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皮埃斯:
由于有些文,是很早以前看的,本人记性不太好,有时会发生记忆错乱,如有不妥之处,敬请见谅~

实在不习惯派派的编辑方式, 编辑的时候好好的,出来的效果却差强人意,大家不要见怪哈,凑合着看,看内容就行了,内容说明一切,外在的形势是浮云啊,谢谢~

原帖名叫【纪念版】惊鸿留影,那些曾让我惊艳的好文们,
因为曾让我惊艳的文完结,正在读的文只能挑选一些不错的,谈不上写评的都是惊艳文,
故于2012.5.8改名 惊鸿留影,那些值得一看的好文


【小众评文•实体版】惊鸿留影,那些值得一看的好文~
引用我记得啊!那夜,你对我说,高三的MM,我们私奔吧。
那是我最激动的一夜,满腔的我爱你,织成了茧,把我们紧紧包在里面。
你也不知道的。
我也不会告诉你,无论过去多久,我生命里也不会有第二个你。
无论过去多久……
I still believe I really love you.(我仍然相信我真的爱你)
引用青青伸手探过玻璃窗,一指摸到他的手指,“我已经想清楚了,你想清楚没?”
文则看着她,摇摇头,“你会后悔的。”
青青道,“你爱我吗?”
文则不语。
青青说,“我爱你。”
文则不语。
青青又说,“我们结婚吧。”
文则抬起头,那教青青抚着的手,满掌心是汗。
“青青,现在的我一无所有。”他说。
青青笑,“没关系,我有车,有积蓄,有房子,也有工作,还有很多时间和想法。只是没有你,我愿意跟你在一起。”
这一翻肺腑之情是青青自认识文则以来,挣扎了又挣扎,沉淀了又沉淀的感情。不肯承认的时候,这感情就像是个奇迹,多多少少显得可笑,然而承认了以后,这感情狂热得占据余生。
文则说,“如果娶了你,我会不会不得好死。”
文则说,“其实我爱你。”
在浩瀚岁月中,人的心能否永远不变,答案不得而知。也或许变的并非内心而是生活本身。生活变了,于是我们不得不去适应,适应多一个人在心里驻足的感觉,适应多一份牵挂在脑海里盘桓的激荡,适应多更多的吻与安稳,与朝圣般的皱纹。
青青得到了一句一辈子都要相信的回答,于是青青哭了,握着文则的手说,“原谅我,只哭这一次。”
引用她聪明地不再追问,却想起一个问题,小声问他:“我们刚才……我会不会怀孕?”
“别担心,要是怀孕了我们就结婚。”他一点都不在意。
她终于放下心来,抱着他闭上眼睛,外面大雪纷飞,她窝在他怀里,只觉得世界一片喜乐安平。
那时的她,太过依赖他给的安全感,因而尽管敏感,却情愿选择相信。她却不知道,这世上最不可靠最容易过期的,就是男人的承诺。
他说着爱你的时候,他自己都相信他是爱你的,可是,他往往更爱自己
你最爱的那个人,往往也是伤害你最深的那个人。
引用电影的开头,很有趣。
从非洲某部落的土著,到纽约高级餐厅里的白领,
从体态富贵的中年妇人,到魔鬼身材的窈窕少女,
世界上,几乎每一个角落里,都有女生在问:
为什么他没有给我打电话?为什么他不来找我?为什么他突然失去了联系?
然后,这样的女生身边,总有一群劝解她的死党好友。
好友总是说,“他这样做只是因为太爱你了”,“也许他害羞”,“也许他自卑”,“也许他不知道怎么联络你”,“相信我,他肯定是喜欢你的”……
女人们只想赶快让姐妹们笑起来,却很少想该怎么让她们清醒。
事实是,也许他只是不想找你。
电影说,如果一个男人真的喜欢你,他会动用一切力量去找到你,手机,email,msn,google……
这已经不是石器时代了,真正喜欢你,即便经历海啸、洪水,即使你消失在人海,大海捞针他依然会找到你。
如果他答应你的事却没有做到,哪怕那只是一个电话。
不要给他找借口,“他真的很忙所以忘了”、“至少他真的与我道歉了”……
他很忙,你也不轻松,这个城市有谁不忙?
是忙到即将就任美国总统,还是一个小时有好几亿的生意要谈?
