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也是吐槽的一天。
吐槽对象是近期在晋江「长生殿排行榜」上小说——
《穿越之细水长流》。
这本书的雷点说实话不是很多,但却偏偏都是我的雷区敏感点,怎么都无法忽略掉继续读下去。
从这本书的阅读里,我开始怀疑,现在作者开文,是不是都不提前做好故事大纲和背景设定了。
或者说,在这两点上都非常随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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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细水长流》
作者:卉苗菁彩 ┃ 字数:1697369字(连载中) ┃ 收藏:40490 ┃ 评论:35505
简介:
职场女强穿越古代努力进城生活
第二卷 童养媳
红枣终于如愿进了城,就是进城的方式有些尴尬——她成了谢家的童养媳。从此她多出一双爹娘不算,还有了一个小丈夫谢尚。
第一卷 分家记
雉水县高庄村住着李高地一家人。李高地有李满囤、李满仓、李满园三个儿子。儿子们大了,李高地为了孙子的前途,决定分家。结果分家后,李高地忽然发现事情似乎和他想的不一样––三个儿子各自奔着自己的前程,呼啸而去。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市井生活
搜索关键字:主角:红枣 ┃ 配角:李满囤,王氏,谢子安,谢尚,云氏 ┃ 其它:
吐槽点:作者太自我&常识设定有问题
作为读者,我很不喜欢对小说的主线发展指指点点。
因为我不是作者,我无权插手去管别人对自己的作品有什么想法,作者写得好我就看下去,写崩了我就弃文不追,顶多会对一篇好文章就这么惨淡收场怀抱一丝遗憾之感而已。我大多数情况下希望作者能自我自我再自我一点儿,不要太受读者的评论影响,做出中途改主线改大纲这种自毁长城的事情,因为这么做的,往往小说收尾会崩。
但《穿越之细水长流》让我第一次觉得作者太自我也不好,这篇小说的作者是完全不接纳读者提出的能让文章阅读更流畅阅读感更好的意见,尤其这些意见完全不涉及后续剧情线的发展,或者说读者的意见还只涉及在文章捉虫这种程度,作者也是一点儿也不听取。
这里的捉虫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一个「便即」这个特别别扭的古词语的运用,一个就是文章中人物对话中的断句问题。
先说「便即」。
不知道是不是作者想要增加文章的古典风味,于是开始运用这个词语,但是,读者如我,看下来真的很难受。
如果只是运用在人物对白中,倒也还好;偏偏作者是用在事件描写里。于是经常一大段白话文字看下来,突然就冒出了一个别扭至极的「便即」。最开始我还以为作者是想写「即便」,表示转折之意;但看下去之后就发现,就是表达递进顺承,通“就”,如小说里这几句:
「这些年,村里人尝了卖地的好处,便即越发严格了宅基地的规矩:分配的每一块宅基地都是方方正正的一亩地,地与地之间,前后左右的间隔都留足六尺的通道,邻里间谁也碍不着谁,谁也别想占谁便宜––这便就不知绝了多少的纠纷口舌。」
「离河还远,王氏便即就听到前方喧嚣的人声。现近六月,天气炎热,村里的半大小子无事的多半都在河里戏水摸鱼。」
「李满囤的这块地,原先都长着杉树。然后,十三年前为了盖房结婚,伐了一大半,后补种时,想着婚后将有孩子,便即挑常见的桃、梨、枣之类的果树载了十来棵。果树离不开光照,所以,后补的杉树便只地的外围种了两行,地中心部分便即只长着果树和一些编筐用的荆条以及猪吃的菜草。而待红枣五岁后能挎着篮子,提着小锹挖野菜后,这地里便即又添了新的花样。」
看下来其实发现完全可以用一个“便”字表达的意思,作者偏偏要用「即便」这个拗口的词汇,一章里面可以找到十几处这种用法,要不是只是多了一个字,我都怀疑作者是这样故意骗字数了。
一开始我以为是作者不知道读者看的别扭,结果打开文章从第二章开始就有人留言再说这件事了;之后我以为是作者没看到读者的留言,结果我看到有几章底下作者回复了其他人的评论,这时我才意识到作者不是没看到读者的反馈,而是不想改而已。
如果只是一两章倒也罢了,然后我看到十五章,作者依然没有听读者的意见对此进行修改,当时心里微微一凉。
确实,我赞同作者别太受读者评论影响,但这种好的建议却视而不见,出了是故意逼读者弃坑之外,我想不到其他解释了。
而且这样的意图除了「便即」这个词外,还体现在人物对白断句上。
这个地方我就直接上小说你的例子吧——
「 “满囤啊,”李高地把钱推给长子:“这钱,你收着。”
“先家里盖房,就是你和你二弟跑的腿。”
“这建房,该买啥,咋买,你都知道。”
“建房事多,你一个人忙不过来,便即让你二弟给你跑腿。”
“现,你三弟也大了。你让他也跟你后面好好学学。”
“爹,年纪大了,跑不动了,就在家替你看着吧。”」
「“去岁,红枣,拿她奶丢的姜,种到了地里。”李满囤不傻,他选能说的说:“结果,立冬前收了有十来斤。”
“今春,我拿这十来斤姜,做种。”
“现在看,好像长得还不错。”」
就是这样吧,2、3个字就一断句,读着像结巴一样,作者也没给出为什么这样写的原因,底下还有人解释是为了体现农家人老实,所以说话慢慢悠悠吞吞吐吐,对此我只能表示:老实≠结巴。
评论也指出这个地方的问题,作者也一直没改。
再来说说常识设定有问题这个点吧。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见过一个村子有一百多个山头的,我生活在南方,我们村里远远近近大概五六座山吧,不知道北方的村庄是不是会多一些山头,但是一个村100多个山头,这村子怕不是在大山深处,这个设定让我很出戏,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现实依据。
还有一个就是里面有个剧情,女主的爹买了一个山头,然后发现上面有野生枸杞,注意,野生的。然后女主就撺掇老爹把枸杞摘了然后做成干果拿到镇上去卖。因为古时候农村里宗族观念比较强,而且当时女主一家还和爷爷及几个兄弟家住在一起,要弄枸杞干肯定瞒不过他们,于是女主爹就和一家子说了他想要卖枸杞干的想法,然后一家子齐上阵三个山头花了几天摘了七八百斤的枸杞。
这个剧情是让我弃文的根本原因。
这长满枸杞的山头原先是无主的地,荒山,上面的草木石头村里人谁想捡都能去捡;第一次发现枸杞时,女主爹知道这是一种吃起来比较甜的野果,不知道它的学名功效,更不知道它能卖钱。这里就可以看出来,女主爹这样一个普通农村汉子知道枸杞是一种甜的野果,村里其他人应该也知道。在古代,甜的东西都很难得,难得就意味着平时很难吃到,而现在荒山上长了这么些甜果子,还都是无主的,就算不知道它能卖钱,精打细算的农村人也不可能视而不见,平时过来摘几把甜甜口才是正常行为。就算大人没时间,村里的小孩子怎么可能放过这些果子,结果女主一家买了几座山头,几天还能采到七八百斤的果子,根本就不合理嘛。
再来说说枸杞的产量。我度娘了一下,现代枸杞亩产500斤左右。一亩地666平方米,女主一家三个小山头的野生枸杞几天就能采摘七八百斤,这个数据感觉很不实际吧,看着有点儿出戏。
因为以上这几点原因,这篇《穿越之细水长流》我看了15章就弃了。
如果有和我一样雷点的,这篇小说可以不用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