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朝时段推行剃发易服,顺治九年(1652),钦定《服色肩舆条例》颁行,从此废除了明朝的冠冕、礼服。
清时则剃发留辫,辫垂脑后,穿瘦削的马蹄袖箭衣、紧袜、深统靴。但官民服饰依律泾渭分明。
清朝是以满族统治者为主的政权机构,满族八旗服饰随朝代的变更冲进关内。
旗人的风俗习惯影响着广大的中原地区。从公服开始逐渐推向常服。
[b]朝服[/b]
清代皇帝服饰有朝服、吉服、常服、行服等。皇帝朝服及所戴的冠,分冬夏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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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夏朝服区别主要在衣服的边缘,春夏用缎,秋冬用珍贵皮毛为缘饰之。
其基本款式是披领和上衣下裳相连的袍裙相配而成。上衣衣袖由袖身、熨褶素接袖、马蹄袖三部分组成;下裳与上衣相接处有襞积,其右侧有正方形的衽 ,腰间有腰帏。
而披须(又名披肩、扇肩)、马蹄袖(又名箭袖)是清代朝服的显著特色。
朝服的颜色以黄色为主。
冬朝服祭祀、圈丘、祈谷用蓝色,朝日用红色,夏朝服常雩(求雨),祭祀时用蓝色,夕月时用月白色,即浅色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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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服的纹样主要为龙纹及十二章纹样。一般在正前、背后及两臂绣正龙各一条;腰帷绣行龙五条襞积(折裥处)前后各绣团龙九条;裳绣正龙两条、行龙四条;披肩绣行龙两条;袖端绣正龙各一条。十二章纹样为日、月、星辰、山、龙、华虫、黼、黻八章在衣上;其余四种藻、火、宗彝、米粉在裳上,并配用五色云纹。
皇帝朝服基本款式由披领(又称扇肩)和上衣下裳相连的袍裙相配而成。上衣衣袖分袖身、熨褶素接袖、马蹄袖端三个部分,腰间有腰帷。下裳与上衣相接处有襞积,其右侧有正方形的衽。朝服分冬朝服和夏朝服,冬朝服又有两种形式,现分述于后。
皇帝冬朝服一:明黄色,两肩和前胸、后背各绣正龙一条,上衣前后列十二章,间以五色云下平水江牙。下裳襞积绣行龙六条间以五色云,下平水江牙。下裳其余部位和披领全表以紫貂,马蹄袖端表以薰貂,这是自十一月初一至正月十五所穿。质地多用织成妆花缎或以缎、绸绣制。
皇帝冬朝服二:明黄色,上衣两肩及前胸后背饰正龙各一,腰帷行龙五、衽正龙一,襞积前后身团龙各九,裳正龙二、行龙四,披领行龙二,袖端正龙各一;列十二章,即日、月、星辰、山、龙、华虫、黼、黻在衣、宗彝、藻、火、粉米在裳,间以五色云,下幅为八宝水平,披领、袖端、下裳侧摆和下摆用石青色织金缎或织金绸镶边,再加镶海龙裘皮边。质地用织成妆花缎或以缎、绸刺绣及缂丝。
以上所述花纹是根据《大清会典》等文献的记载
根据北京故宫博物院所藏朝袍实物来看,文献所记只是露在衣服外表的花纹。
而实物上的花纹,还考虑到人穿在身上活动时,袍子下襟也常常会暴露出来,所以在衣服里面掩襟的襞积部位,也加绣四个团龙,并在掩襟的裳部加绣一条行龙,全袍总共应实用龙纹43条。
皇帝夏朝服:明黄色,惟南郊祈谷、常雩(yú音于,求雨)用蓝,朝日用红,夕月用月色(月白,即浅蓝色)。
夏朝服的形式和纹饰与冬朝服二式完全相同,只是在披领、袖端、下裳侧摆、下摆等处单镶织金缎或织金绸的镶边,不再镶海龙裘皮边,即所谓“片金绞边”。
质地一般为穿纱地绒绣、纳纱绣及妆花纱、缂丝等。
春秋两季的棉、夹朝袍,形式与此相同,质地为缎、绸地绣花、妆花缎、缂丝等。
御用朝袍是皇帝在登基、大婚、万寿盛节、元旦、冬至、祭天、祭地等重大典礼和祭祀活动时所穿的礼服。
[b]龙袍[/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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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皇帝龙袍代皇帝服饰有朝服、吉服、常服、行服等。
皇帝的龙袍属于吉服范畴,比朝服、衮服等礼服略次一等,平时较多穿着。
穿龙袍时,必须戴吉服冠,束吉服带及挂朝珠。龙袍以明黄色为主也可用金黄杏黄等色。
古时称帝王之位,为九五之尊。九、五两数,通常象征着高贵,在皇室建筑、生活器具等方面都有所反映。
清朝皇帝的龙袍,据文献记载,也绣有九条龙。
从实物来看,前后只有八条龙,与文字记载不符,缺一条龙。
有人认为还有一条龙是皇帝本身。其实这条龙客观存在着,只是被绣在衣襟里面,一般不易看到。
