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达尼和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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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逆° 从 原创小说 移动到本区(201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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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达尼和冰山
(一)
男生篇:
终于——终于——终于进这家公司了!
丁阳兴奋莫名欢呼雀跃,既而手足乱舞蹦上蹿下,结果一头撞到柜子上,撞得头昏眼花口吐白沫,差点乐极生悲一命呜呼。揉了揉肿了个大包的额头,并不觉得疼,依旧一脸幸福。
呃,请各位原谅我们的男主角这一副拙拙呆呆相,实在是他太开心了,开心到了极点。对于一个连续失业一年零八个月且三天三夜没吃过一顿饱饭的可怜虫来说,这点开心小意思毛毛雨啦。呵呵,哪有哪有,开个玩笑而已。身为社会小精英,好歹也撑起中国经济硬币大的一片天(注意!不是五毛钱,而是一块钱硬币那么大哦),哪能混到如此瘪三样?之所以放弃高薪跳槽过来,是为梦想!终于朝着梦想迈近了一步!嘿嘿,继续开始傻笑。
啊!光明的前途,他的梦中女孩!
咚!咚!咚!众看客皆晕倒,跌碎一地眼镜。咳咳咳,没办法,丁阳就这么大点出息。小时候选班干只敢竞选小组长、长大了买彩票只买两块钱的同志,不能奢望他的觉悟一下子来个质的飞跃。
从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的玩意儿,但丁阳对莫紫恰恰是一见钟情。只淡淡一瞥,似有意似无心的眼神,立马电得他脑筋短路四肢麻木。
深深吸一口气,丁阳自觉信心百倍。我来了,莫紫!等着做我的女朋友吧!
正式上班已经两个星期,和莫紫仍然停留在见面点点头的同事关系,毫无进展。这边厢绞尽脑汁搭不上话,那边厢又听说很多关于她的“光辉事迹”。莫紫是公司有名的“冰山美人”,迄今为止撞沉了N艘铁达尼号。铁达尼一号男请看电影,她将电影票送给扫地的大婶;铁达尼二号男以西餐相邀,得到个“冰冰有礼”的回答“对不起,我胃疼”;铁达尼三号男假借生日别有用心,收到别人代为转交的礼物和一个“临时有急事”的借口。以此类推,阵亡者众多。
当然,这些辉煌战绩并不能将丁阳吓倒,然而信心还是小小地受了些挫折。看来追求计划要慎重再慎重,可不能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丁阳泪满襟那样惨淡收场。既然强攻不行,只好采取迂回战术。
是夜,丁阳给莫紫发了第一封匿名Email——冷淡的你,是我眼里的万种风情。听听,多么富有才华声情并茂的句子。丁阳着实自我陶醉了一番。无奈佳人不买帐,一天下来毫无回音。
不要紧,再接再励发第二封——冷淡的你,是我心中难舍的痛。
第三封——冷淡的你,是我梦里的天簌之音。
如此这般,心肝脾胃肾全说了个遍,冷谈的莫紫依然惜言如金不曾回过只言片语。不过丁阳却乐观地认为他并非一无所获。根据每天上下班刻意巧遇以及时不时假公济私或者“闲晃”到莫紫办公室附近的观察所得,她起码有一点点被打动了。常常看到她若有所思心神恍惚的样子,有一次他还“不小心”瞄到莫紫正对着电脑发愣,进而幽幽地叹息。
丁阳得意地想“我到底还是搅乱了她的一池春水”,他决定趁胜追击扩大战果——我无意造成你的困扰,只是满心希望能有一个倾诉的机会。这个周末晚八点,我在半岛咖啡等你。不敢奢望你会来,但我会一直地等。水来,在水中等你;火来,在灰烬中等你。
Email发出去后,丁阳心里忐忑不安喜忧参半。嘴上说不敢奢望,内心却偷偷在希望。
她——会来吗?
女生篇:
“哇,开发部刚来的那个帅哥可真帅呀,超帅!”
莫紫漫不经心地听着,对艾玲的大惊小怪不以为然。既然她将所有男士统称为“帅哥”,那就不必对她所谓的“超帅”过于认真。不理会身边叽叽喳喳春心狂奔的喜鹊妹,莫紫穷极无聊地敲着键盘,习惯性叹了口气。唉,周末的下午真难熬。忽然想起好多天没登陆邮箱,闲着也闲着,打开看看吧。不过估计也就些垃圾广告。
又要输密码。唉,再叹一口气。现在做什么都要密码,对于像她这样长期记忆功能不太健全的人简直是痛苦的折磨。莫紫顺带在脑子里把所有该记住的密码仔细回忆了一遍,工资卡是阴历生日,龙卡是阳历生日,QQ是手机号……嗯,还好,都记住了。她在心里小小夸奖了自己一下下。等等,邮箱密码是多少?
生日?不对。电话号码?不是。123456?四个0?又错了。还好,还有密码提示问题“你的宠物叫什么名字?”莫紫立刻呆掉。她养过宠物吗?好像没有啊。天哪地呀,老天菩萨救命!算了,不浪费脑细胞想这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大不了再申请个信箱,总没上次钱就在卡上却取不出来糗。幸好,工资卡密码还记得,也不是太糟糕。呵呵。
莫紫顿时心情大好,瞄瞄时钟快指向五点。她开始收拾桌子上的东西,一边思量去哪里吃晚饭。还是对面那家面馆吧,不然来不及六点钟赶到半岛去。她在那边做兼职招待。
七点五十,半岛咖啡店。
小赵一阵风样地冲进店里,拉住莫紫的胳膊笑得谄媚之极“小莫,我男朋友约我郊游,明天帮我代个白班好不好?”
明天?星期六反正不上班,莫紫爽快地答应了她。这下小赵乐坏了,胖乎乎的小圆脸笑得跟朵菊花似的,连连把莫紫往门口推“你赶紧回家,晚班我来帮你上。”
莫紫拗不过她,只好换了衣服推门离开。莫大美女回家睡美容觉去也。
(二)
男生篇:
今天肯定是他的倒霉日!
