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知乎
把八股文想的太简单了,也把古人想的太蠢了 这是青州博物馆当之无愧的镇馆之宝——明朝万历二十六年状元赵秉忠的殿试卷试卷长3.3米,纵47.5厘米,距今已经420多年的历史,正文为十五折册页 全文用馆阁体小楷,共计2460个字,无一笔误卷首顶天有朱书“第一甲第一名”六个大字,为明万历皇帝亲笔御批 卷尾则印有大学士及礼部尚书、兵部尚书等九位阅卷官和一位印卷官的官职和姓名赵秉忠参考时,年仅25岁 不知道你现在多大年纪,别说让你答题,就是让你在殿试时抄,你都抄不出来一个三甲殿试题目:问帝王之政与帝王之心
原文 臣对: 臣闻帝王之临驭宇内也,必有经理之实政,而后可以约束人群,错综万机,有以致雍熙之治;必有倡率之实心,而后可以淬励百工,振刷庶务,有以臻郅隆之理。立纪纲,饬法度,悬诸象魏之表,着乎令甲之中,首于岩廊朝宁,散于诸司百府,暨及于郡国海隅,经之纬之,鸿巨纤悉,莫不备具,充周严密,毫无渗漏者是也。何谓实心?振怠惰,励精明,发乎渊微之内,起于宥密之间,始于宫闱穆清,风于辇毂邦畿,灌注 于边疆遐陬,沦之洽之,精神意虑,无不畅达,肌肤形骸,毫无壅阏者是也。 实政陈,则臣下有所禀受,黎氓有所法程,耳目以一,视听不乱,无散漫飘离之忧,而治具彰;实心立,则职司有所默契,苍赤有所潜孚,意气以承,轨度不逾,无丛脞惰窳之患,而治本固。有此治具,则不徒驭天下以势,而且示天下以守,相维相制,而雍熙以渐而臻。有 此治本,则不徒操天下以文,而且喻天下以神,相率相勖,而郅隆不劳而至。自古帝王,所为不下堂阶而化行于风驰,不出庙廊而令应于桴答,用此道耳。厥后,崇清净者深居而九官效职,固以实心行实政也。 后世语精明者,首推汉宣,彼其吏称民安,可为效矣!而专意于检察,则检察之所不及者,必遗漏焉,故伪增受赏所从来也;语玄默者,首推汉文,彼其简节疏目,可谓阔矣!而注精于修持,则修持之所默化者,必洋溢焉,故四海平安所由然也。 盖治具虽设而实心不流,则我欲责之臣,臣已窥我之怠而仿效之;我欲求之民,民已窥我之疏而私议之。即纪纲法度灿然明备,而上以文,下以名,上下相蒙,得聪察之利,亦得聪察之害。实心常流而治具少疏,则意动而速于令,臣且孚我之志而靖共焉;神驰而慑于威,民 且囿吾之天而顺从焉。凡注厝、规画悬焉不设,而上以神,下以实,上下交儆,无综核之名,而有廉察之利。彼汉宣不如汉文者,正谓此耳。 洪惟我太祖高皇帝,睿智原于天授,刚毅本于性生。草昧之初,即创制设谋,定万世之至计;底定之后,益立纲陈纪,贻百代之宏章。考盘之高蹈,颍川之治理,必旌奖之,以风有位;浚民之鹰鹤,虐众之枭虎,必摧折之,以惕庶僚。用能复帝王所自立之,称联之理政务尚 综核者,欺蒙虚冒,总事空文。人日以伪,治日以敝,亦何以继帝王之上理,后隆古之休风,而称统理民物、仰承天地之责哉? 恭惟皇帝陛下,毓聪明睿智之资,备文武圣神之德,握于穆之玄符,承国家之鸿业,八柄以驭臣民而百僚整肃,三重以定谟猷而九围式命,盖已操太阿于掌上,鼓大冶于域中,固可以六五帝、四三王、陋汉以下矣!乃犹进臣等于廷,图循名责实之术,欲以绍唐虞雍熙之化, 甚盛心也!臣草茅贱士,何敢妄言?然亦目击世变矣。顾身托江湖,有闻焉而不可言,言焉而不得尽者。今幸处咫尺之地,得以对扬而无忌,敢不披沥以献!
臣闻: 人君一天也,天有覆育之恩,而不能自理天下,故所寄其责者,付之人君。君有统理之权,而实有所承受。故所经其事者,法之吴天。用是所居之位,则曰天位;所司之职,则曰天职;所治之民,则曰天民;所都之邑,则曰天邑。故兴理致治,要必求端于天。今夫天 ,幽深玄远,穆然不可测也;渺茫轻清,聩然莫可窥也。而四时五行,各效其官;山岳河海,共宣其职。人人沾浩荡普济之泽,在在蒙含弘广大之休。无欠缺以亏其化;无阻滞以塞其功者,盖不贰之真默,酝酿于大虚,不已之精潜,流衍于无极,故实有是化工耳。 然则人君法天之治,宁可专于无为,托以深密静摄哉! 是必有六府三事之职司为实政者;人君宪天之心,宁可专于外务,强以法令把持哉?是必有不贰不已之真精为实心者。粤稽唐虞之世,君也垂裳而治,贻协和风动之休;民也画象而理,成《击壤》从欲之俗。君臣相浃,两无猜嫌,明良相信,两无顾忌,万古称无为之治尚矣!而询事考言,敷奏明试,三载九载,屡省乃成,法制又详备无遗焉。盖其浚哲温恭,日以精神流注于堂皇;钦明兢业 ,日以志虑摄持于方寸。故不必综核,而庶府修明,无事约束。底成古今所未有之功,乾坤开而再辟,日月涤而重朗。盖以实心行实政,因此实政致弘勋。 其载在《祖训》有曰,诸臣民所言有理者,即付所司施行,各衙门勿得沮滞,而敬勤屡致意焉。列圣相承,守其成法,接其意绪,固有加无坠者。至世宗肃皇帝,返委靡者,振之以英断;察废弃者,作之以精明。制礼作乐,议法考文。德之所被,与河海而同深;威之所及, 与雷霆共迅,一时吏治修明,庶绩咸理,赫然中兴,诚有以远绍先烈,垂范后世也。 今我皇上,任人图治,日以实政,望臣工矣!而诞谩成习,诚有如睿虑所及者。故张官置吏,各有司存。而越职以逞者,贻代庖之讥。有所越于职之外,必不精于职之内矣!则按职而责之事,随事而稽之功,使春官不得参冬署,兵司不得分刑曹,此今 日所当亟图者也。
耻言过行,古昔有训,而竞靡以炫者,招利口之羞。有所逞于外之靡,必不深于中之抱矣,则因言而核之实,考实而责之效,使捷巧不得与浑朴齐声,悃幅不至与轻浮共誉,又今 日所当速返者也。 巡行者寄朝廷之耳目,以激浊扬清也。而吏习尚偷,既使者分遣,无以尽易其习。为今之计,惟是广咨诹、严殿最,必如张咏之在益州、黄霸之在颍川。斯上荐剡焉,而吏可劝矣。教化者,齐士民之心术,以维风振俗也。而士风尚诡,即申令宣化,无以尽变其风。为今之计 ,惟是广厉学官,独重经术,必如阳城之在国学、胡瑗之在乡学,斯畀重寄焉,而士可风矣。 四海之穷民,十室九空,非不颁赈恤也,而颠连无告者,则德意未宣;而侵牟者有以壅之,幽隐未达;而渔猎者有以阻之,上费其十,下未得其一。何不重私侵之罚,清出支之籍乎?四夷之内讧,西支东吾,非不诘戎兵也。而挞伐未张者,则守圭纨绔之胄子,无折冲御侮之 略;召募挽强之粗才,暗驰张奇正之机。兵费其养,国不得其用,何不严遴选之条,广任用之途乎?民氓之积冤,有以干天地之和,而抑郁不伸,何以召祥?则刑罚不可不重也。故起死人、肉白骨、谳问详明者,待以不次之赏;而刻如秋荼者,置不原焉,而冤无所积矣。天 地之生财,本以供国家之用,而虚冒不经,何以恒足?则妄费不可不禁也。故藏竹头、惜木屑、收支有节者,旌以裕国之忠;而犹然冒费者,罪无赦焉,而财无所乏矣。
盖无稽者黜则百工惕,有功者赏则庶职劝,劝惩既明则政治咸理,又何唐虞之不可并轨哉!而实心为之本矣!实心以任人,而人不敢苟且以应我;实心以图政,而政不至惰窳而弗举。不然,精神不贯,法制虽详,无益也。而臣更有献焉:盖难成而易毁者,此实政也;难操而易舍者,此实心也。是必慎于几微,戒于宥密。不必明堂听政也,而定其志虑,俨如上帝之对;不必宣室致斋也,而约其心神,凛如师保之临。使本原澄彻,如明镜止水,照之而无不见;使方寸轩豁,如空谷虚室,约之而 无不容。一念萌,知其出于天理,而充之以期于行;一意动,知其出于人欲,而绝之必期于尽。爱憎也,则察所爱而欲近之与所憎而欲远之者,何人?喜惧也,则察所喜而欲为与所惧而不欲为者,何事?勿曰屋漏人不得知,而天下之视听注焉;勿曰非违人不得禁,而神明之降监存焉。 一法之置立,曰吾为天守制,而不私议兴革;一钱之出纳,曰吾为天守财,而不私为盈缩。一官之设,曰吾为天命有德;一奸之锄,曰吾为天讨有罪。盖实心先立,实政继举,雍熙之化不难致矣,何言汉宣哉!臣不识忌讳,干冒宸严,不胜战栗陨越之至。 臣谨对。
全文翻译
(翻译)臣回答:我听说帝王亲临统治国家,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治国办法,而后才能约束臣民,日理万机,才能获得繁华太平的治理;必须有倡导和率领国家的切实可行的治国思想,而后才能够磨练和激励百官,振兴改革各种事务,才能达到非常兴盛的治理。什么是切实可行的治国办法?就是要立纲纪,要颁布法规制度,悬挂在皇宫大门两侧,置放在法令条文之首,张挂于朝廷宫闱各处,散布于各级官府,发送到天涯海角,上下纵横,大小区域,莫不具备,处处严密,丝毫没有疏漏的地方。什么是切实可行的治国思想?就是要振奋懈怠懒惰的人,激励精明能干的人,发自于内心深处,起之于细微之间,从朝廷宫中开始,风行到朝外各地,灌注到边疆角落,波及各处,天下臣民的精神意志,无不畅达,肌肤形骸,到处都没有堵塞的地方。 切实可行的治国办法实行了,则官员有法可循,百姓有法可治,人们看到的听到的都一样,视听不乱,没有散漫乱离的担忧,用以统治的国家机器就可彰显作用;切实可行的治国思想树立了,各职权机关就能配合默契,贫苦百姓暗自信服,意志统一,法度不乱,没有繁琐懒惰的祸患,用以统治的根本就坚固了。有这样的国家机器,就不是空有驾驭天下的势力,而且能昭示国人守住天下,上下相互维持制约,太平盛世就逐惭达到了;有这种从根本上的治理,就不是只是用法令条文来操控天下,而且能振奋臣民精神,大家相互竞赛和勉励,一个兴盛的社会就不劳而至。自古的帝王们,不下宫室台阶但其所为却能迅速风行于天下,不出宫殿之门其命令却能像鼓声应答那样得到响应,就是用的这种治国之道呀!到后来,崇尚清净的帝王深居宫中而百官效忠职守,就是用切实可行的治国思想推行了切实可行的治国办法 呀。 后世人谈起精明的帝王,首推汉宣帝(刘询),他治理时官员称职,百姓安宁,可谓治理有效了!但他却又专意于检察,那么检察不到的地方,必有遗漏,靠造假得赏的人也就随之而来了;后世人说的深沉静默的帝王,首推汉文帝(刘恒),他简约节制,不巧立名目,可谓是政策宽缓了!而他又特别注重修养持重,这种修养持重思想潜移默化,发扬光大,所以四海平安的社会就出现了。 国家机器虽设而切实可行的治国思想行不通,那么皇上想要责备官员,官员却已经窥视到皇上的懈怠而效仿了;皇上想要求民众,民众却已经窥视到皇上的粗疏而私下议论了。即使国家的纲纪、法度明确制定了,而上面只有空文下达,下面只用虚假相对,上下互相蒙骗,虽然得到明察之利,却也受到明察之害。治国思想畅通而国家机器又不疏忽,就能把想法迅速变成命令,臣民会信任皇上的意志从而平安无事;心神向往又慑于威力,民众就局限在皇上的天地之中而顺从。一切规则、法律都完备但不运作,上边以精神统辖,下边用实政管理,上下相互儆戒,就会没有反覆查核之名,而有详细考察之利。那汉宣帝不如汉文帝得说法,正是反映这个道理! 尊敬的我朝太祖皇帝(朱元璋),他的聪明才智为上天所授,刚毅品性由生性决定。在国家草创初期,他就创建制度设制谋略,定下万世之大计;天下安定之后,进一步立纲纪、陈法度,为百代留下了恢宏章程。对在考盘(地方名)之崛起,颍川之治理中表现优秀的官员,都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此作为风范鼓励各地学习;对榨取民众的鹰鹯猛禽,虐待民众的猛虎野兽,必须挫败和折服他们,以警惕众多官吏。(假如)用那些善于揣摩帝王心思回复的人、善于处理政务喜欢反覆查对的人,就会搞虚假欺骗,常会收获一纸空文。人一天天变得虚伪,治理一天天变得混乱,这怎么能继承帝王的那些至高无上的理念,发扬古代那些美好的风气呢?又怎么说能统领万民万物、仰承天地赋予的责任啊! 恭敬的皇帝陛下,您有天生的聪明睿智之资质,具备文武圣明之道德,掌握着严肃而美好的玄色令牌(权力),承担着国家的鸿大基业,手握驾驭臣民多种权柄从而使臣民整肃,多次出征安定边疆从而让九州臣民俯首听命,已经手握太阿宝剑,鼓起冶炼之炉,这就可以高于五帝、胜过三王、藐视汉以下的各代帝王了!但您仍然让臣等来到朝中,谋取循名责实之术,欲继承唐尧、虞舜、雍熙皇帝时的风气,这是多么盛大宽广的胸怀啊!我是草茅卑微之人,怎敢妄言?但我也是亲眼目击了世态变化啊!只是身在江湖远离朝廷,有想法却不可说,能说点又不能尽性呀。我有幸身处离朝廷咫尺之地,得以畅所欲言而无所顾忌,哪敢不披肝沥胆以献给皇上! 