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写完此文才发现原先的文案与全文内容只有一分钱的关系,于是改个不负责任简洁版文案:惜命如金的刺客炒了老板的鱿鱼,拐了她的肉票潇洒江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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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那一片江湖是如此的令人心驰神往。那里有刀光剑影,那里有儿女情长。纵横处有意气峥嵘的风雷。旖旎时有轻拂寒霜的妩媚。一直以来,我都流连于此。所以《刺客无名》也未曾错过。
[color=#ff66cc]应该说作者聪明,开头就用个小悬疑做引子。接着以单元格的手法,用看似独立的一个个事件推动情节向前发展。力图以皇子争权的主线串联散珠,并贯彻始终。同时,作为另一条爱情线的男主在20%处登场亮相。在其后逐渐加大比重,丰满了整个故事。构想不错。但在布局中,作为读者的我看来,开篇小小惊艳,至中篇已略有疑问,到终了,说不精彩未免委屈。可要指摘也不是不可以[/color]。
故事的女主莫熙是一个从现代穿越到古代成为某暗杀组织的女刺客。附身于一个庞大神秘的杀手组织。故事由萧家玉郎之死写起,之后是一个个任务:同行搞基情被组织追杀、凌家女与妙僧如雾、蜀中唐门爆出内鬼……而女主也正是在一次任务中邂逅了男主。来自唐门的掌门人唐欢。此间有江湖的恩怨情仇,也有朝堂的权力争斗。未到最后,都焉知鹿死谁手?而莫熙与唐欢之间,当一个淡定型的强势女主遭遇了美貌忠犬型男主,注定了相知、相惜、相爱、相护的美丽爱情。且看作者如何以笔绘此番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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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ff66cc]如何向大师致敬?[/color]
武侠,一度辉煌至令人目眩神迷。以至于有自金古后无书可读的说法来。倘若真是如此,我却以为那是武侠的悲哀。江山代有才人出,总要新人换旧人。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有益的尝试都值得肯定。[color=#ff66cc]大师高山仰止。后辈仿效也无可厚非。但如何为我所用,又不以其害意。从十年磨一剑到终至自成一格还真是个难解的命题。[/color]
以此文来说。从模式看,无疑是借鉴了黄易。给主角个穿越者的身份做外壳。再填入武侠的内核。黄易当时采用此法,妙处乃从阅读角度来说,很好的解决了旧武侠给人的时代背景间离感。
[color=#ff66cc]作者用此法,依我看来,一是于塑造一个冷情慧心的女主角,得些先天优势。二是为加诸自我观点时,亦自然便利些。[/color]
前者是基本达成了目的。本来角色的选择已自有魅力。于江湖而言,刺客有两面性,既卑微又快意。“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于名。”加之作为现代人,对此种生活有了别样的理解。自嘲调侃之下是一份难得的清醒与理智。穿来时无从选择,只得身陷组织的暗黑中。选择了坚强的面对种种非人的磨砺。成人后,永远不做组织排名的名列前茅者,以免熗打出头鸟。却也不能跌出前50,免得没了好任务,短了银子花。江湖周旋,既可为好友昼夜往返异地取来名花。做个名副其实的采花贼。却也时时放不下那颗戒心。不然怎会探察到故交如雾的底细,拆穿了他的杀人计划。不然怎会与男主唐欢相处施了那么些个无间道,闪转腾挪了好一番才情定终生。[color=#ff55cc]应该说一个不圣母,淡定又有情的女强型女主的塑造是本文最大的看点和亮点之一。于此处,作者是成功的。[/color]
