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在浏览器首页看到这样一个新闻,某妈妈怀疑12岁女儿偷拿了28元钱,活生生将女儿打死了。
法院好像判了10年吧。妈妈还取得了亲属的谅解书,媒体报导的时候写的是妈妈【失手】将其打死。但是死因是多次击打造成的失血性休克……这种【失手】?活生生被打死了,居然还能取得【谅解书】?那死去的小女孩真的是太悲催了啊,死的是她,有谁可以代替她【原谅】
下面的评论简直毁三观,清一色为妈妈讲话的,说法院量刑过重,说不是28元的事,而是偷窃这种行为,小时候不管教,大了危害社会。妈也不想的,毕竟亲妈。养到12岁了,得有多少个28元?是母亲太穷了,没办法?所以穷就是可以施暴的理由?
根本就是这个妈妈没把女儿当人看待,所以出手毫不留情,女儿成为了她发泄怨气的工具,说工具,不是人……
真搞不明白,原来一个继母虐童事件新闻里,那个还没死呢,评论清一色继母恶毒心肠,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怎么换成亲妈了,就是情有可原、有苦衷的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