我认为:皇上就是天,天有覆育大地之恩,却不能自理天下,所以把它的责任寄托给君王。皇上有统领国家的权力,也实有所承受于上天。因此所经办的事情,其办法就来自广大无边的天。所居的这个位置,就叫天位;所掌管的职责,就叫天职;所统治的民众,就叫天民;所设置的城邑,就叫天邑。所以复兴理论达到天下大治,必须要求天来审正。而如今那上天,幽深玄远,美好但不可测量;渺茫淡清,模糊而不可窥探。而四季(春夏秋冬)五行(金木水火土),各效力于自己的官位;山岳河海,都显示自己的职责。人人接受浩荡普济之恩泽,处处蒙受含弘广大之福禄。没有因欠缺吃亏而求其改变的,没有因停滞阻塞而阻挡其功效的,这唯一的真谛默默酝酿于太空之中,取之不尽的精华暗暗流衍于无穷无尽,这就是大自然固有的创造力。 皇上要按天的法则治理天下,宁可专心于顺应自然的变化规律,托付于严密冷静的整顿!这就必须有各级各类职能部门为之推行切实可行的治国办法;皇上要按天的法令统一民心,宁可专心于身外的事务,用强大有力的法令来把持政权!这样就必须有些一心不停、真诚精明 之人为之推行切实可行的治国思想。像回到唐尧、虞舜的时代,皇上不费力气地治理,给了臣民亲睦协调、若沐春风的欢乐;百姓也把法规条文张挂在象魏上而懂道理,形成了唱着《击壤》歌随心所欲玩乐的风俗。君臣相互通彻,两无猜疑;贤明善良的人相互信任,两无顾忌,万世称颂的无为之治就实现了!同时考核言行,陈述奏章,公开考试,如此经历几年,多次试验即可成功,法制就又详细完备起来而没有遗漏了。这样多用智慧而又温和谦恭,日日把这种精神灌注到官署大堂之中;作风严明而又兢兢业业,天天用此意志引导人的精神,所以不必反覆稽查而官府都能开明,无事烦扰。做出古今所从未有过的功绩,乾坤重辟,日月增光。这就是用实心推行了实政,用实政建立了伟功呀。 《祖训》记载说,那些臣民有道理的建议,就要交给管这事的机关施行,各级官府不得阻挡,而且恭敬地多次表达这个意思。后来诸位圣王们都相互继承,遵守这个固定的法则,接受了先人的建议,只有加以发扬而没有丢弃这一原则的。到了明世宗(朱厚熜),让委靡不振的人知返,用英明的决断振奋他们;看到被废弃的人,用精明的手段激励他们。制定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振兴礼乐,议定法律。道德所覆盖的,与河海一般深;威力所达到的,像雷霆一般块。一时吏治昌明,众多业绩皆有条有理,国家赫然中兴,这确实是上承于先烈,下 垂于后世啊的功绩呀! 当今皇上陛下,任人图谋治国,日日实行切实可行的治国办法,希望群臣奋进呀。而今人多放纵成习,的确如明智的人所顾虑到的那样。所以要设置官吏,各司其职。对超越职权逞能的人,就以“越俎代庖”来讥讽他。因为愿做超越职权之外的事,必有不精心于职权之内的事!这就要按照职权做其负责的事,再根据所做之事考核其功绩,使春天的官不得参与冬天的公事,管军事的不得再分管刑事的事,这就是要亟待解决的问题。耻于言谈而敏于行动,这是自古就有的训导。对那些竞相奢靡撒谎吹牛的,就让他们得到舆论的羞辱。那种称心于外表奢耻的人,必不能有深沉远大的胸怀!所以要从言论考核他的实际,再从考核查究他的工作实效,使敏捷灵巧的人不得与糊涂迟钝的人获取同样的名声,使诚实的人不得于与轻浮的人得到同样的荣誉,这又是当今所应当迅速恢复的做法。 巡察的官员是朝廷寄托的耳目,目的是激浊扬清。而官吏已养成了苟且偷安的习惯,即使把官员分别派遣下去,也不能完全改变他们的这种恶习。当今之计,唯一的办法是广泛咨询,严把首尾,必须像张咏在益州、黄霸在颍川那样。上级推选官员严格了,下面的官吏就好规劝了!教育是整治并规范民众的心术,以维护和振兴好的风俗习惯。而民风中还存有欺诈、虚伪的东西,即使一再下令宣布改变,还是不能让这种风气全部改变。当今之计,唯一的办法是广泛磨砺培养治学官吏,推崇经学儒术,必须像阳城在国学、胡瑗在乡学那样,给予他 们以重托,民众就可以教化了! 全国的穷苦民众,十室九空,不是没有颁发赈济和抚恤。社会上还有穷困不堪而投告无门的人,那么德政就未能有效显示。贪污牟利者能蒙混,是下面的民意未能上达。渔猎钱财的人能够截留赈资,国家花上十分,下边得不到一分。为何不加重对秘密贪取者的惩治,而罚他个倾家荡产呢?四方少数民族内部互相倾轧,应付了西边应付不了东边,不是不想动用军队。而征讨还没开始,守着宝玉的那些富贵出身的纨绔子弟,没有抵御敌人欺侮的谋略,召募了一些挽弓射箭粗鲁毛糙之人,暗地里随便用一些作战方法。国家用军费养着他们,该用的时候不能用。为什么不严格遴选条件,广开用人之途径呢?民众当中的积冤,关系国家的和平安定。而抑郁之气得不到伸张,怎么能招致吉祥世道?所以刑罚不可不重用。审判定案时把案情问得明明白白的人,能让蒙冤的人起死回生,应待以好的奖赏;而刑法繁细如秋日之荼,不轻易宽赦,这样就没有什么积冤了。天地所生的财产,本来是供国家用的。而对虚报冒领无正常规范,国家怎能长久富足?对胡乱浪费不可不禁止呀。所以对那些连竹头、木屑都积攒和爱惜的人,对收支有节制的人,应该表彰他们富国裕民的忠心;而对那些仍然在冒领浪费者,治罪无赦,国家的财产就不贫乏了。对没有功绩者予以贬斥,则能让百官得以警惕;对有功者予以奖赏,则能让许多在职者得以勉励。勉励和惩罚明确,政治上就显得有条有理了,又怎么能不与唐尧、虞舜时的美政齐名呢!切实可行的治国思想是根本啊!用切实可行的治国思想任用人,人就不敢用苟且偷安的态度应付皇上;用切实可行的治国思想谋划国事,国事就不至于因人的懒惰而不振兴。不然,人的精神不贯通,法制虽然详细健全也无益。 我还有建议奉献给皇上:我认为难以成功而且容易毁坏的,就是切实可行的治国办法;难以掌握而容易丢掉的,就是切实可行的治国思想。这就必须于细微之处谨慎,于局部小事防备。不必在明堂上听政,就可决定民众的意志和谋略,使臣民庄重如面对上天;不必在宣室(宫殿名)行致斋礼,就可约束民众的精神和思维,使臣民凛然如对师保(古时教导贵族子弟的官)。使内心澄彻,如明镜止水,照到的地方没有看不见的;使方寸之地豁然开朗,如空谷虚室,约来的人才没有不能容纳的。一种想法萌生了,知道这是出于天理,就要让它如期见于行动;一种心愿出现了,知道这是出于个人的欲望,就要让它如期灭绝殆尽。 在爱憎感情上,察觉到所喜爱的人就想靠近他与察觉到所憎恨的人就想远离他,这算什么人?在喜惧态度上,察觉到所高兴的事就想去做与察觉到惧怕的事就不想去做,这算什么事?不要说屋漏了外人不知道,而天下人们的眼晴和耳朵都在注意着;不要说还没违法就不被禁止,而神明降下来监视着每个人的生存。一种法规的设立,是皇上在为天守护制度,而不能私自议论兴起或革除;一分钱的出纳,是皇上在为天守护财产,而不能私自增加或减少;设置一个官职,是皇上为天任命有德之人;除掉一个奸邪,是皇上为天讨伐有罪之人。这就是切实可行的治国思想首先树立起来,切实可行的治国办法就继而奏效了,繁华太平的社会风气就不难达到了,还说什么汉宣帝呀!我不知道什么是忌讳,斗胆冒犯帝王之威严,不胜恐惧,谨慎作答如上。
另外一提,殿试时间一般是三个时辰,也就是6小时。
再有。 假设中考作文每次都是以名言警句为题,然后你打开试卷,看到了这句:”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你.心中大喜,心想这个简单,我练过好多 篇,这次必然来个满分作文。 然后你继续往下看内容: 请以"瑰手有”为题,写一篇六百字的议论文! 于是你吐血三升,灰溜溜的乱写一气铰卷! 去年没考上,你按去年的套路苦练三年,又进了考场,打开试卷,看到了-句"落霞与孤鹜齐飞”,正当你以为要以“霞与孤”为题写作文的时候,发现后面还有一句"奔流到海不复回” 然后你看到了要求:请以"霞与孤流到海”为题,写-篇六百字的议论文。 吐血,卒! 别不信,看看清稗类钞,记载考试的相关内容。 比如这个: "杨(杨霁,知高州府)又好割裂四子句命题,每至文义不通,且半出于《论语乡党》之 篇,如「雷风」[迅雷风烈必变。] [手衣」 ,[ 左右手衣前后。]「食不多」 ,[ 不撤姜食不多食。]「中不内」 [ 车中不内顾。]之类。” 而且最主要的问题在于:乡试会试一般出大题,就是以四书五经的原话出题,称为大题。上述的这种割裂题,截搭题往往出在院试及之下考试阶段,这就是秀才难考的原因,毕竟制艺最重要。
从唐开始,一开始的科举没那么变态,因为总人口少,宋朝的冗官也多。科举变态是从明中期开始,到清朝达到顶峰的。
古代中状元,要经过三次考试:乡试、会试、殿试。但是这三次考试难度不是递增的,而是乡试最难。比如殿试,有点像现在的公务员考试。需要考生即能理解儒家思想,又能应用到国家管理中。 重点考察考生的价值观、文学水平、理政思想等等。这个其实很多考生都会。但是乡试,考试大纲就是四书五经,参与的人最多,但是录取率很低,只有2%-4%。好比现在小升初,100个小学生只有5个能上中学的话,我估计考99分应该就会落榜。 而考试一般是用信度、效度、难度、区分度等指标来衡量。如果一个考试,通过率只有2%的话,那么就无需关注区分度了,把难度拉满,效度也无所谓。即出各种偏题怪题。因为正常出题大家都考满分没法区分。这就很难准备了。怪题的典型是搭接题。就是把两句话的前一句的后半截和后一句的前半句拼在一起当题,本身毫无意义。这就要求考生不仅仅是要把四书五经背熟,还要做分词,而且是非正常的分词,然后记住全部term到文章的映射。 截断有截上题、截下题、截上下题、承上题、冒下题等等。比如原文: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考题:我非生而知之这就是截断,看起来还可以,是因为这是最简单的截下题。如果考题是: 好古敏以求之,就是截上题。有截就有搭,比如考题: 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这就是下搭题。搭有长搭、短搭、有情搭、无情搭、隔章搭等。 比如考题:皆雅言也,叶公问孔子于子路这就是隔章无情搭。因为这两句即出自于两个章节,互相又没有关系。如果你书读的滚瓜烂熟,反而会立即崩溃,因为这句书里没有。。。 这种怪题的巅峰有个有名的故事:考题一:君夫人阳货欲考题二:王速令反考题三:二三子何患乎无君我就问你懵不懵逼?第一个来自论语,原文是『异邦人称之亦曰君夫人』 + 『阳货欲见孔子』,隔章搭第二个来自孟子,原文是 『王速出令,反其旌倪』,短下搭第三个来自孟子,原文是『二三子何患乎无君,我将去之』,短下搭结局大快人心,考官由于第一题擦边恶趣味,第二、三题政治敏感,最后被罢官了。乡试是搭接题的重灾区,几乎必出搭接题,后面的考题反而相对正常很多。 说完了题目难,再说答题难。八股取士,顾名思义,要写八股文答题。八股文文章结构可分为破题、承题、起讲、提比、虚比、中比、后比、大结八部分,全文对格式、体裁、用语、字数有严格规定。这里面最最最重要的就是破题。因为考生很多,考官时间有限。每个卷子只有有限的阅卷时间。