而某些穿越的通病,比如显摆女主的现代思维、发挥女主知识的超前优势。作者也都绕过了。非是未用,而是看怎么用。以女主看名刺客传记来说,自然有不一样的诠释。(此处留待细说)比如女主一度为了摆脱男主,生出了帮他兴楼阁,改进暗器的计策。但在写法落实处,却只是提供个原则性的建议。细微步骤可都是由男主去设想实现。且作者还不忘加个女主暗想“胡诌”之语。比起那些亲身上阵,誓做发明家的同类角色来,自然高明些。
在追求浓郁的书香类古风上,则实在是能看出模仿金庸的痕迹。金庸的文采,乃自身与背景的浑然天成。既有家学渊源,又有那一代的国学教育背景。所以叙述时,既可随心引用古诗词,也有翻新创造。最难得的是,通体带着雅韵。立意、人物、情节莫不如是。当然,最明显的是文字。
[color=#ff66cc]此文中,也不难看出作者处处追求古意。也正是在这点上,是成也与此,败也于此。古意二字,说来容易写来难。它对于一个作者的全盘统摄、整合能力要求是相当高的。作者自己先要有一定的沉淀与积累。还有个内化内秀的过程。恰如修身难,齐家更难。修身有为未必就能出色齐家。说白了,就是个间接经验向直接经验转化的问题。
先看做的不错之处 。[/color]
前面提到,女主闲来无事,好读司马迁史记之刺客列传。比如《刺客列传》——“专诸进炙刺王僚”。相传专诸此人英武有力,对母亲非常孝顺,是当地有名的孝子、义士。某日被伍子胥遇上,推荐给了公子光。公子光厚待专诸,并敬其母。专诸感其恩,学成烧鱼之术。遂于某日公子光宴请王僚之日,用藏在鱼肚内的“鱼肠”行刺。自己被砍成了肉酱。公子光其后自立为吴王阖闾。
来看女主的另类解读:
[quote]这又是一个脑筋不清白的。公子光争的是天下,你一个屠夫出身的人跟着瞎掺和什么,被剁成肉酱是好玩的么。你既是孝子,岂不知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切肤之痛。碰到伍子胥这种猎头就该绕道走,典型的没安好心。还有公子光,这种人的恩是好受的么,他那是想让你安心替他卖命,既这么说,他自己怎么不去行刺!说白了,就是施恩在先,挟恩义以令在后。这不就是典型的上位者为了让属下甘当炮灰而下的套么。唉,刺客的命如此不值钱,人人轻之贱之。偏偏专诸还重诺轻死,根本就是自轻自贱,可惜了他炙鱼的好手艺啊,做个厨师比刺客有前途多了。[/quote]
[color=#ff66cc]白话式文字的穿插,对名刺客的全新诠释。既符合女主穿越者的身份,又很好的塑造了她的性格。而且每看一个名刺客的故事皆有感而发,除了现代人的观点外,皆与当时女主所处的环境相联系。比如此处女主就生出了“自己这条命可全靠自己了,谁都指望不上”的念头。既刻画了女主的心理活动,又是她感情发展的小小提示器。而如此的用法,既是女主的心理独白,又灌注了作者自己的理念。真可谓是一箭双雕。其他诸如佛教偈语、诗词典故、烹饪菜式、生活器具之古色古香,比比皆是,不胜枚举。此处不再赘述。作者的积累和用心也毋庸置疑。[/color]
但添香处固然令人目眩神迷。[color=#ff66cc]可若是飞花处处,就不免有妨害之感了。[/color]还是用典,且看:
[quote]“玉佩正中刻着一行字:“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莫熙知道这句话取自苏武的《留别妻》: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欢娱在今夕,嫣婉及良时。征夫怀远路,起视夜何其。参晨皆已没,去去从此辞。行役在战场,相间未有期。握手一长欢,泪别为此生。努力爱春华,莫忘欢乐时。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quote]
[quote]莫熙跟沐风亭听到此处不禁面露疑色,交换了一眼,已明白对方皆想到了一处:难道《列子•汤问》中所记载的孔周说的话:“吾有三剑……皆不能杀人,且先言其状。一曰含光……二曰承影,将旦昧爽之交,日夕昏明之际,北面而察之,淡淡焉若有物存,莫识其状。其所触也,窃窃然有声,经物而物不疾也。三曰宵练……此三宝者,传之十三世矣,而无施于事。匣而藏之,未尝启封。” 难道说承影触物而有声,从体内经过,却不会让对方觉得疼痛,竟然是真的?承影真的不能杀人?[/quote]