这样一来,每件龙袍实际即为九龙,而从正面或背面单独看时,所看见的都是五龙,与九五之数正好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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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龙袍的下摆,斜向排列着许多弯曲的线条,名谓水脚。水脚之上,还有许多波浪翻滚的水浪,水浪之上,又立有山石宝物,俗称“海水江涯”,它除了表示绵延不断的吉祥含意之外,还有“一统山河”和“万世升平”的寓意。
[b]凤袍[/b]
皇后常服样式,与满族贵妇服饰基本相似,圆领、大襟,衣领、衣袖及衣襟边缘,都饰有宽花边,只是图案有图案有所不同。本图展示的服装纹样为凤穿牡丹。整件服装在鲜艳的蓝色缎地上,绣八只彩凤,彩凤中间,穿插数朵牡丹。
牡丹的颜色处理得净穆而素雅,色彩变化惟妙,具有传统的山水画特点。
与此相反,凤的颜色比较浓重,红绿对比度极为强烈,具有典型民族风格和时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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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清代官服[/b]
清代官员的朝服上有一块方形图案称为补子。
补子又分为文官、武官两种。清代官服补子大体与明朝官服补子类似。
不过清朝文官补服上的禽鸟与明朝最大区别是清朝文官补子上的禽鸟只有一只,而明朝文官补子上的禽鸟则是两只,明朝和清朝武官补子则都只有一个走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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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鸳鸯,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鶒,八品鹌鹑,九品蓝雀。
武官:一品麒麟,二品狮子,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罴,六品彪,七品、八品犀牛,九品海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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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御史与谏官均为獬豸。
獬豸乃神兽,专司辨别忠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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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子上除了有飞禽走兽外,还绣有海水和岩石的图案,寓意“海水江崖,江山永固”的意思。
补服均是由南京、苏州、杭州即江南三织造订做进贡的,用料讲究,做工精良,尺寸、图案都有严格规定,官员不能私自改变身上与其品级相对应的官服。
清代文武百官品服有朝冠、吉服冠、朝服、补服、蟒袍等。
品秩差别主要看冠服顶子、蟒袍以及补服的纹饰。
朝冠顶珠见下顶戴的介绍;吉服冠与朝冠大体相同,冠后插有翎枝,其制六品以下用蓝翎,五品以上用花翎;百官蟒袍,一品至三品绣五爪九蟒,四品至六品绣四爪八蟒,七品至九品绣四爪五蟒;补服,自亲王以下皆有补服,其色石青,前后缀有补子,文禽武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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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子以上王亲用圆形补子,其余用方补;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及科道、侍卫等职,均需悬挂朝珠,朝珠共108颗,旁附小珠三串(一边一串,一边二串),名位“记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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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法男女有别,两串在左为男,两串在右为女。
