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子推荐】《穿书后成了狼孩/狼王养成手册,嗷呜~[穿书]》作者:余书乔(人类终其一生追寻的爱与忠诚就藏在这些毛茸茸的脑袋里)
书名:穿书后成了狼孩/狼王养成手册,嗷呜~[穿书]
作者:余书乔
文案:
叶知栀穿成《团宠假千金》中假千金那早逝白月光早年丢失的亲妹妹,还没来得及享受富贵人生,她便被偷走扔到原始丛林中。
才三个月大的叶知栀:“……”
然后她被一头母狼叼回了窝。
成为狼孩依然没走出原始丛林的第十六年,她成为狼群首领,率领狼群霸占了丛林中资源最富饶的地盘,至于人类社会,叶知栀表示,那是什么奇怪的两脚兽?
某天,她骑在巨蟒的头上巡视领土,看到一个吓得脸色惨败的雌性人类。
仅有的一点点记忆碎片告诉她,这是真假千金中里那个倒霉的炮灰真千金。
她恍然大悟,难怪这么多年了她都没能走出丛林,原来这是书中描述的那片神秘危险,人类根本不敢涉足的原始森林,真千金强行跟着一群富家子弟跑来外围探险,最后走散迷失在从林中,被找到时只剩一片血迹,还让一群人说声活该然后转头安慰假千金的死亡之地。
原来她被扔在了这里。
于是她把真千金捡回去养着了。
没多久,她又捡到一个浑身是伤的雄性人类。
一个月后,好心带两人一起走出丛林的叶知栀也被她救下的雄性扛走了。
叶知栀:嗷呜?
高亮注意:严禁违法猎捕、买卖、食用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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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推荐】
年初《重返狼群》狼王格林的故事重新火了,再加上《生命树》播出将大家的视角引向野生动物保护,于是这篇文纯纯是被大数据推送到我眼前的,看后表示,大数据真是深知我心啊,正想看狼群的故事,而且作者以带着记忆穿越者被狼群养大后,保留人类智慧与狼群共同生活相互影响,既有令人感动的动物间区别于人类的纯粹情感,也有自然法则的残酷淘汰,更加有无数惊心动魄的丛林冒险,作者写的视角很能带入,让人看着犹如身临其境,似乎也感应到原始的呼唤,想要跟狼群一同奔跑迎战,太精彩太好看了。
————剧透慎入————
先从故事背景开始讲吧,女主叶知栀是穿书故事中被仇家报复偷走后遗弃到原始丛林的倒霉路人角色,而这篇原始丛林的设定是神秘又美丽的,但越美丽的事物越加危险,它像哀牢山般与世隔绝有独特的磁场会让人类引以为傲的科技手段失灵,不但有亚马逊丛林般丰富的野生物种和珍稀植物,还有金刚骷髅岛或阿凡达中潘多拉星般,危险又未知的奇异生物,‘每当你仗着自己现代人见多识广觉得不会稀奇时,总会以不同的方式给出新的震撼’,而之所以危险恐怖,除了特殊地理环境形成的古怪恶劣气候,还因为整片地域都在排斥人类这个种族,生活在外围的动植物会本能排斥攻击人类,不食人的也变成食人的,似乎人成了牠们统一的食谱,这是丛林的第一道防线,但是这个范围的生物比较狂躁思维简单,更靠近内部生活在外围与中心交界区域的动物则因为要同时抵御外部和中心区怪兽,在有限的资源中夹缝生存变得更智慧、体型更庞大,他们是第二道防线,最后连女主也无法深入的中央区域,则是仿若地外领域的各种奇异生物怪兽生活的地方,而女主开局一个小婴儿,就被遗弃在这片,人类至今无法踏足的禁地。
