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不入》作者:巫哲 【文案】 第一次见到项西,他疑似碰瓷 第二次见到项西,他正在碰瓷 没过两天他居然碰到自己车跟前儿来了! 缘分就是这么没谱,走哪儿哪儿能碰上他。 医生捡回个小混混。 这是一段由碰瓷开启的收拾与被收拾的正经故事。正经的。真的。 年上。1V1。HE。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博衍,项西 ┃ 配角: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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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狼行成双》就喜欢的很,对于这本抱了很大的期待。且文案本身就写的很吸引人。 故事的开始就像文案中所描写的一样,项西与程博衍第一次见面,项西疑似碰瓷,片子都没拍就离开了。第二次见面,项西正在碰瓷中。第三次见面,项西碰瓷的对象是程博衍。啊,不对,在此之前,两人还见过一面,那便是项西偷了程博衍的钱包。就是这么凑巧,谁也不会想到几次三番的巧合今后会将他们的命运紧紧的绑在一起。 事实上,小说开头我差点看不下去,因为作者对项西的描写很深刻很直观,短短几个篇幅,呈现在读者眼前的,就是乌烟瘴气又颓废黑暗的社会最底层的生活,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项西,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小混混,他的所有生活技能就是偷、骗。那是一种让人非常压抑看不到希望的生活,而这种背景下的主角本能的让我排斥。平叔的压迫,二盘的挑衅,那只被项西收养却被二盘炖了的狗,所有的所有,都让人绝望。 项西没有朋友,也不需要朋友,因为那种环境下的朋友只会在背后插刀。项西渴望摆脱那种生活,却看不到任何希望。虽然他偷过骗过,虽然他满嘴脏话,虽然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混混,但他没有被黑暗完全侵蚀,他想过普通人的生活,他想走出那片黑暗站在阳光下,只是,他找不到走向阳光的那条路。而程博衍于他而言,恰恰就是他生命中的那盏灯,为他驱逐黑暗,为他照亮通向光明的那条路。 在他被平叔和二盘打的奄奄一息的时候,程博衍救了他,为他垫付住院费,帮他叫了护工。在他被谭小康锁屋里的时候,程博衍又救了他,把他领回自己家。在他工作的地方被大健发现后,程博衍让他去宋一的超市工作。可以说,他脱离赵家窑后的每一步,程博衍都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每当他自卑迷茫自我怀疑时,程博衍总能帮他找到信心,找到前进的方向。所以,每当项西陷入困境时,第一个想到的永远都是程博衍。 那么程博衍对项西呢?就如同他自己所说,他并不是圣母,他一开始愿意对项西伸出援手,仅仅是因为项西叫他哥,让他想起了早逝的弟弟。然而在一次又一次的接触中,项西敏感自卑却有坚韧坚强的个性深深吸引了他,那种无赖和天真的矛盾,逐渐的让他越陷越深。直到他情不自禁的吻了项西,两人之间的关系才发生了质的变化。只是彼时的项西还未曾明确自己的性取向,被程博衍吓了一大跳。 项西喜欢和程博衍在一起,依赖程博衍,信任程博衍,却独独不确定自己对男男是一种什么看法,明明谭小康对他的所作所为让他恶心愤怒,而程博衍对他的吻,他却不恶心,相反还有些心跳加速。毕竟一个从小生活在黑暗环境中的人,是没有时间也没有条件去考虑自己的感情问题的,所以他不懂。直到在程博衍的微博上QQ上看到某个对程博衍言词暧昧的人,才发现,原来自己对程博衍也是喜欢的。 小说对两个主角的个性设定,都让我非常喜欢。程博衍,一个优秀的年轻医生,温文尔雅,却有洁癖,且对着项西,各种耍流氓,简直萌出一脸血。而项西,一个从黑暗中走出来的小孩,内心充满希望,恶劣的环境没有扭曲他的内心,相反他率真可爱,和程博衍在一起后的他就是一个阳光大男孩。然,就像小说名字所写的那样,成长环境,身份背景完全不同,格格不入的两个人要如何走到一起,这也许是项西内心的一道坎,也许也是增强两人感情的催化剂。 小说对于配角的描写也很立体。平叔,一个抚养了项西却也毁了他前小半人生的人,留给项西的是无法磨灭的阴影,就这么一个恶魔,却喜欢喝茶装高雅,说出的话也总是淡然的不像个混混头子,让我想起了《天下无贼》里的黎叔,坏透了,却偏偏要披着一张状似高深莫测的皮。而这种反差,越发的让人毛骨悚然。毕竟,像二盘那样暴躁凶狠的,是摆在明面上,而平叔,却让你看不透他的想法,猜测怀疑未知的事物总是更让人恐惧。 小说情节安排很棒,合乎情理,包括项西怎样摆脱昔日黑暗的生活,都一步一步逐步实现,没有太大的金手指,没有雷点。没有看过的小伙伴,我强推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