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被 逆° 从 原创小说 移动到本区(2016-03-31)
—
“别为了我的离去伤心,像我以前那样笑,好吗”——————墓志铭
放下手中的这束花,默念完这段墓志铭,我离开了这个城市。那时下着雪,掩盖掉了我送的花。
春暖花开,我在S市的一个图书馆作管理,同事不多,只有一个叫纯儿的女孩,和我年纪相仿,做起事来却比我麻利。纯儿是个美丽的乡下姑娘,有着一双大眼睛,两年前来到这个城市,做着一些不太需要文凭的工作。这是她告诉我的,但我却没有告诉她我为什么来到这里。只是有一天我突然出现,然后成为了她的同事,我不说太多话,她自然也不问,这似乎是一种默契。我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会给她讲一些给你讲过的故事,她笑起来很美,我却只能陪一些傻笑,她不知道这些故事我给你讲过,她也许也并不在乎。作为我讲笑话的交换,她会送我一些她自己做的小玩意。有时我们会坐在一起,吃着几块钱的盒饭,却能听到她对未来的憧憬,这样也是一种富有,我如是想
突然有一天下班时她告诉我她要回家了。
“为什么?”我承认我有些不舍,在一起的时光平平淡淡,然而这样的平淡正像春末夏至的阳光,温暖。
“家里给我找了个婆家,要我回去结婚。”她看着我微微挣扎的脸,眼中闪过一丝渴望,更多的则是自嘲。她红着脸递给我一个盒子,坚强又柔弱,这很矛盾却也自然,“这个送给你,以后好好保重”
是条灰色围巾,我知道,早在两个月前我偶然看到她在侍弄它。
“嗯”我只说了这一句,也只能说这一句。然后她转过身,走着,走着,拐过街角。
C市,一个靠近北方的城市,却也一样骄阳似火,我穿着有一些死板的制服,擦拭着刚刚用过的桌子,汗水在衣服上漂亮的划过一个弧线,然后就慢慢潜进已经水分十足的前襟。这里是间咖啡厅,夏至过后,我就来到了这里。虽然顾客不断,但也有偶尔闲暇的时候,老板刚刚三十出头,人很不错,咖啡厅里总是放着好听的、安静的曲子,这里完全没有酷夏的味道,好像汹涌嚣张的热浪轻易的被音乐打败,退守在精心装潢过的门外。一杯咖啡显然不能留住一个人,顾客很多是匆匆的来又匆匆的走,完全没有小说中的小资们的悠闲。但有一个人却是每天早早的来,夜色来了才离去,她是一个小说写手,家就在附近,可听说她的几乎所有创作都是在这里完成的,她说她喜欢这里的感觉。
“我叫咚咚,新来的?”我来的第一天,端给她一杯黑咖啡,她抬起头,甜甜的笑着,然后这样问我。她穿着一件安妮宝贝所钟爱的棉布男式衬衣,有些宽大,头发也有一些乱,给人一种慵懒的感觉却又不讨厌。
“嗯,这里的老朋友?”
