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为家》之我的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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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北极星辰 执行提前操作(201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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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抽空和同学一起去刷了最近豆瓣评分很高的电影《何以为家》。
先给大家上官方简介吧:法庭上,十二岁的男孩赞恩向法官状告他的亲生父母,原因是,他们给了他生命。是什么样的经历让一个孩子做出如此不可思议的举动?故事中,赞恩的父母在无力抚养和教育的状况下依然不停生育,作为家中的长子赞恩,弱小的肩膀承担了无数生活的重压。当妹妹被强行卖给商贩为妻时,赞恩愤怒离家,之后遇到一对没有合法身份的母子,相互扶持勉强生活。然而生活并没有眷顾赞恩,重重磨难迫使他做出了令人震惊的举动……
小男主赞恩的演技相当不错,可以秒杀一大批流量明星,眼神在希望和失望之间变换,深入人心。影片中赞恩的父母是处于黎巴嫩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父亲整天在家里睡觉,自怨自艾,把一切生活的苦难都怪罪于外人,总是抱怨社会不公平,没有给人希望,一切都让人绝望,自己和家人都是都是社会的垃圾,国家的包袱;而赞恩的母亲,一样是童婚嫁给丈夫,丈夫好吃懒做,日子过得很艰难,居然认为靠着多生孩子可以维持生计……这是怎样的一对奇葩父母,不承担起养育子女的责任,儿子小小年纪就开始养家,女儿来了月经就把她送出家门嫁给别人来抵房租换食物……相比之下,赞恩遇到的埃塞俄比亚年轻妈妈,为了养活自己的孩子,去打工去卖头发,甚至宁愿进监狱被遣返回国都不愿意抛弃自己的儿子。
再谈谈电影让我感慨的几个情节吧。
第一个情节是赞恩把杂货店老板给的食物狠狠扔掉,而妹妹却在问他自己的甘草糖和方便面在哪里时,赞恩那无奈的眼神,妹妹还小,什么都不懂,父母又是把子女当做商品的人,完全没有舐犊情深,尽管他想尽办法帮妹妹隐瞒月经的事情,想带着妹妹逃走,然而妹妹还是被父母强行带走交给了杂货店老板。在中国,11岁的小女孩小学都还没有毕业,刑法规定与14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幼女犯罪,罪加一等。影片在这一块没有提到过多,估计也是怕谈到宗教问题会被封杀吧。
第二个情节是赞恩来到大都市流浪以后,遇到的埃塞俄比亚难民母子。年轻的妈妈好心收留了赞恩,勤奋工作维持生活不成问题,却因为假身份证明数次欲哭无泪,碰到的蛇头黑心无比,想方设法把人逼到绝路上,披着让小宝宝过上更好生活的借口外衣,一步步逼迫母亲卖掉自己的亲生儿子,行贩卖人口之实。在得知她攒到了一千美金之后,把假证件的价格提高到了一千五百美金,而面对赞恩时,直接开口可以给出五百美金,最后更是大笔一挥扣除一百美金,只给了赞恩四百美金。
第三个情节是一些慈善团体的人到监狱里通过音乐给大家送去欢乐。当她们奏起乐器,对关在监狱里的人说,你们要快乐一点的时候,觉得这个镜头蛮讽刺。年轻妈妈看着周围的人跳起舞唱着歌,无动于衷,眼神绝望,也许是因为她思念自己的孩子,也许是因为她知道欢乐只是片刻的,欢乐过后仍是一地鸡毛充满艰辛,甚至更糟糕。
