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410左右,这个时间点正是郑和七下西洋期间,当时的大明帝国皇帝是朱棣,即著名的永乐大帝。他并非朱元璋钦定的接班人,而是抢了自己侄子的饭碗当上的皇帝,总的来说,朱棣这个人是有雄才大略的,毛爷爷好像很崇拜这位仁兄。
强哥之前写过一篇《郑和六下西洋并非寻找朱允炆,只为解决朱棣的一大困扰》的文章,郑和下西洋实际上是一项伟大的烧钱运动,途经西洋各国大把撒钱的同时,各种你好我好大家好,大方的邀请各国人民来京访问,主要目的还是拉拢人心,为朱棣的合法地位正名罢了。这就像一个富豪带着一群穷光蛋兄弟们玩,兄弟们自然是愿意为你歌功颂德的,只要你给钱,富豪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兄弟们兜里得到了满足。
郑和下西洋的近30年间,各国发生了不少事情,南洋虽然不咋大,也是有山有树林的。其中,苏门答腊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记载于《瀛涯胜览》和《西洋藩国志郑和航海图》两本明代书古籍之中。
强哥通俗的翻译一下:苏门答腊国王在一次与那孤儿国花面王的战斗中不幸中毒箭身亡,他的儿子当时还是个小P孩,根本不可能给老爹报仇,于是,国王的妻子使出了大招,发誓说:谁能给我老公报仇,我就嫁给他,整个国家也双手奉上。于是乎,在江山与美人的双重诱惑之下,勇夫出现了,有一个打鱼的自告奋勇说:相信我,我可以,欧耶!。这位名不见经传的渔夫,带着人把那孤儿国的国王花面王干掉了(花面王是简称,因为当地人的习俗是往脸上刺青,国王的脸画的跟猫一样是很正常的),渔翁帮王后报了杀夫之仇,幸福的当上了国王,还娶了老国王的王后做老婆,这位王后也信守了承诺,整个国家的大事小情都归渔翁管。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一个事实,高手往往在民间,小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林,有能力的人多了去了,你能够占据某一个重要位置,并不一定因为你能力比别人强,而是你的机会比别人好罢了,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烧包。
按上面的剧情发展,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喜剧。然而事情发生了360度反转,那就是老国王的儿子(简称王子)长大了,渔翁自己的儿子也长大了,这种情况下,谁才是合法的王位继承人呢?在这个问题还没有答案的时候,老国王的儿子王子就动手了,这是永乐十年的事情,也就是1413年。
话说,老国王的儿子找了一帮亲信合谋干掉了渔翁,渔翁的儿子苏干剌带着一家老小逃到了山里,建了一个寨子,算是“落草为寇”了,分析来看,渔翁的这个嫡子并非与老国王的王后所生,苏干剌不是省油的灯,自己老爹在国王岗位上被“干儿子”谋杀,这个仇必须的报,于是他三番五次的组织人马发动攻击,双方难分高下,一直僵持着。
到了永乐十三年,也就是1416年,事情发生了转机。郑和的船队来到了苏门答腊,帮助王子活捉了渔翁的儿子苏干剌,并且带回了首都北京城,明正典刑。书中没有记载怎样“明正典刑”,大抵是按谋反之类的罪杀头了,苏干剌临死还能从鸟不拉屎的东南亚贫困地区见识一下当时世界第一帝国的繁华,也算值了。
故事结束了,这个事情大明帝国这么处理合理吗?至少我觉得不太合理,但是貌似也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早在1410年,渔翁当国王的时候,还向大明国进贡,应该说渔翁时代的苏门答腊国和大明国双方存在良好的藩属关系,渔翁的国王地位是得到大明认可的。但是,到了1413年老国王的儿子王子弑杀渔翁,确是不义之举。毕竟,渔翁替自己报了杀父之仇,也是自己的“义父”,但是对于王子来说,他的处境十分尴尬,为报杀父之仇,付出的代价是整个国家以及自己的老妈,想想这个事情就很尴尬,心里不爽是必然的。这位王子的处境类似于爱新觉罗福临(顺治帝)看着自己老妈和多尔衮鬼混,还不得不叫多尔衮一声芭比,的亏多尔衮没有亲生儿子。
按理说,王子理应享有渔翁死后的王位继承权,这个貌似无可厚非。当年老国王的妻子,也是现任国王渔翁的妻子的承诺,只包括给渔翁一个人的福利待遇,并不提供渔翁一家子人得道升天的通票。因此,渔翁的儿子并不具有继承权,至于渔翁有没有想斩草除根干掉王子,从而彻底振兴自己的家族,书中并未提及,总之,王子长大了并弑杀了渔翁,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位王子做的事情就很不地道。若是等到渔翁自然死亡,王子再接班貌似合理,然而,那个时候能不能接上班就不好说了,这里存在巨大的矛盾,杀他固然不义,不杀他自己有可能不能顺利接班,抑或时间太漫长,根本等不了。