本来一切好好的。惦着晚上的约会,丁阳五点不到就溜了。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回家,洗个澡换上最有型的一套衣服,对着镜子摆了半天Pose。然后满意地点头,小伙子还是蛮帅的嘛。呵呵。早点出发,才有诚意。
半路上想起要是有一束玫瑰似乎更能打动美人心,可是送什么颜色好呢?红玫瑰热情,却显得俗了;白玫瑰高雅,却又显冷淡。多亏花店小姐的提议,粉色玫瑰!半开的花苞淡粉的色泽,恰好象征着他羞涩的少男情怀。嘿嘿,嘿嘿,又是一阵傻笑。直到这里,所有事情都还那么顺利那么美好。
接着,不幸发生了。他一边夸赞花店小姐眼光好一边笑嘻嘻地掏皮夹。不料却掏了个空,惊得丁阳一身冷汗。蓦然想起钱包还在刚才换下来的那件外套里。被花店小姐用异样眼光打量不算最倒霉,被的士司机怀疑坐霸王车也不算最倒霉,最倒霉的是那个时候已经七点二十,搞不好要迟到了。
没辙,拼命冲啊!先冲回家拿钱,再冲上的士,恨不得一路绿灯,偏偏遇上塞车。紧赶慢赶,总算咖啡店遥遥在望。松了口气,看看表八点零五,不算太晚。
正侥幸着,一抬头却从车窗里看见莫紫翩翩然从店里走了出来迅速穿过马路渐行渐远消失不见。
哗啦啦!什么声音?天塌下来的声音。
女生篇:
莫紫做这份兼差,有一半原因是因为无聊。与其下班回家对着四面墙发呆,倒不如找点事做顺便多赚点钱。她没什么朋友,从小就知道自己不招人喜欢,没有可爱的笑容,不擅辞令不会交际。爸妈离婚时,没有一个肯要她,是奶奶把她带大的。连父母都讨厌的人,又有谁会喜欢?所以下意识地和别人保持距离,习惯了一个人,也就不觉得凄惨。比起过去跟爸妈伸手要生活费遭他们白眼的日子,现在的生活好太多了,好得简直就像天堂。日子一天天过去,莫紫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上班——下班——去半岛上班——再下班。她想,或许这一辈子就这么过了吧。
那男孩大概七点多就来了,一个人坐立不安,一杯咖啡接着一杯咖啡地喝,真怀疑今天夜里他能不能睡得着觉。坐到差不多所有客人全走光了还不离开,他在等人吗?女朋友?
莫紫认识他,他就是艾玲口中开发部那个超帅的帅哥。谈不上超帅,但白白净净斯斯文文,很干净的气质。虽是新同事却有着让莫紫欣羡不已的好人缘,见谁都一脸的笑,露出一口白白的牙齿。如果她那样笑铁定像个白痴,人家偏就能笑得那么好看那么阳光。唉,天生的魅力,巴望不了嫉妒不来的。可是,这样的男孩也会踢到铁板也会有女孩不买他的帐吗?明白人在这种时候最怕遇见熟人,莫紫知情识趣地能闪多远就闪多远,尽量避免被他看到。
很快地,准备打烊了,那个女孩终究没有来。另一个招待小孟没有莫紫好心,“很客气”地过去请他走路。他站起来,眉宇间掩饰不住的失望。不禁有点同情他,甚至怨恨起他在等的人。太不懂得惜福,多好的一个男孩子呀。
唉,关门下班喽。
没想到还是在门口遇到他。莫紫一愣,随即醒悟他不死心依然在等。看到她他拘谨地笑笑,连带莫紫也拘谨起来。实在没有安慰人的经验,打声招呼便打算开溜,却听见他开口说:“这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很危险,我送你回家好吗?”
开始了解他为何能拥有如此的好人缘尤其是女人缘,自个儿都失意到这份上了,还没忘记身为男士该有的绅士风度,哪怕是对一个比陌生人好不了多少的同事甲。不过,有必要做出一副等着被拒绝的慷慨就义状吗?其认命程度跟洗干净脖子闭着眼睛待宰的羔羊有一拼。这个人被拒绝成惯性了?