跟现在高考作文阅卷一样的道理。所谓破题,就是说清楚这个考题的意义是啥,本质上是考生告诉考官,我知道你这个考题出自哪里。如果你都不知道我考的啥,那后面就不用看了,直接fail。 破题的难点在于:1:只能用两句话。不管考题是俩字还是一大长串字符串,只能用两句话回答,说明白这个字符串的含义是啥。2:破题的两句话要能够概括题义、解释题义,又不能直说题义。变态不变态?如果直接写出来题目的意思,就是『骂题』,fail。如果解释不周全,就是『漏题』,fail。如果破题的话将题目中的字眼写出来了,就是『侵上』或者『犯下』,比如孔子不能说孔子,可以说『圣人』、『先师』等等。比如考题:子曰破题: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 这个破题就很赞,扼题之旨、肖题之神,期于浑括清醒,精确不移。考生知道了考官想问什么,考官也知道了考生想答什么。同时回答的还文采斐然,花团锦簇。这个有什么用?有太大用了因为在官场上是不能那么直接说话的,需要暗示,然后对方能领会并且回复。双方说的都是道貌岸然,但是私下又能达成一致。 需要的就是这种微言大义的能力。钻研这个理论,其实非常考验智商。所以你能理解孔乙己为啥纠结回字的四种写法了么?八股里有太多非读书人觉得毫无意义,读书人则能实现猜谜语的快乐的东西了。但是整体上,八股取士还是弊大于利,没有考察考生真正的自然科学知识,都去研究怎么谄媚、怎么歌功颂德拍马屁去了。 说回考试。如果题目正常,大家跟着拍拍马屁,唱唱赞歌,捏着鼻子学和练,还是可以学会的。如果题目不正常,是一个无意义的字符串,破题难度直线上升。第一步,通过关键词检索,找到在四书五经中的原文位置。第二步,想出对题目的含义进行解释,很多题目意义跟原文相反第三部,用对仗的两句话把意思写出来,不能触发敏感词,要懂得都懂,不懂的看不懂。所以只会死读书是不行的,必须思路极其活跃跳脱甚至变态才行。 只读四书五经原始教材也不行,各种考题集,名师培训,专家分析等考试辅导资料也得钻研。所有有很多大牛,都是乡试考了好几次才通过,然后会试、殿试一路绿灯就中进士了。几乎可以肯定,还有很多不幸的大牛,一辈子倒在了乡试门槛上,比如文征明等等。有句对联是这么写的:县考难,府考难,院考尤难,四十二年才入泮乡试易,会试易,殿试尤易,一十五月已登瀛 至于秀才,本质上是当地提学官的地方考试。排除掉腐败因素,如果秀才都考不中的话,说明确实不是读书的材料。。
首先,考秀才需要学习的不仅仅是四书五经。 科举时代,幼儿六岁开蒙,先读三字经和千宇文,能背诵并将里面的字认识大半后后,即读四书。 因为科举考试的八股题目均在此出题,而解释必须依据朱熹的注。因此不仅要读正文,还要读朱注。每日教书先生将以上的新书口授一遍,就由学生自己读熟。第二天一早要向先生背诵。背新书带温旧书,日日读新温旧,毫不间断。如果背不出,先生要责犯,轻者打手心打头,重者用藤条打臀部。 整个一部四书从头到尾全背过了,就读五经,背诵之法与四书略同,不过只读经文不读注。因为乡试会试第二场的题目是每经出一题,作经文五篇,因此五经也是考试重要之书。 读四书五经同时,还要兼读孝经、公羊传、谷梁传、周礼、尔雅、五七言唐诗宋词、声律启蒙与十七史蒙本。这个蒙本为每句四字,每两句一韵,句句皆有史事典故。 除了读书以外,还有十分重要的一门课就是习字。初期写描红,描红本子印着: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描红熟练后,练习仿格,就是将字用墨印成,套在报纸本内摹写,必须楷书书写,写熟之后,即写小楷。每日书写上百字,交由先生批改,好者加圈。劣者加杠。 一般学生到十二岁后,就要学作八股文、诗、赋、策、论等。不但要读八股文,古文、律赋、文选之类,还要看史书如通鉴、四史,以及诸如老、庄、韩非子书,以备作文驱遣。 十四岁到二十岁时,除了读书以外,有条件的就要走读从师,相当于现在的辅导班。老师都是在科甲方面有名的人士,一般学生都在一百人以上。先生每日讲书一二小时,主要以八股文为主,带讲经史诗赋策论,让学生做八股文一篇,第二天由先生圈点批改。 其次,考秀才也没有想象中的简单。 要考秀才,必须先过三关,分为县试、府试和院试。 首先是县试,先有县官出示考期,童生前往本县礼房报名,填写姓名、籍贯、年岁、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存殁、已仕、未仕的履历,然后要求出具统考五人的互结及本县保结,证明无冒籍、匿丧、顶替、家世清白后才能应考。县试考官为本县县令,第一场考一篇八股、一首五言六韵试帖诗,合格者再考第二场复试,复试合格后连着考五场,兼考诗赋经论。县试录取的第一名叫做县案首。 县试合格者有资格参加府试,考官为当地知府,报名、保结、考法与县试一样,录取的第一名叫做府案首。 府试通过后的考生造册送到全省学政参加院试,学政为翰林官担任,关防比较严格。报名、保结依然与前面略同。考试当天凌晨四点学政亲自在考场外点名入场,考生入场必须全身接受检查,然后到指定座位。点名结束后,升炮封门,学政坐大堂亲自写试题。然后由文书用二尺高一尺宽的纸写成大字,贴在木牌上面,擎游供考生看,考生看后将题目抄下立即作文。题为八股文章一篇,题目限在四书以内,同时还要做一首五言六韵试帖诗,当日午后三点交卷。 考试时学政终日监视,并派人四处巡查,如有作弊或违规者,不仅取消资格,严重者而且还要戴枷以示惩罚。 三天后就可发榜,考中者即为秀才。新进的秀才虽然不能像状元那样骑马游街三日,但也能享受官方庆祝仪式——由学政安排,新进秀才们要身穿蓝袍、足蹬缎靴,头戴金顶红缨帽乘轿子到学政衙门簪花,然后分往各人所在县的学宫行拜孔子礼,最后乘轿回家谒祖先、拜尊长,随后要出门拜从先受业过的各位老师,家境较好的还要在家设宴款待亲友,总之也是能风光一番的。 一般来说,每次参加童试的人数小县有数百人、大县有数千人。录取比例为小县数名、大县有二三十名,可谓百里挑一,不比现在的考个重点985难度低。 不过考中秀才并非进了保险箱,还要接受学政考试。学政三年一任,到任后第一年组织岁考,依然是八股文章一篇和五言八韵诗一首。考到一等者,可以增补为国家供养的廪膳生,二等以上给予奖赏,三等如常,四等挞责,五等降级,六等要黜革秀才头衔。正所谓“讨饭怕狗咬,秀才怕岁考”。 唐代科举有一门明经,通俗点说就是填空题,内容为经书。规定如下:经书分大中小三种,如《礼记》、《左传》为大经,《诗》、《周礼》、《仪礼》为中经,《易》、《尚书》、《公羊》、《穀梁》为小经。明经第一场考试形式:一经十贴,一个贴填三个字,通六以上为及格,可以进入下一场 第二场是口试,经问大义十条。《唐六典》记载:《周礼》、《左氏》、《礼记》各四条,余经各三条,《孝经》、《论语》共三条,皆录经文及注意为问,其答者须辨明义理,然后为通第二场其实是第一场的plus版本,因为你的书如果拿对了,经都是有注疏的,第一场考经,第二场考的就是注疏 的确是背一背就可以过的可是唐代明经录取人数虽然是进士的数倍乃至十倍(但依然也就百来个人),可通过率还是低于一半 现代社会,义务教育,但凡是个人去读书,有标准教材,印刷良好,不耽误你看,的确,这种情况下背不会跟个人关系很大但是在唐代,没有今天的印刷机,雕版印刷在盛唐时期有一些苗头,但是大部分用来印经书,这也是为什么书生喜欢往寺里钻,那就不是寺那是图书馆 印不了就只能手抄,手抄效率非常低还容易出错,而且设想一下,这些书都在哪里?能不能被你轻易抄到?如果你是门阀士族子弟,恰巧不靠祖辈荫官要自己去考,考明经对你来说最便捷。因为你家里的书架上堆着的是你爷爷的爷爷,爷爷的爸爸,爷爷,爸爸,哥哥留给你的书,你家里要什么书没有啊?如果你是顶级士族,说不定某本参考书的官方流通版注疏,就是你爷爷的老小儿子你小叔写的,第二场口试你能惊艳到你小叔的至交好友们(考官依然是那些士族,因为他们垄断了知识,他们做考官最合适) 可是,问题在于,是每个人都有这样家里一屋子书的出身吗?如果这场以背书见长的考试,你直到考完以后都没拿对参考书,你又怎么能考得好呢? 这里还仅仅讨论是书这个客体,还没有讨论考场上的各种规则与人情世故。 你以为科举只是默写吗? 我就问问这个问题的大哥/大姐高考作文能写满分不? 那么科举是什么呢,它是一套异常复杂的层级人才选拔机制。 公元1602年公历3月9日, 身处北京的西班牙耶稣会传教士庞迪我写了一封长信寄给托莱多省的省会长,路易斯. 德. 古斯曼。 信的内容包含了庞迪我从南京到北京觐见万历皇帝的经历叙述,但同时也是对大明军事、社会、经济、文化、制度、地理、人口、各方各面的情报收集。 而在中国的诸多制度中,庞迪我着墨最多的便是科举制,并且觉得这是中国最独特的一个人才选拔机制。 “中国人很崇尚文学和学习,因为所有的荣耀和财富均取决于读书。参加科举考试全凭个人意愿,尚未获取任何功名的人是没有考试来测试其所学深浅。所有人可自愿参加每三年一次在省府举办的考试,若干人考中。 为此,许多人自愿参加考试,写作最优秀者被选举出来,授以功名,黜落的人一无所获,回乡学习,争取在下一次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考取功名。考试设立三个等级,分别相当于我们的学士、硕士、博士(秀才、举人、进士)。“
作者:百猪公爵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99169937/answer/3024737961 来源:知乎 在关于科举的流程上,庞迪我似乎也很了解。”三个等级的考试内容相同,都以写作的形式进行。 考试前一天分发题目。考试之日,所有考生进入一个院子,每个人被分处一间房舍内不得出声。 每位考生均由一位监考人监视,以免他与其它考生交流,并且仔细搜查考生是否夹带任何指头大小的字条。 每个考生只发给毛笔、墨和纸张,还有蜡烛以备夜间使用。 作文的时限是二十四个小时。考试严峻异常,以至于二十四个小时下来一些考生精疲力竭,这种情况在博士和硕士的考试中尤其常见。 作文完成后,考卷上书写考生的姓名不允许被阅卷官和主考官看到。 为此,许多抄写员会一五一十地把考卷除了名字以外的内容誊录下来。誊录以后,原件被拿去密封、盖章,妥善保存。 誊写本被呈给阅卷官查阅,匿名阅卷。由于不知道每篇文章的作者是谁,因此无法偏袒任何人。这样做就能不偏不倚地选出最优秀者,将他们区分开来。 当公布拣选结果时,取来被妥善保管的原卷,与之比较,被选中的考生身份一目了然,公布于众。 而这时,考中的学子还不知道结果。这样的作法保密而谨慎,极大地防范了作弊和主考官丢官。 第二级和第三级的考试更加严格。考中第一级考试的考生全家将享受一定的优待和豁免权。 直到考取第三级考试为止,考生要时常接受测试,为此他们要坚持学习。 很多时候,很多人因为放弃学习而名誉扫地。很多人达到了某个功名就终止了,不再去考取下一个级别。 第二等级的情况相同,已获得第一级功名的人自动参加第二级考试,该级考试更为严格,所获荣誉也更大,录取名额的多少,视每个省所享有的特权而定。 名额多少的权力在皇帝手中,它体现了皇帝对地方施与的恩荣和特权,用以嘉奖该地的人才济济。通过第二级考试的人可以被授予官职,进入国家政府,但是他们的官衔远低于通过第三级考试的人。 愿意参加第三级考试的人,其考试费用由皇帝承担。这项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一次未通过者可以等待下一次考试。很多时候,人们考取功名后已韶华不再。 每次规定的录取人数不超过三百五十人。在这三百五十人中,再选取若干第一等和若干第二等,第一等为三人,从所有获选人中选出,是大明当之无愧的佼佼者。皇帝会授予这三人极高的奖赏。 通过第三级考试的人旋即会被授予官职,每个人或在朝廷,或在地方任职。每人每年根据其施政业绩,有时获得提拔,有时获得降职,甚至罢黜。所有博士,其家乡都会竖起牌坊,上写大字”进士及第,万世景仰”。城里的官员送来旗帜,永久地竖立在进士家的门口。“
对于由此选拔出来的官员,庞迪我有着极好的印象,特别是对他们秉持的儒家价值观。 当然了,对万历的印象,庞迪我是非常差的。在中国,没有人比文人和博士更加受人尊敬,没有人比他们有更优雅的谈吐和举止。 尽管在成为进士和官员前,他们贫寒卑贱,他们当中许多人的父亲也许只担任小吏。可是一旦获取功名,他们就会显出气宇轩昂的样子。 在中国,尽管刁民让我们吃尽苦头,但是官员们对我们以礼相待、倍加尊重。 尤其是现在,没人敢骚扰我们。 这里的官员相当于欧洲的世袭绅士、骑士和朝臣。 官员中有的人行事专注,为人正直,为民着想。 他们身为异教徒却有这些优点,不免使我诧异。他们恪尽职守,目的不为崇敬我天主,也不为热爱我天主。 这些年来他们的忠君表现的尤为突出,因为他们当今的皇上十分昏庸、狡诈和贪婪。 这些年来我见过许多人自告奋勇,写下皇帝的错误,阅者一目了然。 尽管很可能被处以重罚,仍有许多勇敢的官员上书劝谏,如同点燃火焰烧死自己。
有趣的是,在给万历的奏疏中,庞迪我是这么拍马屁的蒙皇上恩养多年,即系臣子,万一偶遇事变,随其所在,皆能鞠躬尽瘁,继之以死!