这种情形,让我想起了武则天的时代,武则天的弟弟梁王武三思做的是老武家继承大统的美梦,武三思这个想法合情合理,虽然李姓王朝的根基仍在,至少当时已经是武周王朝的天下,李氏和武氏的斗争是残酷的,谁能接班已经跟伦理道德没有太大关系,胜者王侯败者寇而已,也可以说唐朝的气数未尽。
老国王的儿子王子,渔翁国王,渔翁的儿子,以及老国王的妻子共同构建了苏门答腊版的大唐李氏武氏宫廷戏。结果是王子一派借助大明的力量获得了全面胜利,从此,王子对大明感激涕零,死心塌地。这件事,大明的处理方式符合国家利益,扶正势利更大且“正统”的王子,巩固了大明国在苏门答腊的既得利益,而对于倒霉蛋渔翁的儿子苏干剌,再也没有机会子承父业打渔为生了,自己的父亲已经从渔翁的休闲职业转行当了高风险的国王职业,自己也迫不得已上了船,这种情况下,他再也回不到从前,只有成功或者去死。
但是这件事情大明(朱棣)处理的并不地道,王子谋杀渔翁得以篡权,是不义之举,而朱棣名正言顺的扶正了他,这何尝不是一种助纣为虐,然而只要有利可图,且事不关己,利益往往会超越道德的约束。就像一个别人眼中的“坏人”对你很好,那你对他的评价很容易出现偏颇,分析事物的角度决定了你的立场。
朱棣这么做有深层次原因。自己并不是大明王朝正统的接班人,是他亲自把侄子建文帝“搞丢了”,才当上的这个皇帝,作为一个“篡逆者”,他的内心是渴望认可的,这也是所有男人共同的追求,而女人渴望的是理解。扶正苏门答腊国同样“篡逆”的“正统”王子,朱棣这么做,仿佛在说:“大家都有篡逆之嫌,却都是实打实的“正统”接班人,你苏门答腊王子是,我燕王朱棣也是,我是正统所以我维护正统”。朱棣不遗余力的给自己洗白,这是一种胜利者给自己带高帽子的行为,也能获得极大的心理满足。至于谁是正统,拳头说了算。
朱棣在处理苏门答腊事件的做法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总是有两面镜子,一面是给自己照的,另一面是照别人的,给自己的是自带美图功能的瘦身镜,给别人的往往是哈哈镜。
作者:强哥读史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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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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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哥之前写过一篇《郑和六下西洋并非寻找朱允炆,只为解决朱棣的一大困扰》的文章,郑和下西洋实际上是一项伟大的烧钱运动,途经西洋各国大把撒钱的同时,各种你好我好大家好,大方的邀请各国人民来京访问,主要目的还是拉拢人心,为朱棣的合法地位正名罢了。这就像一个富豪带着一群穷光蛋兄弟们玩,兄弟们自然是愿意为你歌功颂德的,只要你给钱,富豪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兄弟们兜里得到了满足。
郑和下西洋的近30年间,各国发生了不少事情,南洋虽然不咋大,也是有山有树林的。其中,苏门答腊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记载于《瀛涯胜览》和《西洋藩国志郑和航海图》两本明代书古籍之中。
引用故事大概“其苏门答刺国王,先被那孤儿花面王侵掠,战斗身中药箭而死。有一子幼小,不能与父报仇。其王之妻与众誓曰:有能报夫死之雠(chou,同“仇),复全其地者,吾愿妻之,共主国事。言讫,本处有一渔翁,奋志而言:我能报之。遂领兵众当先杀败花面王,复雪其雠。花面王被杀,其众想伏,不敢侵扰。王妻于是不负前盟,卽与渔翁配合,称为老王,家室地赋之类,悉听老王裁制。永乐七年,效职进贡方物而沐天恩,永乐十年复至其国。其先王之子长成,阴与部领合谋弑义父渔翁,夺其位管其国。渔翁有嫡子名苏干剌,领众挈家逃去,邻山自立一寨,不时率众侵复父雠。永乐十三年,正使太监郑和等统领大宝船到彼,发兵擒获苏干剌,赴阙明正其罪。其王子感荷圣恩,常贡方物于朝廷。”(《瀛涯胜览》原文)。
强哥通俗的翻译一下:苏门答腊国王在一次与那孤儿国花面王的战斗中不幸中毒箭身亡,他的儿子当时还是个小P孩,根本不可能给老爹报仇,于是,国王的妻子使出了大招,发誓说:谁能给我老公报仇,我就嫁给他,整个国家也双手奉上。于是乎,在江山与美人的双重诱惑之下,勇夫出现了,有一个打鱼的自告奋勇说:相信我,我可以,欧耶!。这位名不见经传的渔夫,带着人把那孤儿国的国王花面王干掉了(花面王是简称,因为当地人的习俗是往脸上刺青,国王的脸画的跟猫一样是很正常的),渔翁帮王后报了杀夫之仇,幸福的当上了国王,还娶了老国王的王后做老婆,这位王后也信守了承诺,整个国家的大事小情都归渔翁管。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一个事实,高手往往在民间,小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林,有能力的人多了去了,你能够占据某一个重要位置,并不一定因为你能力比别人强,而是你的机会比别人好罢了,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烧包。