有手机、有快速拨号、甚至有语音拨号,有时压根没想打电话,电话就从裤兜里拨出去了,如果真的喜欢你就不会忘记,如果忘记说明他不在乎你失望。
男人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是永远不会说“忙”的。
如果他暧昧不清。
不要替他解释:“他以前受过伤”、“他刚刚分手/离婚,他想慢慢来”、“他习惯了自由”……
一个男人若是真的喜欢你,就不会暧昧不清,就会昭告天下对你的所有权。
如果喜欢你,但由于私人原因想慢慢来,他会立即把这一点明确告诉你。
他不会让你猜来猜去,因为他不想让你失落而离他而去。
如果他不愿意见你的朋友和家人,他不愿意带你走进他的圈子,说因为这只是两个人的事,那么请自动翻译成“我只想用你来消磨时间”,“我不太喜欢你”。
如果他背叛你。
不要去想:“他喝多了”、“那只是偶尔出现的意外”、“他是不小心的”……
背叛没有借口。
背叛这种事情是不会“不小心就发生”的,他不可能说“噢,我不小心摔了一跤,正好摔到别人床上去了。”
如果他都喝得醉醺醺才来找你,而不愿意在清醒时为你改变,那么就该离开,因为长远的生活是需要清醒的。
如果时机成熟但他依然不想结婚,也许仅仅意味着“不想和你结婚”,
那些说“不想结婚”的人最后一定会结婚,只是不是和你。
如果他不断的与你分手,然后又来找你和好。
如果他突然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如果他是已婚。
那么多那么多的如果,其实都只有一个答案。 有时我们宁愿相信一个男人太害怕、太紧张、太自卑、太爱前女友、太敏感、太忙、童年阴影太多、家庭压力太大、太累……
却不愿意看清很简单的事实。
其实也不是破脑袋写得好,只也算是借花献佛吧,归根结底还是苍井空老师真知灼见,真才女。引用我记得爱情动作片届的翘楚苍井空老师说过这样一段话:“见过很多类型的男人后,最终觉得男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单纯,即便年纪大了也还是像小孩子的感觉。如果一个男的总是让女友感到他的成熟,那么,我想,这个女人可能没有能走进他的内心。”不禁佩服苍井空老师果然真知灼见,是个不可多得的才女。 ——《驯养》破脑袋
引用“某年某月某日下午14点23分56秒,一间总共11平米的旅馆房间中,摆放着2个床头柜,左边的床头柜上搁着3朵蔷薇,花瓣数量分别是32,35,38,右边的床头柜上放着4个安全套,其中3个只剩下包装袋,包装袋上共有17个英文字母和9个汉字,地板上铺着一张用17小时12分8秒织成的地毯,地毯上胡乱堆着脱下的8件衣物,分别是女人的36D大红色蕾丝内衣,2.5元一条的黑色透明蕾丝内裤,8元的浅紫色抹胸,10元的嫩黄色短裤,男人破了2个洞的四角裤,染着24种颜色的夏威夷背心,有5个黑点的大红短裤,衣服边是一张花了78元从旧货市场买来的大床,长2.0米,宽1.8米,床垫的弹簧有6根已经失去弹性,床上有1对男女,他们交缠着的有4只手,4只脚,2条舌头,还有1根不纯洁的器官,那不纯洁的器官上,就套了3层安全套,然而在至上的癫狂中,男人个小蝌蚪还是从最牢固的监牢中逃脱,其中最快的1个,成功钻入了女人的一颗卵~子中,着陆,开始发育。
7个月之后,我出生了。
再一年之后,我老爸死了。
他是一个黑社会帮派--清义帮的小组长,平时的工作就是在管辖地盘中收收保护费,打打群架,泡泡小妞之类的。
在我一岁生日那天,他晚上加班--帮上头大哥去和别帮对砍。
传说那是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在阴暗街巷的大排档昏暗灯光照射下,两队人马向着对方冲了上去,拿着砍刀拼杀。
正在关键时刻,前方施工地段的工人不小心将电线弄断,这一条街顿时陷入黑暗中。
群架停止了,大家鸦雀无声。
这时,对方帮派的一位大叔级人物拿出电筒,橘红的光照亮了他圣人般的脸,他用慈爱般的声音对面前那些需要拯救的羔羊说道:“不怕,我这里有光!”
那一刻,这位大叔觉得自己头上再戴个光圈,都可以冒充耶稣了。
可惜,就算是真的耶稣叔叔,也是要被钉在十字架上被sm孽杀的。
在大叔冒充完耶稣讲完话的下一秒,无数把砍刀向着他飞来,成功地送他去和孟婆御姐谈情说爱了。
话说,自己要暴露目标,不砍他砍谁呢?
砍完他后,双方也就杀红了眼,管他是敌人还是同伴,摸黑一刀砍了。
半个小时后,清义帮来了帮手,打开车灯一看,我老爸倒在了血泊之中。
而血,都是从屁股后流出的--有人用刀捅了他那个部位。
据说,他老人家最后的一句遗言是:“谁他娘的动了老子的菊花!!!”
老爸死后,老妈还挺高兴,因为帮里看在我的份上,给了她为数不少的一笔钱。
老妈当时才18,长得漂亮,追求者众多,一不小心,又和某个帮派的三当家看对眼了。
殊不知,那三当家是个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人,原来身后有个彪悍的女友。
有天在酒吧的厕所中,我妈被那彪悍女友及其手下小妹围住,并拿出刀说是要划破她的脸蛋。
老妈还算是有几下子的,几个回合,便将刀刺中了彪悍女友的胸部,将人家的盐水袋刺破了,于是,彪悍女友的半边胸部就像个漏气的气球,渐渐变小。
老妈一看惹了祸,不得了,赶紧打开厕所的窗子,也不顾及是否露了小内裤,直接跳了出去。
谁都没料到,窗子背后便是下水道。
老妈是红颜薄命,因为在她跳出去的前一分钟,那下水道的盖子就被某个民工叔叔给搬走拿去卖废铁了。
于是,老妈直接坠入,不多时,便香消玉殒了。
那天,是我2岁生日。
虽然没了父母,但我并没有马上成为孤儿。
寡妇外婆收养了我,当然,收养的目的很大程度是为了那一笔帮里给的赡养费。
得到钱后,她便整日整日地跑去参加她一生中最大的兴趣活动--搓麻,而将我锁在家中,靠面包和牛奶过活。
外婆对搓麻的热爱是史无前例的,可她运气之差也是史无前例的--一生之中,她只赢了两次。
第一次,是别人打了个三条出来,当时已经怀孕九个月的外婆激动地大喊一声:“你放炮了!!!”
还来不及将牌倒下,老妈便“咻”地一声从外婆双腿之间溜出来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外婆当时发射了个人肉炮弹。
第二次,是别人打个九筒出来,已经将我的赡养费输掉一大半正焦躁地揉着头发,搓着脚丫的外婆兴奋得两眼发光,大声嚎叫一声:“你放炮了!!!”