她之所以能幸运的活下来有后面的故事,也因为她是个小婴儿,出现在这片丛林里时是无害的小幼崽,刚好第一个遇到的动物是才失去幼崽的母狼,母狼强烈的母爱盖过了本能,移情下将她认成自己的狼崽,母狼是狼后,狼王又惧内,这些狼群因为生活的比较靠内,没见过人类,就把她接纳进狼群,又因为长期跟狼群生活在一起染上的气味被丛林生物认定成狼,动物们是不看脸的,所以女主‘同胞兄弟’的狼哥银一,就闹了好多乌龙,内心戏特别好笑,从小就对这个狼妹充满同情,觉得她可太惨了,因为淘气被豹子叼走,族狼找了好久好不容易找回来就变秃毛残疾还长不大了,但是她身残志坚,只能用后腿走路还跑挺快,因为自己没有毛就喜欢收集猎物的毛,见识过女主头脑聪明手指灵巧善用工具的人类优势后,甚至考虑是不是自己前爪残了后也能开发出这种技能哈哈哈,刚开始我以为狼哥是男主呢,咱狼哥真的是个好哥哥妹控,从不嫌弃狼妹的弱小,误会她残疾了反而想到的是这个家以后都靠我养妹妹了,也看得到女主的努力和坚韧,明明没有皮毛利爪的优势,也可以通过工具战胜严寒和敌人,我真的觉得见过狼哥这种动物纯粹情感后,很难再爱上别人了,可惜这还是篇正经文,没有考虑过人兽恋。
而对于狼群来说,这个幼崽很特殊,最开始他们把她当做需要族群供养的如老狼一般的弱势群体,并且她实在太弱小了,丛林里随便一些东西哪怕是天气都能让她夭折,在她生活在丛林的第一个冬天,就差点被饿死冻死,是族狼姨姨的奶水和整个狼群挤在一起帮她取暖才熬过了冬季,可以说为了养活这头幼崽狼群全体都做出了贡献,耗费了很多心力,因为前期投入了很多关注,所以狼群对她的成长都有种长辈的心态,比起狼兄银一或其他狼本身的强大,她的变化更加让牠们惊喜欣慰。因为丛林里的动物,哪怕智商再高,也从来没有想过在遇到大自然的阻碍时,不是避开换条路,而是想办法解决阻碍,女主狼群的领地很贫瘠,每到雨季冬季就食物匮乏,哪怕努力去狩猎依旧可能挨不过,曾经狼群就是尽量减少身体消耗减少进食,饿着肚子熬过去,熬不过去就淘汰,但女主看到这个情况,就会想到在猎物充裕时,活捉小型素食动物圈养在领地里让其繁殖成储备粮,曾经狼群受伤后要么是带伤冒险寻草药,要么是同伴帮忙找回来,但女主却会想到将植物移植到领地里种植,这样需要用时就不用漫山遍野寻,甚至还想到做成药粉随身携带,她还挖渠道引水到山洞,使用火焰取暖烘焙保存食物,制作各种工具,后来竟然联合其他动物伙伴分工合作修了座大石桥通行,狼群忍不住想,这难道就是秃毛残腿没獠牙还长不大换来的天赋么?没有路就修路,骨子里人定胜天的花国人类给了狼亿点点震撼。
中间女主熬过了脆皮幼年期,跟着亚成年狼伙伴出门历练,是我觉得这文最最精彩的部分,(狼哥是最操心的,总是一个不注意狼妹就丢了,整个历练过程都在找妹妹,哈哈哈),牠们远离领地探索,看到了这片丛林各种不同的样貌,女主才知道前面说过的整个丛林外围+中央区的这种结构,也确定了回到人类社会的正确方位,但是在共同旅行的过程中,她对丛林和狼群产生了眷恋和归属感,在旅行探险的过程中,她也结识了更多不同种族的动物伙伴,第一个认识的小花,是一条比人还粗且还能长的更大的巨蟒,先是目睹小花捕猎受伤帮她治疗,掉下悬崖危机时又被小花出尾相救,后来共同对敌历经生死后,互相帮助疗伤分享收获的宝物(中心区存在很多神奇的天材地宝),狼蛇建立了跨种族信任友谊,后来他们到达沙漠区又认识了一条因为从小闷骚社恐结果隐蔽技能特别强的大黑蛇大墨,后来成为小花的伴侣,接着又因为馋甜食跟大蜜蜂抢蜂巢时,以人类烟雾迷惑声东击西的偷蜜方式收服了馋嘴大熊小弟,平时完全靠皮糙肉厚硬抗大蜜蜂的大熊,围观人类居然不用被叮满身伤就能偷走蜂巢的骚操作,大受震撼的憨憨就开始跟着大聪明女主混了,然后队伍日渐壮大,别的猎食者都觉得活久见,从未见过不同种类的猎食者能和谐相处,平时遇到其他物种,都是衡量打得过就是食物,打不过就跑的,没见过组队成这么浩浩荡荡一群的,直呼不敢惹不敢惹,而且这个团队真的很强,不同的动物能配合默契在战斗中各展所长,狼群灵巧偷袭、大蛇缠绕禁锢阻碍对手,大熊重拳出击,在智囊军师女主的指挥下完美协作,可以一战PK掉中心区的巨型凶兽(中心区是被许多王者级比恐龙还凶残的大怪兽占据的)。