另有一串垂于背,名“背云”。
[u]帽子[/u]
清朝改历代的朝冠为礼帽,礼帽又称为“顶子”或称为“顶戴”、“顶戴花翎”。
礼帽分为两种,一种为夏天戴的凉帽,另一种为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开始戴凉帽,八月换戴暖帽。
凉帽为喇叭形,无檐,多用藤、篾席,外裹绫罗,多为白色、湖色或黄色,上缀红缨顶珠。
暖帽为圆形,有一圈檐边,多用皮、呢、缎、布制成,多黑色,中有红色绒线所制成的帽纬、帽子最高处有顶珠。
帽子多为貂皮所做,一般官员只可用黄貂,高等的官员可以用黑貂,只有皇帝可以用紫貂。
用顶珠的质料和颜色的不同,代表了官员的品级的不同,清政府规定一品为红宝石,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砗磲,七品为素金,八品用阴纹缕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无顶珠者无官品。
冬天戴的暖帽在顶珠之下有一枝两寸长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珐琅或花瓷制成,用以安插翎羽。
翎羽又分花翎和蓝翎两种。
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目晕”又称为“眼”,在翎的尾端,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
翎眼越多说明功勋越高。
蓝翎为鹖羽制成,蓝色,羽长而无眼,较花翎等级为低。
[u]顶戴[/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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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戴指代表官阶的顶珠,不同的顶珠质料和颜色代表不同品级,清政府规定一品为红宝石,
夏天戴的凉帽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砗磲,七品为素金,八品用阴纹缕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无顶珠者无官品。
雍正八年(1730年),更定官员冠顶制度,以颜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宝石:
一品为红色明玻璃,二品为红色涅玻璃,三品为蓝色明玻璃,四品为蓝色涅玻璃,五品为白色明玻璃,六品为白色涅玻璃,七品以下仍然用金色顶戴。
[u]翎羽[/u]
在顶珠之下有一枝两寸长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珐琅或花瓷制成,用以安插翎羽翎羽又分花翎和蓝翎两种。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目晕」又称为「眼」,在翎的尾端,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说明功勋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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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十八年(1661年)的《大清会典》曾对花翎作出规定,即亲王、郡王、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许戴花翎,贝子以下可以戴。
后制定:贝子和固伦额驸(即固伦公主的丈夫)戴三眼花翎;镇国公、辅国公、和硕额驸(即和硕公主的丈夫)戴双眼花翎;内大臣,一、二、三、四等侍卫、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必须是满洲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这上三旗出身)等均戴单眼花翎。
蓝翎为鹖羽制成,蓝色,羽长而无眼,较花翎等级为低。
蓝翎一般都赐予六品以下、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享戴,也可以赏赐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