好象听谁说过,踹落水狗是会遭天遣的。算了,他要送就送吧,就别告诉他自己其实练过七年的柔道三年的跆拳道高中时还拿过全市中学生女子柔道冠军。
或者她应该把他安全送回家,以他现在的那个倒霉样,搞不好在半路就给人劫了、要不让车撞了。嗯,完全有可能。
(三)
男生篇:
哈哈,老天开眼了!这叫什么来着,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丁阳第五十八次躲在被窝里咧开嘴偷笑。为啥要偷着乐呢?因为怕被别人当神经病送到安定医院去。好不容易才从里面逃出来的。
啊?呵呵,哪有哪有,玩笑玩笑。
言归正传,从头说起。自从上次摆乌龙迟到五分钟“气得莫紫拂袖而去”,丁阳一直陷在自怨自艾的情绪里无法自拔。想想多闹心,旁人好歹是被冰山轰成炮灰,而他呢?愣是与冰山失之交臂,在茫茫情海迷了路眼看就要活活饿死。
幸亏“上天有好生之德”,郁闷得发慌才跑到半岛咖啡来哀悼他尚未出世便将夭折的恋情,居然意外地发现莫紫在这里做兼职。他做梦也没想到瞎猫竟然真的能碰上死耗子,呸呸,什么烂比喻。
丁阳兴奋之极在几分钟内马上拟好全盘计划。先等她过来装作偶遇“惊喜”地打招呼,再呸,本来就是偶遇,装什么装?哎呀随便啦,反正很惊喜就是了。然后再随意聊几句加深感情,不能太罗嗦惹人厌。最后不着痕迹顺理成章送美女回家。嘿嘿,完美的计划!如果能趁此登堂入室就更完美了。咳!咳!咳!不好意思,得意忘形露出色狼尾巴,赶紧擦擦口水。
不知是运气不好或者莫紫听到了他的内心召唤,很有先见之明地离他远远的,最后干脆躲进厨房不见踪影。屁股坐麻了不要紧,被那个板着张晚娘面孔的小招待拿着帐单赶人也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多么完美的计划全烂肚子里了。不甘心,厚着脸皮杵在门口等她。在看到她冷淡的表情之后,死撑的勇气集体化作幻灭的泡泡和他Say Goodbye 。笑得像牙疼,说送她回家心虚得像给便衣逮住的扒手。说完,两眼一闭等着被冰山撞出两窟窿。当然,在沉下去之前先得偷偷在后面跟着确保她安全到家,然后再回去慢慢打捞沉船修补破洞。
但是——
老天秀逗了?不对不对,老天开眼了!冰山突然变成棉花山!尽管一路上依旧沉默寡言,不过她对他有好感哦,一再要求送他回家。他堂堂大男人怎能要小女生送?临到她家楼下,她又说“到家打个电话给我,让我知道你平安到家了”
丁阳立马昏了头,莫紫在担心他!莫紫在乎他!莫紫耶,他的莫紫耶!连人家手都没牵过就成他的了,搞不清状况的家伙。搞不清状况也就罢了,可他老兄竟然昏到方向都搞不清楚的地步。砰!看看,还没出小区门就已经一头撞到墙上去了。
嘿嘿,撞得好,撞得妙。丁阳捂着头笑得变本加厉。
啊?撞傻啦?非也非也,那面墙上贴着一张广告。
噢,治牛皮癣的小广告。啧啧,看不出来年纪轻轻的有那病。
去!去!那是张租房广告,招租的恰恰是莫紫对门的那一家。
天助我也!哈哈哈哈,丁阳躺被窝里第五十九次咧嘴,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地笑。
签租房合同那天,丁阳紧握住房主的手感激涕零热泪盈眶,“您这房租得太及时了太及时了”
于是,丁阳和莫紫正式从点头之交的同事上升为低头不见抬头也会见到的同事加近邻关系。历史性的飞跃!从此,他可以天天早上趴门上猫眼里看莫紫什么时候出门,然后第一时间冲下楼和她一起上班。晚上再恰好路过咖啡店顺便等她下班回家。多美妙的一天!
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丁阳一个人唱独角戏,天南地北胡侃一气,而莫紫则间或在旁边简单“嗯”一声或“啊”一下表示她在听,客气而疏离。记得搬家那天到她家作睦邻友好的拜访,他那篇打了一夜腹稿的“好邻居宣言”就硬是被莫紫这个“嗯嗯啊啊”的单音节词给冲得七零八落,尴尬得他只好灰头土脸告辞。不过没关系,来日方长,现在他们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来培养感情。就算用小火烤,今天烤一点明天烤一点,总有一天冰山也会溶成一池秋水。丁阳下定决心将死缠烂打厚脸皮坚持到底。有什么呀?大不了给撞沉了,我修修补补又是一条好船。
这不,打着“借盐”的旗号他又涎着脸想登堂入室,无奈人家一句“抱歉,没有”生生把他堵在了门口。唉,早知道就说借糖了。
女生篇:
没想到会和丁阳成了邻居。他为什么要搬家呢?想逃离一些什么回忆吗?唉,失恋的人。想着要逃离,却又会不由自主来店里。每次都说正好经过,莫紫聪明地不去戳穿他的谎言,她知道他是想借着这个地方来缅怀心里的那个人。
常常猜测他爱的那个女孩会是个什么样子,一定很漂亮,真正的那种漂亮。不像她远看模样还可以,但是隐隐约约的斑斑痘痘一点经不起推敲。而且一定很活泼笑起来甜甜的,不像她闷闷的不会说话不会聊天,每次遇到,都要他拼命找话题气氛才不至于尴尬。越想越好奇,却不敢问,怕触痛他的伤疤。他表面看上去神采飞扬似乎完全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了,但莫紫心知肚明他在死撑。因为偶尔,她会捕捉到他眼底一闪而逝的黯然。
再一次叹息,为他是那么好的人却不被珍惜。要是换作她早拜佛酬神回家抱着枕头偷笑个三天三夜,捡到宝了嘛。每次坐公交车他都会想办法帮她占个位子宁可自己站着,就算没位子他也会用身体隔开人群不让她被挤到。还有,他不会像别人那样嫌她闷只跟她聊几句就走开了,他会讲好多好多事情给她听却不强求她回答,不会问“莫紫,你觉得呢”,不会介意她就只会点头却不知道怎么把话题继续下去。很感激,他却说好朋友好邻居应该互相帮助,可是她能帮到他什么呢?对了,下雨的时候她会记得提醒他收衣服。还有……以后他来借东西的时候一定要借给他。可惜她从来不在家做饭,家里没准备那些油盐酱醋什么的。嗯,记得明天到超市买齐了。
(四)
男生篇:
丁阳就知道他和莫紫有缘。本来家里方便面吃光了打算去买点,刚进超市大门就看见莫紫的身影,乐得他推着小车冲将过去,近了近了。等等,先清清嗓子摆个造型,
“嗨,这么巧,你也——”咦,人呢?
