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般妖娆,万般妩媚,倾国倾城,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统统与我无关。
我原本是一个有着远大理想的女流氓,却一不小心成为了刺客。我的任务是:刺杀那些企图改变历史的穿越者!我的口号是:无论你是因为车祸、坠崖、落水,错杀,还是因为配偶背叛、吃东西噎死,或者是因为坐上了时光穿梭机等等原因导致的穿越,都请丫地闭嘴,乖乖上缴出你的珠宝玉器黄金美男等一系列身外物,然后痛痛快快儿地让我一刀捅死!拒不合作者,鄙人将把西瓜刀换成指甲刀,然后继续捅,直到捅死拉倒!
当然,我并非冷血刺客,有些极品美男被我从各个朝代带回到了现代,发生了一连串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有人不领情,美目圆瞪怒骂“流氓”!我说:“别叫姐的小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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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心的文一直很喜欢,幽默搞笑的文风,姿色各异的美男,鲜衣怒马,笑看人生!大心的女主也很有爱,小小的自私,小小的撒娇,大大的坚强,大大的包容。。。
这篇文是我一直在追的文,对于我这种只看完结文的人来说,能追文说明这文是有看头的!确实这篇文的构思还是蛮好的。大家都觉得穿越好啊,可是穿越者对历史会造成怎样的危害?元宝是一个可以身魂分离的人,和魏小侯爷是青梅竹马,为了保小侯爷的命,毅然接受了刺杀穿越者的任务,从此穿越在各个朝代,刺杀那些妄图改变历史的穿越者。遇到了李世民,帮其成功夺位;遇到了不小心魂穿的杨大姐,将其带回现代;后来的九千岁、霍去病、丹青、卫阶、吕布,造就了一世的纠缠。真的本来是很好的文啊!很好的创意啊!为什么最后匆匆结尾,连小侯爷的订婚宴和初夜都是在憋屈中度过啊!怀念色遍中的那种鲜明的人物性格,怀念绝色那种豪爽!元宝说绝色是她的前世,可是,为什么在现代就那么憋屈啊!小说啊,仅仅是小说都不能好好的幸福结局吗?唉,真希望全穿回去,和绝色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才是真正的幸福啊!
对这篇文真的是又爱又恨,期待大心的新文吧!还是写架空吧!现代的好憋屈啊!

感觉在走下坡路.,没有色遍,半裸和惟恐读起来畅快淋漓...哎....
大心的书就这本我特别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