皇帝赐给臣下花翎是非常审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赐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恒、福康安、和琳、长龄、禧恩、李鸿章、徐桐七人,被赐双眼花翎的约二十余人。
[u]朝珠[/u]
朝珠是由佛教的念珠演化而来,是由于清代皇帝信奉佛教。
朝珠通常由身子、佛头、背云、纪念、大坠、坠角六部分组成,每串朝珠的珠数都严格规定为108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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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头”共有4颗,色泽和大小一致,直径比朝珠大一倍左右,每隔27颗珠子加入一个“佛头”,将108颗朝珠四分,也称之为“分珠”,据说是寓意四季。朝珠顶部的那颗佛头上,连缀一塔形“佛头塔”,其穿孔的方式为倒置的“T”字形,即把朝珠的两头各从对穿的孔的一头穿进,然后都从中间上部的孔中穿出,合二为一。佛头塔的顶端用阔丝带系缀有一块宝石大坠子,大坠上端还垂有一块宝石,称之为“背云”。
葫芦状佛头塔的两侧又有三串小珠串,每串10粒,珠串的末端各有用银丝珐琅裹着宝石的小坠角,称为“纪念”。
据说这三串纪念,当时美其名为“三台”。备挂时将朝珠挂于颈项之中,以佛头紧贴后颈与后脑相垂直,前胸出现的三颗佛头作中心对称,后背的“背云”紧靠后背心。
朝珠也不是所有官员都有资格佩带的,跟据清朝政府规定,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的,本人及妻室或儿女和军机处、侍卫、礼部、国子监、大常寺、光禄寺、鸿胪寺等所属官员穿着朝服时,才得挂用。
朝珠的质料多用东珠(珍珠)、翡翠、玛瑙、琥珀、珊瑚、象牙、蜜蜡、水晶、青金石、玉、绿松石、碧玺、伽楠香、芙蓉石等宝石琢制,以明黄、金黄及石青色等诸色绦为饰,由项上垂挂于胸前。
清代朝珠的绦用丝线编织,颜色等级分明:明黄色绦只有皇帝、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使用;全绿和金黄色绦是王爷所用;武四品、文五品及县、郡官为石青色。妇女悬挂的朝珠,与男子所佩者略有不同。其区别主要看朝珠上的“纪念”,两串在左者为男,两串在右者为女,两者不能颠倒
[b]朝靴[/b]
朝靴的样式清政府并无规定,一般多以黑缎为质料,式样初尚方头,后又流行尖头。皇帝穿朝服则用方头朝靴,朝靴与服色相同,并饰黑色边饰,上面绣有草龙花纹。
[b]甲胄[/b]
清代一般的盔帽,无论是用铁或用皮革制品,都在表面髹漆。盔帽前后左右各有一梁,额前正中突出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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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八旗兵甲胄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盘,盔盘中间竖有一根插缨熗、雕翎或獭尾用的铁或铜管。
后垂石青等色的丝绸护领,护颈及护耳,上绣有纹样,并缀以铜或铁泡钉。铠甲分甲衣和围裳。
甲衣肩上装有护肩,护肩下有护腋;另在胸前和背后个佩一块金属的护心镜,镜下前襟的接缝处另佩一块梯形护腹,名叫“前挡”。
腰间左侧佩“左挡”,右侧不佩挡,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围裳分为左、右两幅,穿时用带系于腰间。
在两幅围裳之间正中处,覆有质料相同的虎头蔽膝。清代八旗兵的甲胄,用皮革制成。此服供大阅兵时穿用,平时收藏起来。
清代除满八旗外,在蒙古设蒙古八旗,在汉族设汉八旗(汉八旗),参加大阅兵的实为二十四旗。
[b]清代女装[/b]
清代女装,汉、满族发展情况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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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妇女在康熙、雍正时期还保留明代款式,时兴小袖衣和长裙;