敢情人家没听见,走了。
上哪儿去了,丁阳一边心不在焉地把货架上的东西往车上搬一边四处张望。看到了看到了,就在前面。轻轻走过去,照准她肩膀拍下去“嗨”,这回跑不掉了吧。
啊?不会吧,一脸皱纹。
搞什么呀,四十好几的大妈了也跟莫紫穿一样的衣服。
跟大妈赔了半天笑脸,才没惹得她发飙。呼,真倒霉!正嘟囔着,忽然看见莫紫已经站收银台那边准备结帐了。以火星撞地球的速度一路狂奔,嘴里惊天动地地喊着:
“莫紫——莫紫——”
莫紫回过头终于看到丁阳,只见她对他微微一笑,说:“你赶着结帐吗?没关系,你先来,我不急”
丁阳简直无地自容,越想给她留个好印象越是在她面前出丑,大概全超市的人都听到他鸡猫子鬼叫。再看看他买的什么东西,排骨排骨还是排骨,他没事买那么多盒冷冻排骨干嘛?明明是来买方便面的,结果背了一大包排骨回家,对了还有一只冻鸡。还是莫紫体贴,不但不笑他还帮他拎东西。
“你怎么买这么多排骨呀?”
“这个——”丁阳开始鬼扯“我爱吃排骨,准备回去做红烧排骨糖醋排骨煎排骨炸排骨,对了还有冬瓜排骨汤。你知道,双休日闲着怪无聊的”
立刻收到美女崇拜的眼神“你会做菜!好厉害,不像我什么都不会”
“哪里哪里,要不晚上你来我家吃饭,尝尝我的手艺”丁阳美得快忘了自己姓什么了。
“那怎么好意思?”
丁阳急了“一定要来!不来就是不给我面子。”
“好吧,那我就不客气了。”
“那晚上见。”
“晚上见。”
丁阳美滋滋地关上门,还陶醉在莫紫临关门前的回眸一笑中不能自已。大约十分钟过后,突然笑容僵在唇边,取而代之一声哀嚎。天哪,莫紫要来吃饭!怎么办怎么办?他拿什么红烧糖醋煎排骨炸排骨?他丁阳长这么大就只会吃排骨。
女生篇:
和丁阳做邻居真的是一件既有趣又开心的事情。而且他还会做菜,真了起。虽然第一次的那个排骨实在不敢恭唯,红烧排骨是苦的,糖醋排骨黑乎乎的她没敢吃。不过排骨汤还好,只是淡了,但后来被他加了盐又咸了,然后再加水又淡了。再加盐,再加水,半锅汤变成了一锅汤,味道依旧不怎么样。
忘不了他拿着筷子疑惑的表情“明明全按照菜谱上做的,为什么会成了这副德性?”,莫紫一向不太爱笑,那天却笑得前仰后合。
经过那次打击,以为他再也不会进厨房了。不料他却较上了劲,得了空就往厨房里钻。每每菜做好了便献宝似的来敲她的门。人家说,之所以名厨都是男人是因为男人在厨艺这方面比女人有天赋,这话果然有点道理。渐渐地,他烧的菜越来越好吃。吃白食吃出了习惯,只要闻到他家那个方向又传来香味,莫紫就会自动自发走到门边,一边咽口水一边等着给他开门。就这样和他混熟了,熟到不再顾忌会说错话,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反正最馋的样子都被他看到了,还会在意形象、害怕给他取笑吗?
男生篇:
俗话说得好,想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男人的胃。原来这句话对女人同样适用。喜欢看她垂涎三尺大块朵颐地吃他煮的菜,极其的满足,满足得几乎有点心酸。他抓住了她的胃,可是他能抓住她的心吗?
没有胆量当面表白,于是送她一盘她最喜欢的CD ,李察莱曼的钢琴曲。中间录了一段自己的独白:
“莫紫,你知道吗?我喜欢你,很早很早就喜欢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让我照顾你,做菜给你吃,讲笑话给你听。如果你愿意,明天就穿那件我最喜欢的粉色衣服。如果你不想再见到我,就穿件白色的,我会自觉离开永远不再来打扰你的生活。”
丁阳不晓得这一夜怎么熬过来的,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一颗心七上八下。一忽儿盼着天亮,一忽儿又害怕天明。
天终究亮了,躺在床上听见莫紫关门下楼的声音,鼓足勇气走到阳台正好看到她从楼道里出来,身上那件乳白色外套在阳光下闪着刺眼的光。那一刻,知道什么叫做心如死灰。铁达尼终于还是被冰山撞沉了,沉到最深最深的海底,再也无法打捞。就让他在海底慢慢生锈吧。
女生篇:
习惯是件很可怕的事情。三天没见到他,强烈的不适应。这才惊觉自己已习惯生活中有他的日子。习惯了每天早上一出门就看到他的笑脸,习惯每天晚上回家有他相陪,习惯了他做菜的味道,还有——习惯了笑,因为他而笑。
特意请假晚上站在门口等他,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只是迫切渴望看到他的脸听到他的声音。他回来了,却告诉莫紫过了这个月就会搬走。整个人像被浇了桶凉水,从头到脚凉透了,一直凉到心里。
他要走了,为什么?因为那个女孩回头来找他了吗?一定是的,这是好事,有情人终成眷属,大团圆结局。多好,为他高兴,真的为他高兴,真的——真的——高兴。
告诉自己请丁阳到家里吃饭仅仅是为了回报这些日子以来他对她的照顾。白吃人家那么多顿,回请一次应该的。如此而已,完全没有别的意思。
“吃菜呀,没有你的好手艺。这些都是叫的外卖,不要嫌弃”
丁阳默默地点头,默默地挟菜。气氛沉闷。
“我来放点音乐吧,对了你上次送我的碟我还没听呢,正好来听听看。”
什么?不要!可是丁阳只来得及说个“别”字,音乐已然响起。
然后——
莫紫一口鱼汤呛到气管里剧烈咳嗽起来,丁阳双手合什低头作认罪状。宣判前的沉默。
好不容易止住了咳,莫紫仓促地站起身跑到卧室重重地关上门。
“还是被判了死刑”丁阳在心里对自己苦笑。
“吱呀——”门又开了,莫紫手足无措地站在门边很小声很小声地说:
“那件粉色的衣服洗掉了,我只找到条粉色的丝巾,行不行?”
