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末,同事请我为其初三毕业的儿子淘一双乔丹篮鞋,细想之下,想到了EASTBAY这个大卖家,之前买UA和ASICS时候注意过商品还是很齐全的,顺利的找到了乔丹TRUE FLIGHT这款型号,同事要的颜色没有货,后选择了小麦色(英文叫:golden harvest 使我想起了那 个电脑机箱品牌金河田)。购物过程不是一帆风顺,按照以前买UA和ASICS的套路,账单地址填写的是国卡真实地址,然而这个乔丹不行,BILLING ADRESS 和 SHIPPING ADRESS不一致的话,系统帮我自动清空了购物车。随后研究一番,这双鞋在你选了双码和购买数量后,下面有一段字Ships to the 48 contiguous United States。有这段字的商品,BILLING ADRESS 和 SHIPPING ADRESS必须一致。同时,并不是所有乔丹商品都是这个情况。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按照常规,商家审核账单地址比较严格的话,BILLING ADRESS用转运地址的话存在砍单风险。抱着试一下的态度。我把SHIPPING ADRESS填了转运公司CA加利福尼亚州(按照常理应该填免税州OR,考虑到这个CA新仓库地址是刚换的,还没有被滥用,可能相对好一点,虽然要出税,实际出了6.39刀税),BILLING ADRESS也同SHIPPING ADRESS一样。商品打折,加税,合计88.88刀。后经2天就到了CA仓库,查询物流,发货地也在CA,这样的话6.39刀美国税还是不亏,节省了起码一周的时间,扣除如果需转仓的12元转仓费的话,等于实际出了30元人民币在美国用了个特快。7月6日起飞,20号入手。从下单到收件总共历时3周,鞋子越南造,盒子上建议零售价140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