另外科举在明代是分南北卷的 折射出的是自宋代以来南北的政治、文化发展差异。 明末大儒顾炎武在《日知录》卷十七中收录有一篇名为《北卷》的著名议论。
指出明代科举中应举者显著的地域差别 “今制科场分南卷、北卷、中卷。此调停之术,而非造就之方。 夫北人自宋时即云: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五路举人,拙于文辞声律。 况又更金元兵革之乱,文学一事,不及南人久矣。 今南人教小学,先令属对,犹是唐宋以来相传旧法。北人全不为此。 故求其习比偶调平仄者,千室之邑几无一二人。 而八股之外,一无所通者,比比也。 余幼时,四书本经俱读全注,后见庸师窳生,欲速其成,多为删抹。 而北方则有全不读者。 欲令前代之人,参伍诸家之注疏而通其得失,固数百年不得一人,且不知十三经注疏为何物。 间有一二五经刻本,亦多脱文误字,而人亦不能辨。 此古书善本,绝不至于北方,而蔡虚斋、林次崖诸经学训诂之儒,皆出于南方也。 故今日北方有二患:一曰地荒,二曰人荒。 非大有为之君作而新之,不免于”无田甫田,维善骄骄“之叹。 宋敏求尝建言:”河北、陕西、河东士子,性朴茂,而辞藻不工,故登第者极少, 请令转运使择荐有行艺材武者特官之。使人才参用,而士有可进之路。“ 自明初开始,从科举考试的进士及第人数看,南人便明显比北人更占优势, 而到洪武三十年(1397年)二月的会试,竟至及第者五十二人全部为南人的地步。 所谓南人,大抵是指生活于南宋统治之下地区的人。 而北人则主要是生活于金国统治地区。 虽然科举制度在本意上是秉持着给予人人平等出仕机会的原则, 但是自宋代以来南北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差异已经导致了出现不可逆转的南北悬殊。 故而南北卷制度的出现,更交织着朝廷重要的政治意图。 有明一代,将一定出仕机会分配给北方人的构想一直存续。 关于南北科举差异的研究,汉学家桑原隲藏在他的《历史上所见之南北中国》率先对南北问题进行考察。
他将宋代以来科举考试中的及第人数作为文化优越性的指标,以详尽的数字作为根据,指出了南方士子在有宋以来进士及第人数上占据绝对优势的事实。他同时还指出,宋代以来的著名学者中,出生于南方的人占绝大多数,以此对南北文化差异进行了分析。何炳棣在他的《明清社会史论》中推进了这一观点,
通过考察科举及第的问题,何指出了社会身份的流动及其与身份制度的关系, 明确了科举及第者出生地的地区分化现象。 继其之后,郝若贝从经济、人口、农业、行政区等多方面讨论了唐至明的中国社会变动, 他也同样言及了科举及第者的南北地域差异,并认为这是经济中心南移的典型表现。 而从整体的教育资源分布上来看,南北地区自宋代以来就已经拉开了巨大的差距,北宋时期的学校政策促进了南方州县中学校的大量普及, 而华北地区直到金初都存在未曾建立学校的州。正隆五年(1160年)登第的金朝进士路仲显在还是孩童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段逸话, ”国初赋学家有类书名《节事》者新出,价数十金,大家儿有得之者,辄私藏之。母为伯达买此书,节衣缩食,,累年而后致。 戒伯达言:“此书当置学舍中,必使同业者皆得观。:这条史料中值得注意的是,在当时的北方地区, 书籍入手是一件颇为不易的事情。(毕竟重要的出版中心基本都在江浙和福建一代)加上受战乱影响,若无雄厚的资产作为保障,北方士人在经济和时间方面难以通过个人之力来准备科举考试。 在这种情况下,金代士人圈中还出现了一种名为”夏课“的学习会,应举者各自携带自己有的书聚集在一起,相互学习,互相交流,分享教育资源。 某种意义上来说,科举应试的南北分化现象,不单单是南北问题,更涉及到中国历史上另一重要论题——唐宋变革论。 内藤湖南所倡导的唐之际的社会变革, 金榜题名是现在许许多多的学生和家长的心愿,更是古代读书人梦寐以求的目标。“金榜”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产物,而科举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制度,它是通过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中国曾有过许多发明创造,科举制度也是其中之一,它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举源于汉、创于隋、确立于唐、完备于宋、鼎盛于明清、终结于清末。科举制度从隋朝605年设立进士科算起直到清末1905年宣布废止,持续了1300年之久。只不过,科举制度的针对范围仅限于男性,中国历代的封建朝代,几乎都没有过女子登科的记载。 1850年(道光三十年 )末至1851年初,由洪秀全、杨秀清、萧朝贵、冯云山、韦昌辉、石达开等人在广西金田村发动反抗清朝的武装起义,建立了"太平天国"政权。1853年3月,洪秀全定都于南京,改称天京。 太平天国运动结合了西方基督教义、中国儒家大同思想、农民平均主义等。为了笼络民心,洪秀全等人在提出一系列土地、经济改革的同时,也改进了科举制度,第一次允许女子参与考试。 虽然表面上,太平天国允许女子参加科举,但洪秀全等人还是严格控制女子参加的人数,并且与男子考试分开进行,分为“男榜”、“女榜”。这也导致了女榜的成绩并不被很多人认可,后世甚至很多人对女子科举持怀疑否定的态度。 1853年春末,洪秀全颁布诏书,开甲取士,同时打破常规,增加"女科",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破天荒的。诏书颁布后,很多颇具才华的女子们纷纷报名,这其中就有天京(南京)本地姑娘傅善祥。 傅善祥,字鸾史,1833年出生,上元县(今属南京市)书吏傅槐的女儿。傅槐早年间中过秀才,但后来却屡试不中,最后只能花钱买了个小官做。傅善祥自幼聪慧过人,喜读经史,父亲傅槐见女儿好学,便经常给她买各种书籍阅读。 然而在傅善祥8岁的时候,傅槐和夫人先后因病去世。家道中落后,傅善祥跟着哥哥一起生活。傅善祥13岁的时候,她的哥哥遵照父命把她嫁给了指腹为婚的李氏人家。丈夫比她小六岁,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孩童。在她18岁那年,丈夫得麻疹去世了,年轻的善祥尚未圆房,就一夜之间变成了寡妇。 丈夫死后不久,婆婆就想把傅善祥卖掉换钱。傅善祥知晓后连夜出逃,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投奔了太平军。也就是在那一年,洪秀全颁诏开女子科考。本就极富才学的傅善祥大喜过望,旋即报名参加了女科考试。 当时参加科考的男女士子有600多人,男科女科试题一样,均为"太平天国天父天兄天王为真皇帝制策"。考场上的傅善祥显示出其超人的才华,她提起笔来,文思泉涌,才华横溢,顷刻间挥笔而就。她的文章处处精华,字字珠玑,洋洋洒洒一万有余,初评时,就获得了阅卷官员的一致好评。 经过层层选拔,傅善祥的文章最后被送到了东王杨秀清的案头。东王看后,立即为这篇才华横溢的文章所折服,尤其是文中的观点,更是让他欣喜不已:"三皇不足为皇,五帝不足为帝,惟我皇帝,乃真皇帝。"于是"虎颜大悦",提起朱笔毫不犹豫地将傅善祥点为女科状元。 傅善祥考中鼎甲第一名,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女状元,也是唯一的女状元。 科举考试结束后,杨秀清亲自点将把傅善祥招进东王府,加以重用。不久,东王下诏,任命傅善祥为"女侍史"。负责东王诏命的起草以及文献的整理。因为精明能干,傅善祥后来又升任"簿书",帮助东王批阅所有来往的文件、书札。 傅善祥的才能也逐渐引起了洪秀全的关注,他几次向杨秀清打招呼借傅善祥来处理政务,每次傅善祥都能出色地完成天王交给的任务。1854年3月,天王洪秀全下达诏书破格任命傅善祥为"恩赏丞相",位列州司座次,隶属天王府六部,主要职责仍旧是辅佐东王处理政务。傅善祥以冷静的头脑,深邃的目光,除了帮助东王制定新的政策之外,还极力劝说东王保护文化,废除一些不合理的措施。 1854年6月,在傅善祥的影响下,杨秀清先后以"代天父言"的名义,对天国只许刊行《新旧约》而贬所有古籍为"妖书"的文化政策加以修正,并废除了使妇女别夫离子的 "女馆",恢复了家庭制及允许青年女子婚配。 傅善祥劝说东王杨秀清严禁部属破坏文物,并在所居东王府中建立一所规模颇大的博物馆。这一系列措施为保护和发展天京的文物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傅善祥还帮助杨秀清制定了太平天国解放妇女的政策,提倡"男女平等","天下女子尽是姊妹之群","同心放胆同杀妖"等。 在长期的相处中,东王杨秀清对美貌有才的傅善祥生出了不一样的心思。据说杨秀清当时已经有66个妻妾了,可他仍然不满足,利用权势将傅善祥变成了自己的妾。成为东王府的妾后,杨秀清就不再允许傅善祥参与处理政事,颇有才干的傅善祥从此后退出了太平天国的政治舞台。不过,杨秀清对傅善祥很是宠爱,在府中众多妻妾中,杨秀清最听傅善祥的话。根据史学家考证,傅善祥很有可能为杨秀清生下了儿子杨丙昭。随着权势的增大,杨秀清个人的野心也在迅速地滋长,不臣之心开始萌发,引起了洪秀全的不满。1856年,东王府被韦昌辉血洗,杨秀清及其众多家人、亲眷、部属尽数被杀。根据后人考证,杨秀清只有一个幼子逃出生天,这个幼子就是傅善祥之子杨丙昭。杨丙昭被杨秀清的妹妹杨水娇保护着逃离天京,远奔杭州,经王春乔介绍,托给药店学徒屠德林收养。 而傅善祥本人的结局,目前有多种说法。比较受到认可的有以下几个:其一、最为流行的说法的是,身为东王府地位最高的女官傅善祥在乱军中也被杀死,尸体被抛入大江之中,东流而去。一代才女从此香消玉殒。其二、傅善祥有幸逃脱了这场劫难,但没有忘记东王的恩爱,于是组织东王府的残余人马与翼王石达开联合攻打北王府,为杨秀清复仇。据说,还有一块古碑为证。其三、傅善祥在天京事变中被北王韦昌辉下狱,被洪宣娇派人营救,后嫁于太平天国慕王谭绍光。谭在苏州被手下加害的消息传到天京后,傅善祥因此忧郁而死。其四、傅善祥当时与东王府中的一个文吏何震川一起逃了出来,在逃亡的过程中二人渐生情愫,后双双逃到上海,终老一生。 但是无论怎样,傅善祥的经历都算得上是坎坷,一代才女被逼为妾,也是颇让人觉得遗憾。傅善祥是中国唯一的一个女状元,而与她同届中选的榜眼和探花,也值得说一说。沈懋良的《江南春梦庵笔记》记载,当年的女榜榜眼,名叫钟秀英,是钟芳礼所掠之女;探花名叫林丽花(又名林瑞兰),是林凤祥所掠之女。钟芳礼和林凤祥都是太平军的勇将,骁勇善战,但同时也有一定的野心。他们见洪秀全开女子科举,认为洪秀全重视女军。他们想要在女军里安排下自己的人马,好掌握军事中的主动权,于是相互商议,将各自从俘虏抢掠的难民中,挑选了两个极富才华的官家女子。他们将这两个女子,分别改成自己的姓氏,充作义女,为其报名参加科举。这两个女子果然不负众望,分别中了榜眼和探花,钟芳礼和林凤祥大喜过望。 不过,关于钟秀英和林丽花的记载也仅限于此。她们在高中后有什么作为,又在哪里从事什么工作,都不得而知。这三位通过女子科举得中功名的才女,原本可以凭借着自己的能力投入到太平天国的建设中去。然而,太平天国的高层领导人在定都天京后,很快就纷纷迷失了方向。像状元傅善祥这样的美貌女子,早就被当成妃妾候选人,并最终成为了亲王的妃子,可惜了一身的才华。