故事是一个好故事,结局赞恩在法庭上陈述自己和妹妹的不幸,父母也因为“抛弃儿童罪”被抓了起来,埃塞俄比亚妈妈也和自己的宝宝团聚了,算是某种意义上的皆大欢喜。在生活面临困境甚至绝境的时候,人性体现得淋漓尽致。从这些来说,导演是非常有想法的。
只是意难平,为什么童婚还是在黎巴嫩民间被允许,为什么黎巴嫩城市里富人穷人生活差距可以这么大,为什么国家没有宣传优生优育,为什么ZJ和战争一字未提……
先给大家上官方简介吧:法庭上,十二岁的男孩赞恩向法官状告他的亲生父母,原因是,他们给了他生命。是什么样的经历让一个孩子做出如此不可思议的举动?故事中,赞恩的父母在无力抚养和教育的状况下依然不停生育,作为家中的长子赞恩,弱小的肩膀承担了无数生活的重压。当妹妹被强行卖给商贩为妻时,赞恩愤怒离家,之后遇到一对没有合法身份的母子,相互扶持勉强生活。然而生活并没有眷顾赞恩,重重磨难迫使他做出了令人震惊的举动……
小男主赞恩的演技相当不错,可以秒杀一大批流量明星,眼神在希望和失望之间变换,深入人心。影片中赞恩的父母是处于黎巴嫩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父亲整天在家里睡觉,自怨自艾,把一切生活的苦难都怪罪于外人,总是抱怨社会不公平,没有给人希望,一切都让人绝望,自己和家人都是都是社会的垃圾,国家的包袱;而赞恩的母亲,一样是童婚嫁给丈夫,丈夫好吃懒做,日子过得很艰难,居然认为靠着多生孩子可以维持生计……这是怎样的一对奇葩父母,不承担起养育子女的责任,儿子小小年纪就开始养家,女儿来了月经就把她送出家门嫁给别人来抵房租换食物……相比之下,赞恩遇到的埃塞俄比亚年轻妈妈,为了养活自己的孩子,去打工去卖头发,甚至宁愿进监狱被遣返回国都不愿意抛弃自己的儿子。
再谈谈电影让我感慨的几个情节吧。
第一个情节是赞恩把杂货店老板给的食物狠狠扔掉,而妹妹却在问他自己的甘草糖和方便面在哪里时,赞恩那无奈的眼神,妹妹还小,什么都不懂,父母又是把子女当做商品的人,完全没有舐犊情深,尽管他想尽办法帮妹妹隐瞒月经的事情,想带着妹妹逃走,然而妹妹还是被父母强行带走交给了杂货店老板。在中国,11岁的小女孩小学都还没有毕业,刑法规定与14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幼女犯罪,罪加一等。影片在这一块没有提到过多,估计也是怕谈到宗教问题会被封杀吧。
第二个情节是赞恩来到大都市流浪以后,遇到的埃塞俄比亚难民母子。年轻的妈妈好心收留了赞恩,勤奋工作维持生活不成问题,却因为假身份证明数次欲哭无泪,碰到的蛇头黑心无比,想方设法把人逼到绝路上,披着让小宝宝过上更好生活的借口外衣,一步步逼迫母亲卖掉自己的亲生儿子,行贩卖人口之实。在得知她攒到了一千美金之后,把假证件的价格提高到了一千五百美金,而面对赞恩时,直接开口可以给出五百美金,最后更是大笔一挥扣除一百美金,只给了赞恩四百美金。
第三个情节是一些慈善团体的人到监狱里通过音乐给大家送去欢乐。当她们奏起乐器,对关在监狱里的人说,你们要快乐一点的时候,觉得这个镜头蛮讽刺。年轻妈妈看着周围的人跳起舞唱着歌,无动于衷,眼神绝望,也许是因为她思念自己的孩子,也许是因为她知道欢乐只是片刻的,欢乐过后仍是一地鸡毛充满艰辛,甚至更糟糕。
故事是一个好故事,结局赞恩在法庭上陈述自己和妹妹的不幸,父母也因为“抛弃儿童罪”被抓了起来,埃塞俄比亚妈妈也和自己的宝宝团聚了,算是某种意义上的皆大欢喜。在生活面临困境甚至绝境的时候,人性体现得淋漓尽致。从这些来说,导演是非常有想法的。
只是意难平,为什么童婚还是在黎巴嫩民间被允许,为什么黎巴嫩城市里富人穷人生活差距可以这么大,为什么国家没有宣传优生优育,为什么ZJ和战争一字未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