第一处诗句浅显直白,意思是一看即明。就是要交待此处为何用此诗句,也完全不必引全诗。只大略说明此乃士兵被征发前线,与妻子别离时所做即可。若要是为了表现女主聪慧,私以为大可不必。同样的道理,交待此剑,难道说承影这其下一句已经完成使命。何用引那对于普通读者算生僻的《列子》?(非如此不可,可在故事外以另做说明的形式出现,不好吗?)何况前文作者已经引用过《越绝书》中关于承影的记载。做出了详细的说明。
[color=#ff66cc]如此用典,除了令我生出作者掉书袋,僵化教条之感外。最大的疑问就是作者还是尚未完成对古籍的自我转化。达到胸有成竹,挥洒自如的境地。而大量的使用,冲淡了本来的主线,弱化了故事性。某种程度成了对文的伤害。
来看最突出的文字。作者在刻画男女主的爱情里,时时令我嗅到金庸的一丝丝味道来。不过这也难怪,我们都是从小在大师营造出的武侠世界里。浸润已久。到了自己运用时,笔下难免不自觉的流露和下意识的模仿。[/color]
还是看一段:
[quote]莫熙方才因自己暂失武功深以为憾,此刻听到唐欢相询,不禁暗骂一声自己竟是愚了,有现成的壮丁,干吗不用,是以作谄媚状嘻笑道:“想取那枝红叶作书签,不过我现下却是个废人了。”说罢两手一摊,微垂着头,黯然长叹。唐欢果然飞身而起。莫熙望着他飘摇而上的身姿不禁想起“挟飞仙以遨游”的句子来,只是这世上何人又得以“抱明月而长终”,不过痴想罢了。唐欢顷刻便回。莫熙接过他手上一脉红枝,微微一笑,拈在手中把玩。
二人一路默默,向山顶行去。抵达山顶之时天色已暗。……一曲舞罢笙歌余音遍彻山野,袅袅不绝。唐欢看着莫熙火光掩映的双眸,暗道:“却不知下次同来会是何时。若我邀舞,她又会不会答应……”[/quote]
[color=#ff66cc]经典的意义在于,提供了翻拍或复刻的模板和标签,但你却永远无法仿制的如出一辙。此就是大师的功力。作者的语言精致,但在类似此处时,却总令我生出“是自己的文字吗?”的疑问。大师的暗影总是在阅读中浮动。从而干扰了我的阅读完整感。
除此之外,如此古色古香的文字又与作者为了塑造女主,表达自我理念时运用的那些“现代化”文字产生了冲突。两厢对比和映照下,总有点格格不入的违和感。[/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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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ff66cc]爱情与悬疑真的不能两全?
如一开始所说,此文有两条明线。一是悬疑,此由始至终存在。二是爱情,这在男主登场后浮出水面。按作者脉络设置和比例分配来看,应该是大致相当的,等重的。[/color]
先来说爱情部分。应该说,虽然男主比起女主的光芒来是略微暗淡了些。出身唐门,自幼被心怀叵测的大伯暗害。身残志坚。其后暗里筹谋,终于漂亮翻身。怎么看怎么通俗了些。不过一个妖孽型,对着心仪女子却不时脸红的男主还是很可爱的。最重要的是他忠犬。两人的爱情里,若不是这一位的款款深情,一力投入。恐怕那个曾为组织里同伴情伤过的女主难以被治愈。
[color=#ff66cc]作者把这段爱情写的是缠绵动人。[/color]男主初遇女主,因是来要他性命的缘故,下了个软筋散。之后却在如何消弥她的防备心上懊悔不迭。先是邀女主去了唐门,请神医出面医治。期间,他情愫渐浓,对女主是呵护备至。驯鹰一节,女主一句“我此生不会负担自己以外的任何生命。”竟令他心痛莫名。而之后女主自行求去,也丝毫未加阻拦。及至女主再入唐门,已今时不同往日。但男主唐欢仍是痴心一片,赤诚至真。本是女子为心爱之人的佩玉结一条叫做罗缨的彩色丝带。却是他系在女主的身上。玉佩上除了一个“欢”字。另附有“生死挈阔,与子成悦”。给女主的是另一条刻着“熙”字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玉佩和罗缨。只等女主有朝一日能为他系上另一条的那一天。“欢”、“熙”,合起来即是“欢喜”。而男主也是以生死之诺,换女主许一世白头。如此这般,在历经了种种波折之后,终于还是打动了女主。
[color=#ff66cc]但与之相比,悬疑部分却出现了问题。[/color]如果说作者原本的构思意图是用朝廷大位之争来统筹每一个独立分页,最后形成环环相扣的连环画。用抽丝剥茧之法叙事,达成迷中迷,案中案,智斗为主,打斗为辅的效果。但在执行过程中后期却给人以推理失当之感。