乾隆以后,衣服渐肥渐短,袖口日宽,再加云肩,花样翻新无可底止;到晚清时都市妇女已去裙着裤,衣上镶花边、滚牙子,一衣之贵大都花在这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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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妇女着“旗装”,梳旗髻(俗称两把头),穿“花盆底”旗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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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人衣装或短装有琵琶襟、大襟和对襟等几种不同形式。
与其相配的裙或裤,以满地印花、绣花和裥等工艺手段作装饰。
襟边、领边和袖边均以镶、滚、绣等为饰,史书记载“……镶滚之费更甚,有所谓白旗边,金白鬼子栏干、牡丹带、盘金满绣等各色,一衫一裙……镶滚之弗加倍,衣身居十之六,镶条居十之四,衣只有六分绫绸,新时离奇,变色以后很难拆改。
又有将羊皮做袄反穿,皮上亦加镶滚,更有排须云肩,冬夏各衣,均可加工……”
清初满族妇女与男人的装扮相差不多,不同之处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辫。
满女不缠足不着裙,衣外坎肩与衫齐平,长衫之内有小衣,相当于汉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称“乌龙”。
旗装在清代,除具有上述共同特点外,不同时期的组合特征仍比较鲜明。
[b]女装常服[/b]
从《大清会典》和《大清通礼》的记载中得知,妇女日常用衣有严格规定,并受法律限制。
当然由于它不受品级约束,因此相比之下服式种类较多。服用也随意得多。
只是对奴仆、优伶、皂隶限制不得使用丝、绢、纱、绫、缎、紬和罗等档次较高的原料制衣,也不得使用细皮、细毛和石青色原料制衣,不得随便使用珠、翠、金、银、宝石等贵重的装饰品,只能使用葛布、梭布、毛褐、茧紬、貉皮和羊皮等较粗质地的低级原料。
在当时如出现“时式装”,则首先在贵族中间服用,在帝制统治时期,人们的衣妆不轻易改变,至于“奇装异服”就更不允许存在了。
满人入关后开始普遍使用纽扣,成为制衣的必备之物。
民间用纽扣是受八旗兵的甲衣影响,同时也受到国外商品输入的影响,因此逐渐在衣服的领边和襟边普遍使用。
自清代旗装用纽扣以后,衣领的形状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
出现了清代以前从未有过的襟边不外露,内衫也与前不同,大镶大滚的工艺边饰更是不一般,因而对裁剪缝纫技术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古代服装十分崇尚“官样”和“内家样”,一般出新样都首先来自这些式样。
乾隆以后,由于通商口岸开始有了商品的交流,使得新材料新花样慢慢出现,两广和苏杭一带成为“时式新装”的发源地;道光之后花样愈出愈新,但是新时兴的服装式样虽多,却只能在贵族之间流行,平民不能随意模仿。
自乾隆、嘉庆以后,不少旗女仿效汉服,在原来窄长的衣衫外面加上宽大袖子的马褂,或加宽衫袍的衣袖,并学缠足等陋习,引起仁宗和宣宗动怒,连续下谕禁止,并申明满洲八旗、蒙古、汉军督统、副督统随时详查。
违者治罪,一并严惩绝不宽大。
[b]女装礼服[/b]
分吉服和丧服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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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廷中的吉服有如下规定:皇太后、皇后、皇贵妃和贵妃的吉服冠采用熏貂并缀朱纬(一种图案);
龙褂色为石青有绣文;龙袍色用明黄,皇子福晋、亲王福晋的吉服冠用熏貂,顶用红宝石。
皇子福晋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绣文;皇子福晋蟒袍用香色,通绣九蟒五爪;
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的夫人所着补服随夫品级,补子的形制为方,清末品官的命妇有用圆形补底。
一品文官绣鹤;二品绣锦鸡;三品绣孔雀;
四品绣雁;五品绣白鹇;六品绣鹭鸶;
七品绣鸂鶒 ;八品绣鹌鹑;九品及未入流的绣练鹊。
武官一品绣麒麟;二品绣狮子;三品绣豹;
四品绣虎;五品绣熊;六品绣彪;七同八品绣犀牛;九品绣海马。
无品级的夫人用天青色大褂。
不用补子,红裙,衣袖口边镶绣可随意。
而妾只能用粉红色和淡蓝色。
清代命妇的凤冠(又名“珠冠”,因冠上以珠为主要装饰),霞帔、蟒袄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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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清朝命妇的各种品级均以绣蟒为装饰。
