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自己没有运动天赋,但是走路,尤其是快走,是比较能够坚持的项目。之所以养成这个习惯,源于初中时的经历。 那时候,初中在镇子的最西端,离家里大约有个三里多路的样子。因为是走读,每天几次往返,而那时家里没有自行车,镇上更是没有共享单车可以使用。中午休息时间短,晚上急着回家,于是路上的时间总是想办法缩短,快走,就成了自然的选择。 多数时候,走路其实也是乐趣很多的,尤其是与同学们一起走的时候,聊聊老师和同学的八卦,说说各自的家长里短,不时会爆发出一阵放肆的大笑,旁边的路人,会笑着说:看这几个丫头,疯了呀!摇摇头擦肩而过。 走路虽然枯燥,可是也感受到了四季的变化,记得,有一年的春天,有一段路边的野蔷薇盛开,不知道是谁说,这个时候的花瓣和树枝可以食用,于是,一群人大着胆子尝试,其实就是有一点淡淡的甜味和汁水。不过,这一小段花枝也就必然没能逃过一群小姑娘的辣手。 最难受的是下雨的季节,因为学校门口有一段泥巴路,而我走路就是爱溅起泥水,每次下雨都战战兢兢,但还是难以避免弄脏裤子,因此不知道被妈妈骂过多少次,但是就是没法改变。 也有过恐怖的时候。不知道是哪一天,平常一起回家的小伙伴临时有事,于是我只能一个人回家。我家前面要走过一段空旷的场地,还有一个小水塘,旁边有几间废弃的破房子。记得那天,外面刮着很大的风,等我走过时,破房子的门窗被风吹得咣当咣当响,水塘也响起哗哗的水声,有光影若隐若现。我不敢回头,不敢旁顾,心脏紧张得随时就会蹦出来。终于看到了我家窗口那盏不亮的灯透出的微光时,后背已经汗湿。回家看钟,那天我创造了自己史上最快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