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发生后,可能出现如霍乱、伤寒、菌痢等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灾后严防肠道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需要组织有效的卫生防疫工作。为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感染传染病专家团队给出了洪涝灾区肠道传染病防控要点。
一、洪涝灾害后常见肠道传染病
主要包括甲类传染病中的霍乱,乙类传染病中的伤寒和副伤寒、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脊髓灰质炎、甲、戊型病毒性肝炎,丙类传染病中的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以及其他通过肠道传播的传染病。
二、洪涝灾区肠道传染病流行因素
洪涝灾害发生后,因水电等基础设施破坏,饮用水供应不足,饮用水和食物容易受到污染。同时医疗卫生机构受影响,医疗服务不能满足需求。人群转移安置时,人与人间接触的机会增加,同时伴随应激事件的发生,人体抵抗力下降,容易导致霍乱、菌痢、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感染传播。
三、洪涝灾区肠道传染病防控措施
(一)开展应急监测预警
灾害发生后,灾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灾害范围、波及的人群、医疗机构受损情况以及当地原有肠道传染病发病情况,在灾区建立或完善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确定监测内容、报告程序和方法,开展应急监测,实行日报制度,每天分析疫情的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为灾后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科学依据。
(二)加强疫情报告
包括常规病例报告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常规病例按照法定报告传染病报告要求,由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确诊病例及病原携带者,并在相应时限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报告。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需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想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三)及时开展疫情处置
洪涝灾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临床医务人员等及时赶赴灾区,按照突发事件处置的原则和方法,积极查找危险因素,采取以隔离治疗病人和带菌者、三管一灭一宣传(管理食品、水、粪便,灭蝇、健康教育)、消杀、预防服药和应急接种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按照“早、小、严、实”的工作原则,即“时间要早、范围要小、措施要严、落在实处”,在最短的时间将疫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1.预防性消毒处理原则
(1)根据受灾情况及肠道传染病传播风险,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清洁卫生与预防性消毒工作。
(2)灾后消毒工作应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消毒专业人员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3)工作人员应掌握各种消毒剂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尽可能选择消毒效果可靠,简便易行,对人畜安全、对环境友好的消毒方法,正确实施消毒措施。从事现场清污、消毒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进行现场消毒时应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消毒区。
(4)饮用水、洪水退后的公共活动区域、集中安置点是消毒重点。
(5)应及时清理动物尸体,淤泥、垃圾和粪便,做好无害化处理。
(6)加强腹泻和发热等症状监测,如发现肠道传染病疫情,应按照相关标准指南及时做好疫源地消毒工作。
2.消毒方法
(1)环境物表:对被洪水淹没过的区域,应先进行彻底的卫生处理,完成清理后再进行消毒。物体表面可采用有效氯500mg/L含氯消毒剂、1000mg/L过氧乙酸、200mg/L二氧化氯或1000mg/L季铵盐类消毒剂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min。生活用品可采用相同方式进行喷洒、擦拭、冲洗、浸泡消毒。
(2)空气:室内场所保持空气流通,以自然通风为主,通风不良的场所可采用机械通风,不对室内空气进行常规化学消毒剂喷洒或熏蒸消毒,室外空间无需进行空气消毒。
(3)饮用水:未被破坏的自来水厂,按照GB5749执行,并加强水源水和末梢水的监测。在洪涝灾害期间,水厂应根据源水水质变化情况,及时使用或加大混凝剂和消毒剂的使用量,保证出水水质符合GB5749的要求。在洪涝灾害期间,优先选择饮用瓶装水,如无瓶装水,则所有饮用水应煮沸后饮用。
(4)食品:应及时处理被洪水浸泡过或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食用任何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可蒸煮食品应充分加热后食用。
(5)餐饮具:清洗后首选煮沸消毒,煮沸时间应在15min以上。也可使用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如用有效氯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浸泡后清水洗净使用。
(6)布草:可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如需复用,应及时清洗、消毒。可使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min,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然后常规清洗。
(7)手和皮肤:流动水洗手或选用有效的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皮肤消毒可采用75%酒精、0.5%碘伏等皮肤消毒剂消毒。
(8)垃圾、粪便:对于一般生活垃圾无需进行消毒处理,应做好卫生管理工作,日产日清。含有腐败物品的垃圾喷洒含有效氯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作用60min后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9)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新鲜动物尸体应尽快深埋或火化,对已经发臭的动物尸体,可用有效氯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尸体及周围环境,去除臭味并消毒,然后再深埋处理或火化。尸体清理后需要对其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可选用1000mg/L~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喷洒,作用30min~60min。
(四)开展健康教育
在灾区开展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宣传,防止“病从口入”,重点向群众宣传不喝生水喝开水;
食物要彻底煮熟,剩余食品吃前要彻底再加热并趁热吃;
不吃未煮熟的食物,可削皮、剥壳者例外;不吃腐烂变质食物,熟食品要有防蝇设备;
接触排泄物后,应立即洗净手;
及时安全处理病人的排泄物。教育儿童不要随地大小便;
劝阻灾区群众在肠道传染病流行季节不吃“大席”;
指导消杀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告知群众出现腹泻症状时应及时就诊、自觉隔离;
鼓励群众积极配合疫情调查以及消杀工作等。
(五)评估
根据灾区肠道传染病发生的种类、数量、暴发疫情发生的范围与影响、各项救灾防病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肠道传染病的总体防控措施、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指导灾区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减少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及早控制肠道传染病疫情。
