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赵雯琪 每经编辑 刘雪梅
快递市场横行多年的“快递盲盒”乱象或将得到根治?
4月1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快递何以变“盲盒”》,报道了韵达速递义乌北苑营业网点涉嫌违法售卖快递退件等问题。第二天(4月2日),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就浙江义乌韵达品牌快递企业违规处理用户退货件问题,约谈韵达快递总部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韵达快递询问具体情况,韵达官方未予回应。
何为“快递盲盒”?市场上大部分“快递盲盒”都是退换货或是滞留件的商品,商家将它们打包放在一起,按麻袋或按斤再次销售,并宣称“稳赚不赔”。实际上,“快递盲盒”是违法行为,但是一直以来都是快递行业的顽疾。早在2020年,就有不少媒体曝光提醒消费者小心被“快递盲盒”套路,也有不少消费者明确表示对于快递盲盒中个人收件信息泄露的担忧。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是刚被媒体曝光,“快递盲盒”依然难被禁止。4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某电商平台搜索“快递盲盒”,依然可以找到不少可以下单购买“快递盲盒”的店家。虽然这些店家没有明说所售商品为“快递盲盒”,但是从商品描述和图片看与“快递盲盒”即为相似,不少店家保证“国际件,无空包”,同时表示“都是未拆封的,随机发货”。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快递盲盒的出现跟快递企业内部的退件流程管理机制不完善直接相关,通常是在被退件时没有及时告知寄件人并建立便捷的退件流程查询机制。在他看来,快递公司售卖快递盲盒是直接的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和隐私权。
知名评论家、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解筱文则向记者表示,过去几年,尽管这些问题多次被提及并试图解决,但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在于快递公司过于追求业务扩张,忽视了内部管理的重要性,以及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监管空白进行非法活动。此外,消费者对于盲盒的好奇心和购买欲望也助长了这一现象的蔓延。
快递盲盒屡禁不止?电商平台搜索仍可下单
据央视《焦点访谈》节目报道,最近市场上有一种卖盲盒的生意很火,甚至出现了一种“快递盲盒”,卖家声称这些盲盒都是从快递公司流出的快递物品,是买卖双方真实的购物。
据央视报道,知情人表示,这些“快递盲盒”都是从义乌批发的小商品,直接贴的单子。义乌有专门干这个生意的,一车估堆200块钱、300块钱,小商品都往里面塞。义乌一位玩具店的知情老板介绍,“快递盲盒”里的产品很多都是来自厂商处理的尾货低价产品。
除了用低价产品包装出来的假“快递盲盒”,知情人表示,市面上还存在用真快递充当盲盒出售的情况,只不过一般人拿不到货源,这些货源都是来自快递公司内部。知情人称,“快递盲盒”是商家不来找的件,名字错的或者退货的,这些东西都是内部买去的。《焦点访谈》记者走访多地,从内部渠道拿货的说法也从多人口中证实。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快递盲盒”,依然可以搜到相关产品,客服向记者表示,随机发货,都是未拆封的,里面具体有什么大家都是不清楚的。当记者询问这些盲盒是否为“没人签收或者退回的快递”时,该客服表示,“我这边只是小客服,不是很清楚哦。”类似该商家的盲盒是真“快递盲盒”还是假“快递盲盒”,则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对此,解筱文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快递盲盒和假盲盒现象揭示了快递公司在内部管理、退件处理以及加盟网点监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漏洞。
对于快递公司而言,解筱文表示,需要加强对退件处理流程的规范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管机制,并加强对加盟网点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快递公司还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确保惩罚机制能够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加强与快递公司的合作,共同推动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解决快递盲盒和假盲盒问题需要快递公司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从内部管理、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等多个方面入手,形成合力,确保快递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解筱文表示。
律师:法律规定是明确的,关键在于执行
实际上,对于“快递盲盒”的售卖行为,相关法规早已明令禁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中规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国务院颁布的《快递暂行条例》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有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这一类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赵占领看来,快递盲盒中销售的若是廉价劣质的产品,这种情况下的所谓盲盒就是一种营销技巧,至于是否违规主要看两点,一是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比如宣传盲盒内可能存在价高质优的产品,二是所售商品是存在强制性标准而不符合该标准。
在解筱文看来,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确实存在监管上的漏洞和不足。当前的法律法规对于快递盲盒和假盲盒的监管尚未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违法成本相对较低,惩罚机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难以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这导致了部分不法分子敢于铤而走险,从事违法活动。
“如果所谓快递盲盒销售的是真正的快递,来源是寄件人的退件,没有退给寄件人却被倒卖。这种情况跟快递公司内部的管理漏洞直接相关,一方面是快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上门送达到收件人,而是未经收件人同意而把快件放置于快递柜、前台、小区门口等等,导致收件人不知情而未及时收取,最终快递公司按照退件处理。”赵占领表示。
赵占领同时表示,相关法律规定是明确的,关键在于具体执行,从快递企业角度而言,需要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和制度,加强对于员工不法行为的监督;从监管部门角度而言,应该主动检查、抽查快递企业落实法律法规的情况,而不是被动等待有人举报、投诉后再进行调查。
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4-04-04/doc-inaqrrnu3068865.shtml
快递市场横行多年的“快递盲盒”乱象或将得到根治?