按上面的剧情发展,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喜剧。然而事情发生了360度反转,那就是老国王的儿子(简称王子)长大了,渔翁自己的儿子也长大了,这种情况下,谁才是合法的王位继承人呢?在这个问题还没有答案的时候,老国王的儿子王子就动手了,这是永乐十年的事情,也就是1413年。
话说,老国王的儿子找了一帮亲信合谋干掉了渔翁,渔翁的儿子苏干剌带着一家老小逃到了山里,建了一个寨子,算是“落草为寇”了,分析来看,渔翁的这个嫡子并非与老国王的王后所生,苏干剌不是省油的灯,自己老爹在国王岗位上被“干儿子”谋杀,这个仇必须的报,于是他三番五次的组织人马发动攻击,双方难分高下,一直僵持着。
到了永乐十三年,也就是1416年,事情发生了转机。郑和的船队来到了苏门答腊,帮助王子活捉了渔翁的儿子苏干剌,并且带回了首都北京城,明正典刑。书中没有记载怎样“明正典刑”,大抵是按谋反之类的罪杀头了,苏干剌临死还能从鸟不拉屎的东南亚贫困地区见识一下当时世界第一帝国的繁华,也算值了。
故事结束了,这个事情大明帝国这么处理合理吗?至少我觉得不太合理,但是貌似也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早在1410年,渔翁当国王的时候,还向大明国进贡,应该说渔翁时代的苏门答腊国和大明国双方存在良好的藩属关系,渔翁的国王地位是得到大明认可的。但是,到了1413年老国王的儿子王子弑杀渔翁,确是不义之举。毕竟,渔翁替自己报了杀父之仇,也是自己的“义父”,但是对于王子来说,他的处境十分尴尬,为报杀父之仇,付出的代价是整个国家以及自己的老妈,想想这个事情就很尴尬,心里不爽是必然的。这位王子的处境类似于爱新觉罗福临(顺治帝)看着自己老妈和多尔衮鬼混,还不得不叫多尔衮一声芭比,的亏多尔衮没有亲生儿子。
按理说,王子理应享有渔翁死后的王位继承权,这个貌似无可厚非。当年老国王的妻子,也是现任国王渔翁的妻子的承诺,只包括给渔翁一个人的福利待遇,并不提供渔翁一家子人得道升天的通票。因此,渔翁的儿子并不具有继承权,至于渔翁有没有想斩草除根干掉王子,从而彻底振兴自己的家族,书中并未提及,总之,王子长大了并弑杀了渔翁,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位王子做的事情就很不地道。若是等到渔翁自然死亡,王子再接班貌似合理,然而,那个时候能不能接上班就不好说了,这里存在巨大的矛盾,杀他固然不义,不杀他自己有可能不能顺利接班,抑或时间太漫长,根本等不了。
这种情形,让我想起了武则天的时代,武则天的弟弟梁王武三思做的是老武家继承大统的美梦,武三思这个想法合情合理,虽然李姓王朝的根基仍在,至少当时已经是武周王朝的天下,李氏和武氏的斗争是残酷的,谁能接班已经跟伦理道德没有太大关系,胜者王侯败者寇而已,也可以说唐朝的气数未尽。
老国王的儿子王子,渔翁国王,渔翁的儿子,以及老国王的妻子共同构建了苏门答腊版的大唐李氏武氏宫廷戏。结果是王子一派借助大明的力量获得了全面胜利,从此,王子对大明感激涕零,死心塌地。这件事,大明的处理方式符合国家利益,扶正势利更大且“正统”的王子,巩固了大明国在苏门答腊的既得利益,而对于倒霉蛋渔翁的儿子苏干剌,再也没有机会子承父业打渔为生了,自己的父亲已经从渔翁的休闲职业转行当了高风险的国王职业,自己也迫不得已上了船,这种情况下,他再也回不到从前,只有成功或者去死。
但是这件事情大明(朱棣)处理的并不地道,王子谋杀渔翁得以篡权,是不义之举,而朱棣名正言顺的扶正了他,这何尝不是一种助纣为虐,然而只要有利可图,且事不关己,利益往往会超越道德的约束。就像一个别人眼中的“坏人”对你很好,那你对他的评价很容易出现偏颇,分析事物的角度决定了你的立场。
朱棣这么做有深层次原因。自己并不是大明王朝正统的接班人,是他亲自把侄子建文帝“搞丢了”,才当上的这个皇帝,作为一个“篡逆者”,他的内心是渴望认可的,这也是所有男人共同的追求,而女人渴望的是理解。扶正苏门答腊国同样“篡逆”的“正统”王子,朱棣这么做,仿佛在说:“大家都有篡逆之嫌,却都是实打实的“正统”接班人,你苏门答腊王子是,我燕王朱棣也是,我是正统所以我维护正统”。朱棣不遗余力的给自己洗白,这是一种胜利者给自己带高帽子的行为,也能获得极大的心理满足。至于谁是正统,拳头说了算。
朱棣在处理苏门答腊事件的做法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总是有两面镜子,一面是给自己照的,另一面是照别人的,给自己的是自带美图功能的瘦身镜,给别人的往往是哈哈镜。
作者:强哥读史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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