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间,和朋友谈起钟无艳,想起好久以前看的那部电影,什么名字倒是忘记了,唯一记得的只有电影中,钟无艳,一次又一次的对齐王说:“你总是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明明是一部喜剧,那句台词却让我每每想起,心里都会突然充满好多无奈,好多心酸。
齐王,那样的一个男人,只有想要利用你的时候才来找你,无赖,撒娇,说一些违心的甜言蜜语,利用完了,便不认了人,一个转身,抱了他的夏迎春,一个心肝,一个宝贝的,叫得亲热。真是好生无耻。
钟无艳,她不介意吗?不,我想,她是介意的,可是那有什么用呢?她没有那个男人喜爱的美貌,连夏迎春的多情都不会。她是钟无艳,无盐女钟无艳,一个人,也可以好好的钟无艳。
但是,如果她真的,一个人,也可以好好的,那她为什么还会对齐王说那样的话。你,总是,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
电影里,她明明是在指责齐王的负心,却偏偏用了那样娇嗔的语气。
到底,只是女子。
这场相遇,就像是上天下的一盘棋,他把我,捻到你的面前,捻到爱情里,于是,我在这场爱里,低了又低,低到尘埃里。爱情,是个天定的命题。让我遇见你,是上苍的旨意,我们哪一个可以背离,这红尘里注定的相遇。
我不让上天作证,向你讨一个天地洪荒情不移的誓,只愿日后,天涯那端想起,你还能有这样温厚的怜惜。所以,我宁愿,这样安静的思念,安静的等待。
想起张爱玲,羞涩地在自己的照片上写了名字,递给大十五岁的男子,胡兰成。胡兰成说,见了爱玲,他的世界里都要起六种震动。桐花万里路,连朝雨不息。在外人眼里,她是那么那么高傲,微微扬起下颌,说着,出名要趁早。可,在自己喜爱的男子面前,到底失了分寸,没能逃掉生命里那场繁华的花事。她去看他,满心心疼情郎四处奔走,哪里知道他在和别人缠绵,她还要委屈自己去睡沙发,放任自己心里金戈铁马,冰川万里,临走留了钱财,为了他能生活得更好。
有人说,在爱情里交战,先动情的人一定输。我倒不这么认为。一个人动情,那是单恋,两个人动情,才叫爱情。所以,真要论输赢,应该是两败俱伤。但是,如果,明知道是一场悲剧,那,为什么还要在一起。
在那个钟爱幻想的年纪,也曾期望过,会与一个人,在爱情里披襟斩棘,明知道是悲剧,也如扑火的飞蛾一般,定要将翅膀烧到听得到断裂的声音,抵死纠缠,才肯罢休。以为,那样才算爱情。
如今觉得,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那样的精力,去陪你嘶吼,陪你疯,陪你傻,放纵你的任性,那样的爱,太累了,太折磨人。就像是放了好多好多朝天椒的火锅,红红的油合着花椒,铺了一层,亮亮的颜色,真是好看。可是如果天天吃,你的胃会受不了,你的味蕾会麻木。有年长的人曾经抱怨,说年轻时吃火锅,配着冰啤,那样痛快,可是现在不了,胃,受不了了。 最终,我们,还是会放弃舌尖的刺激,顺从了胃。
才进大学时,看着恋爱中的男男女女整天腻在一起,便觉得烦得不得了。后来才发现,也只有这个年纪,才会这样吧,以后不会了,因为没有了这样的时间,最重要的是,没有了这样,素然的激情。
在这个你没有车,没有房,没有令人羡慕的工作的年纪,爱上你,只是因为,那天阳光正好,你恰好穿了一件我喜欢的衬衣。倾心你,是因为,在你眼里,我看得到阳光的颜色,那么暖,那么暖。
有朋友曾经全心全意地喜欢着一个男人,为他记了厚厚一本日记。他也曾经,错把凌晨2点当成6点,就着昏暗的街灯,去等她上学。深夜里,她问,你相信心灵感应吗,从前我好喜欢他的时候,就有过那种感觉,每次要和他相遇时,心就会狂跳不止。我怔了怔,有传说,上帝造人时,先造的男人,然后抽了男人的肋骨,造了女人。所以,于茫茫人海离散,但终归是你的血肉,你的心会告诉你,他要来的消息。
如果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那是童话里才有的结局,她和他终究没能在一起。她有了新的爱人,他远走他乡,这就是现实。
有时,我也在想,我的心,是不是已经提前衰老了。当她们满怀憧憬地谈论着关于爱情,关于心动的话题,我竟然开始遗忘,我以为再没有了,没有那种勇敢,与天对赌的豪气。