(一)
男生篇:
终于——终于——终于进这家公司了!
丁阳兴奋莫名欢呼雀跃,既而手足乱舞蹦上蹿下,结果一头撞到柜子上,撞得头昏眼花口吐白沫,差点乐极生悲一命呜呼。揉了揉肿了个大包的额头,并不觉得疼,依旧一脸幸福。
呃,请各位原谅我们的男主角这一副拙拙呆呆相,实在是他太开心了,开心到了极点。对于一个连续失业一年零八个月且三天三夜没吃过一顿饱饭的可怜虫来说,这点开心小意思毛毛雨啦。呵呵,哪有哪有,开个玩笑而已。身为社会小精英,好歹也撑起中国经济硬币大的一片天(注意!不是五毛钱,而是一块钱硬币那么大哦),哪能混到如此瘪三样?之所以放弃高薪跳槽过来,是为梦想!终于朝着梦想迈近了一步!嘿嘿,继续开始傻笑。
啊!光明的前途,他的梦中女孩!
咚!咚!咚!众看客皆晕倒,跌碎一地眼镜。咳咳咳,没办法,丁阳就这么大点出息。小时候选班干只敢竞选小组长、长大了买彩票只买两块钱的同志,不能奢望他的觉悟一下子来个质的飞跃。
从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的玩意儿,但丁阳对莫紫恰恰是一见钟情。只淡淡一瞥,似有意似无心的眼神,立马电得他脑筋短路四肢麻木。
深深吸一口气,丁阳自觉信心百倍。我来了,莫紫!等着做我的女朋友吧!
正式上班已经两个星期,和莫紫仍然停留在见面点点头的同事关系,毫无进展。这边厢绞尽脑汁搭不上话,那边厢又听说很多关于她的“光辉事迹”。莫紫是公司有名的“冰山美人”,迄今为止撞沉了N艘铁达尼号。铁达尼一号男请看电影,她将电影票送给扫地的大婶;铁达尼二号男以西餐相邀,得到个“冰冰有礼”的回答“对不起,我胃疼”;铁达尼三号男假借生日别有用心,收到别人代为转交的礼物和一个“临时有急事”的借口。以此类推,阵亡者众多。
当然,这些辉煌战绩并不能将丁阳吓倒,然而信心还是小小地受了些挫折。看来追求计划要慎重再慎重,可不能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丁阳泪满襟那样惨淡收场。既然强攻不行,只好采取迂回战术。
是夜,丁阳给莫紫发了第一封匿名Email——冷淡的你,是我眼里的万种风情。听听,多么富有才华声情并茂的句子。丁阳着实自我陶醉了一番。无奈佳人不买帐,一天下来毫无回音。
不要紧,再接再励发第二封——冷淡的你,是我心中难舍的痛。
第三封——冷淡的你,是我梦里的天簌之音。
如此这般,心肝脾胃肾全说了个遍,冷谈的莫紫依然惜言如金不曾回过只言片语。不过丁阳却乐观地认为他并非一无所获。根据每天上下班刻意巧遇以及时不时假公济私或者“闲晃”到莫紫办公室附近的观察所得,她起码有一点点被打动了。常常看到她若有所思心神恍惚的样子,有一次他还“不小心”瞄到莫紫正对着电脑发愣,进而幽幽地叹息。
丁阳得意地想“我到底还是搅乱了她的一池春水”,他决定趁胜追击扩大战果——我无意造成你的困扰,只是满心希望能有一个倾诉的机会。这个周末晚八点,我在半岛咖啡等你。不敢奢望你会来,但我会一直地等。水来,在水中等你;火来,在灰烬中等你。
Email发出去后,丁阳心里忐忑不安喜忧参半。嘴上说不敢奢望,内心却偷偷在希望。
她——会来吗?
女生篇:
“哇,开发部刚来的那个帅哥可真帅呀,超帅!”
莫紫漫不经心地听着,对艾玲的大惊小怪不以为然。既然她将所有男士统称为“帅哥”,那就不必对她所谓的“超帅”过于认真。不理会身边叽叽喳喳春心狂奔的喜鹊妹,莫紫穷极无聊地敲着键盘,习惯性叹了口气。唉,周末的下午真难熬。忽然想起好多天没登陆邮箱,闲着也闲着,打开看看吧。不过估计也就些垃圾广告。
又要输密码。唉,再叹一口气。现在做什么都要密码,对于像她这样长期记忆功能不太健全的人简直是痛苦的折磨。莫紫顺带在脑子里把所有该记住的密码仔细回忆了一遍,工资卡是阴历生日,龙卡是阳历生日,QQ是手机号……嗯,还好,都记住了。她在心里小小夸奖了自己一下下。等等,邮箱密码是多少?
生日?不对。电话号码?不是。123456?四个0?又错了。还好,还有密码提示问题“你的宠物叫什么名字?”莫紫立刻呆掉。她养过宠物吗?好像没有啊。天哪地呀,老天菩萨救命!算了,不浪费脑细胞想这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大不了再申请个信箱,总没上次钱就在卡上却取不出来糗。幸好,工资卡密码还记得,也不是太糟糕。呵呵。
莫紫顿时心情大好,瞄瞄时钟快指向五点。她开始收拾桌子上的东西,一边思量去哪里吃晚饭。还是对面那家面馆吧,不然来不及六点钟赶到半岛去。她在那边做兼职招待。
七点五十,半岛咖啡店。
小赵一阵风样地冲进店里,拉住莫紫的胳膊笑得谄媚之极“小莫,我男朋友约我郊游,明天帮我代个白班好不好?”
明天?星期六反正不上班,莫紫爽快地答应了她。这下小赵乐坏了,胖乎乎的小圆脸笑得跟朵菊花似的,连连把莫紫往门口推“你赶紧回家,晚班我来帮你上。”
莫紫拗不过她,只好换了衣服推门离开。莫大美女回家睡美容觉去也。
(二)
男生篇:
今天肯定是他的倒霉日!