还来不及将牌倒下,外婆便“咚”地一声倒在地上。
心脏梗塞,不幸死亡。
那一天,是我三岁生日。
之后,我再被住在乡下的鳏夫爷爷收养。
经过老妈和外婆的挥霍,我的赡养费大幅度缩水,所以爷爷为了节省开支,每天只给我吃一个馒头。
他的原话是:“女孩子需要减肥,长胖了就不好看了。”
所以我每天只能蹲在桌子旁边,看着他喝着小酒,吃着油亮亮的猪头肉,一边摸摸自己瘦得只剩下骨头的手臂,一边不断地吞咽着口水。
爷爷偶尔也会给我一颗过期的话梅糖,让我出去到院子里玩。
当然,这是村长老婆王奶奶来时才会有的事情。
每次,他们会将门关上,接着,里面便传出唧唧啾啾,饱含肉欲的暗爽声音。
毒辣日头下,我边不舍地舔着发霉的话梅糖,边想,他们一定是在躲着吃猪头肉来着。
直到有一天,村长拿着柴刀一脚踹开我们家的大门,于是,我得以伸着细脖子往里面张望。
破旧的大床上,加起来年龄超过一百岁的两人脱得精光。
在那一刻,我深刻知道了我的幼稚无知,爷爷和王奶奶并不是在吃猪头肉。
因为,吃猪头肉是用不着脱衣服的。
所以,他们一定是在--吃火锅。
我正努力地吸着鼻子想要闻闻火锅的香气充饥,赤 ̄裸的爷爷就冲了出来,后面跟着拿着柴刀,睚眦欲裂的村长。
两个脸长得像被人吸了馅的堆满褶皱的瘦包子似的老头在田野上追逐着。
爷爷下身那软哒哒的火柴棒随风左右摇动--那是我对他最终的记忆--几分钟后,他老人家被追得坠入田坎边的粪坑中,不幸溺毙。
从某种意义上讲,爷爷虽然没能在花下死,却是在花的肥料中去的。
那天,是我四岁的生日。
至此,我正式成为了孤儿。
爷爷上了村长的老婆,这让村长颜面尽失,他将怒火洒在我身上,命令村里其他人都不准接济我。
四岁的我,过得很是艰难。
某天,饥肠辘辘的我在人家地头偷摘了地瓜,正要张口吃,守护的大黄狗大叫着向我扑来。
于是,我嘴中咬着地瓜,双脚转动成坦克轮子,快速在田地中奔跑。
但很不幸地,我的脚还是被大黄狗给一口咬住。
于是,吃痛,倒地。
大黄狗松开我的腿,一个俯冲,又要来咬我的手臂。
看着立起身来和我差不多高的大黄狗,看着它那满口尖利的牙齿,看着它不断从呲着的嘴中流出的晶亮唾液,我想我今天是要死了。
所以我决定……在死之前,定要吃一口肉。
于是,我掐住了它的脖子,狠狠地咬住了靠近前肢的一大块肉。
我的犬齿很尖,轻易地穿透了大黄狗的皮肉,涌出的鲜血刺激了我的味蕾,肚子像发洪水一般地叫了起来。
我想我是真的饿了,一只无形的手在咽喉处往外伸,在贪婪地抓取着能够果腹的一切。
在这样的饥饿下,我生生地将一块肉撕咬了下来。
大黄狗哀嚎一声,挣脱开来,着,哀叫着跑入了林中。
那块生肉还含在嘴中,虽然血腥,但它终究是一块肉。
正当我在思考究竟要不要将它给吞下肚时,一个声音为我指明了方向:“吐出来。”
我转头,看见了一个很美的女人。
她包着真丝头巾,戴着大墨镜,嘴唇涂着艳丽的唇膏,如牛奶般白皙的肌肤,前凸后翘的身材,美得非常强势。
“知道我是谁吗?”她问。
看着她的包头,我重重地点点头。
她眼中闪过一丝平静的讶异,接着再问道:“我是谁?”
我吐出了嘴中的肉,说出了认识她的第一句话:“偷地雷的。”
没错,前几天电影频道播出的《敌后武工队》中偷地雷的都包着头巾。
“哗哗哗”一阵夹杂着青草湿润气息加隐隐粪便臭气的风吹起她黑色紧身洋裙。
她身后的两名彪壮大汉嘴角了。”
引用其实我盼望的也不过就只是那一瞬我从没要求过你给我你的一生如果能在开满了栀子花的山坡上与你相遇如果能深深地爱过一次再别离那么再长久的一生不也就只是
就只是
回首时那短短的一瞬—— 席慕容《盼望》
引用《我想,这也许就是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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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很多年以前,当我还是一个中学生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
我的记性不好,不能确定那究竟是哪一年,总之是在2000至2001年之间。那时候真是好日子,我在我出生的那个江海小城快乐地成长,与朋友们在阳光白云的碧蓝天空下笑得肆无忌惮。那时候我还很年轻,有着洁白聪颖的额头和明亮的眼睛,少女湿润的唇角在空气中骄傲而飞扬。还有我暗恋着也暗恋着我的后桌男孩——我把他叫做Z——我们沉浸在相互试探又相互躲闪的暧昧游戏中,兴致勃勃,乐此不疲。
那真是值得纪念的美好时光,生活在父母老师给予的目标道路上有条不紊的前行,偶尔的叛逆行为就是刺激的调味品了。无忧无虑的幸福。真好。
就在那时候,我认识了他。
二
那是一段录影,好象是叫做“音乐爱情故事”,情节早已记不清了,也或许我根本就没有看完它。但我记得那金碧辉煌的华丽的旋转木马和哭泣的小女孩,还有那个一脸温柔地替小女孩拭去眼泪的年轻男人。他有着温和淡定的笑容和干净修长的手指。
那笑,能让人从心尖儿上暖起来。
他轻轻地替小女孩拢好头发——那一刻,年少的我听到莲花盛开的声音……
于是我记住这个男人好看的面孔,和他的一双温柔手。
只一眼,我便记住了,没有理由。那年我十九岁。
可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2001年,我不记得那时候最红的明星是谁了,但关于他的消息实在太少太少,我看了一段时间的娱乐新闻,没有他。
那时候我在学业和Z的暧昧游戏中疲于奔命,又怎么会有太多的时间关注娱乐?直到五年以后,2006年的夏天。
三
五年的时间,与一生比起来实在太短,但也已长到足够让一个女孩成熟为一个女人。五年里发生了太多的事。
