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朝北盟会编》:岳飞以通泰州镇抚使方退屯於江阴军,戊申被命已本进发癸丑到,宜兴取老小到徽州,有百姓诉其舅姚某搔扰,飞白其母责之曰:舅所为如此,有累於飞,飞能容,恐军情与军法不能容,母亦苦劝而止。 他日,飞与兵官押马,舅亦同徒刑,舅出飞马前而驰约数十步引弓满回身射飞,中鞍鞒,飞邓马逐舅擒下马,令王贵、张宪捉其手,自取佩刀破其心,然後碎割之归,白其母,母曰:我锺爱此弟,何遽如此?飞曰:若一箭或上或下,则飞死矣。为舅所杀,母虽欲一日安,不可得也。所以中鞍鞒者,乃天相飞也。今日不杀舅,他日必为舅所害,故不如杀之,母意亦解。 史书《三朝北盟会编》记载了一个关于岳飞舅舅的故事,说的是岳飞升任通泰州镇抚使,退守江阴,岳飞接一家老小到徽州,有百姓向岳飞诉求其舅舅骚扰百姓,岳飞责备他的母亲说:舅舅这么做,会连累岳飞,我岳飞能容忍舅舅,恐怕军情与军法不能容忍他。 岳飞的母亲向岳飞苦苦相劝,于是岳飞并没有处罚他的舅舅,有一天,岳飞与官兵押送马匹,他的舅舅也在,岳飞之舅骑马向前奔跑数十步,突然回身射箭射向岳飞,一箭射中马鞍,岳飞于是将他的舅舅生擒下马。 岳飞命令王贵和张宪捉住其舅舅的手,取出随身佩刀割破肚皮取出心脏,然后剁碎了心脏,岳飞做完这一切后,将这事告诉他的母亲,岳母说:我钟爱这个弟弟,为何会这样? 岳飞说:如果这一箭往上或者往下一点点,那我岳飞就死了,被自己的舅舅所杀死,母亲你虽然安宁一天,但我就永远失去了,所以箭射中了马鞍,这是天意,今天我如果不杀舅舅,他日肯定会被舅舅所杀,所以我要杀了他,岳母也表示理解。 岳飞的舅舅到底犯了什么法,史书没有记载,只知道骚扰百姓,这事可大可小,在战时,军纪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能做到有法必究,将领就很难约束部下。 举个例子,吕蒙偷袭荆州,在南郡江陵城劝降糜芳后,将关羽和其部下将士的家眷全部俘虏,并且安抚劝慰,同时下令吴军不得侵扰百姓,不能索取任何东西。 吕蒙帐下有一个兵士,是汝南人,吕蒙的同乡,拿了百姓家一个斗笠,用来遮盖铠甲,铠甲虽是公家物品,但吕蒙依旧认为他违犯军令,不能因为同乡的关系而荒废法令,于是流着泪杀了这个士兵。随后全军震惊,都做到路不拾遗。 如果岳飞的舅舅真的触犯了军令,按照岳飞的说法,是应该要杀头的,但是岳母为其弟说情,岳飞不得不做出让步,这等于是徇私枉法了。 岳飞母亲其实是个深明大义的人,能够在岳飞背上刺字,就已经很不容易了,为母则刚,岳母为岳飞在背上刺字,实际上把儿子交给了国家,但是,在私人感情上,岳母和岳飞其实都愿意给犯罪的亲人一个机会。 但是岳飞的舅舅不仅不领情,而且还怀恨在心,并且找机会刺杀岳飞,要知道当时的岳飞已经是通、泰州镇抚使,好歹是从四品的高官,岳飞舅舅的行为构成了刺杀朝廷命官的罪名,按律又是死罪,这一次,岳飞不仅杀了他的舅舅,而且是剖心剁碎。 岳飞这么做主要原因有三: 1、严明军法。 岳飞舅舅刺杀岳飞的行为是一次公开行为,是在公开场合行刺的,而骚扰百姓这事只是百姓私下跟岳飞说的,两者不可同日而语,前者的性质要严重的多,别说是岳飞舅舅,就是岳飞上级或者亲人,都得按法律从事。 这种行刺最低都要杀头,岳飞剖心剁碎的行为只不过是严厉处罚,或者说加重处罚,这叫大义灭亲,也叫奉公守法,岳飞只能借此事来严明军法,如果这一次再不处罚,岳飞威信都要扫地。 2、怨恨其舅以德报怨。 岳飞第一次跟母亲讲舅舅骚扰百姓后,经母亲劝解,放过了舅舅,没有想到的是,舅舅不仅不知道感谢,而且私下里想要杀他,换了任何人都会非常生气,我救了你,你居然要杀我,这叫以德报怨,岳飞能不生气吗? 岳飞是民族英雄,也是普通人,他也有七情六欲,也有最普通的人性,同样也会生气,岳飞把舅舅剖心剁碎行为几乎就是在舅舅行刺他失败后马上做的,没有一丝犹豫,说明岳飞正在气头上,但凡停留一段时间,估计岳飞可能不会这么做了, 正在气头上的人都会做出比较极端的事,这个人是岳飞的舅舅,就算做得再不对,岳飞也不应该剖心剁碎,毕竟死者为大,中国一直有这样的习俗,人都死了,他犯的罪过也因此会消除,岳飞这种极端的行为只不过正在气头上而已。 3、杀鸡儆猴。 岳飞这么做当然是做给所有人看的,在严明军纪的同时,也想杀鸡儆猴,杜绝同类的事件再次复发,岳飞想杜绝的就是两件事,一是骚扰百姓,二是行刺朝廷命官,前者也许还能留条命,后者则是非死不可了。 岳飞所处的时代是乱世,一方面是宋金之间的战争一直在持续,另一方面是宋朝控制区时常爆发农民起义,盗贼也非常多,乱世要用重典,剖心剁碎的行为就是重典。 不要觉得岳飞很残忍,也不要用今天的眼光看当时的人,乱世之中天天要死人的,岳飞作为战场上身经百战的将领,不知道杀了多少人,就算是剖心剁碎的行为,在当时也不过是处死人的一种刑罚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