4月1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快递何以变“盲盒”》,报道了韵达速递义乌北苑营业网点涉嫌违法售卖快递退件等问题。第二天(4月2日),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就浙江义乌韵达品牌快递企业违规处理用户退货件问题,约谈韵达快递总部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韵达快递询问具体情况,韵达官方未予回应。
何为“快递盲盒”?市场上大部分“快递盲盒”都是退换货或是滞留件的商品,商家将它们打包放在一起,按麻袋或按斤再次销售,并宣称“稳赚不赔”。实际上,“快递盲盒”是违法行为,但是一直以来都是快递行业的顽疾。早在2020年,就有不少媒体曝光提醒消费者小心被“快递盲盒”套路,也有不少消费者明确表示对于快递盲盒中个人收件信息泄露的担忧。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是刚被媒体曝光,“快递盲盒”依然难被禁止。4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某电商平台搜索“快递盲盒”,依然可以找到不少可以下单购买“快递盲盒”的店家。虽然这些店家没有明说所售商品为“快递盲盒”,但是从商品描述和图片看与“快递盲盒”即为相似,不少店家保证“国际件,无空包”,同时表示“都是未拆封的,随机发货”。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快递盲盒的出现跟快递企业内部的退件流程管理机制不完善直接相关,通常是在被退件时没有及时告知寄件人并建立便捷的退件流程查询机制。在他看来,快递公司售卖快递盲盒是直接的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和隐私权。
知名评论家、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解筱文则向记者表示,过去几年,尽管这些问题多次被提及并试图解决,但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在于快递公司过于追求业务扩张,忽视了内部管理的重要性,以及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监管空白进行非法活动。此外,消费者对于盲盒的好奇心和购买欲望也助长了这一现象的蔓延。
快递盲盒屡禁不止?电商平台搜索仍可下单
据央视《焦点访谈》节目报道,最近市场上有一种卖盲盒的生意很火,甚至出现了一种“快递盲盒”,卖家声称这些盲盒都是从快递公司流出的快递物品,是买卖双方真实的购物。
据央视报道,知情人表示,这些“快递盲盒”都是从义乌批发的小商品,直接贴的单子。义乌有专门干这个生意的,一车估堆200块钱、300块钱,小商品都往里面塞。义乌一位玩具店的知情老板介绍,“快递盲盒”里的产品很多都是来自厂商处理的尾货低价产品。
除了用低价产品包装出来的假“快递盲盒”,知情人表示,市面上还存在用真快递充当盲盒出售的情况,只不过一般人拿不到货源,这些货源都是来自快递公司内部。知情人称,“快递盲盒”是商家不来找的件,名字错的或者退货的,这些东西都是内部买去的。《焦点访谈》记者走访多地,从内部渠道拿货的说法也从多人口中证实。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快递盲盒”,依然可以搜到相关产品,客服向记者表示,随机发货,都是未拆封的,里面具体有什么大家都是不清楚的。当记者询问这些盲盒是否为“没人签收或者退回的快递”时,该客服表示,“我这边只是小客服,不是很清楚哦。”类似该商家的盲盒是真“快递盲盒”还是假“快递盲盒”,则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对此,解筱文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快递盲盒和假盲盒现象揭示了快递公司在内部管理、退件处理以及加盟网点监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漏洞。
对于快递公司而言,解筱文表示,需要加强对退件处理流程的规范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管机制,并加强对加盟网点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快递公司还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确保惩罚机制能够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加强与快递公司的合作,共同推动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解决快递盲盒和假盲盒问题需要快递公司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从内部管理、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等多个方面入手,形成合力,确保快递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解筱文表示。
律师:法律规定是明确的,关键在于执行
实际上,对于“快递盲盒”的售卖行为,相关法规早已明令禁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中规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国务院颁布的《快递暂行条例》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有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这一类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赵占领看来,快递盲盒中销售的若是廉价劣质的产品,这种情况下的所谓盲盒就是一种营销技巧,至于是否违规主要看两点,一是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比如宣传盲盒内可能存在价高质优的产品,二是所售商品是存在强制性标准而不符合该标准。
在解筱文看来,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确实存在监管上的漏洞和不足。当前的法律法规对于快递盲盒和假盲盒的监管尚未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违法成本相对较低,惩罚机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难以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这导致了部分不法分子敢于铤而走险,从事违法活动。
“如果所谓快递盲盒销售的是真正的快递,来源是寄件人的退件,没有退给寄件人却被倒卖。这种情况跟快递公司内部的管理漏洞直接相关,一方面是快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上门送达到收件人,而是未经收件人同意而把快件放置于快递柜、前台、小区门口等等,导致收件人不知情而未及时收取,最终快递公司按照退件处理。”赵占领表示。
赵占领同时表示,相关法律规定是明确的,关键在于具体执行,从快递企业角度而言,需要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和制度,加强对于员工不法行为的监督;从监管部门角度而言,应该主动检查、抽查快递企业落实法律法规的情况,而不是被动等待有人举报、投诉后再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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