本来一切好好的。惦着晚上的约会,丁阳五点不到就溜了。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回家,洗个澡换上最有型的一套衣服,对着镜子摆了半天Pose。然后满意地点头,小伙子还是蛮帅的嘛。呵呵。早点出发,才有诚意。
半路上想起要是有一束玫瑰似乎更能打动美人心,可是送什么颜色好呢?红玫瑰热情,却显得俗了;白玫瑰高雅,却又显冷淡。多亏花店小姐的提议,粉色玫瑰!半开的花苞淡粉的色泽,恰好象征着他羞涩的少男情怀。嘿嘿,嘿嘿,又是一阵傻笑。直到这里,所有事情都还那么顺利那么美好。
接着,不幸发生了。他一边夸赞花店小姐眼光好一边笑嘻嘻地掏皮夹。不料却掏了个空,惊得丁阳一身冷汗。蓦然想起钱包还在刚才换下来的那件外套里。被花店小姐用异样眼光打量不算最倒霉,被的士司机怀疑坐霸王车也不算最倒霉,最倒霉的是那个时候已经七点二十,搞不好要迟到了。
没辙,拼命冲啊!先冲回家拿钱,再冲上的士,恨不得一路绿灯,偏偏遇上塞车。紧赶慢赶,总算咖啡店遥遥在望。松了口气,看看表八点零五,不算太晚。
正侥幸着,一抬头却从车窗里看见莫紫翩翩然从店里走了出来迅速穿过马路渐行渐远消失不见。
哗啦啦!什么声音?天塌下来的声音。
女生篇:
莫紫做这份兼差,有一半原因是因为无聊。与其下班回家对着四面墙发呆,倒不如找点事做顺便多赚点钱。她没什么朋友,从小就知道自己不招人喜欢,没有可爱的笑容,不擅辞令不会交际。爸妈离婚时,没有一个肯要她,是奶奶把她带大的。连父母都讨厌的人,又有谁会喜欢?所以下意识地和别人保持距离,习惯了一个人,也就不觉得凄惨。比起过去跟爸妈伸手要生活费遭他们白眼的日子,现在的生活好太多了,好得简直就像天堂。日子一天天过去,莫紫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上班——下班——去半岛上班——再下班。她想,或许这一辈子就这么过了吧。
那男孩大概七点多就来了,一个人坐立不安,一杯咖啡接着一杯咖啡地喝,真怀疑今天夜里他能不能睡得着觉。坐到差不多所有客人全走光了还不离开,他在等人吗?女朋友?
莫紫认识他,他就是艾玲口中开发部那个超帅的帅哥。谈不上超帅,但白白净净斯斯文文,很干净的气质。虽是新同事却有着让莫紫欣羡不已的好人缘,见谁都一脸的笑,露出一口白白的牙齿。如果她那样笑铁定像个白痴,人家偏就能笑得那么好看那么阳光。唉,天生的魅力,巴望不了嫉妒不来的。可是,这样的男孩也会踢到铁板也会有女孩不买他的帐吗?明白人在这种时候最怕遇见熟人,莫紫知情识趣地能闪多远就闪多远,尽量避免被他看到。
很快地,准备打烊了,那个女孩终究没有来。另一个招待小孟没有莫紫好心,“很客气”地过去请他走路。他站起来,眉宇间掩饰不住的失望。不禁有点同情他,甚至怨恨起他在等的人。太不懂得惜福,多好的一个男孩子呀。
唉,关门下班喽。
没想到还是在门口遇到他。莫紫一愣,随即醒悟他不死心依然在等。看到她他拘谨地笑笑,连带莫紫也拘谨起来。实在没有安慰人的经验,打声招呼便打算开溜,却听见他开口说:“这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很危险,我送你回家好吗?”
开始了解他为何能拥有如此的好人缘尤其是女人缘,自个儿都失意到这份上了,还没忘记身为男士该有的绅士风度,哪怕是对一个比陌生人好不了多少的同事甲。不过,有必要做出一副等着被拒绝的慷慨就义状吗?其认命程度跟洗干净脖子闭着眼睛待宰的羔羊有一拼。这个人被拒绝成惯性了?