来源:https://www.163.com/jiankang/article/IB9R7PEU00388047.html
一、洪涝灾害后常见肠道传染病
主要包括甲类传染病中的霍乱,乙类传染病中的伤寒和副伤寒、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脊髓灰质炎、甲、戊型病毒性肝炎,丙类传染病中的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以及其他通过肠道传播的传染病。
二、洪涝灾区肠道传染病流行因素
洪涝灾害发生后,因水电等基础设施破坏,饮用水供应不足,饮用水和食物容易受到污染。同时医疗卫生机构受影响,医疗服务不能满足需求。人群转移安置时,人与人间接触的机会增加,同时伴随应激事件的发生,人体抵抗力下降,容易导致霍乱、菌痢、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感染传播。
三、洪涝灾区肠道传染病防控措施
(一)开展应急监测预警
灾害发生后,灾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灾害范围、波及的人群、医疗机构受损情况以及当地原有肠道传染病发病情况,在灾区建立或完善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确定监测内容、报告程序和方法,开展应急监测,实行日报制度,每天分析疫情的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为灾后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科学依据。
(二)加强疫情报告
包括常规病例报告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常规病例按照法定报告传染病报告要求,由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确诊病例及病原携带者,并在相应时限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报告。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需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想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三)及时开展疫情处置
洪涝灾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临床医务人员等及时赶赴灾区,按照突发事件处置的原则和方法,积极查找危险因素,采取以隔离治疗病人和带菌者、三管一灭一宣传(管理食品、水、粪便,灭蝇、健康教育)、消杀、预防服药和应急接种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按照“早、小、严、实”的工作原则,即“时间要早、范围要小、措施要严、落在实处”,在最短的时间将疫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1.预防性消毒处理原则
(1)根据受灾情况及肠道传染病传播风险,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清洁卫生与预防性消毒工作。
(2)灾后消毒工作应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消毒专业人员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3)工作人员应掌握各种消毒剂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尽可能选择消毒效果可靠,简便易行,对人畜安全、对环境友好的消毒方法,正确实施消毒措施。从事现场清污、消毒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进行现场消毒时应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消毒区。
(4)饮用水、洪水退后的公共活动区域、集中安置点是消毒重点。
(5)应及时清理动物尸体,淤泥、垃圾和粪便,做好无害化处理。
(6)加强腹泻和发热等症状监测,如发现肠道传染病疫情,应按照相关标准指南及时做好疫源地消毒工作。
2.消毒方法
(1)环境物表:对被洪水淹没过的区域,应先进行彻底的卫生处理,完成清理后再进行消毒。物体表面可采用有效氯500mg/L含氯消毒剂、1000mg/L过氧乙酸、200mg/L二氧化氯或1000mg/L季铵盐类消毒剂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min。生活用品可采用相同方式进行喷洒、擦拭、冲洗、浸泡消毒。
(2)空气:室内场所保持空气流通,以自然通风为主,通风不良的场所可采用机械通风,不对室内空气进行常规化学消毒剂喷洒或熏蒸消毒,室外空间无需进行空气消毒。
(3)饮用水:未被破坏的自来水厂,按照GB5749执行,并加强水源水和末梢水的监测。在洪涝灾害期间,水厂应根据源水水质变化情况,及时使用或加大混凝剂和消毒剂的使用量,保证出水水质符合GB5749的要求。在洪涝灾害期间,优先选择饮用瓶装水,如无瓶装水,则所有饮用水应煮沸后饮用。
(4)食品:应及时处理被洪水浸泡过或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食用任何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可蒸煮食品应充分加热后食用。
(5)餐饮具:清洗后首选煮沸消毒,煮沸时间应在15min以上。也可使用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如用有效氯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浸泡后清水洗净使用。
(6)布草:可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如需复用,应及时清洗、消毒。可使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min,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然后常规清洗。
(7)手和皮肤:流动水洗手或选用有效的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皮肤消毒可采用75%酒精、0.5%碘伏等皮肤消毒剂消毒。
(8)垃圾、粪便:对于一般生活垃圾无需进行消毒处理,应做好卫生管理工作,日产日清。含有腐败物品的垃圾喷洒含有效氯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作用60min后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9)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新鲜动物尸体应尽快深埋或火化,对已经发臭的动物尸体,可用有效氯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尸体及周围环境,去除臭味并消毒,然后再深埋处理或火化。尸体清理后需要对其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可选用1000mg/L~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喷洒,作用30min~60min。
(四)开展健康教育
在灾区开展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宣传,防止“病从口入”,重点向群众宣传不喝生水喝开水;
食物要彻底煮熟,剩余食品吃前要彻底再加热并趁热吃;
不吃未煮熟的食物,可削皮、剥壳者例外;不吃腐烂变质食物,熟食品要有防蝇设备;
接触排泄物后,应立即洗净手;
及时安全处理病人的排泄物。教育儿童不要随地大小便;
劝阻灾区群众在肠道传染病流行季节不吃“大席”;
指导消杀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告知群众出现腹泻症状时应及时就诊、自觉隔离;
鼓励群众积极配合疫情调查以及消杀工作等。
(五)评估
根据灾区肠道传染病发生的种类、数量、暴发疫情发生的范围与影响、各项救灾防病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肠道传染病的总体防控措施、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指导灾区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减少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及早控制肠道传染病疫情。
来源:https://www.163.com/jiankang/article/IB9R7PEU00388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