那古代的科举制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很多人说:隋朝真厉害,创立科举制,功德无量! 但是,不少学者,不同意这种看法。 比如:楼劲先生认为:“科举制脱胎于察举制并已大致形成于南北朝后期的问题,差不多已经得到了解决”;“遂可断言投牒自举在北齐非止“萌芽”,而是与当时察举向科举过渡的其他方面一起完成了至关重要的转折过程”
下面摆文献:科举制“投牒自举”之法溯源_中国历史研究网 《科举制“投牒自举”之法溯源》 作者:楼劲,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会长,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讲座教授。来源:《历史研究》2019年第1期 ,时间:2019.07.25 摘要: 南北朝渐趋流行的异地察举和求举觅举之风为投牒自举提供了基础,而北朝地方官学生徒课试举贡之制则推动了投牒自举之法形成。在地方官学生源较为开放的传统和北朝后期游学大盛的局面下,北齐规定游学之士可与州郡学师生一并推择充举,确立了秀、孝应举就试的开放性,至此,投牒自举之法实非萌芽而已形成制度。隋唐常科贡士的相关规定和武周以来投牒自举者率多寄学应举的状态,即承此脉络而来。投牒自举的孕育形成和发展过程,与魏晋以来举贡基础拓展、科目内涵调整、考试制度完善等事态相互呼应,一起构成了察举制错综演进为科举制的连续场景。 关键词:科举起源 投牒自举 异地察举 寄学应举 正文: 1990年我与连达师合作发表的《汉唐科举异同论》一文,是在80年代学界讨论科举制创始时期的背景下撰写的。其后有不少论者把此文看成强调科举始于汉说的代表作,却多少忽略了其主旨是要通过比较,明确汉代察举与唐代科举本质相通,具体制度则随时势而变,属于先秦荐贤贡士传统到帝制时代相继立法展开的两大阶段性成果;因而在研究方法上,也就切忌将察举、科举一断为二,而应致力于探讨其间递嬗发展的源流脉络。提出这一点,是因前辈学者已导夫先路,尤其是唐长孺先生《南北朝后期科举制度的萌芽》一文,早已着眼于寒人仕途的拓展,既揭示了南北朝秀才、孝廉科逐步发展为隋唐进士、明经科的源流关系,又点明了严格考试和投牒自举萌始于当时察举制的史实。在科举制起源研究上,唐先生此文无疑提供了值得继续梳理思考的路向。 一段时期以来,不少学者围绕科举制“定义”断其起点,并在科举成熟期形态及相关问题上多有创获,缺憾则是所论往往详于唐宋而略于隋前,加之对察举、科举之别的兴趣明显压倒了对其相承发展的关心,故定义虽各有所虑而反复修正,有关科举制起源于隋唐的认识却仍陈陈相因。而要断定科举制创设于隋唐,就不能光是叙说士族衰落而寒庶崛起、经学蜕变而文风转盛、仕途拓展而科目调整之类的变化,因为所有这类属于科举制背景、外围的事态,都很确切地承自南北朝有关趋势,对之申述也代替不了对制度本身发展过程的探讨。对于澄清科举制起源来说,最为重要的问题始终都是汉以来察举制究竟是怎样向科举制演变的,或唐代所示的科举制要素究竟是如何历史地形成的。正是在这些方面,1991年阎步克所著《察举制度变迁史稿》提供了扎实的研究成果。书中全面讨论了察举制向科举制演化的诸多环节,重新梳理了各种史料和线索,最终则以七个方面证明,在南北朝后期进一步发展了的察举制形态中,科举制已“呼之欲出”。 此书既出,科举制脱胎于察举制并已大致形成于南北朝后期的问题,差不多已经得到了解决,唯一留下的一个问题,则是“投牒自举”尚在“萌芽”而未形成。至此,仍然坚持科举制创设于隋唐的学者,实际已只能把投牒自举视为科举制的本质特点,且其形成时期不得早于隋唐。但这也正是令人疑惑的一点。投牒自举在科举发展历程中究竟以何种形态出现并且占有何种地位?此法究竟是否创始于隋唐?尚有不少疑问有待解决,需要深入到其具体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才讲得清楚。笔者当年亦以投牒自举为唐代科举相较于汉以来察举的重大差异之一,而未意识到此法同样有其错综演进的过程。现在已可认为,投牒自举之法主要缘起于两条线索:一是魏晋以来异地察举从时或有之到逐渐流行,从而使游学被举和求举之风得以发展起来;一是北魏献文帝以来州郡官学生徒开始有了课试举贡的制度安排,游学觅举者事实上已有寄学应举的通道。正是这两条线索在北朝后期游学大盛局面下的交织,催生出了北齐游学之士可附于所在地方官学一体举贡的明确制度。由于此制已具备了士子投牒于州郡应举就试的内涵和形态,唐初以后凡自举于州县而贡送省试者,其实也多表现为士子寄附地方官学而获举贡,遂可断言投牒自举在北齐非止“萌芽”,而是与当时察举向科举过渡的其他方面一起完成了至关重要的转折过程。本文拟先明确唐常科贡士格局及其投牒自举之况,再对上述两条线索及其交相发展之况加以申说,以有助于对察举、科举相关问题的认识,亦以此感谢学界同仁多年以来对《汉唐科举异同论》一文的批评指正。 一、唐“投牒自举”要况与发展过程 “投牒自举”是对唐科举贡士一种应举办法的概括,学界公认其寓有自由投考之义。在究其缘起前,先有必要明确此法在唐代的状态。 《新唐书·选举志上》述唐科举贡士及投牒自举之法有曰: 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而举选不由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试已,长吏以乡饮酒礼……牲用少牢,歌《鹿鸣》之诗,因与耆艾叙长少焉。既至省,皆疏名列到,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而关于考功员外郎试之。 这大抵是唐初以后至开元前期科举制发展起来以后的状况,其述常科贡士分为两类:一是弘文、崇文等馆、国学各学及各地官学的“生徒”,皆可依法课试业成者举送省试;另一是“怀牒自列于州县”即“投牒自举”的“乡贡”,亦即并非官学生徒前来应举就试合格的本地或外地士子。也就是说,当时科举常科贡士在制度上主要是以整套官学培养体系为基础的,同时也允许非官学生徒包括外来游学之士怀牒自列于州县以获举贡。唐代常科贡士的这一局面是武德四年(621)后逐步形成的,《唐摭言·统序科第》: 武德辛巳岁四月一日,敕诸州学士及早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里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取其合格,每年十月随物入贡。斯我唐贡士之始也。 此为公认的唐代科举之始,武德辛巳岁即武德四年,当时河北、河南及江淮尚未平定,国学、郡县学虽已立制而百废待兴,则各地州府每年十月所举各科士子,自然多非官学生徒,而是敕文强调须为乡里所称并经县试州覆的合格者。因而唐代常科贡士之始,既没有投牒自举之法,也无所谓“乡贡”、“生徒”之别。 不过其况到明年即已改变,《唐大诏令集》载武德五年三月“京官及总管、刺史举人诏”: 朕膺图驭宇,宁济兆民,思得贤能,用清治本。招选之道,宜革前弊,惩劝之方,式加恒典。苟有才艺,所贵适时,洁己登朝,无嫌自进。宜令京官五品以上及诸州总管、刺史各举一人,其有志行可录,才用未申,亦听自举,具陈艺能。当加显擢,授以不次,赏罚之科,并依别格。所司颁下,详加援引,务在奖纳,称朕意焉。 清人徐松的《登科记考》武德五年引此以为唐制举之始。但其文不类一般制举诏书之体,各处载唐制举之始多在此后,故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政事门实有“制举”目,却仍将之归在“举荐”目。据诏文主旨,应当肯定其不是单纯为一次举贤所下特诏,而是要同时为今后举士明确“苟有才艺,无嫌自进”的原则。尤其所述“招选之道,宜革前弊,惩劝之方,式加恒典”数语,针对的显然不是早已设科举士并有举不以实等惩劝规定的前朝制度,而是去年本朝始行科举,强调贡士须“乡里所称”,却因隋法已废而无相应惩劝之法的状态。故诏文所述“其有志行可录,才用未申,亦听自举,具陈艺能”,并令有司制订和颁下赏罚“别格”,也就不止适用于这次举贡,更为今后的常科贡士提供了规范。就是说,此诏及别格颁后,各地应举士子皆可准此前往州府“具陈艺能”,经甄试后获其举贡,这实质上就是投牒自举。由此看来,这份诏书除命特定举主各举一人外,更重要的是对武德四年诏定州府常科贡士之制的改革,并且构成了唐代投牒自举之法的明确开端。武德五年所立关于举士的“赏罚之科”,相关内容应修入了武德七年颁行的《武德律》,并被后来的《唐律疏议·职制篇》“诸贡举非其人”条继承损益。考虑到其制订背景并与科举常科允许士子自举之法配套推出的事实,则与《律》同颁的《武德令》中,亦当已有投牒自举的相关规定。至于当时官学生徒的试送应举之况,高祖于武德七年二月下诏有曰: 朕受命应期……所以捃摭遗逸,招集散亡,诸生胄子,特加奖励。而凋弊之余,湮替日久,学徒尚少,经术未隆,子衿之叹,无忘兴寝。方今函夏既清,干戈渐戢,缙绅之业,此则可兴。宜下四方诸州,有明一经已上,未被升擢者,本属举送,具以名闻,有司试策,加阶叙用。其吏民子弟有识性开敏,志希学艺,亦具名状,申送入京,量其差品,并即配学,明设考课,各使励精,琢玉成器,庶其非远。州县及乡各令置学,官寮牧宰,或不存意,普更颁下,早遣立修。 这表明高祖登位以来虽重建学制,但至此其况仍颇凋弊。此诏命诸州有明一经以上俱应“举送”,完全合乎前引武德五年三月诏“亦听自举,具陈艺能”的精神,无妨将之视为后来各地官学生徒举送明经的滥觞,但当时似未专门就此立制。诏文又命各地申送吏民子弟为国学生徒而“明设考课”,说明当时皆为官贵子弟的国学生徒尚无课试的明令。