“超钻石会员呢,这些可是要打很多折的。”
给她打的折真的比别的会员多,因为她是老顾客,老板又十分喜欢这样一个妹妹一样的女孩。因为熟咯,老板和老板娘时常开玩笑要她支付电脑用掉的电费。
她说她不明白为什么我不上学而在这里做工作,我没有告诉她我休学一年的事情,总是以喜欢流浪来敷衍她。她要把我写进她的下一本小说,“你身上有一种忧郁的气质,很适合做小说的人物呢。”她说话时喜欢眯一下眼睛,眼睛不是很大,至少没有纯儿的大,睫毛却很长,眯起来毛绒绒,很可爱。
“你喜欢什么颜色,喜欢什么季节,对了你喜欢雨吗,我可是喜欢得不行啊......”作为她下一步小说的男主角,我接受了如此的问答。
“假如有一天我喜欢上了你怎么办”那天天有些阴,事实上那时的天气已经开始变凉了,那天的顾客也出奇的少,我听着音乐望着她前面的座位发呆,她忽然从电脑前抬起头问我。
“我很快就走了”
“你也要走了吗”她不像在问我,自己有些出神。“我也要走了”
“你也要走了吗”我也不像在问她。
“国外,跟我妈妈”
“我可能去Z市”我尽量让自己的笑更自然一些,“别忘了你的书,里面有我呢”
Z市,由于住房问题,我住进了合租房,三室一厅,另外两个都是女孩。
今天又没有找到工作,我并不着急,我有积蓄,工作也不是为了赚钱。此时秋风已经让街道有些萧瑟,我紧了紧衣服,转入地铁入口。这时有一个好听的声音伴着吉他在唱:“......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看一看,这世界并非那么凄凉,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望一望,这世界还是一样光亮......”我认识这个女孩,夏白,和我合租房子的其中一个,高高的,脸略显消瘦,看上去很舒服的女孩。看到我在看她,显然也认出了我,向我善意的笑一下,却没有打断歌声。一曲唱罢,见我还没走,便招呼我过去。
“要回去了?”
“嗯,恰巧路过,你唱的很棒”
“那当然啦,我可是靠这个吃饭的”说着还晃了晃手中的吉他。
“吉他也不错”
夏白得意的笑着:“有没有兴趣?”
“你弹我唱?”
“说吧,什么歌”
“路人甲”
夏白没说话,却直接调试起了吉他
“面无表情的街灯,打亮有心事的人,快烧完的香烟,呛湿我没有视线的双眼。一个好心的路人,胜过十个伤我的爱人,你连冷酷都精彩,要怎么把你忘的烟消云散,不要我做得到吗,断不断都惩罚,惩罚我拿昨天往心里砸,我是你转头就忘的路人甲,凭什么要你陪着海角天涯,爱过了就算了吗,太难就别回答,短暂交会的路程就此分岔,我这个没名没姓的路人甲,只是忘了地址该怎么回家,不重要吧。
那条顽固的大街,一再重播的画面,那个擦不去的吻,是不是为了离别做的留念,一个好心的路人,胜过十个伤我的爱人,你连冷酷都精彩,要怎么把你忘的烟消云散,不要我做得到吗,断不断都惩罚,惩罚我拿昨天往心里砸,我是你转头就忘的路人甲,凭什么要你陪着海角天涯,爱过了就算了吗,太难就别回答,短暂交会的路程就此分岔,我这个没名没姓的路人甲,只是忘了地址该怎么回家,不重要吧。
不要我做得到吗,断不断都惩罚,惩罚我拿昨天往心里砸,我是你转头就忘的路人甲,凭什么要你陪着海角天涯,
爱过了就算了吗,太难就别回答,短暂交会的路程就此分岔,我这个没名没姓的路人甲,只是忘了地址该怎么回家,不重要吧!”