于是等女主一群狼返回族群领地,不但带了各地特产,还带了小伙伴见家长。狼群就感觉这个幼崽总带来惊喜,平时出门有点好东西,全身上下找不到一个兜的狼,都是赶紧直接吃掉的,毕竟到自己嘴里才是自己的,没想到还能打包外带,牠们也从没想过还能从不同种类的动物身上学到东西互相取长补短,通常大家的生活就是强者为尊,臣服狼王的命令,可狼妹却敢于反抗勇于表达自己的想法,所以当外来狼首领,打着吞并狼群的目的,故意车轮战挑战狼王爸爸时,女主阻止了老派顽固思维想要守护族群战死的狼王爸爸,一直在丛林法则下生存的动物们再聪明,也不能突破固有的圈子,这是眼界局限,而女主的出现,带来了认知改变,让狼群学会了变通,后来这个狼群发展出了独特的继承规则、不同的传承方式,曾经老狼王要么战死、要么被挑战打败逐出狼群,虽然对丛林生物来讲,能寿终正寝自然死亡才很难得,但难道就不能有不流血的权利交替么,于是女主挑战狼王爸爸当上狼王,打破了原有继位规则,也让狼群认同了新规则,不同于单纯武力值强者为尊建立起的压制秩序,他们的族群领导者是有德者居之、让整个狼群信服的狼王,所以也不会在狼王受伤虚弱时反叛,狼群成员更加忠诚信任、凝聚团结。后来狼王爸妈退位后,还外出去二人旅行了呢,女主要跟还嫌她电灯泡,大半夜偷偷爬起来扔下她跑了,哈哈哈
而女主成为狼王后办的第一件实事,就是带领全族迁徙,曾经牠们一直生存的领地很贫瘠,就有点像无人区的荒凉,猎物少植被也很少,距离水源遥远,哪怕有女主的种植畜牧存粮办法,仍然只能保证现有的狼群填饱肚子,因此族群世代的生存智慧就是计划生育减少繁衍,将数量控制在一定范围才能保障生存,所以女主外出历练除了寻找回人类世界的出路,便是找更适宜的领地,功夫不负有心人,让她找到了一个简直是世外桃源,地形可攻可守的绝佳地点,不但有充足的水源猎物,还有安全的活动区,住宿宽敞每个狼都能实现独立住房,并放心大胆谈恋爱生孩子,最有趣的是这里还生活着一群好奇胆大的小松鼠邻居,在女主的牵线下,小松鼠与狼群和谐共处互惠,狼群庇护松鼠,松鼠则通过女主的草药技术传授,借用体型优势和灵巧手指,变成了松鼠医生。
这事情还要从女主药物试验开始,虽然狼基因已经自带中医系统代代相传认识很多药植,但是女主想通过科学配比来提升药效,当然不能拿狼群试验,于是就带着狼群专找伤重的动物围住,强行帮对方治疗观察效果,可能是一段时间只治疗没吃掉的行为,再加上伤口愈合快疗效好的用户体验,兽口相传让周围本来是竞争关系的如狮豹等猎食者产生了错误认知,一个个带着血淋淋的伤口就躺到狼族领地边,看到女主带着狼群出来,就憨憨的躺倒把伤口冲向女主,伤好了之后还会拖个猎物送过来当治疗费,女主不在就小松鼠们治,就这么着,新领地周围形成了套良性生态链,原本竞争关系的猎食者们也不再执着于争夺排位,反而在遇到外敌时能相互联手,谁家孩子跑丢了也能帮看顾下送回来的,越来越有邻里关系的样子。
虽然到后半部分,女主短暂的回归人类社会的几章看着有点无聊,简直不像一个作者写的,但人类社会情节在全文三百多章的比例中只占了四十多章,可以快进忽略,且细想下觉得重返人间的安排,是作者想让女主完成身为人类的责任回报生恩,再有机会通过深造学习,运用先进知识回馈狼群的养恩,女主后来以科研人员的身份常驻丛林边缘的基地,每年春夏到丛林与狼群共同冒险,秋冬蜗居时就返回基地做研究,还帮腿瘸的狼婶婶做了正骨手术,让飒帅的狼重新能奔跑,虽然不管是狼群还是丛林的秘密,她都不打算曝光给人类社会,毕竟人性的贪婪经不住考验,但既然命运让她成为史无前例能在丛林生存、行走的人类,她就想在有生之年继续探索解密,也许生命的奥秘真的在这片丛林中,她不是自己想获得长生,只是贪心想让狼爸狼妈狼叔狼婶能延寿陪她到百年,虽然到结局并没有讲到她是否如愿实现,人类的科技又会不会有一天发展到能深入丛林,也许连作者也不知道答案了,生命会自行找到出路,故事会脱离作者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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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三个月大的叶知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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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她骑在巨蟒的头上巡视领土,看到一个吓得脸色惨败的雌性人类。