我离开了那个生我的江海小城,离开了那里碧蓝如洗的天空,棉花糖般轻软飘忽的白云,夏天会猛然砸落让人头晕的阳光,还有那幢青砖黑瓦,白墙上氤氲着淡黄色水渍的老房子。我独身一人,蜗居在上海的一所全国著名的重点大学里,艰难的学习和生活。
五年间的某个时间点,Z忽然厌倦了那场看似永无止境的暧昧游戏,他说,他要和我在一起。那是2004年的7月初。
那天傍晚全市拉响了台风即将来袭的警报,但并没有太多人在意。这个钢筋混泥土的城市已经强健到对此习以为常,如同它一贯的冷漠,即使是再鲜亮的外表也掩饰不了的冷漠,它把冷漠传给每一个守护它和接近它的人们,包括我。这个时候,我的脸上已经有了妇人般冷漠坚硬的表情。那个嘴角湿润眼神明亮的女孩早已消失。
那天晚上Z打电话给我,他说,我们在一起,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天气很热,我的心忽然就乱了。这难道不是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想要的一句话么?然而我捧着电话,说不出话来。一颗本来运行完美的行星,被Z掀离了轨迹。
半小时后他来到我的住处,向我询一个答案,我看出他眼中的志在必得。窗外是黑黝黝的天空,诡谲到及至的云彩,和能将一切摧毁的狂风。
我迟疑了。
那一刻我忽然看到一张脸,一张温和淡定的脸孔,笑得能让人连心尖儿都暖起来的面容,还有一双手,骨骼清奇,干净修长的一双温柔手。我不知道那人的名字,但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我想要的,是一个这样面容淡定,手指温柔的男人。
Z虽不及他,但也是好看的,不过Z的好看是凌厉的,带点逼迫人的意思,我知道Z其实是个霸道的男人。
我拒绝了Z,为了脑子里一个模糊的影象。Z问为什么,我只有说,也许,我爱上的,只是那暧昧的游戏本身。我伤害了他。
那一刻我没敢看Z的表情。但他离开的时候我盯着他背影,他在台风的天气里艰难的行走,淋湿的身体如同一只负伤的兽。
多年以后,我知道要一个本性霸道的男人玩一场七年的暧昧游戏是多么不容易,但那时我还不明白。
我只知道我无路可退。
那也是我最后一次看到Z。他决然地退出了我的生活。一年以后,2005年7月,他去了美国。
据说他走的那天也是个台风的天气,为此他在机场滞留了八个小时。
四
很快我便适应了没有Z的日子。我开始将精力全部投入到学业上。在大学里,这很容易。我的成绩忽然就名列前茅了,老师和同学的眼中,开始是惊讶,时间久了,便渐渐习惯。
我也开始习惯轻易就可以得到各种东西:各种奖学金,各种荣誉,一些很多人看来很宝贵的机会……很多人看我的眼神都是艳羡的:你看她,家里又有钱,人又生得有气质,念书念的那么好,工作能力又很强……然而没有人知道,这些东西根本不是我要的。
我看上去无比的勤奋,其实是无比的懒,心懒。只是因为若不这样,我的生活便无处着力。
我在身边那些有意接近的男子中寻找梦想里温和淡定的笑容和干净修长的手指,终无所获。
我的大学生活一塌糊涂。
五
我开始回想。
我在想,是不是我根本就错了。我跟Z,七年的暧昧,七年的若即若离,那种感觉,覆盖了我整个少女时期。可是Z那时侯已经身在大洋彼岸,在西雅图,那个波音飞机轰鸣的城市,那个发生了《西雅图夜未眠》的浪漫城市。听说他已有了娇美的韩国未婚妻,生活幸福。
他的世界已不需要我。
我想,是不是我真的错了,是不是世界上本没有那个面容温和淡定,手指干净修长的男人,是不是多年前我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个“音乐爱情故事”的男人根本就是我的幻觉?
我的生活在外表的光鲜下一点点的腐烂了。
六
2006年7月,又是一个台风将袭的天气,这时候我已如同这个城市的人一样习惯了潮湿闷热和那种能够席卷一切的狂风。我把自己锁在房子里,百无聊赖的将电视机调到电影频道——我平时只看这个台——播放的电影居然是《西雅图夜未眠》,这部电影在那段时间是我的禁忌。我眼睛一痛,立马换台。
忽然间,一抹青影跳入眼帘——那是漫天黄沙下的一袭青衣,风卷袍袖,翩然若仙——镜头拉近,一张脸出现在我眼前——那张脸,那在无数个午夜梦回时浮现的眉梢眼角,那张我曾经为之拒绝了可能是我一生的幸福的脸——那是他,我怎么会看错?
虽然他扮了古装,卷了头发,着了青衣,换了狠绝的神色,但我确定,那就是他,我怎么会看错?
他更出色了。
五年以后,他的容貌再次如同子弹般击中了我。
2006年的夏天,我生命中的大事就是追看了一部叫做《逆水寒》的电视剧,记住了一个叫顾惜朝的天下无双的宋朝人,找回了一个叫钟汉良的,从我少女时期就开始在冥冥之中影响我的男人。
我终于确定五年前的惊鸿一瞥并不是幻觉。
我想这也许就是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七
然而他的消息还是很少,少到我无法想象他是90年代中期就踏入了娱乐圈的人。
幸而这时候已经有了发达的网络。我在网络上近乎贪婪的看有关于他的东西。他唱的歌,他演的电视,他参加的活动,他拍的mv,他的一切……在幻觉中,我花一个月的时间陪他走过了十年的历程。
十年风雨十年心。
感谢时间并没有拿走这个男人的美丽,却用这十年打磨出了一个尤物,一个真正的尤物。
如果说十年前的钟汉良还是青春帅气得近乎耀眼的小太阳,现在的他,是优雅得近乎完美了。
十年前的他,有的是逼人的,第一眼的美,而现在则是含蓄隽永的,留有余地的,如马提尼般值得回味,却是直指人心。
我知道了他有过五年的沉寂。
从最高处摔落的感觉是什么?我不能感同身受,甚至连想都不能。一想,胸口便丝丝入扣的痛。
那是白日烟花般绚烂过后的不留一丝痕迹?是漫步云端接近光芒时的坠落人间?还是午夜梦回后独落枕畔的寂寞徒存?
