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把握不住未来,宣言如此苍白无力。如果不曾做过梦,便不会因为小说而感动。
------题记
用了仅一天的时间看完何以,呵呵,这应该是我看小说最快的速度了,不是因为不值得看,而是看过就放不下,所以索性就熬夜看完了。何以并不长,但确如序言中写的一样,细腻动人。因为之前看了《情在不能醒》,题目出自纳兰词,推理下来,以为《何以》也会是因某首词而得名,其实只是巧妙的把主角姓名藏入其中而已,何以琛,赵默笙,何以笙箫默。
七年的不辞而别,七年的肴无音信,七年的漫长煎熬,七年的苦苦等待,七年的寂寞,七年的孤独,七年的再见。七年中有多彷徨,有多失措。不知道何时是头的七年,却又无法结束等待无法忘怀的七年。
好在,七年,不曾改变坚定等候执着的七年,只是那不曾改变的七年。
人生太多遗憾,或许不能执着于寻求完美,但是相信自己的信念,珍惜自己的拥有,却是最满足不过的人生了。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这是何以琛说过的话。
虽然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但他爱她,她也爱他,他知道什么对自己来说是更重要的,便已足够
偶然的一个瞬间,就有何以的记忆涌来,耳边有少女明亮跃动的嗓音,眼前恍若有那个俊逸男子沉静优雅的侧影
最初的最初,她叫嚣着对他说,何以琛,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赵默笙,赵就是那个赵,默是沉默的默,笙是一种乐器,我的名字有典故的哦,出自徐志摩的诗……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而他却是一抬头,在她的脸上看到了跳跃着的阳光,那样蛮不讲理,连个招呼都不打的穿过重重阴霾照进他心底,他甚至来不及拒绝。她是他灰暗生命里唯一的一缕阳光。
然而这个本来就对爱情毫无自信的女子,终是被打败,逃离到遥远的异国他乡。从此以后,任何一个终点,都不会再有何以琛的存在。
七年,她终于回来,人潮汹涌中,她第一眼看到了他,他也看到了她,甚至忘不掉她恶作剧的小顽皮。隔了这么多年的山长水阔,他们依然是第一眼就认出了彼此。
他不肯放开她,她不忍推开他。或者他们就是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幸好,幸好,最后的最后,他说了那句“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
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力抵抗
有些人似乎注定总要相遇,而且从来原因一样
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漫漫的心思如此紧密,这本书,真的找不出一丁点的漏洞。她善待着书中每一个配角,或许是被拒绝的。她不像郭敬明,始终要死掉一个谁;也不像“聚星天华”里的那些言情小说字印的大内容少又索然无味。
《何以》是经得起反复品味的,每一次看都会为他们之间的感情而动容,它是一种真实的温暖。[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