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信息:这坑爹的原始部落!
“终有一天,我们将重返故地。荣耀依旧在,炎角之火永远不灭。”
推荐理由:这篇文是为数不多的,自从存下来后,反复拿出来看的一篇。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想看爱情,恋情的不适合看这书,我觉得一般来说,男生或者比较man的女汉纸们会喜欢并适合。
这是一篇从穿越开始的文,主角邵玄被同学拉去考古,在现场捡到了一块石头。然后一下子被穿到了原始部落“炎角”。故事从主角还是孩子开始讲起,原始部落一般给人的感觉是野蛮甚至是粗俗,“炎角”在文中的设定是图腾战士各个都能扛起一头熊。但是,从作者的文中,这个部落给人的感觉却很好,里面的人都让人喜欢,人物刻画很棒,每个角色在看文的时候都有他们独特的人物形象。
按现在的理解,穿越过去后的原始部落已经有一点点私有制了,但是大家还是保留着集体狩猎,回来后猎物大部分上交部落,小部分散散的归个人所有。主角从文明现代社会刚到原始部落从不适应到不得不适应,主角的身份是父母双亡,然后被养在部落的山脚下的洞里(这个山洞类似于现代的福利院,没有家庭的小孩们,都是在这里呆着)。
主角作为一个曾经文明世界的人,其实多少有点格格不入,但是主角认真的融入以及影响着身边的人,这里的影响并不是什么大金手指,而是一点点的不经意的拨动,原始部落的人都很聪明,举一反三,反四,反十估计都不在话下。
作者从主角的视角开始讲述,我们可以看到,部落最高权力的是“巫”, 神神叨叨,哈哈,巫是个神奇神秘的职业,可以沟通某种未知的能力;部落的火种,我觉得火种是信仰,火种让部落里的人觉醒为图腾战士。每个部落有自己的火种,图腾,一旦火种被灭,这个部落也就意味着完结了;
整个故事围绕着炎角部落。刚开始部落算与世隔绝,慢慢的在邵玄的催化剂下,提前实现了先祖们一直想做的“终有一天,我们将重返故地。荣耀依旧在,炎角之火永远不灭。”说实话,看到他们终于走出去。回到故地的时候,我为他们感觉高兴。和部落里的人一样感觉兴奋。而看到部落再次经历天灾的时候,我感觉难过,但是,在困难中一个部落的人同心协力,从头开始,再创辉煌。
小说里主角经历了各种事情。部落也经历了各种阶段,部落走出去了,开始接触了其他部落后,有一些改变也会同时出现,从最开始的狩猎为生,养鱼了,种植(原生态超级大白菜),还有打造武器从石器时代进化到铁器青铜器时代,跟随故事的进展,我们可以看到整个部落走向了文明。
文中还有很萌的凶兽,我很喜欢凯撒,我也想养喳喳。真的很值得看的文,而且文挺长的,看得很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