仅有的一点点记忆碎片告诉她,这是真假千金中里那个倒霉的炮灰真千金。
她恍然大悟,难怪这么多年了她都没能走出丛林,原来这是书中描述的那片神秘危险,人类根本不敢涉足的原始森林,真千金强行跟着一群富家子弟跑来外围探险,最后走散迷失在从林中,被找到时只剩一片血迹,还让一群人说声活该然后转头安慰假千金的死亡之地。
原来她被扔在了这里。
于是她把真千金捡回去养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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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透慎入————
先从故事背景开始讲吧,女主叶知栀是穿书故事中被仇家报复偷走后遗弃到原始丛林的倒霉路人角色,而这篇原始丛林的设定是神秘又美丽的,但越美丽的事物越加危险,它像哀牢山般与世隔绝有独特的磁场会让人类引以为傲的科技手段失灵,不但有亚马逊丛林般丰富的野生物种和珍稀植物,还有金刚骷髅岛或阿凡达中潘多拉星般,危险又未知的奇异生物,‘每当你仗着自己现代人见多识广觉得不会稀奇时,总会以不同的方式给出新的震撼’,而之所以危险恐怖,除了特殊地理环境形成的古怪恶劣气候,还因为整片地域都在排斥人类这个种族,生活在外围的动植物会本能排斥攻击人类,不食人的也变成食人的,似乎人成了牠们统一的食谱,这是丛林的第一道防线,但是这个范围的生物比较狂躁思维简单,更靠近内部生活在外围与中心交界区域的动物则因为要同时抵御外部和中心区怪兽,在有限的资源中夹缝生存变得更智慧、体型更庞大,他们是第二道防线,最后连女主也无法深入的中央区域,则是仿若地外领域的各种奇异生物怪兽生活的地方,而女主开局一个小婴儿,就被遗弃在这片,人类至今无法踏足的禁地。
她之所以能幸运的活下来有后面的故事,也因为她是个小婴儿,出现在这片丛林里时是无害的小幼崽,刚好第一个遇到的动物是才失去幼崽的母狼,母狼强烈的母爱盖过了本能,移情下将她认成自己的狼崽,母狼是狼后,狼王又惧内,这些狼群因为生活的比较靠内,没见过人类,就把她接纳进狼群,又因为长期跟狼群生活在一起染上的气味被丛林生物认定成狼,动物们是不看脸的,所以女主‘同胞兄弟’的狼哥银一,就闹了好多乌龙,内心戏特别好笑,从小就对这个狼妹充满同情,觉得她可太惨了,因为淘气被豹子叼走,族狼找了好久好不容易找回来就变秃毛残疾还长不大了,但是她身残志坚,只能用后腿走路还跑挺快,因为自己没有毛就喜欢收集猎物的毛,见识过女主头脑聪明手指灵巧善用工具的人类优势后,甚至考虑是不是自己前爪残了后也能开发出这种技能哈哈哈,刚开始我以为狼哥是男主呢,咱狼哥真的是个好哥哥妹控,从不嫌弃狼妹的弱小,误会她残疾了反而想到的是这个家以后都靠我养妹妹了,也看得到女主的努力和坚韧,明明没有皮毛利爪的优势,也可以通过工具战胜严寒和敌人,我真的觉得见过狼哥这种动物纯粹情感后,很难再爱上别人了,可惜这还是篇正经文,没有考虑过人兽恋。