据此推想,诸馆、学每岁仲冬举其生徒送赴省试的规定,恐未必能修入一个多月后颁行的《武德令》,或即便修入亦鲜其实。包括地方官学生徒在内的馆、学课试举贡之制,应是贞观时期才确定和发展起来的。史载唐太宗时期的文教举措,突出的表现是官学制度迅猛发展和科举制尤进士科已迅速臻盛。其中提到官学生徒举贡的,如《旧唐书·儒学传》序极称太宗崇儒兴教:作者:二凤凰后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459682/answer/2259144961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大征天下儒士,以为学官。数幸国学,令祭酒、博士讲论……又于国学增筑学舍一千二百间,太学、四门博士亦增置生员,其书、算各置博士、学生,以备艺文,凡三千二百六十员。其玄武门屯营飞骑,亦给博士,授以经业,有能通经者,听之贡举。 所述国学各学增置生员总计凡3260人,应是《贞观令》规定的员数。玄武门屯营飞骑“亦给博士……听之贡举”,所述语次已明其比照的是国学各学的生徒举贡之法,则各地州府学尤应如此。据此,贞观十一年(637)正月颁行的新律令中,国学和各地官学生徒每年课试业成者举送省试之制应已明确,《武德令》中有关贡举及投牒自举的规定亦必随之调整完善,前引新志所述科举常科贡士以生徒和乡贡为两大来源的格局,即是自此开始定型的。 自高宗、武周至于中宗、睿宗以来,政局跌宕起伏,官学亦多波折,而科举制仍在不断兴盛。官学生徒在常科举贡中的重要性则一直都在投牒自举者之上,国学生徒更在极受时人推崇的进士及第者中占了绝大多数,同时投牒自举之况也在变化。《唐摭言》卷1《乡贡》对其直至安史乱后的发展过程有所概括: 贞元以前,两监之外,亦颇重郡府学生,然其时亦由乡里所升,直补监生而已。尔后膏粱之族,率以学校为鄙事,若乡贡,盖假名就贡而已。景云以前,乡贡岁二三千人,盖用古之乡贡也。咸亨五年,七世伯祖鸾台凤阁龙石白水公,时任考功员外郎,下覆试十一人,内张守贞一人乡贡。开耀二年,刘思玄下五十一人,内雍思泰一人……景龙元年,李钦让称定州乡贡附学。尔来乡贡渐广,率多寄应者,故不甄别于榜中。 这段叙说中的“乡贡”,除其特别交代的“古之乡贡”是循古义统指各地贡士外,另几处应皆指有别于官学生徒的投牒自举者。从中可见其发展过程有两个时间节点:一是睿宗景云前后,此前乡贡及第者甚少,尤其进士及第几乎皆出于国学,题名榜上标为乡贡进士者常付阙如,或仅一人。景云以后乡贡及第者渐多,且大都像景龙元年(707)进士及第的李钦让那样,名为乡贡而实附于官学应举,遂不再在榜中标明其为乡贡。二是德宗贞元前后,此前举贡尚重国学生徒以及州府学生;此后名族率鄙学校,“假名就贡”的乡贡成为主流。由此即可勾勒出唐代科举“生徒”与“乡贡”的盛衰消长线索:贞观以来科举甚重官学生徒,经武周时期变迁,乡贡及第者逐渐增多,且多附于地方官学应举就贡,这一局面到安史之乱前后进一步发展,德宗贞元以来便形成了假名就贡的乡贡趋于极盛局面。 所谓“假名就贡”,显然承自景龙以来的“率多寄应”,其实都是寄附地方官学,借其生徒的名义应举就试。这在开元以来的有关措施中可以看得更为清楚,《唐会要·学校》载开元二十一年(733)五月敕: 诸州县学生年二十五已下,八品、九品子若庶人生年二十一已下,通一经已上,及未通经,精神通悟有文词史学者,每年铨量举选,所司简试,听入四门学充俊士。即诸州人省试不第,情愿入学者,听……许百姓任立私学,欲其寄州县受业者,亦听。 此诏要在开扩州县学生进入国学参加科举的通道,其末允许百姓私学“寄州县受业”,即凡属士子皆可寄附地方官学受业。这是要把以往的习惯变成制度,也是对长期以来投牒自举者寄学应举做法的确认。又《唐会要·贡举中·缘举杂录》: 天宝十二载七月十三日诏:“天下举人,不得充乡赋,皆须补国子学士及郡县学生,然后听举。”至至德元年已后,依前乡贡。 天宝十二载(753)废止了投牒自举的乡贡,命其一律须补官学生方得应举,这是以允许士子寄附官学的规定为前提的。其实质还是要在承认寄学应举现实的同时,对其加强约束规范。虽然此制不久即废,但同类举措到安史之乱平定后仍屡有之,其大旨都是要把假名就贡的“乡贡”变成名副其实的“生徒”,也就是以“补郡县学生”抽换了原来关于“怀牒自列于州县”的规定,把以往的“投牒”环节前置到了入学之时。其目的不外是要以限制贡士途径来敦促士子不趋鹜于举业而勤于学业,也使风气已坏、生徒多不坐堂习业的官学得以重振。尽管这个目标在唐迄未达成,但其显然已开启了后世“科举必由于学校”的先河,同时也证明唐后期趋于极盛的投牒自举,确实是以附于官学假名就贡的方式表现出来的。 现在已可归结唐代投牒自举之法的基本状态和特点:一是此法约在武德四年唐行科举一年后设立,以为传统州县选举和学校生徒入仕之法的补充,贞观以来才开始形成了常科贡士以怀牒自列于州县的“乡贡”与官学“生徒”为两大来源的局面,但玄宗以来又屡曾废除乡贡并入生徒。这都表明投牒自举并不具有决定科举制形成与否的重要性,而只是科举制的一个可以安装、升级,也可以删除的附件。二是唐前期科举常科贡士主要是以整套官学培养体系为基础的,同时也允许并非官学生徒的本地或外地士子怀牒自列应举就试,故各地每年“乡贡”的总数虽或不少,但其在省试合格尤其进士及第者中的比重却无法与官学生徒相比。也就是说,投牒自举在唐前期的科举常科举贡格局中不占主导地位,其制度安排的本意是充当官学生徒举贡的补充。 三是经武周时期变迁到安史之乱前后,投牒自举者寄附地方官学应试获举已甚流行,德宗贞元以来,这种做法渐随官学不振和科举制发展趋于极盛,进士及第者亦当以此为主。要之,投牒自举在中晚唐科举常科贡士中的地位渐已压倒了官学生徒,却仍以寄附官学应举的方式表现出来,其实质是把“投牒”环节前置至“寄学假名”之时。故可视之为“科举必由于学校”之制形成前的一种过渡办法,是集中体现唐宋间科举与学校关系态势的现象。 二、魏晋以来的异地察举及其趋势 唐代投牒自举之法的标志性现象,是士子可自择便于其被举及第之地应举就试,由此体现了其投考的自由度。而其显然源出魏晋以来的异地察举及游学被举,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形形色色的求举觅举亦即私下发生的自举行为,事实上无不赖此而生。这也表明投牒自举的要素并非截然不容于察举制,而是像考试黜落等制一样发育成长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在讨论投牒自举之法孕育形成的过程时,对异地察举之所起及其趋势,自须给予应有关注。 前引《唐摭言·乡贡》提到进士及第者有“苏州乡贡”、“定州乡贡”之称,令人联想到魏晋以来察举制下多有“河南孝廉”、“冀州秀才”等名,其共同点是特别标明举贡之地,所反映的不少是异地被举相当常见的事实。如《晋书·薛兼传》载其丹杨人: 少与同郡纪瞻、广陵闵鸿、吴郡顾荣、会稽贺循齐名,号为五儁。初入洛,司空张华见而奇之,曰:“皆南金也。”察河南孝廉,辟公府,除比阳相。 西汉以来州举秀才、郡察孝廉,照例为本州郡人,无须标明其地,但东汉后期渐有例外。上面这条记载的背景,是西晋灭吴时江东才俊不少皆被北徙,二陆以下或得名公张华等为之延誉,丹杨人薛兼亦因此被畿内河南郡所举,故特标明其为“河南孝廉”。这种突破惯例的异地察举在灭蜀、平吴后确有必要,并与九品中正制一样适应了汉末以来人多流离的局面,又蕴含了才行鉴甄与乡议脱钩的倾向,因而仍反映了察举制演变的重要趋势。 魏晋以来的异地察举多为适应人口流动局面而发生,尤其与不断发生的侨居、土断等事密切相关。如西晋李含:“陇西狄道人也,侨居始平。少有才干,两郡并举孝廉。”含被原籍陇西和侨居的始平郡并举孝廉,必在晋武帝泰始二年(266)置始平郡后。若以户籍为准,其既系籍始平,则陇西郡举其孝廉为异地察举,可见当时察举确为适应汉魏以来人口流动局面而有所调整,这也是人们的居地系贯与原籍分离后,有关管理亦趋于错综而难一时釐清的反映。又如东晋时,袁粲之“父濯,扬州秀才,蚤卒”。袁氏原籍陈郡阳夏,南渡以来久居扬州,为南朝王、谢、袁、萧四大侨姓之一。袁粲之父袁濯约在东晋末被举秀才,当时陈郡已在刘裕北伐收归的豫州属下,上引文所书“扬州秀才”,明确了其为侨居地所举。再如刘宋时被举的丘巨源:“兰陵兰陵人也。宋初土断属丹阳,后属兰陵。巨源少举丹阳郡孝廉。”兰陵郡自东晋末至刘宋明帝初大抵属北徐州,丘巨源家则在宋初土断时落籍丹阳郡,故其少时被举“丹阳郡孝廉”,体现的是按户籍所在地察举的原则,这也透露了土断以前察举在原籍和侨居地难有定准的状态。但土断以后异地察举并未稍歇,《梁书·任昉传》载其乐安博昌人: 早知名,宋丹阳尹刘秉辟为主簿……久之,为奉朝请,举兖州秀才,拜太常博士,迁征北行参军。永明初,卫将军王俭领丹阳尹,复引为主簿。 乐安郡在刘裕北伐平南燕时收归北青州,至宋明帝时陷入北魏,任昉既两度被辟丹阳主簿,可见其家早已徙居建康一带。至宋、齐间昉被举“兖州秀才”,并非其原籍和现居系贯之地,是当时虽已屡经土断,并有按户籍地察举的原则,异地察举仍在继续发生。 北朝的异地察举之例,如北魏前期李彦:“颇有学业。高祖初,举司州秀才,除中书博士,转谏议大夫。”彦为李宝次子,宝陇西狄道人,凉王李暠之孙,太武帝定河西时归降,后入朝留于平城。李彦被“举司州秀才”,盖亦明其本为秦雍人士而为司州所举。北魏司州所举秀才除李彦、郦显度、杨播、李超等本非司州人而时期较早外,其余皆在三长制推行及孝文帝迁都以后,仍有不少是各地迁来之人。《魏书·辛绍先传》载其陇西狄道人,其父渊为凉王李暠骁骑将军,甚得李氏厚遇: 世祖之平凉州,绍先内徙,家于晋阳……太和十三年卒,赠冠军将军、并州刺史、晋阳公,谥曰惠。子凤达,耽道乐古,有长者之名,卒于京兆王子推国常侍。凤达子祥,字万福,举司州秀才,司空行参军,迁主簿。 太武帝定河西后,辛绍先家已落籍晋阳,其孙辛祥被举司州秀才则在孝文帝迁都后,当因其父随迁或其本人居于洛阳之故。 这类事例表明北朝也有在户籍地察举的一般原则,却还是会因人们籍贯居地错综不一而多例外,从而使异地察举发展起来。《北齐书·文苑樊逊传》载其河东北猗氏人: 属本州沦陷,寓居邺中,为临漳小史。县令裴鉴蒞官清苦,致白雀等瑞,逊上《清德颂》十首,鉴大加赏重。擢为主簿,仍荐之于右仆射崔暹,与辽东李广、渤海封孝琰等为暹宾客……武定七年,世宗崩,暹徙于边裔,宾客咸散,逊遂往陈留而居之。梁州刺史刘杀鬼以逊兼录事参军,仍举秀才……天保元年,本州复召举秀才。 樊逊原籍河东北猗氏县,属泰州,北猗氏为西魏占领后,逊家迁邺,似已落籍临漳县,逊则获裴鉴赏重而叠遇机缘。武定七年(549)后逊居当时的梁州治所陈留,遂被梁州举为秀才,至天保元年(550)逊再次被举秀才的“本州”,则应是北齐邺都所在的司州。