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别》的流行首先就是这首曲子的旋律确实优美醉人,另一个因素不可忽视,就是国际知名流行乐团迈克学摇滚(Michael Learns To Rock)的翻唱《take me to your heart》,使该曲走向了世界,《吻别》英文版《take me to your heart》,迈克学摇滚(Michael Learns to Rock)用他独特嗓音现场演唱,这首歌应该是大多数人当年一直在学的第一首英文歌,很好听,会感到十分亲切舒服,相比《吻别》,少了一份哀怨,多了几分情意,成为国际音乐的经典。这首脍炙人口的经典歌曲已成为一个时代的烙印,承载了很多人的回忆和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