而对于狼群来说,这个幼崽很特殊,最开始他们把她当做需要族群供养的如老狼一般的弱势群体,并且她实在太弱小了,丛林里随便一些东西哪怕是天气都能让她夭折,在她生活在丛林的第一个冬天,就差点被饿死冻死,是族狼姨姨的奶水和整个狼群挤在一起帮她取暖才熬过了冬季,可以说为了养活这头幼崽狼群全体都做出了贡献,耗费了很多心力,因为前期投入了很多关注,所以狼群对她的成长都有种长辈的心态,比起狼兄银一或其他狼本身的强大,她的变化更加让牠们惊喜欣慰。因为丛林里的动物,哪怕智商再高,也从来没有想过在遇到大自然的阻碍时,不是避开换条路,而是想办法解决阻碍,女主狼群的领地很贫瘠,每到雨季冬季就食物匮乏,哪怕努力去狩猎依旧可能挨不过,曾经狼群就是尽量减少身体消耗减少进食,饿着肚子熬过去,熬不过去就淘汰,但女主看到这个情况,就会想到在猎物充裕时,活捉小型素食动物圈养在领地里让其繁殖成储备粮,曾经狼群受伤后要么是带伤冒险寻草药,要么是同伴帮忙找回来,但女主却会想到将植物移植到领地里种植,这样需要用时就不用漫山遍野寻,甚至还想到做成药粉随身携带,她还挖渠道引水到山洞,使用火焰取暖烘焙保存食物,制作各种工具,后来竟然联合其他动物伙伴分工合作修了座大石桥通行,狼群忍不住想,这难道就是秃毛残腿没獠牙还长不大换来的天赋么?没有路就修路,骨子里人定胜天的花国人类给了狼亿点点震撼。
中间女主熬过了脆皮幼年期,跟着亚成年狼伙伴出门历练,是我觉得这文最最精彩的部分,(狼哥是最操心的,总是一个不注意狼妹就丢了,整个历练过程都在找妹妹,哈哈哈),牠们远离领地探索,看到了这片丛林各种不同的样貌,女主才知道前面说过的整个丛林外围+中央区的这种结构,也确定了回到人类社会的正确方位,但是在共同旅行的过程中,她对丛林和狼群产生了眷恋和归属感,在旅行探险的过程中,她也结识了更多不同种族的动物伙伴,第一个认识的小花,是一条比人还粗且还能长的更大的巨蟒,先是目睹小花捕猎受伤帮她治疗,掉下悬崖危机时又被小花出尾相救,后来共同对敌历经生死后,互相帮助疗伤分享收获的宝物(中心区存在很多神奇的天材地宝),狼蛇建立了跨种族信任友谊,后来他们到达沙漠区又认识了一条因为从小闷骚社恐结果隐蔽技能特别强的大黑蛇大墨,后来成为小花的伴侣,接着又因为馋甜食跟大蜜蜂抢蜂巢时,以人类烟雾迷惑声东击西的偷蜜方式收服了馋嘴大熊小弟,平时完全靠皮糙肉厚硬抗大蜜蜂的大熊,围观人类居然不用被叮满身伤就能偷走蜂巢的骚操作,大受震撼的憨憨就开始跟着大聪明女主混了,然后队伍日渐壮大,别的猎食者都觉得活久见,从未见过不同种类的猎食者能和谐相处,平时遇到其他物种,都是衡量打得过就是食物,打不过就跑的,没见过组队成这么浩浩荡荡一群的,直呼不敢惹不敢惹,而且这个团队真的很强,不同的动物能配合默契在战斗中各展所长,狼群灵巧偷袭、大蛇缠绕禁锢阻碍对手,大熊重拳出击,在智囊军师女主的指挥下完美协作,可以一战PK掉中心区的巨型凶兽(中心区是被许多王者级比恐龙还凶残的大怪兽占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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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到后半部分,女主短暂的回归人类社会的几章看着有点无聊,简直不像一个作者写的,但人类社会情节在全文三百多章的比例中只占了四十多章,可以快进忽略,且细想下觉得重返人间的安排,是作者想让女主完成身为人类的责任回报生恩,再有机会通过深造学习,运用先进知识回馈狼群的养恩,女主后来以科研人员的身份常驻丛林边缘的基地,每年春夏到丛林与狼群共同冒险,秋冬蜗居时就返回基地做研究,还帮腿瘸的狼婶婶做了正骨手术,让飒帅的狼重新能奔跑,虽然不管是狼群还是丛林的秘密,她都不打算曝光给人类社会,毕竟人性的贪婪经不住考验,但既然命运让她成为史无前例能在丛林生存、行走的人类,她就想在有生之年继续探索解密,也许生命的奥秘真的在这片丛林中,她不是自己想获得长生,只是贪心想让狼爸狼妈狼叔狼婶能延寿陪她到百年,虽然到结局并没有讲到她是否如愿实现,人类的科技又会不会有一天发展到能深入丛林,也许连作者也不知道答案了,生命会自行找到出路,故事会脱离作者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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