入骚乱时忽然杀出,最后“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尽灭之,遂自立为王。”
到了秦汉之后,针对君主的暗杀多是以毒杀的方式进行。而在民间,针对许多官员士族,具有仇杀性质的刺杀时有发生。这种针对官员的刺杀,在中国历史上,最恶劣的,无过于唐代的“元和刺相案”。
“元和刺相案”发生的时间,是在唐宪宗李纯在位的元和十年。当时主政改革的宰相,武则天的后裔武元衡,在长安城靖良坊的府第车门上朝途中,惨遭刺客杀害。而且其过程相当血腥。根据《旧唐书•武元衡传》的记载,“有暗中叱使灭烛者,导骑诃之,贼射之,中肩。又有匿树阴突出者,以棓击元衡左股。其徒驭已为贼所格奔逸,贼乃持元衡马,东南行十余步害之,批其颅骨怀去。及众呼偕至,持火照之,见元衡已踣于血中,即元衡宅东北隅墙之外。”与此同时,武元衡的副手裴度也险遭刺杀,《旧唐书•裴度传》,“是日,度出通化里,盗三以剑击度,初断靴带,次中背,才绝单衣,后微伤其首,度堕马。会度带氈帽,故创不至深。贼又挥刃追度,度从人王义乃持贼连呼甚急,贼反刃断义手,乃得去。度已堕沟中,贼谓度已死,乃舍去。”
整个“元和刺相案”,最恶劣的不仅是对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进行刺杀,更重要的是,整个刺杀时间,虽然并非光天化日之下,但却也是“时夜漏未尽,陌上多朝骑及行人”,因此立刻引起了整个长安城“铺卒连呼十余里,皆云贼杀宰相,声达朝堂,百官汹汹。”而且最重要的是,这起事件由于是节度使王承宗和李师道策划,因此刺客都表现出了极高的军事素养,甚至极有可能施行暗杀者,可能就是两位节度使的亲信精锐。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可以对本身就有少量卫士的当朝宰相进行刺杀,甚至还是在武元衡的宅邸附近。
不过中国古代的暗杀活动,实际上成功率也并不高。在大多数时候,皇帝和大臣的防护措施,确实足以避免绝大多数对他们的暗杀活动。最典型的莫过于明代嘉靖二十一年著名的“壬寅宫变”。这起事件的起因目前争议颇多,一种观点,认为当时失宠的宁嫔王氏为了报复嘉靖皇帝,因此策动当时对嘉靖皇帝不满的宫女。宫女们在嘉靖皇帝就寝之后,试图将嘉靖勒死。不过最后由于其他宫女及时向方皇后报信,因此皇后带人赶到,将这些宫女制服,刺杀遂告失败。
对于皇帝们来说,“壬寅宫变”最恐怖的莫过于策划这场行动的是嫔妃宫女。他们可以说是对宫闱和皇帝起居最了解的人,因此她们也是在宫中最不容易被戒备的人群。她们一旦实行刺杀,成功几率便远远要高于荆轲一类刺客。不过“壬寅宫变”的失败,也反应出暗杀也是个高技术的活动,宫女们并没有什么暗杀的知识和技巧,这才导致了没能及时杀死嘉靖皇帝,暗杀失败。
这其实也是暗杀与政要保护的一个螺旋上升的标志,对于可以接近皇帝或者其他政要的亲近之人严格的审核,以及愈加严密的侍卫保护,使得暗杀行动的难度自然会不断的增加。不过正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永远都可能存在的“百密一疏”,大概就是这些高官贵人们永远挥之不去的噩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