开篇第一个案例中,女主假手他人,以借尸还魂致目标人物于死地。而女主引入的外援恰恰是那个此目标当初夺人家产,被逼假死的妻子。至于如何被女主识破,则因为这位有个“恋物癖”。在遗物的手札上却不自知的用了名贵的桃花墨。应该说作者以小小悬疑入手,引得读者入局。不可谓不聪明。但在其后的推理过程里,节奏却开始有逐渐失控,最后甚至被爱情模糊了的感觉。
其实使用推理的本意是在情节设计上,将真相与起始的叙述方向背离。从而给人以跌宕起伏之感。此文女主作为刺客,却同时担负了个解密的任务。读者自然有好奇。也就产生了续读的动力。第二个故事,组织表面上是为了剿灭反出的头两名杀手。真实目的却是某位志夺大位的皇子,欲将组织内高手收为己用。此处被作者命名为惊天杀局。但作者采用的是女主和反出之一人的对话模式来完成推理。这个手法本来常见。女主用当时的冷兵器断未有如此破坏力推导到乃爆破所为。又找到了残留的黑火药粉末。形成了逻辑的圆。但请注意,此处是先以女主的言语释迷,作者再追加第三人的论述,可非三言两语。
[color=#ff66cc]如此不节省的使用笔墨,只能是减损了原本定义的力度与紧迫感。与章节命题所追求的不相吻合。此处相若的,其后仍有,碍于篇幅,不再列举。只说文字用量失当,如同电影中明明一个镜头可以交待清楚的问题,要用几个。明明可以分短镜头连续剪辑的,要用长镜头慢慢摇。篇幅与节奏没有了很好的控制力,估计作者当初要的悬疑张力,清晰的推理逻辑就失效了。
更遗憾的是,到了后期,美丽的爱情片段开始冲淡了悬疑。使得后者处于一个被弱化的地位。本来是平分秋色的,如今却有了从属的嫌疑。[/color]作者至中端加入了一个对故事重要性不低的男配沐风亭。而且花费的笔墨也不少。女主先是在客栈偶遇他。其后风凌渡口再次的相遇。同上蜀山。经历被掌门暗害,雪崩历险。之后一起去唐门探密。到终局处金陵城再度重逢。女主还是落入了争权者的盘算中。此人一直在。可最后的他身份的拆穿,却是用女主和他一番对话完成。相比前文,不仅用来解释疑惑的伏笔不够,而且角色被赋予的多面性实践起来也单薄了。可能这里有人要问了,不是有那么多的情节吗?请注意:作为故事性的,够了。前面的用来解其他环节的谜。还被作为爱情的添色。男配对女主是产生情意了的。但为自身身份铺垫的,真不算多。以至于最后真相大白,原来他是组织的首领。我也没有恍然大悟的那种喜悦感。
再说被拿来做串联分节用的主线——两位皇子大位之争。到了后期,其中的一位李义露脸了。可惜,他的主要用途是做女主爱情的另一位男配。出场后,自然对女主有了好感,一度女主差点做了王妃。而开篇里那位雄心勃勃收买女主所在的组织,且让李义吃瘪的七皇子在终局只以两个字挂了做了个交待。如果说开篇的阴谋我还有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期待,如今只有船过水无痕的遗憾了。[color=#ff66cc]至此,这一条线在爱情的威力下已经被模糊化了。[/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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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ff66cc]整篇看下来。不可否认的是作者当然有能力。但选择了武侠这块难啃的骨头。我在欣赏作者勇气可嘉,创作投入,作品尚佳之外。却也不能不觉得在组织和整合上仍有可进步的空间。江湖固然有“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激起的豪情。却也是“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从此意义上说,江湖难入,因而要慎入。但更当入。做为大众文艺类的中国原创,武侠这一门类太需要新鲜血液了。而作为读者,江湖永远有独特而迷人的魅力。[/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