所以,来,来,来,你来,我在五色的流年里,撒一把红豆,等你,或者,一个人,就这样,等红豆成树。
到底是女子,爱是她的灵魂。年轻时,追逐着爱情,年老时,留恋着亲情。
无爱不欢。
齐王,那样的一个男人,只有想要利用你的时候才来找你,无赖,撒娇,说一些违心的甜言蜜语,利用完了,便不认了人,一个转身,抱了他的夏迎春,一个心肝,一个宝贝的,叫得亲热。真是好生无耻。
钟无艳,她不介意吗?不,我想,她是介意的,可是那有什么用呢?她没有那个男人喜爱的美貌,连夏迎春的多情都不会。她是钟无艳,无盐女钟无艳,一个人,也可以好好的钟无艳。
但是,如果她真的,一个人,也可以好好的,那她为什么还会对齐王说那样的话。你,总是,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
电影里,她明明是在指责齐王的负心,却偏偏用了那样娇嗔的语气。
到底,只是女子。
这场相遇,就像是上天下的一盘棋,他把我,捻到你的面前,捻到爱情里,于是,我在这场爱里,低了又低,低到尘埃里。爱情,是个天定的命题。让我遇见你,是上苍的旨意,我们哪一个可以背离,这红尘里注定的相遇。
我不让上天作证,向你讨一个天地洪荒情不移的誓,只愿日后,天涯那端想起,你还能有这样温厚的怜惜。所以,我宁愿,这样安静的思念,安静的等待。
想起张爱玲,羞涩地在自己的照片上写了名字,递给大十五岁的男子,胡兰成。胡兰成说,见了爱玲,他的世界里都要起六种震动。桐花万里路,连朝雨不息。在外人眼里,她是那么那么高傲,微微扬起下颌,说着,出名要趁早。可,在自己喜爱的男子面前,到底失了分寸,没能逃掉生命里那场繁华的花事。她去看他,满心心疼情郎四处奔走,哪里知道他在和别人缠绵,她还要委屈自己去睡沙发,放任自己心里金戈铁马,冰川万里,临走留了钱财,为了他能生活得更好。
有人说,在爱情里交战,先动情的人一定输。我倒不这么认为。一个人动情,那是单恋,两个人动情,才叫爱情。所以,真要论输赢,应该是两败俱伤。但是,如果,明知道是一场悲剧,那,为什么还要在一起。
在那个钟爱幻想的年纪,也曾期望过,会与一个人,在爱情里披襟斩棘,明知道是悲剧,也如扑火的飞蛾一般,定要将翅膀烧到听得到断裂的声音,抵死纠缠,才肯罢休。以为,那样才算爱情。
如今觉得,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那样的精力,去陪你嘶吼,陪你疯,陪你傻,放纵你的任性,那样的爱,太累了,太折磨人。就像是放了好多好多朝天椒的火锅,红红的油合着花椒,铺了一层,亮亮的颜色,真是好看。可是如果天天吃,你的胃会受不了,你的味蕾会麻木。有年长的人曾经抱怨,说年轻时吃火锅,配着冰啤,那样痛快,可是现在不了,胃,受不了了。 最终,我们,还是会放弃舌尖的刺激,顺从了胃。
才进大学时,看着恋爱中的男男女女整天腻在一起,便觉得烦得不得了。后来才发现,也只有这个年纪,才会这样吧,以后不会了,因为没有了这样的时间,最重要的是,没有了这样,素然的激情。
在这个你没有车,没有房,没有令人羡慕的工作的年纪,爱上你,只是因为,那天阳光正好,你恰好穿了一件我喜欢的衬衣。倾心你,是因为,在你眼里,我看得到阳光的颜色,那么暖,那么暖。
有朋友曾经全心全意地喜欢着一个男人,为他记了厚厚一本日记。他也曾经,错把凌晨2点当成6点,就着昏暗的街灯,去等她上学。深夜里,她问,你相信心灵感应吗,从前我好喜欢他的时候,就有过那种感觉,每次要和他相遇时,心就会狂跳不止。我怔了怔,有传说,上帝造人时,先造的男人,然后抽了男人的肋骨,造了女人。所以,于茫茫人海离散,但终归是你的血肉,你的心会告诉你,他要来的消息。
如果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那是童话里才有的结局,她和他终究没能在一起。她有了新的爱人,他远走他乡,这就是现实。
有时,我也在想,我的心,是不是已经提前衰老了。当她们满怀憧憬地谈论着关于爱情,关于心动的话题,我竟然开始遗忘,我以为再没有了,没有那种勇敢,与天对赌的豪气。
所以,来,来,来,你来,我在五色的流年里,撒一把红豆,等你,或者,一个人,就这样,等红豆成树。
到底是女子,爱是她的灵魂。年轻时,追逐着爱情,年老时,留恋着亲情。
无爱不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