也许我喜欢这种感觉,于是每天唱歌的就变成了我们两个。唱累了,喝口水,我们也可能会互相挖苦一下。我常常借机买水而在远处看着她一个人安静的唱歌,我们面前的钱不会太少,但也不会很多,她不在乎,我似乎更不在乎。夏白说她想去旅行,然后在不知名的城市不知名的大街唱别人不知名的歌,她常常想象那些人看她的表情,有时会想得发笑。这个样子很像纯儿,却又不像,这也很矛盾,就像明明很相像的人在别人面前总是强调自己的特殊一样。
夏白不喜欢强调什么,这一点我很清楚。就像她离别时淡淡的“旅行去了”一样,不强调不代表不在乎,因为我看到,她哭了。羽绒服上有明显的泪滴。
我也该回去了,不只是一年的休假要结束了。
我有些累了,想靠在你的墓碑上,围着一条灰色的围巾,安静的着一本有我名字的书,书中有一张明信片做成的书签掉了下来,我捡起来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抱着她心爱的吉他,后面是迷人的风景。
放下手中的这束花,默念完这段墓志铭,我离开了这个城市。那时下着雪,掩盖掉了我送的花。
春暖花开,我在S市的一个图书馆作管理,同事不多,只有一个叫纯儿的女孩,和我年纪相仿,做起事来却比我麻利。纯儿是个美丽的乡下姑娘,有着一双大眼睛,两年前来到这个城市,做着一些不太需要文凭的工作。这是她告诉我的,但我却没有告诉她我为什么来到这里。只是有一天我突然出现,然后成为了她的同事,我不说太多话,她自然也不问,这似乎是一种默契。我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会给她讲一些给你讲过的故事,她笑起来很美,我却只能陪一些傻笑,她不知道这些故事我给你讲过,她也许也并不在乎。作为我讲笑话的交换,她会送我一些她自己做的小玩意。有时我们会坐在一起,吃着几块钱的盒饭,却能听到她对未来的憧憬,这样也是一种富有,我如是想
突然有一天下班时她告诉我她要回家了。
“为什么?”我承认我有些不舍,在一起的时光平平淡淡,然而这样的平淡正像春末夏至的阳光,温暖。
“家里给我找了个婆家,要我回去结婚。”她看着我微微挣扎的脸,眼中闪过一丝渴望,更多的则是自嘲。她红着脸递给我一个盒子,坚强又柔弱,这很矛盾却也自然,“这个送给你,以后好好保重”
是条灰色围巾,我知道,早在两个月前我偶然看到她在侍弄它。
“嗯”我只说了这一句,也只能说这一句。然后她转过身,走着,走着,拐过街角。
C市,一个靠近北方的城市,却也一样骄阳似火,我穿着有一些死板的制服,擦拭着刚刚用过的桌子,汗水在衣服上漂亮的划过一个弧线,然后就慢慢潜进已经水分十足的前襟。这里是间咖啡厅,夏至过后,我就来到了这里。虽然顾客不断,但也有偶尔闲暇的时候,老板刚刚三十出头,人很不错,咖啡厅里总是放着好听的、安静的曲子,这里完全没有酷夏的味道,好像汹涌嚣张的热浪轻易的被音乐打败,退守在精心装潢过的门外。一杯咖啡显然不能留住一个人,顾客很多是匆匆的来又匆匆的走,完全没有小说中的小资们的悠闲。但有一个人却是每天早早的来,夜色来了才离去,她是一个小说写手,家就在附近,可听说她的几乎所有创作都是在这里完成的,她说她喜欢这里的感觉。
“我叫咚咚,新来的?”我来的第一天,端给她一杯黑咖啡,她抬起头,甜甜的笑着,然后这样问我。她穿着一件安妮宝贝所钟爱的棉布男式衬衣,有些宽大,头发也有一些乱,给人一种慵懒的感觉却又不讨厌。
“嗯,这里的老朋友?”