好象听谁说过,踹落水狗是会遭天遣的。算了,他要送就送吧,就别告诉他自己其实练过七年的柔道三年的跆拳道高中时还拿过全市中学生女子柔道冠军。
或者她应该把他安全送回家,以他现在的那个倒霉样,搞不好在半路就给人劫了、要不让车撞了。嗯,完全有可能。
(三)
男生篇:
哈哈,老天开眼了!这叫什么来着,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丁阳第五十八次躲在被窝里咧开嘴偷笑。为啥要偷着乐呢?因为怕被别人当神经病送到安定医院去。好不容易才从里面逃出来的。
啊?呵呵,哪有哪有,玩笑玩笑。
言归正传,从头说起。自从上次摆乌龙迟到五分钟“气得莫紫拂袖而去”,丁阳一直陷在自怨自艾的情绪里无法自拔。想想多闹心,旁人好歹是被冰山轰成炮灰,而他呢?愣是与冰山失之交臂,在茫茫情海迷了路眼看就要活活饿死。
幸亏“上天有好生之德”,郁闷得发慌才跑到半岛咖啡来哀悼他尚未出世便将夭折的恋情,居然意外地发现莫紫在这里做兼职。他做梦也没想到瞎猫竟然真的能碰上死耗子,呸呸,什么烂比喻。
丁阳兴奋之极在几分钟内马上拟好全盘计划。先等她过来装作偶遇“惊喜”地打招呼,再呸,本来就是偶遇,装什么装?哎呀随便啦,反正很惊喜就是了。然后再随意聊几句加深感情,不能太罗嗦惹人厌。最后不着痕迹顺理成章送美女回家。嘿嘿,完美的计划!如果能趁此登堂入室就更完美了。咳!咳!咳!不好意思,得意忘形露出色狼尾巴,赶紧擦擦口水。
不知是运气不好或者莫紫听到了他的内心召唤,很有先见之明地离他远远的,最后干脆躲进厨房不见踪影。屁股坐麻了不要紧,被那个板着张晚娘面孔的小招待拿着帐单赶人也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多么完美的计划全烂肚子里了。不甘心,厚着脸皮杵在门口等她。在看到她冷淡的表情之后,死撑的勇气集体化作幻灭的泡泡和他Say Goodbye 。笑得像牙疼,说送她回家心虚得像给便衣逮住的扒手。说完,两眼一闭等着被冰山撞出两窟窿。当然,在沉下去之前先得偷偷在后面跟着确保她安全到家,然后再回去慢慢打捞沉船修补破洞。
但是——
老天秀逗了?不对不对,老天开眼了!冰山突然变成棉花山!尽管一路上依旧沉默寡言,不过她对他有好感哦,一再要求送他回家。他堂堂大男人怎能要小女生送?临到她家楼下,她又说“到家打个电话给我,让我知道你平安到家了”
丁阳立马昏了头,莫紫在担心他!莫紫在乎他!莫紫耶,他的莫紫耶!连人家手都没牵过就成他的了,搞不清状况的家伙。搞不清状况也就罢了,可他老兄竟然昏到方向都搞不清楚的地步。砰!看看,还没出小区门就已经一头撞到墙上去了。
嘿嘿,撞得好,撞得妙。丁阳捂着头笑得变本加厉。
啊?撞傻啦?非也非也,那面墙上贴着一张广告。
噢,治牛皮癣的小广告。啧啧,看不出来年纪轻轻的有那病。
去!去!那是张租房广告,招租的恰恰是莫紫对门的那一家。
天助我也!哈哈哈哈,丁阳躺被窝里第五十九次咧嘴,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地笑。
签租房合同那天,丁阳紧握住房主的手感激涕零热泪盈眶,“您这房租得太及时了太及时了”
于是,丁阳和莫紫正式从点头之交的同事上升为低头不见抬头也会见到的同事加近邻关系。历史性的飞跃!从此,他可以天天早上趴门上猫眼里看莫紫什么时候出门,然后第一时间冲下楼和她一起上班。晚上再恰好路过咖啡店顺便等她下班回家。多美妙的一天!
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丁阳一个人唱独角戏,天南地北胡侃一气,而莫紫则间或在旁边简单“嗯”一声或“啊”一下表示她在听,客气而疏离。记得搬家那天到她家作睦邻友好的拜访,他那篇打了一夜腹稿的“好邻居宣言”就硬是被莫紫这个“嗯嗯啊啊”的单音节词给冲得七零八落,尴尬得他只好灰头土脸告辞。不过没关系,来日方长,现在他们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来培养感情。就算用小火烤,今天烤一点明天烤一点,总有一天冰山也会溶成一池秋水。丁阳下定决心将死缠烂打厚脸皮坚持到底。有什么呀?大不了给撞沉了,我修修补补又是一条好船。
这不,打着“借盐”的旗号他又涎着脸想登堂入室,无奈人家一句“抱歉,没有”生生把他堵在了门口。唉,早知道就说借糖了。
女生篇:
没想到会和丁阳成了邻居。他为什么要搬家呢?想逃离一些什么回忆吗?唉,失恋的人。想着要逃离,却又会不由自主来店里。每次都说正好经过,莫紫聪明地不去戳穿他的谎言,她知道他是想借着这个地方来缅怀心里的那个人。
常常猜测他爱的那个女孩会是个什么样子,一定很漂亮,真正的那种漂亮。不像她远看模样还可以,但是隐隐约约的斑斑痘痘一点经不起推敲。而且一定很活泼笑起来甜甜的,不像她闷闷的不会说话不会聊天,每次遇到,都要他拼命找话题气氛才不至于尴尬。越想越好奇,却不敢问,怕触痛他的伤疤。他表面看上去神采飞扬似乎完全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了,但莫紫心知肚明他在死撑。因为偶尔,她会捕捉到他眼底一闪而逝的黯然。
再一次叹息,为他是那么好的人却不被珍惜。要是换作她早拜佛酬神回家抱着枕头偷笑个三天三夜,捡到宝了嘛。每次坐公交车他都会想办法帮她占个位子宁可自己站着,就算没位子他也会用身体隔开人群不让她被挤到。还有,他不会像别人那样嫌她闷只跟她聊几句就走开了,他会讲好多好多事情给她听却不强求她回答,不会问“莫紫,你觉得呢”,不会介意她就只会点头却不知道怎么把话题继续下去。很感激,他却说好朋友好邻居应该互相帮助,可是她能帮到他什么呢?对了,下雨的时候她会记得提醒他收衣服。还有……以后他来借东西的时候一定要借给他。可惜她从来不在家做饭,家里没准备那些油盐酱醋什么的。嗯,记得明天到超市买齐了。
(四)
男生篇:
丁阳就知道他和莫紫有缘。本来家里方便面吃光了打算去买点,刚进超市大门就看见莫紫的身影,乐得他推着小车冲将过去,近了近了。等等,先清清嗓子摆个造型,
“嗨,这么巧,你也——”咦,人呢?