樊逊才学优异而家门寒陋,虽屡被举却多坎坷,传文后载天保四年,“梁州重表举逊为秀才”,因对策高第入仕。是其寄居陈留不足一年,却得梁州在四年内两度举其秀才,足见北齐察举已不甚在意被举者居籍何地,其况似要较南朝的异地察举更为宽松。 如果说以上只是少数个案,那么南北朝史籍中本地所举秀、孝亦标明举地的众多事例,则可说明随着魏晋以来人口流动等事态发展和异地察举的流行,一种不甚在意人们居籍,而是关注其在何地被举的习惯已甚风行。《宋书·武帝纪下》永初二年(421)二月: 车驾幸延贤堂,策试诸州郡秀才、孝廉。扬州秀才顾练、豫州秀才殷朗所对称旨,并以为著作佐郎。 练、朗家世生平不详,但顾氏久为扬州吴郡著姓,殷氏望出陈郡长平而时属豫州,二人似皆本州所举,却仍书其为“扬州秀才”、“豫州秀才”。这应当是两晋以来察举尤重举地的反映,是与侨人在安置地被举而书“河南孝廉”、“扬州秀才”相连而来的现象。《梁书·萧琛传》载其兰陵人,父祖俱朝中显宦,琛起家齐太学博士: 时王俭当朝,琛年少,未为俭所识,负其才气,欲候俭……俭与语,大悦。俭为丹阳尹,辟为主簿,举为南徐州秀才,累迁司徒记室。 萧琛家在建康,琛不由扬州而被南徐州举为秀才,是因当时兰陵属南徐州,史载其“举为南徐州秀才”,是要标明其为原籍所举。由此可见,在居所、落籍地和原籍关系错综,异地察举适应这种局面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察举制更为关注的已是人们被何地所举而不是其居籍于何处。 北朝之况亦与南朝相类,《魏书·郑羲传附郑伯猷传》: 举司州秀才,以射策高第,除幽州平北府外兵参军,转太学博士。 郑氏荥阳开封人,孝文帝迁都后本属司州,伯猷为郑羲次兄小白之孙,其举司州秀才似在宣武帝时,也特别标明了其为本地所举。又《北齐书·儒林孙灵晖传》载其长乐武强人,为北魏大儒孙惠蔚的族曾孙: 灵晖少明敏,有器度,惠蔚一子早卒,其家书籍多在焉。灵晖年七岁,便好学,日诵数千言,唯寻讨惠蔚手录章疏,不求师友,三礼及三传皆通宗旨。然就鲍季详、熊安生质问疑滞,其所发明,熊、鲍无以异也。举冀州刺史秀才,射策高第,授员外将军,后以儒术甄明,擢授太学博士。 长乐郡西晋以来皆属冀州,此处所书“举冀州刺史秀才”,亦强调其为本地长官举贡,盖因其家长居京师,灵晖自幼读惠蔚藏书成长,亦可由司州举贡之故。 南北朝多见的这种本地所举秀才、孝廉仍标州郡之名,强调举地而不甚在意其居籍何处的现象,不仅是被人口流动导致原籍与居地、落籍地错综不一的状态催生的,其背后也有察举制本身不断发展完善的背景在起作用。其中有两个方面的事态堪值注意:一是随寒人势力兴起和门阀政治消退,西晋以来不为士流所好的察举之途到南北朝已有重振之势。即以上面所举之例而言,南朝如琅邪王氏、吴郡顾氏、会稽孔氏等,北朝如陇西李氏、荥阳郑氏、代人陆氏等,均为同期一流士族而被举秀才,亦可说明察举已重新成为颇受重视的进身之途。另一方面的事态与之呼应,即察举考试、劝惩等一系列制度也在陆续调整完善。自刘宋武帝重申东晋多已不行的“策试旧制”,到萧齐以来确定“考格”等第以凭黜陟;从北魏孝文帝屡诏州郡贡举须尽才学,孝明帝严格秀才对策的及第标准,到北齐河清定制秀、孝策考庸劣者被当众羞辱。这些事态在前引阎步克书中多已论列,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其不仅构成了南北朝后期察举得以过渡为科举制的基础,而且势必会在严格考试擢优黜劣的过程中不断凸显举贡的责任。尤其是南北朝以来,皇帝往往亲临朝堂策试秀、孝,北齐更将之定为常制,这种对察举常科考试的特殊重视,自必放大汉代以来举不以实等规定的激励效应。也就是说,在异地察举已渐流行的前提下,一旦其考试、劝惩之法被强化,举主与被举者荣辱相连,那就适足以使州郡举贡尤重以考试衡量的才学优劣,相应则不甚在意人们是本地还是外地士子,朝野上下也会更加关注士子由何地所举,而不是其究竟居住、落籍于何处。 南北朝强调秀、孝举地的风气大概就是这么形成的,而其显然是一种甚有利于游学被举和求举觅举的氛围。应当看到,游学一直都是正常情况下人口流动的原因之一,在异地察举因居籍状态错综不一而渐流行之时,游学被举本属事理之常。《南齐书·高逸臧荣绪传》载其东莞莒人: 祖奉先,建陵令;父庸民,国子助教。荣绪幼孤,躬自灌园,以供祭祀。母丧后,乃著《嫡寝论》……隐居京口教授。南徐州辟西曹,举秀才,不就。太祖为扬州,徵荣绪为主簿,不到。 东莞莒县东晋属徐州,宋泰始三年属东徐州。臧荣绪既“隐居京口教授”,又被徵扬州主簿,说明其籍本在扬州,而讲学授徒亦即游学,故其在宋末被治所在京口的南徐州举秀才,实即游学被举。从萧齐游学者因得名士推荐而获察举的例子来看,游学被举和求举觅举应已不是偶见之事。北朝后期这方面的趋势要来得更为明显,《北史·儒林刘昼传》述其勃海阜城人,曾游学邺都等地: 昼求秀才,十年不得,发愤撰《高才不遇传》。冀州刺史郦伯伟见之,始举昼,时年四十八。刺史陇西李璵,亦尝以昼应诏。先告之,昼曰:“公自为国举才,何劳语昼!” 刘昼求秀才多年,可见魏末士子求举觅举的流行。昼为冀州勃海郡人,自可被冀州刺史郦伯伟所举,不过上引文中的“刺史陇西李璵”,据《北齐书·李璵传》载其唯东魏时任东徐州刺史,故其亦可举昼秀才,必是昼多年游学求举与东徐州结缘之故,其况实与前举樊逊因游寓陈留被梁州所举相类。这表明北朝异地察举的发展,也导向了游学被举和求举觅举的相伴流行。 由上讨论可见,异地察举是在魏晋以来人多流离的局面下,为适应被举者居地、落籍地和原籍关系错综的状态而发展起来的,但到东晋南朝屡行土断,北朝实施三长制后,却还是呈现了异地察举继续发展,游学被举亦趋活跃之势。这样的事态无疑体现了察举制随当时政治社会变迁而发生的深刻变化。一方面,随察举颓势的重振及其制度的调整完善,孝廉、秀才等岁举常科已主要以经学、文章考试成绩为录取标准,察举重心因此而从德行转移至才学,德行要求实际已退为一条底线。另一方面,随考试、劝惩之制的强化和举贡责任的凸显,一种强调士子举地而不甚在意其居籍于何处的倾向已滋长起来,以往所谓的“乡举里选”亦已蜕变为一种理念而非制度实际。这两个方面可以说集中代表了察举在开放、自由度上也在不断趋近于科举的趋势,因为这类变化必将与异地察举的进一步发展彼此催驱;而异地察举的流行和习以为常,自亦会与游学被举和求举觅举之风互为推动。尤其是这种交相激荡的演变趋势又因北朝地方官学生徒举贡之制的发展而被放大,以至游学被举不断活跃兴盛起来而须加以疏导和规范,也就导致了投牒自举之法的形成。 三、北朝州郡学生的举贡与游学充举 唐代投牒自举之法的另一标志性现象,是求举、觅举士子寄附地方官学假其生徒名义应举就贡,前已述其为武周以来投牒自举的常态。正如异地察举的发展势必会与游学被举和求举觅举之风联系在一起那样,在有教无类的准则和汉魏以来地方官学生源相对开放的传统下,地方官学生徒举贡之制也已内在蕴含了游学之士寄学应举的趋向,并且要比国学生徒举贡之制更为明确地预示了科举与学校结合的方向。由于此制始于北魏而非魏晋南朝所有,故可认为游学之士寄学应举这种使投牒自举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做法,原来是随北朝地方官学生徒课试举贡之制的实施而逐渐形成的。在推溯唐投牒自举的来源时,这是又一条重要线索。 自汉武帝以经学为核心重建官学体系以来,国学生徒有课试入仕之途,各地官学生徒则无法定仕途,一般只能署补为吏,少数则可荐为国学生徒,或另由察举等途登进为官。魏晋南朝官学之况不一又多曲折,其生徒入仕之法却仍大抵如此,但其况在北朝发生了重大变化,地方官学生徒开始有了法定仕途。《魏书·李传》载其文成帝末为相州刺史,甚有政声: 上疏求立学校曰:“……昔之明主,建庠序于京畿,立学官于郡邑,教国子弟,习其道艺。然后选其俊异,以为造士。今圣治钦明,道隆三五,九服之民,咸仰德化,而所在州土,学校未立。臣虽不敏,诚愿备之,使后生闻雅颂之音,童幼覩经教之本。臣昔蒙恩宠,长管中秘,时课修学有成立之人,髦俊之士,已蒙进用。臣今重荷荣遇,显任方岳,思阐帝猷,光宣于外。自到以来,访诸文学,旧德已老,后生未进。岁首所贡,虽依制遣,对问之日,惧不克堪。臣愚欲仰依先典,于州郡治所各立学官。使士望之流,冠冕之胄,就而受业,庶必有成。其经艺通明者贡之王府。则郁郁之文,于是不坠。”书奏,显祖从之。 是为北魏地方官学体系之始。《魏书·显祖纪》、《高允传》及《儒林传》序等处亦载其事,可与互明,李此疏则明确交代当时专为郡国学生徒开辟了仕途。所谓“经艺通明者,贡之王府”,也就是生徒课试业成者可比照中书学生贡于朝廷选拔为官。且其既要解决以往贡士策问“惧不克堪”的问题,自必纳入了同期察举常科的举贡体制。 此举隐隐与十六国时期后赵所定郡国学制相续,为迥然不同于魏晋南朝的制度安排,所体现的则是定制者在地方官学上的独特理念。上引李疏述“昔之明主,建庠序于京畿,立学官于郡邑,教国子弟,习其道艺。然后选其俊异,以为造士”一段,先已说明了其建议郡国立学的指导思想为儒经所载圣王学制,其要即国学和各地官学虽各有功能而培养士子的性质相类,故皆须选其俊异贡于王庭。与之相连而同属魏晋南朝所无的一个现象,是此后北朝常称州郡学为“太学”。《魏书·高祐传》载其孝文帝时为西兖州刺史:“祐以郡国虽有太学,县党宜有黌序,乃县立讲学,党立小学。”同书卷65《李平传》载其宣武帝时为相州刺史:“平劝课农桑,修饰太学,简试通儒以充博士,选五郡聪敏者以教之。图孔子及七十二弟子于堂,亲为立赞。”同书卷57《崔挺传》附《崔游传》载其孝明帝初为河东太守:“太学旧在城内,游乃移置城南闲敞之处,亲自说经。当时学者莫不劝慕,号为良守。”数处所称“太学”明显都指州郡学,较早的是在孝文帝时期。据《魏书·高允传》载其议定郡国学制上表赞颂的“申祖宗之遗志,兴周礼之绝业”,这一称谓极有可能来自献文帝时始立郡国学时的托古倾向。称州郡学为“太学”,意味的是其地位与国学相类,故其生徒自应有举贡入仕之途。这一依本儒经的政教理念和制度安排,完全合乎扩大育才贡士规模和强调考试重要性的现实需要,故被进一步托古改制以标榜正统的孝文帝时期继承了下来。 《魏书·景穆十二王传下·南安王桢传附元英传》载其宣武帝初为吏部尚书之事: 英奏:“谨案《学令》:‘诸州郡学生,三年一校所通经数,因正使列之,然后遣使就郡练考。’臣伏惟圣明,崇道显成均之风,蕴义光胶序之美。是以太学之馆,久置于下国;四门之教,方构于京瀍。计习训淹年,听受累纪。然儁造之流,应问于魏阙;不革之辈,宜反于齐民。使就郡练考,覈其最殿。顷以皇都迁构,江扬未一,故乡校之训,弗遑正试。致使薰莸之质,均诲学庭;兰萧之体,等教文肆。