“超钻石会员呢,这些可是要打很多折的。”
给她打的折真的比别的会员多,因为她是老顾客,老板又十分喜欢这样一个妹妹一样的女孩。因为熟咯,老板和老板娘时常开玩笑要她支付电脑用掉的电费。
她说她不明白为什么我不上学而在这里做工作,我没有告诉她我休学一年的事情,总是以喜欢流浪来敷衍她。她要把我写进她的下一本小说,“你身上有一种忧郁的气质,很适合做小说的人物呢。”她说话时喜欢眯一下眼睛,眼睛不是很大,至少没有纯儿的大,睫毛却很长,眯起来毛绒绒,很可爱。
“你喜欢什么颜色,喜欢什么季节,对了你喜欢雨吗,我可是喜欢得不行啊......”作为她下一步小说的男主角,我接受了如此的问答。
“假如有一天我喜欢上了你怎么办”那天天有些阴,事实上那时的天气已经开始变凉了,那天的顾客也出奇的少,我听着音乐望着她前面的座位发呆,她忽然从电脑前抬起头问我。
“我很快就走了”
“你也要走了吗”她不像在问我,自己有些出神。“我也要走了”
“你也要走了吗”我也不像在问她。
“国外,跟我妈妈”
“我可能去Z市”我尽量让自己的笑更自然一些,“别忘了你的书,里面有我呢”
Z市,由于住房问题,我住进了合租房,三室一厅,另外两个都是女孩。
今天又没有找到工作,我并不着急,我有积蓄,工作也不是为了赚钱。此时秋风已经让街道有些萧瑟,我紧了紧衣服,转入地铁入口。这时有一个好听的声音伴着吉他在唱:“......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看一看,这世界并非那么凄凉,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望一望,这世界还是一样光亮......”我认识这个女孩,夏白,和我合租房子的其中一个,高高的,脸略显消瘦,看上去很舒服的女孩。看到我在看她,显然也认出了我,向我善意的笑一下,却没有打断歌声。一曲唱罢,见我还没走,便招呼我过去。
“要回去了?”
“嗯,恰巧路过,你唱的很棒”
“那当然啦,我可是靠这个吃饭的”说着还晃了晃手中的吉他。
“吉他也不错”
夏白得意的笑着:“有没有兴趣?”
“你弹我唱?”
“说吧,什么歌”
“路人甲”
夏白没说话,却直接调试起了吉他
“面无表情的街灯,打亮有心事的人,快烧完的香烟,呛湿我没有视线的双眼。一个好心的路人,胜过十个伤我的爱人,你连冷酷都精彩,要怎么把你忘的烟消云散,不要我做得到吗,断不断都惩罚,惩罚我拿昨天往心里砸,我是你转头就忘的路人甲,凭什么要你陪着海角天涯,爱过了就算了吗,太难就别回答,短暂交会的路程就此分岔,我这个没名没姓的路人甲,只是忘了地址该怎么回家,不重要吧。
那条顽固的大街,一再重播的画面,那个擦不去的吻,是不是为了离别做的留念,一个好心的路人,胜过十个伤我的爱人,你连冷酷都精彩,要怎么把你忘的烟消云散,不要我做得到吗,断不断都惩罚,惩罚我拿昨天往心里砸,我是你转头就忘的路人甲,凭什么要你陪着海角天涯,爱过了就算了吗,太难就别回答,短暂交会的路程就此分岔,我这个没名没姓的路人甲,只是忘了地址该怎么回家,不重要吧。
不要我做得到吗,断不断都惩罚,惩罚我拿昨天往心里砸,我是你转头就忘的路人甲,凭什么要你陪着海角天涯,
爱过了就算了吗,太难就别回答,短暂交会的路程就此分岔,我这个没名没姓的路人甲,只是忘了地址该怎么回家,不重要吧!”
也许我喜欢这种感觉,于是每天唱歌的就变成了我们两个。唱累了,喝口水,我们也可能会互相挖苦一下。我常常借机买水而在远处看着她一个人安静的唱歌,我们面前的钱不会太少,但也不会很多,她不在乎,我似乎更不在乎。夏白说她想去旅行,然后在不知名的城市不知名的大街唱别人不知名的歌,她常常想象那些人看她的表情,有时会想得发笑。这个样子很像纯儿,却又不像,这也很矛盾,就像明明很相像的人在别人面前总是强调自己的特殊一样。
夏白不喜欢强调什么,这一点我很清楚。就像她离别时淡淡的“旅行去了”一样,不强调不代表不在乎,因为我看到,她哭了。羽绒服上有明显的泪滴。
我也该回去了,不只是一年的休假要结束了。
我有些累了,想靠在你的墓碑上,围着一条灰色的围巾,安静的着一本有我名字的书,书中有一张明信片做成的书签掉了下来,我捡起来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抱着她心爱的吉他,后面是迷人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