敢情人家没听见,走了。
上哪儿去了,丁阳一边心不在焉地把货架上的东西往车上搬一边四处张望。看到了看到了,就在前面。轻轻走过去,照准她肩膀拍下去“嗨”,这回跑不掉了吧。
啊?不会吧,一脸皱纹。
搞什么呀,四十好几的大妈了也跟莫紫穿一样的衣服。
跟大妈赔了半天笑脸,才没惹得她发飙。呼,真倒霉!正嘟囔着,忽然看见莫紫已经站收银台那边准备结帐了。以火星撞地球的速度一路狂奔,嘴里惊天动地地喊着:
“莫紫——莫紫——”
莫紫回过头终于看到丁阳,只见她对他微微一笑,说:“你赶着结帐吗?没关系,你先来,我不急”
丁阳简直无地自容,越想给她留个好印象越是在她面前出丑,大概全超市的人都听到他鸡猫子鬼叫。再看看他买的什么东西,排骨排骨还是排骨,他没事买那么多盒冷冻排骨干嘛?明明是来买方便面的,结果背了一大包排骨回家,对了还有一只冻鸡。还是莫紫体贴,不但不笑他还帮他拎东西。
“你怎么买这么多排骨呀?”
“这个——”丁阳开始鬼扯“我爱吃排骨,准备回去做红烧排骨糖醋排骨煎排骨炸排骨,对了还有冬瓜排骨汤。你知道,双休日闲着怪无聊的”
立刻收到美女崇拜的眼神“你会做菜!好厉害,不像我什么都不会”
“哪里哪里,要不晚上你来我家吃饭,尝尝我的手艺”丁阳美得快忘了自己姓什么了。
“那怎么好意思?”
丁阳急了“一定要来!不来就是不给我面子。”
“好吧,那我就不客气了。”
“那晚上见。”
“晚上见。”
丁阳美滋滋地关上门,还陶醉在莫紫临关门前的回眸一笑中不能自已。大约十分钟过后,突然笑容僵在唇边,取而代之一声哀嚎。天哪,莫紫要来吃饭!怎么办怎么办?他拿什么红烧糖醋煎排骨炸排骨?他丁阳长这么大就只会吃排骨。
女生篇:
和丁阳做邻居真的是一件既有趣又开心的事情。而且他还会做菜,真了起。虽然第一次的那个排骨实在不敢恭唯,红烧排骨是苦的,糖醋排骨黑乎乎的她没敢吃。不过排骨汤还好,只是淡了,但后来被他加了盐又咸了,然后再加水又淡了。再加盐,再加水,半锅汤变成了一锅汤,味道依旧不怎么样。
忘不了他拿着筷子疑惑的表情“明明全按照菜谱上做的,为什么会成了这副德性?”,莫紫一向不太爱笑,那天却笑得前仰后合。
经过那次打击,以为他再也不会进厨房了。不料他却较上了劲,得了空就往厨房里钻。每每菜做好了便献宝似的来敲她的门。人家说,之所以名厨都是男人是因为男人在厨艺这方面比女人有天赋,这话果然有点道理。渐渐地,他烧的菜越来越好吃。吃白食吃出了习惯,只要闻到他家那个方向又传来香味,莫紫就会自动自发走到门边,一边咽口水一边等着给他开门。就这样和他混熟了,熟到不再顾忌会说错话,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反正最馋的样子都被他看到了,还会在意形象、害怕给他取笑吗?
男生篇:
俗话说得好,想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男人的胃。原来这句话对女人同样适用。喜欢看她垂涎三尺大块朵颐地吃他煮的菜,极其的满足,满足得几乎有点心酸。他抓住了她的胃,可是他能抓住她的心吗?
没有胆量当面表白,于是送她一盘她最喜欢的CD ,李察莱曼的钢琴曲。中间录了一段自己的独白:
“莫紫,你知道吗?我喜欢你,很早很早就喜欢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让我照顾你,做菜给你吃,讲笑话给你听。如果你愿意,明天就穿那件我最喜欢的粉色衣服。如果你不想再见到我,就穿件白色的,我会自觉离开永远不再来打扰你的生活。”
丁阳不晓得这一夜怎么熬过来的,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一颗心七上八下。一忽儿盼着天亮,一忽儿又害怕天明。
天终究亮了,躺在床上听见莫紫关门下楼的声音,鼓足勇气走到阳台正好看到她从楼道里出来,身上那件乳白色外套在阳光下闪着刺眼的光。那一刻,知道什么叫做心如死灰。铁达尼终于还是被冰山撞沉了,沉到最深最深的海底,再也无法打捞。就让他在海底慢慢生锈吧。
女生篇:
习惯是件很可怕的事情。三天没见到他,强烈的不适应。这才惊觉自己已习惯生活中有他的日子。习惯了每天早上一出门就看到他的笑脸,习惯每天晚上回家有他相陪,习惯了他做菜的味道,还有——习惯了笑,因为他而笑。
特意请假晚上站在门口等他,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只是迫切渴望看到他的脸听到他的声音。他回来了,却告诉莫紫过了这个月就会搬走。整个人像被浇了桶凉水,从头到脚凉透了,一直凉到心里。
他要走了,为什么?因为那个女孩回头来找他了吗?一定是的,这是好事,有情人终成眷属,大团圆结局。多好,为他高兴,真的为他高兴,真的——真的——高兴。
告诉自己请丁阳到家里吃饭仅仅是为了回报这些日子以来他对她的照顾。白吃人家那么多顿,回请一次应该的。如此而已,完全没有别的意思。
“吃菜呀,没有你的好手艺。这些都是叫的外卖,不要嫌弃”
丁阳默默地点头,默默地挟菜。气氛沉闷。
“我来放点音乐吧,对了你上次送我的碟我还没听呢,正好来听听看。”
什么?不要!可是丁阳只来得及说个“别”字,音乐已然响起。
然后——
莫紫一口鱼汤呛到气管里剧烈咳嗽起来,丁阳双手合什低头作认罪状。宣判前的沉默。
好不容易止住了咳,莫紫仓促地站起身跑到卧室重重地关上门。
“还是被判了死刑”丁阳在心里对自己苦笑。
“吱呀——”门又开了,莫紫手足无措地站在门边很小声很小声地说:
“那件粉色的衣服洗掉了,我只找到条粉色的丝巾,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