我开始了解他现在身上的这种气质的由来。五年的沉寂当然不是白费。
我想知道,从高峰跌落谷底后,再次出发之时需要多大的勇气。
我甚至感谢那五年,如果不是这样的苦痛,相信钟汉良也不会成为现在让我深深痴迷的钟汉良。
想起我第一次看到他的“音乐爱情故事”,那时候,应该是他事业最低潮的时候罢,但他依然笑得如此淡定从容宠辱不惊。
这需要多么强健的神经?
女人们在遇到有强大意志力的男人的时候总是难以设防,我也不例外。
我真是喜欢他。
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看他。
喜欢他,其实喜欢的也只是自己想象中的那个他。这我非常清楚。
有时候看到组织fans一起去看他的活动,即使那活动离我的地方只有一百米,我都没有去。
对我来说,也许遥望就是最好的距离。
爱,并且远之。
八
2007年的春节,我回到家乡。
我不知道那时有一场死亡在等着我。高中时期一个要好的朋友,就在这时候忽然走了。
生命如此脆弱,灾难轻易地有着席卷一切的力量。
我开始前所未有地开始珍视身边的朋友,一反常态的去参加各种朋友聚会。
就在这样的一次聚会上,我认识了K。
K是朋友的朋友,30岁,为一家德国公司工作。同样的德语经验让我们彼此深谈,我在欣赏这个男人睿智的头脑的同时,忽然发现,他有着修长好看的手指和温和淡定的笑容。
这是我寻寻觅觅了许久的特质,这时候我以为我终于找到。
我开始和K时不时出去约会,也不无愉快。
但是我没有感觉。
我们可以无拘无束地像老朋友一样谈话聊天,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恋人的如胶似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像辩论一般的谈论一番政治经济体育甚至哲学,然后各自回家。
我们终究是不合适。
我也终于明白。干净修长的手指,温和淡定的面容,如果不是生在钟汉良的身上,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多年来我寻寻觅觅与他相似的男子,根本就是个美丽的错误。
又有谁能比他更像他呢?
我爱他,我爱钟汉良,就这么简单。
九
现在我和K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他时常笑话我对一个素昧平生的男子如此痴心。
我对他报之以一笑。
这些男人们,又怎么知道暗恋的乐趣。
这是一场恋爱,虽然舞台上只我一人,但我乐此不疲。
虽然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喜欢他多久,也许十年八年,也许更长,也许就只到明天。
未来的一切都是未知。
所以我从不说永远。
但我想在有生之年,我会努力记住他,用尽力量记住他,用如同台风过境的绝望来记住他。
我知道爱上他,是一场劫难,但我甘之如饴。
引用注定了悲剧的悲剧
——读《囚宫》后感
昨晚把这本书看完了,终于还是忍不住泪流满面,如同我当初读唐七公子的《华胥引》那般。
首先声明一点,此文是悲剧,虐心非常,前文越是甜蜜,后文越是悲伤,这或许也是为什么我在连载时虽然很是关注此文,但是依旧被BE吓到,望而怯步,直到出版完结后才敢一看究竟的原因吧。
认识瞬间倾城的人大多是通过以制作狗血剧闻名于世的于大妈的电视剧《美人心计》,倾城大人的文笔是绝对靠谱的,尤其是古文,不得不佩服她对历史的通透和古文的熟识 。
此文的时代背景是依附在正史上的架空,假如有较真者切勿阅读,以免身心俱伤。本人也是在纠结中看完此文的,时代真的是很穿越啊,许多我们熟知的历史事件都在作者大人笔下或早或晚地交错发生了,令人咋舌不已。
隋公主升平自小爱慕哥哥杨广,两人倾心相爱,可是这份禁忌爱爱情是被诅咒的,被唾弃的。
命运弄人,隋灭,升平国破家亡,她最爱的广哥哥死了,她自己亦被曾经倾慕她的李世民玷污,而后为了保护杨广之子生不如死的升平忍着屈辱嫁给了唐太子李建成,而等待升平的是看不尽的磨难。
李世民通过玄武门之变夺位,曾对升平海誓山盟,许诺倾尽天下的李世民违背了自己的诺言,娶了长孙皇后,只封了她元妃,之后的万般宠爱只是悲剧的开端。
这本书的前半部分并不十分出彩,最为叫绝的是后半部,特别是升平心无所念,一心求死的最后一部,堪称精湛,其水准能与唐七公子虐文一较高下。
不知道大家可曾看过电视剧《大明宫词》,我看这本书时脑海里不时得浮现出那个华美幽深的大明宫,庄严肃穆却又戚戚然,我似乎能看到在那暗黑的廊道上,升平身着一袭嫣红似血的坠地罗裙,肤白胜雪,目若星尘,翩然而来,离去时恰似一缕清风,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记得有一位好友看小说非HE结局不读,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也很难接受真正意义上的悲剧,那种将美好的东西加以撕毁的手法让我们不忍侧目。但是有些故事是从一开始就注定要悲剧的,如这本《囚宫》,读毕我反而庆幸它是悲剧,因为实在无法接受那种伪善的爱情。
有些小说牵强的为HE而HE,如《云起》,记得在看到七七穿着与韩琛初见时的绿裙子从七宝楼上一跃而下,我是多么地希望这就是结局,哪怕以这种极端惨烈的形式展现,也是唯美的,而不是雷人的穿越重生,和三宫六院共侍一夫的伪忠贞爱情。
升平的死是那么美,她失去了一切她珍惜的,她放下了一切她深爱的,她终于解脱了,即便她的尸身未离开这座死气沉沉的囚宫,她的灵魂早已飞跃到万里之外,自由展翅高飞。
下辈子,我们还是不相见吧,相忘于江湖,没有那么多爱念,便不会痛苦了。
引用“第一次看到严子颂,我就发誓我要成为这个男人的女人,但其实当时我还小,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也或许,根本不懂爱情。
只是很多个晚上,我会梦见他,梦回弥绕,骚扰着我的心跳。
事隔多年,在大学报到的那一天,老天安排我们再次相遇,我发现我依然清晰的记得他那张脸和那双一成不变的拖鞋。
