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女人的地位一向比较卑微,因而对女子的束和教条,不仅严苛,甚至变态到“存天理,灭人欲”,我我们熟知的就有《女戒》三从四德,等等一系列的礼仪。 在中国历史的多数时期,女子一直是处于“被压迫”地位,很多朝代妇女没有离婚自由,男子可以任意“休妻”、“出妻”,女子却只能忍受。同时,女子被“休”、被“出”,被认为是奇耻大辱,改嫁更是“丧失贞节” 可是偏偏有两个朝代的女性,能够自在寻求恋爱生存,也能够离婚再嫁人。 古代女性假如穿越回古代,最适合的必然是汉朝和唐朝,为何这么说呢?由于汉唐的时期对女人的管束没有那么苛刻,民包容性强,民风相对开放,汉唐女子的恋爱婚姻自在,离婚,或者寡妇再婚都在正常不过了。 先说说汉代吧,汉代对女性不是一般的宽容,二婚甚至三婚都是被许可的。汉代有好几位二婚的太后,比方汉文帝的母亲薄太后,原先是魏豹的小妾。 汉景帝的皇后,也就是汉武帝的母亲王娡。原先是嫁给了金天孙,还生有一女,最后被汉武帝封为公主,没有大臣非议。汉武帝的姐姐,卫青的老婆平阳公主也嫁了两三次。 另有汉武帝的皇后卫子夫,本来是平阳公主加的歌姬,出身地位,后来却当上了皇后。就是因为那个时候,对人的社会身份等级还没有那么森严,但是这如果放在清代是绝对不可能是事情。 再说说唐代,唐代也是对女性相当包容的一个时期,唐代二婚的公主竟多达23位。唐代男子的开放水平超乎设想,不只公主二婚再嫁,平民百姓离婚再各自婚娶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甚至,唐代还有离婚协议,这份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为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冤家,故来相对;即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峨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简单的解释,就是丈夫很宽容地说:如果没有缘分,咱俩不如好合好散,离了之后,希望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再找个好人家……而这份“放妻协议”却给后人展示了历史上真实的一幕:妇女当时的地位极高,夫妻之间提倡“好合好散。 但是唐朝后期有女性殉夫的,对女性没有前期没那么宽容了。到了宋朝程朱理学出现后,女性的爱情婚姻被彻底束缚住。婚姻没有自主权,完全是父母之命。所以还是汉朝女子的幸福指数比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