[b]女装丧服[/b]
自古以来,丧服也被列为礼服之类。
丧服可分两部分:一种是后辈人为长者预制的“寿衣”;
一种是在丧礼上人们的着装。
官者服用“寿衣”是按品级穿戴,平民妇女则用元青或蓝色大褂。
出席葬礼者要按照月份分别服生麻布、熟麻布、粗白布、细白布、麻冠、麻履、草履、素履等丧服。
在着丧服期间女人不得戴有色鲜花,不可涂抹脂粉,也不得穿丝绸衣服,不得使用鲜艳色彩,只准采用白、灰、黑、蓝几色。
这些是丧礼的一般规定,根据地区习惯还另有不同。
南方比较遵守古礼,比如女人用粗衣时边缘不缝,腰下系麻裙,头上用一条麻布缝缀一侧,呈风帽形状,戴帽后布的两端一边长一边稍短;
北方则将白布纽结包在头上,在不缀边线的粗衣下面用白布包鞋,留有鞋跟,父辈留黑色跟,祖辈留红鞋跟。
[b]女装公服[/b]
宫廷中上至皇太后,下至皇贵妃的正式官样服装
其朝服朝褂的具体规定和配套的各种珠宝饰物在《大清会典》图卷中和《大清通礼》卷中都有记载。
上缀朱纬,顶三层。饰 有珍珠、金凤、宝石、珊珊等饰物,冠后有护领,垂明黄带;夏朝冠为青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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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后和皇后的金约(用金做成的饰物),上缀青金石、绿松石、珍珠、珊珊等为垂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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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后和皇后的耳饰左右各三,由金龙衔一等珠:皇贵妃和贵妃的耳饰,宫中贵人耳朵扎有三个孔,配戴三副耳坠。
皇太后、皇后、皇贵妃的朝褂,用石青色片金缘,以立龙、正龙和万福万寿为绣衣图案。
领后垂明黄绦,饰以珠宝;也有以正龙、行龙或立龙和八宝平水为图案绣文。
皇太后和皇后、皇贵妃的冬朝袍用明黄色、披领和袖均用石青,肩的上下均加缘,并有金龙、行龙、正龙以及八宝平水等图案绣文。
皇太后和皇后的领约,以缕金铸之,以珍珠、绿松石、珊珊为饰。
皇太后和皇后着朝服时胸前挂有三盘朝珠。着吉服挂一盘朝珠,均为珍珠和珊珊等高档饰物;
皇贵妃、贵妃和妃的朝珠,是用密珀为饰。这种朝珠共计一百零八颗,分四部分,以三颗大珠间隔,每个部分二十七颗。
皇太后、皇后和皇贵妃配有绿色彩帨,绦用明黄色,绣文为五谷丰登。
皇太后、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和嫔的冬朝裙,用片金加海龙缘,红织金寿字缎和石青行龙庄缎;夏朝裙用缎纱,图案与冬裙相同。
[b]演变[/b]
康熙年间
贵族妇女流行一种身着黑领金色团花纹或片金花纹的满族服饰褐色袍,外加浅绿色镶黑边并有金绣纹饰的大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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襟前有佩饰,头上梳大髻,也有包头巾样式。
侍女是着黑领绿袍,金纽扣,头上饰翠花,并有珠珰垂肩。
乾隆年间
妇女着镶粉色边饰的浅黄色衫,外着黑色大云头背心。
裙边或裤腿镶有黑色绣花栏干,足着红色弓鞋。也有着朱衣,袖边镶白缎阔栏干,足着红色绣花鞋。
也有的着镶有黑边饰的无领宝蓝色衣者,襟前挂香牌一串,纽扣上挂时辰表、牙签、香串等小物件。
也有的在衣服外面结桔黄色带子,垂在腰胯两侧与衫齐,带子的端头有绣纹。也有的着白纱汗衫,黑裤红腰带、红肚兜,鞋后跟有提舌。
嘉庆道光年间
女子多着低领蓝衣紫裙,裙子镜面和底边均镶黑色绣花栏干,袖口镶白底全彩绣牡丹阔边。也有的袖口和衣服裙子镶阔栏干,裙带垂至膝下,肩有镶滚云肩。也有的着团花绿衣浅红色裙,裙的镜面上绣少许折枝花数朵,披云肩垂流苏。
同治年间
流行蓝缎地镶阔边的绸裤带,带宽一丈或数丈,带端有绣纹。无论着裙着裤均有系带的习俗。腰带系后垂至膝下为尚。
光绪中期
妇女衣裙渐短,袖子渐宽,带长过膝露出约一尺有余,走动时随风飘摆,也有将流苏缝于带端,摆动时呈现异样效果。
服色以选用湖蓝、桃红为多,也有宝石蓝和大红等色。
光绪末年
妇女的衣服身长过膝,采用大镶滚装饰,裙上有时加十六至二十条飘带,每条带尾系上银铃,步行时有响声,甚为风趣。
衣襟前挂有金或银制的装饰物,如耳挖子、牙剔子、小毛镊子等。