因而几乎在同一时间,我便下定决心,要他成为我的人。
这事我很早以前就构想过,无奈即便相见,也总是错过。
因此没跟任何人说,也没有谁可以说,倒也成了心底的秘密。
除此之外我从不介意将内心□裸的敞开大众面前,只可惜,依旧没有人懂。
导致小时候别人老对我爸说,你有个很另类的女儿。
我爸就苦哈哈的笑,笑着说你真客气。
或许每个人都有些疯狂的过往。
别的女孩都梳小辫子的时候,我偷了我妈五块钱,去理发店给自己理了个光头。
那时最流行的是蓝色生死恋之类的韩剧,主角都得了癌症。
理完光头我一边咳嗽一边跟我同学说我得了绝症,就快死了。
我们学校只有我一个人穿裙子理光头,他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我觉得非常得意。
只是没人懂我,其实我是觉得聪明,才绝顶。
某一天我们班来了个实习老师,大学生。
我很喜欢她,为了表示我的热烈欢迎,我当众掀了她的裙子,她涨红了脸说我是个变态。
我似乎在这一瞬间找到了人生的目标,觉得她犀利地看穿了我。
于是那天开始她一讲课,我就提问,我一向是个好学生。
我问她穿什么颜色的内裤,我问她今天戴什么颜色的胸罩。
可她总是无语凝噎,颤抖着手指着我说蒋晓曼你给我滚出去。
再后来听说她变得性格暴躁。
话说到这,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就叫蒋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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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小学考试平均分从来就没及格过,不偏不倚刚好五十。
其中语文得分从来是0。
起因好像是作文,语文老师连卷面分都不肯施舍一点给我,常常被我气得瑟瑟发抖,脸色发青。
最甚者,把我的试卷撕得粉碎,从此再不肯批阅我的作文,到后来根本不收我试卷。
我倒是觉得自己写得很好,像“我最喜欢的动物”这篇文章我就很满意。
我详尽叙述如何误杀了一只小鸡。
只是侧重描写小鸡的死状,可谓生动形象。
而“最难忘的一件事”,我将偷窥的一对情侣公园打野战的具体情形详尽道来,并灵活运用了很多生动的词汇。
可是他们看不懂我的文字,也看不懂我的内心世界。
为了确保平均分,考数学我倒是没松懈过,数学老师因此非常喜欢我。
小学考满分倒也没什么。只是每道思考题我都用三四种解题方式做出来,从此他一看到就双眼发亮。
考初中前某华嘉女同学婀娜多姿的在我面前走过,那校服冲我抛了个媚眼,我就被诱惑了。
深蓝色裙摆很漂亮,很适合我飘逸的气质。
我就在志愿上填了华嘉,让我妈如愿以偿。
这段时间她红着眼给我进补,慰劳她老人家一下。
便是在考试那天乖乖写了篇作文: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这一引鉴深得评委欢心,总分实现零的突破,直达双满。
我语文老师据说气得倒地不起,说我一定是故意。
上天明鉴!我妈在拿到成绩单时,欣喜若狂,把我没吃完的补品都打包好给她们送去,那时候,我可没表示一句异议!
毕竟都已经吃到腻。
我妈回来后从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威胁我把头发留长。
我对她说,您瞅着哪里顺眼尽管砍。
结果我妈说你这死兔崽子还不留头发我就自杀!
饿死你!
我被最后三个字深深震撼了。
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妈能生下我,她就是传说中深藏不露的绝世高手。
一眼就可以看穿我的弱点。
耸肩,我认输。
然后自外表开始恢复普通人的模样。
多少还是惋惜,毕竟光头那会,总能让人眼前一亮,给人最直观的印象。
因此我生平第一次有了烦恼,担心自个不再一目了然。
毕竟我一直是个好学生,从不干穿耳洞染头发或者纹身这种违反校规的事,顶多就是干理光头这种校规没有规定而正常人不会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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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标准的感官动物,也懒得透过表面看内在。
简单来说,我只相信我的眼睛。
进入华嘉似乎理所当然,只是那种学习氛围多少让我意兴阑珊。
只是,人活着总有千千万万个意外,这样的不可预料性,才让人生充满期待。
我看到了郭小宝。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没离开视线。
而在我望着他的一个小时内,他照了一百五十六次镜子,包括和人说话时对方的眼镜,经过消防栓门的黑色玻璃片,汽车窗户,还有随身携带的镜子……
他一直小心翼翼的躲开别人的触碰,但凡变态的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癖好,很明显他是洁癖。
他不停的拨弄自己的刘海,无数次的整理上衣,走路笔直一条线,必杀技是有意无意摆出四十五度的侧脸,露出明媚而忧伤的表情。
我当即确定了自己的心意,意外自己居然有想结识的朋友。
这一个小时,便笃定他的自恋程度到达极致,足以跻身变态行列。
此乃变态中的极品。
我目光炯炯的看着他。
同是变态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不禁感叹这世界上果真不缺少变态,缺少的只是一双发现变态的眼睛。
还好这双眼睛,我有。
我想说不定,我可以和他在华嘉成立一个变态委员会,招收各界变态人士加盟。
后来他身边的人看着我,实在忍不住了说,“那个女的看了你一个小时。”
“谁?”