今外宰京官,铨考向讫,求遣四门博士明通五经者,道别校练,依《令》黜陟。”诏曰:“学业墮废,为日已久,非一使能劝,比当别敕。” 这里元英先引据了孝文帝时所定《学令》文,其中规定州郡学生三年一试所通之经因计奏上,再由朝廷遣使前往考核黜陟,显然上承献文帝时的制度而来。其下所述“久置于下国”的“太学之馆”,是指早已建于各地的郡国学;“方构于京瀍”的“四门之教”,则是指孝文帝时立制,却因迁都等事耽搁迄未修成的四门等学;而“儁造之流,应问于魏阙”及以下数句,是说按《学令》规定地方官学生徒业成者皆应贡于朝廷策问,不成者则须黜退为民,但迁都以来却未遑遣使“就郡练考”,故其“求遣四门博士明通五经者,道别校练”,以凭黜陟。而宣武帝对其建议的诏答,则说《学令》因诸事倥偬有待落实,地方官学生徒的课试当由“别敕”加以规定。据《魏书·封懿传附封轨传》载其太和中为著作佐郎,宣武帝时转考功郎,“奏请遣四门学士明经学者检试诸州学生,诏从之”。当即元英上奏不久以后的举措,可证其“别敕”已下,事已施行。 《魏书·儒林传》序述北魏初年以来立学之况,自孝文帝迁都至宣武帝时臻于全盛: 时天下承平,学业大盛。故燕齐赵魏之间,横经著录,不可胜数。大者千余人,小者犹数百。州举茂异,郡贡孝廉,对扬王庭,每年逾众。 由于当时国学屋舍久未修成,故这里所述的“学业大盛”,主要是各地尤其是河北官、私学校之况。因而其下所述的“州举茂异,郡贡孝廉”云云,也不是一般地说当时州举秀才和郡贡孝廉为数甚众,而是在说各地学业大兴后生徒被举秀、孝的盛况,宣武帝以来州郡官学生徒的课试举贡必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至于此后的地方官学之况,如《韦彧墓志》述其孝明帝时为东豫州刺史时的政绩: 导民以德,齐民以礼……建太学,置崇文堂,立孔圣庙,生徒负袟,慕义如云,俎豆之容,道齐一变。政事之暇,亲为执经,高义既清,徽言载绪,伪民奔德,乐兹化道。 所谓“建太学”云云,即韦彧到任修建州学崇文祀孔;“生徒负袟”以下,则述远近士子慕义前来受业或观礼,东豫州学风为之一振,以至南朝士民亦有来附,这也反映了当时地方官学广纳生徒的开放性及相连而来游学甚盛的局面。在既定的生徒课试举贡之制下,地方官学既然接续了广纳生徒的传统,也就为游学之士寄学应举打开了大门。 正是在此基础上,至晚到北齐河清定制时,游学之士可寄附地方官学一体课试举贡的规定已正式明确了下来。《北齐书·儒林传》序: 齐氏司存,或失其守,师、保、疑、丞皆赏勋旧,国学博士徒有虚名,唯国子一学,生徒数十人耳……幸朝章宽简,政网疏阔,游手浮惰,十室而九。故横经受业之侣,遍于乡邑;负笈从宦之徒,不远千里……燕赵之俗,此众尤甚。齐制:诸郡并立学,置博士、助教授经,学生俱差逼充员,士流及豪富之家皆不从调。备员既非所好,坟籍固不关怀,又多被州郡官人驱使。纵有游惰,亦不检治,皆由上非所好之所致也。诸郡俱得察孝廉,其博士、助教及游学之徒通经者,推择充举。射策十条,通八以上,听九品出身,其尤异者,亦蒙抽擢。 这篇序文对高齐文教之况多有贬抑,但仍反映了当时学制和察举制的若干重要态势: 一是其述北齐国学不振而各地尤其是燕赵一带官、私学甚盛,显系北魏宣武帝以来事态的延续。对各郡官学来说,由于其皆须按法令规定的员额招生,士流及豪富子弟又无法“差逼充员”,也就只好为“游惰”即游学之士的入学寄学大开方便之门,这也接上了北魏地方官学可广纳生徒的传统。 二是“诸郡俱得察孝廉,其博士、助教及游学之徒通经者,推择充举”,所述当然不是各郡可察孝廉这个不待言的事实,而是河清所定《学令》的内容。其中既规定了郡学教官、生徒包括外来游学之徒寄学充员者,皆可经课试通经及某种推择环节举为孝廉,则州学师生可举秀才之况亦可想见。这又继承了北魏地方官学生徒课试举贡之制而有损益,从北齐郡学以“太学”为法定名称一事判断,其“推择充举”的具体办法当与国学生徒相类。 三是由此再看上引文中的“负笈从宦之徒,不远千里”,这正是北齐游学之士往来各地求举、觅举的写照。而其中相当一部分士子的“从宦”之途,则是进入州郡学成为教官、生徒,即可被“推择充举”秀才、孝廉。因而所谓“纵有游惰,亦不检治”,则不仅可见当时游学之士进入州郡学的顺畅,更可说明制度规定其本须“检治”,即递交有关身份证明文件由官府加以核实。由于其本为求举从宦而来,朝廷且肯定了其有附学应举的权利,故其实质上也就是“怀牒自列于州县”,是程序前置至附学之时的“投牒自举”。 北齐求举觅举的若干例子,像刘昼“求秀才十年不得”、马敬德“诣州求举秀才”等,以往学界多曾引以说明自由投考的“萌芽”。但在以上讨论的基础上,就有必要修正认识,意识到寄学应举的自由亦即自举就试的自由,北齐既确认游学之士可与地方官学师生一并推择充举,实际已使长期以来居籍地举贡的原则及与之相连的门族、乡议等限制失去了效力,更使以往士子处于被动地位的求举觅举,变成了其可主动择地应举就试,而举主不能横加阻隔的合法权利。因而这些例子显然已不能视为零星的“萌芽”,而是长期以来察举制演变的趋势和北齐既定制度框架导致的普遍结果。 结语:唐常科贡士格局所承脉络 由上讨论可见,正是魏晋以来察举制度的不断发展,包括考试、劝惩等环节的完善和异地察举的流行,导致了察举更重举地及士子才学,相应则不甚在意其居籍、身份的风气,从而为游学被举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本来无由闻达的寒门之士四出求举觅举开扩了通道。承此趋势,北魏献文帝以来郡国学生徒课试举贡之途的发展,到迁都洛阳及于魏末人口流动和阶层变迁更趋活跃之时,在长期以来地方官学师生来源相对开放的传统和孝文帝以来崇重文教的政策氛围中,便催成了河北等地游学大盛的局面。因而北齐加以明确的游学之士可与地方官学师生一并推择充举的制度,既是游学被举已势不可挡的体现,又对之作了必要疏导和规范。由于“投牒”一直都是本地或异地察举被贡的必经程序,至于“自举”行为亦一直自发存在于形形色色的求举觅举活动之中,故一旦其应举就试的障碍被游学之士得与地方官学师生一并推择充举的法令所排除,也就确定无疑地构成了士子可投牒自举的制度起点,且其显然已为唐代科举常科贡士分为“生徒”和“乡贡”二途的格局奠定了轮廓,又构成了武周以来“乡贡”多寄学应举的原型。发展至此,北齐常科贡士格局与唐制之别,实际已只有科目设置及国学生徒入仕也须举贡省试之类的调整了。 从投牒自举在魏晋以来察举贡士体制中逐渐孕育出来的过程来看,没有异地察举的流行,就不会有游学被举及求举觅举的兴起。同理,也正是因为游学被举及求举觅举之风成为惯见的事实,才有必要对之疏导约束,把以往充满了私弊的自举干求逐渐纳入既有的规范体系,使之转变为一种公开而易于督责的应举就试程序。而这一转折之所以完成于北朝,则与南、北地方官学生徒制度化出路的不同直接相关。在寒门仕途续有扩展、异地察举不断出现、游学被举亦不乏例的共同趋势下,南朝的求举觅举者虽同样处于较为宽松的氛围,却毕竟没有可供其主动选择应举就试的制度化通道。与上承北魏后期地方官学生徒课试举贡之势,进又允许游学之士同被推择充举的北齐之制相比,南朝官学入仕之途限于国学,而国学的生徒构成及其入仕之法历来都相对封闭,即便宋齐以来在这方面也有调整,其本身还是无法像地方官学生徒课试举贡之途那样,不仅足以构成常科贡士的大宗来源,且可显著推动诸求举觅举活动和游学被举的流行,这应当就是南朝察举向科举的过渡终于滞后于北朝的主因。 需要看到的是,北齐之制至隋仍在继续发展之中。《隋书·高祖纪下》载开皇九年(589)正月平陈,四月壬戌下诏偃武修文有曰: 京邑庠序,爰及州县,生徒受业,升进于朝,未有灼然明经高第。此则教训不笃,考课未精,明勒所由,隆兹儒训。 其述国学及各地官学生徒须“灼然明经”而“升进于朝”,应自隋初从齐、周之法损益而来,唐科举“明经”科即承此而来。从诏文要求国学与州县学一并严其教习课试之制,可知北朝后期国学生徒的课试入仕之法,至开皇九年以前已合流于州郡学生课试业成而举贡明经之途。这是对北魏、齐、周官学和举贡之制的发展,同时又是唐代科举常科贡士以国学和地方官学“生徒”为主的前身。再看《隋书·儒林传》序述隋文帝平陈以后崇文兴教之况: 于是超擢奇雋,厚赏诸儒,京邑达乎四方,皆启黌校。齐鲁赵魏,学者尤多,负笈追师,不远千里,讲诵之声,道路不绝。中州儒雅之盛,自汉魏以来,一时而已。 此虽兼述私学而亦包括官方开办的“黌校”,从中可见当时中原地区州县学及其可吸纳游学者的盛况甚类于北朝后期,而地方官学生源开放前提下的课试举贡,实即允许游学之士怀牒自列于州县学应举就试。《隋书·循吏梁彦光传》载其开皇年间为相州刺史之事: 乃用秩俸之物,招致山东大儒,每乡立学,非圣哲之书不得教授。常以季月召集之,亲临策试。有勤学异等,聪令有闻者,升堂设馔,其余并坐廊下。有好诤讼,惰业无成者,坐之庭中,设以草具。及大成当举,行宾贡之礼,又于郊外祖道,并以财物资之。 梁彦光既“招致山东大儒”任教,其原有生徒照例可随同前来就学,这也是游学者寄附地方官学。当时相州官学奖惩生徒的升堂设馔及下庭席草,与北齐秀孝策问劣者“起立席后,饮墨水,脱容刀”之法如出一辙;而其业成当举者的“宾贡之礼”、祖道之仪,则为唐代各地每岁举贡以“乡饮酒礼”为士子饯行的滥觞。 以上事态显然均是对北朝后期贡士之制的继续调整和发展,既合隋制在齐周与唐制间承上启下的大势,更具体展示了唐代常科贡士格局所承历史脉络。至于接下来发生的,则有隋文帝末年废学,炀帝登位后复又“申明旧制”的波折。至唐武德四年恢复科举常科强调乡举里选,次年下诏举贤即命“苟有才艺,无嫌自进”,也无非是回到了北齐以来常科举贡的发展轨道,重新建立了求举觅举者可在各地应举就试的规范,再到贞观以来学校臻盛,便形成了以官学“生徒”为主,而以投牒自举的“乡贡”为辅的科举常科贡士格局。要之,唐初的这些措置,无非是对隋炀帝时期恢复官学生徒课试举贡,进一步完善科举制度包括确立进士科等举措的继承和发展。至于其并未现成循用其法,而是在重新建制中逐渐回归,则为新朝建立每多制度更作的常态,其背后却仍是北齐以来有关趋势的延伸。由此看来,投牒自举所以未被史官郑重述其开端,恐怕正是由于求举觅举实质上就是私下展开的自举,故其因朝廷允许士子附学应举或明诏“无嫌自进”而变为公开合法的自举时,也就仍然浸透着各种私人性关系和陈规陋习,使之与旧时举贡之制的区别并不明显,遂难视之为一项重大制度变革。而这样的状态,也正是察举制与科举制近乎无缝衔接而很难划出明确界线,在举贡限制、考试规定和科目调整等方面皆呈错综演进、连续过渡之态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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