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刚刚上学,有一次爸爸带我去买笔,在挑笔的时候,我竟然鬼使神差的偷拿了一支钢笔。当我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时,那支笔已经在我的口袋里了,当时售货员说他们的钢笔少了一支,并且斜着眼睛狠狠的瞪着我,爸爸马上严厉的呵斥我让我交出钢笔。我惭愧的把笔拿了出来,还给了售货员。虽然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这件事一直深深的扎根到了我的脑海中,每当脑海中有时蹦出“恶”的念头时,当时偷笔时那种羞愧、后悔的感觉就会浮上心头,“善”的一面就会被激发出来,促使并激励我一直做一个善良、诚实的人。
今天看了网友的争论,如果是我看到有人倒地,我一定会去救的,因为我坚信世上还是好人多。 而且前几天刚刚参加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一位律师志愿者告诉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请大家都做一个善良的人,如果有人倒地,请大家一定伸出援手。
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