有的还挂有梅檀一类的装有香料的小香囊。也有的系着内装香脂粉的绸缎或缂丝制成的小镜袋。
与此同时,上海流行一种新装,这种新装不但在袖边,也在臂肘上饰以镶滚,衣服较前窄且长,裤子也相应地窄了一些。
并配以三至四对手镯。
清末
流行衣袖里面装假袖口,少时一、二幅,多时二、三幅。
这种装束,一则为了显示身份和富有;二则为加强旗装封闭形式的风格特色。假袖口不但用料考究,装饰布局也追求与旗袍相同,由此整体服饰更增加了华丽的效果,也加强了装饰的层次感。
假袖口一层层连接起来,显现出窄袖的修长感觉。
[b]清代男装[/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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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男装主要是长袍和马褂,袖端呈马蹄形是历代不曾见过的。
长袍造型简练,立领直身,偏大襟,前后衣身有接缝,下摆有两开衩(古时称“缺裤”),四开衩和无开衩几种类型。
皇室贵族为便于骑射,着四面开衩长袍,即衣前后中缝和左右两侧均有开衩的式样,平民则着左右两侧开衩或称“一裹圆”的不开衩长袍。
在我国文学名著《红楼梦》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贾母赏花妖”一节中,记述了一段内容“那日宝玉本来穿着”一裹圆的皮袄在家休息,忽听贾母要来,便去换了一件狐腋箭袖,罩了一件玄狐腿外褂。
这里说明“一裹圆”,是休闲衣服,不可登大雅之堂,所以贾母的到来,必须换掉便装,改着正式穿戴。
满清时期长袍外面的马褂身长不过膝,袖宽且短。衣服上的佩饰比较琐繁,一个金银牌上垂挂着数十件小东西,如耳挖子、镊子、牙签,还有一些古代兵器的小模型,如戟、熗之类,佩挂饰物在清代已经形成风尚。
男装中以褂最为盛行,马褂是旗人男子四种制服之一。
四种制服为礼服、常服、雨服和行服,马褂即行服。
马褂自康熙年间进入富家后,军服也用此制。史料《陔余丛考·马褂》记“凡扈从及出使,皆服短褂,缺襟袍及战裾,短褂亦曰马褂,马上所服也”。马褂做为外用,有单、夹、棉几种不同做法,一般采用石青、绀色、黑色等较素的颜色,习惯上不用亮纱原料。
在乾隆年间,有翻毛皮马褂,为贵族服用,官职人员着褂在胸前背后缀有补子叫“补褂”。
马褂又名“德胜褂”。清初马褂采用天蓝色。乾隆时以玫瑰紫为佳,清末深绛(赤、大红)最流行,民国时期流行浅灰和浅驼颜色。
[b]黄马褂[/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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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上等褂为“黄马褂”,这种褂属于皇帝的最高赏赐,有四种人才可以享用:
(1)皇帝出巡时,所有扈从大臣,即御前大臣、内大臣、内廷王大臣、侍卫、仆长等皇帝的心腹之人,并可在帽顶后端插戴孔雀翎。这种黄马褂没有花纹,是取淡黄色(明黄)纱或绸缎原料制作,又叫“职任褂子”,所以卸职者不可服用。
(2)竞技场上比武的优胜者和每年“行围”时,贡献珍贵禽兽的大臣可以享用,服用黄马褂时文官用黑色纽绊,武将用黄色纽绊。
(3)作战有功,显赫的高级武将或统兵的文官可以享用。
(4)朝廷特使,宣慰中外的官员可以被特赐,赏赐时必骑马绕紫禁城一圈,这种仪式在咸丰年间尤为盛行。
马褂有长袖短袖之分,但无论长短马褂之袖都是宽肥的。
马褂有对襟、大襟和琵琶襟等几种式样。
以衣襟区别使用范围。对襟马褂是礼服,右大襟镶黑边饰的马褂是常服,而缺襟马褂,即琵琶襟(又称“乌龙”)的马褂是行装。
从记载顺治时期朝廷对民间着装下达的诏令中,可以了解到服饰变化的一些具体情节。
顺治元年十月有令命文官衣冠按明代服制,民装无规定。
顺治二年六月规定了剃(指“剃掉”)发之制,限旬日(十天之内)内一律遵行,违者杀而无赦。
据说当时有一汉族遗老由于不愿?发,只好改扮女子装束(由于古时男女之别在着裙和头髻上较为明显,故较为容易改扮女装)。
由于拒绝?发而迫死的不计其数,而被逼无奈改扮女装的也为数不少。顺治四年十一月确定官民服饰之制,但只限服色和使用材料,所服之式样仍无明确规定。
直至乾隆时期,规定了居住城市和人员稠密的区域普遍服用旗装外,闭塞地方的平民仍然不服用马褂,不戴红缨帽。
即使一些留有发辫的男人,也将辫盘绕在头顶,再加戴一顶毡帽,外观上很难辩认出来。
特别是清初时留辫很短小,就更不好分辨。
满人进关,对男子采取强制性更装,女子的更装是逐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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