我心想机不可失,走了上去,出其不意的握住郭小宝的手,笑说:“同志!茫茫人海中相遇,我是何其有幸!”
他皱着眉挣脱,很明显因我的举止极度不满,接着对旁边的人说,“我并不认识她,”才望着我嗤了句,“一个小时?变态!”
一字成箴!
我难得低调,他却还能看出来,也就看了我一眼!果然同道中人,幸会幸会!于是点了点头,然后看着他笑说:“咱私聊。”
他旁边的人想搭话。我严肃阻止,“有一种对话,正常人不要插嘴。”
我决定先用一首歌感动郭小宝,拉近我和他的距离,《单身情歌》。
我娓娓而动听的歌声,响彻在校园内……
……
正常的人那么多
变态的没有几个
找一个变态的变态的变态的变态的人
来告别单身
……
一曲未完,身边经过的路人,望着我的眼神已直接过渡到真空状态。
无比熟悉而深刻的感觉,那一刻我的眼底饱含泪水。
而郭小宝落荒而逃。他显然还没有发现自己的潜质。
然后望着他的背影,我笑笑的想,也只有这样的人生才不会无聊。
然后学的课程渐渐的多了。
而作文还是要写,又是“我最喜爱的动物”。
往事历历在目。
我突然心情澎湃。
知道蝌蚪么?那是我最崇拜的小东西。
可以从一条尾巴的大头生物变成没有尾巴四条腿的两栖动物。
教科书上白纸黑字名正言顺的总结为——
完全变态!
我觉得,没有什么比它更强大。
明明是变态却能得到学者们一致研究认可,可谓我奋斗的终极目标!于是洒泪写下一篇《变态观察日记》。
老师给了我满分。
说我有创意。有志气。
(我现在把此文变成了一篇爱情故事……)”
引用“小杨啊,二大妈和你说,这小子,真挺不地道的。”二大妈那表情分明像是看到鲜花插到牛粪上,“不过你和他扯了证了那二大妈也就不说啥了……”
说撒,不说就不说,说了一半打住算啥?
雅晓想着八成是那妖孽把人二大妈给得罪了,只是他是怎么得罪的人?想来那男人不会因为鸡毛蒜皮的事和人计较,而且他又极少出门。莫非是二大妈也告白了……呸呸呸,那也太可怕了!“二大妈,您就直说吧,那家伙有什么地方做错了得罪您了我代他和您道歉,我让他改!”她言辞恳切,目光真诚,“您直说吧。”真要是被忘年恋缠上了,她得赶紧把这妖物打包带走!
二大妈一拍大腿,粗肥的手臂上的红袖章一颤一颤的,“好,大妈这阵子都闷屈坏了。老想找你说叨说叨这人,索性趁今天今天大妈就和你说了吧。大妈劝你啊,既然你和他结了婚了那男人就得养家,不能一天到晚东游西荡的不成事。这男人呐得管,不能惯!你看看现在都是你在赚钱养家不是?那男人干啥去了?东游游西荡荡的,这样下去迟早是偷鸡摸狗,吃喝嫖赌,坑蒙拐骗的败家货!”说到后面那句时二大妈表情那个激愤啊,脸上的肥肉都快抖下来鸟~
单衍修偷鸡摸狗?单衍修吃喝嫖赌?单衍修还坑蒙拐骗?
她直觉地想发笑,摆手,“这不可能,不可能,我还不了解他么。”这男人骄傲得很,那种鸡零狗碎的事从来和他扯不上边儿的。
“什么不可能?”二大妈的眼睛一下子瞪得和牛眼似的,隐隐有火光喷出,“你那男人还不可能?你还不知道吧,就他一个人前些日子到我们小区门口的休闲馆子打麻将。嚯哟,那单熗匹马滴可了不得啰。我和你说啊,隔壁6幢一楼的包大姐、三楼的倪大伯、五楼的苏奶奶就和他打不到俩小时全都输得底儿掉,你想想,那三家多大气势啊,小区里有名的‘包你输’小分队啊!你家那口子半点没手软,连着坐了十庄,庄庄是大牌。那倪大伯都气得当场差点没犯心脏病,说是孙子孝敬的钱都输光了。”
雅晓如遭雷击般,嘴巴张得可以吞下腋下夹的那只南瓜。
二大妈依然在喋喋不休,显然是要把那坨牛粪的坏事全抖落光了,“这还不算完,后来他换台了,换到了9幢的苏大婶,管老头和林大爷那台子。那三家伙可都是正经在外面混的,号称‘输光你’大部队。就这样,也被你男人卷光了筹码。啧啧,那个凶猛啊!苏大婶把这个月菜钱都输光了,坐了有老半天都起不来。为啥?输得腿软呐~可是——”二大妈目光凛冽如冬日霜刃,脸上的肥肉都开始抽搐了,“到这份儿上了他居然还没完!他居然又换台了!”
“还换?”这男人太嚣张了,不知道见好就收么?不过也怪,都横扫大部队小分队了怎么还有傻缺和他打?好奇!“这次和谁啊?”
“嗨呀,该得我破财哟,那天我正好没事和司婆婆李阿姨一桌子打,那李阿姨就是脾气倔说不信邪,非要和他打。我不是姓书么,那李阿姨就和我说什么歪理说我们是‘输死你’游击队,咱仨的名字老霸气了,说不准正好能克住那火旺的。我也是真没想到啊,那包你输小队打的是一人三百块包圆的台,输光你大部队打的是一人五百块包圆儿的台。我们这些老婆子只敢打一人五十包圆儿的台,就这小的台子,这小的台子哟。以为他不会来,结果他居然也来。真是大小通吃啊,咳,我那五十还没两下就给卷走了,从钱包拿出来还没捂热呢。五十块能买多少菜哦,气得我哟,唉哟……我说小杨啊,你那男人怎么一点儿也没有关爱老年人的美德捏?光一下午就给他卷走几千块。一场子的老头儿老太都在摸救心丸,那场面哟。承包麻将馆的刘哥都抄家伙啰,这大条的一扫把想拍他走。可刘哥那媳妇拦着死活不让,那眼睛哦就和长到你男人身上似的,俩口子都差点干架了。你是没看到他那打牌的架势,那捏牌的手法,那码牌的速度,那简直是选手级的哦。选手级的得去赌场啊,怎么来这里骗咱们这些老头儿老太的退休金来了,忒不地道了!小分队和大部队都给他灭了,连咱这小散游击队他都没放过哟,简直忒不是个玩艺儿了!”二大妈说得激愤,完全忘记了面前这朵鲜花的身份,那骂得叫一个酐畅淋漓,想来是憋了很久了,这下发泄出来那感觉肯定是很舒爽的。
雅晓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家,怎么拿钥匙开门的。那男人正掀开锅盖试粥的温度,见她木瓜瓜地进来了,傻愣愣地把手里的东西往桌子上一放,一屁股墩坐在椅子上开始发呆。
他丢下勺子走过去,“你怎么了?”
她脑瓜里一片混乱,耳朵边犹回荡着二大妈呱呱的告状声。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努力了很久才把眼焦调整好,看见他半蹲在自己面前的模样,忍不住伸出手双包住他的耳朵,像哭又想笑地,
“以后我每月给你零用钱,你可再不能去骗老爷爷老奶奶的退休金了!”
从此,顾小卿拼尽全力去追寻一个看似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梦,她所有的努力只为了能与男主重逢。引用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引用83天。我打算回去了,李米,我成不了他们看上的那种人,看来只能这么普普通通了。我真的没用。是不是你 也觉得我很没用啊?
221天。我快回去了,李米,多多少少,我可以算是一个有用的人了,我已经能够看到我们未来超市的样子。 你会原谅我吗?
430天。我和以前不一样了,李米,也许我已经成了你父母能看得上的人,谁知道呢。昨天我从电视上看到了 昆明,我突然一下哭了。你还在等我吗,李米?
708天。告诉你一件事儿,李米,几乎就变成了事实,今天早上我去了机场,我站在大厅里,那一刻思念像一 条在草上爬行的蛇。我突然决定回去。我买了机票,过了安检,一直走到登机口!——最后我还是出来了,机票钱退了一半。我多想回去啊,你知道吗?
引用“多木木多的书我基本都看了一遍,最喜欢的还是《END》,具体的说,是《END》里泰坦尼克的那篇。语言风格、剧情设计、人物形象都觉得熟悉又亲切,深具画面感——最终我悟了:你好,郝思嘉小姐,你好,白瑞德先生。
我想多木木多一定对白瑞德类型的男人有偏爱:他们狡猾,狠毒,奸诈,不择手段。外表不可思议的绅士和迷人,宽阔的胸膛和肩膀,身上散发着“烟草,马厩和汗水”的气味。他代表着新兴势力,野心勃勃,雄心万丈,胆大心狠出手准又快,仿佛不被任何规则束缚。主流社会害怕他,鄙夷他,却又为他着迷不已。这样一个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男人,可以随时咬你一口也可以随时舔得你神魂颠倒的毒蛇,当他爱上一个人的时候,若隐若现,似是而非,却又如此深情款款全心全意——只要你看得懂。”
引用1、关于幸福,每个人的定义自是不同。有人需要物质量化幸福,有人则需要与他人比较来证明幸福。我认为,知足便是幸福,我很满足与我目前的的现状,所以,我很幸福。—— 沈安若
2、“这年头,骑白马的不是王子而是唐僧;长翅膀的不是天使而是鸟人……结论就是,好男人都死光了。”——贺秋雁
3、我们一生所遇的大多数人,终究不过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而已,匆匆相遇,匆匆分离,只余一点记忆。更多的人,根本连痕迹都不留。日日见那人来人往,看不清谁会陪你到最后。——沈安若
4、人生如同乘车,而我们是那司机。途经每一个站点,有人下车,有人上车,开始陪伴你的人多半中途便离开,而真正陪你到终点的总是少数,甚至是一个都没有。——贺秋雁 5人生其实更像一座旅店,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店主,天天见路人神色疲惫,来去匆匆,有人累了歇歇脚,有人饿了吃顿饭,也有回头客重温故地,但总是没有人会久留,大家终究都要走。如此这般,周而复始,往复循环,人便渐渐地老了。总是不知道,今天谁要来,明天谁要离开,暂时留下来的又会是谁。——沈安若
6、如果我们没有忘记过去,从来都不是因为怀念别人,而是怀念过去岁月中的自己。——沈安若
7、有人说,如果两人注定不能相守,那么希望在最相爱的时刻分离,这样便可以彼此守住美好记忆,在余下的岁月中回想怀念。 其实我想说的是,那样多么虐身虐心,既然已经无法在一起,便不如一切都放下吧,还是向前看吧。宁可让爱被现实磨平散尽,淡化褪色,最终相忘于江湖,最好连痕迹都不要留,这样就不会再伤心,顶多遗憾而已。 ——沈安若
8、我一个人,遗忘或者怀念,惋惜或者心有不甘,都只是我自己的事情,与其他人无关。沈安若
9、“三草”定律: 兔子不吃窝边草,好马不吃回头草,天涯何处无芳草。
10、男人的自尊,有时候比糯米纸更薄更脆,用口水沾几下,就会破。这么不结实,谁能够相信他们可以耐用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