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楚虽三户,亡秦必楚”,楚人在被秦国灭国后蛰伏待机,最终由陈胜、项羽等一众楚人掀起反秦的战争,最终实现灭秦的愿望。人们常说冤冤相报何时了,那么在秦国灭国之后,曾经“席卷八荒”的秦人为什么没有像电视剧《大秦帝国》中演的那般“赳赳老秦,复我河山”呢?
然而,秦军强大的战斗力与庞大的数量总会给今人造成一种错觉,认为秦军是一支现代化意义上的常备军,也诞生了今天所谓大秦“关中军团”“岭南军团”或“长城军团”等有趣的现代化表达。然而实际上秦军自商鞅变法之后实行的是一种常见的普遍兵役制(即面向全部成年男子的征兵制)。据《汉书·食货志》记载:“(秦人)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 又据《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纪》记载“喜”这个人,就曾在始皇三年、四年、十三年三次参军。这就证明秦朝所谓的精锐军团的主干部分就是这些不断参加“屯”(在国都宿卫)与“戍”(戍守边疆)的普通民众,他们不仅要参与战争,甚至还要随时承担“力役”,却不享受后世常备军的饷银,是纯粹的战争义务。
估计会有很多人将秦军的所谓军功爵制视作制胜法宝,认为正是这种“精神激励”让秦军拥有怪兽一般的战斗力,但是当我们仔细研究军功爵制下的“KPI”考核细则,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一个实现难度极高的“大饼”,在二十级爵位中,最低的为“公士”,平民要想获得公士爵位的新手第一桶金,需要:
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
看似只要能得到一颗人头就能实现阶级跃升,实际却暗含着很难的前提条件:首先,要保证取得的是“甲首”,即在战场上披甲作战的军士,而非普通的徒兵,因为春秋战国战场上披甲军士的数量较少(根据车兵与徒卒配比有可能低于20%),且这类军士的防御力也极强,取得他们首级的难度也较高。另外,这一军功奖赏的实现还有着近乎疯狂的前提:
其战也,五人来簿为伍,一人羽而轻其四人,能人得一首则复。
今人解读就是一伍之中如有一人战死,其余四人即获罪;如有二三人战死,其他人的罪名更重。将功折罪的唯一方法是杀敌:一人战死,须杀敌一人;二人战死,须杀敌二人,如此才能免罪而已。所以秦军战士要想得到“斩一首爵一级”的奖赏,必须要在斩杀敌人的数量中先扣除己方死亡人数。所以,在这种体制下,即使个人拥有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英勇,也很难保证自己的队友不掉链子。
而且即使平民侥幸在队友给力的状况下连续作战成功,那么这一鲜血换来的爵位晋升大多数也只能止步于第四档——不更。到达这一段位的军官还要面临更凶险的考核,《商君书》记载:
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
所以其实秦人二十等爵的考核中对平民开放的只是最下方的四等爵位,绝大多数爵位仍然是给贵族子弟入仕用的,比如秦国王族一般一登场就会得到庶长以上的高级爵位,战神白起一开始就是中高级的左庶长军功爵,丞相李斯则是直接被秦始皇定成爵位二十等爵之首的彻侯。
所以对于普通秦人来说,军旅是一场难料生死的冒险,他们强大的战斗力除了源于对封赏的狂热外,更多来自对秦军战争法令的畏惧,所以秦军的强大很可能并不在于秦人本身的勇武,而在于秦帝国的动员能力与强大的军事组织力,这一特性导致秦军从长期进攻状态转为国防后出现大规模战力下滑。
在秦始皇灭六国之战结束之后,所谓的大秦精锐军团并不会固定长期驻扎在某个地方,而是会随着秦军战争的推进不断重新编组。大部分秦军会在征战结束之后归乡,然后等待下次征调,同时还需要每年“一更”(每年在郡县政府服役一年)。因秦军并没有所谓的军人身份,所以他们也同样会被征调服徭役,如《淮南子》载,秦始皇“发卒五十万”,由蒙恬率领,修筑长城,“中国内郡挽车而饷之”。这就表明秦军并没有常备兵团设置,有的是不断因任务而组成的新军队,且这些军队也同时承担劳役的任务。
被后人大肆宣扬的所谓长城兵团与岭南兵团其实也基本不是秦人歼灭六国部队的继承者。所谓的长城兵团是指由蒙恬率领戍守北方长城防线所率领的军队,这支军队的分布应当集中在秦军的武备库上郡(今陕西北部)与新设立的九原郡(今内蒙古河套一带)。关于蒙恬军队的数量有三十万与五十万之说,然而可以确定的是,这支军队是公元214年秦人重新组建的戍边军队。史载蒙恬“筑四十四县城临河,徙谪戍以充之”, 说明这数十万大军之中大量是因罪被罚徭役的戍卒,被迫移民至此,不仅不全是赳赳卫国的秦平民,甚至可能也包括了大量三晋的降人与罪犯。所以这些人在秦朝灭亡时的选择基本上是逃亡,《史记·匈奴列传》记载:
十余年而蒙恬死,诸侯畔秦,中国扰乱,诸秦所徙适戍边者皆复去,于是匈奴得宽,复稍度河南与中国界於故塞。
而所谓秦军在岭南拥有五十万兵力的说法更是不切实际,《淮南子·人间训》载秦人对南越战争中损耗巨大:
越人皆入丛薄中,与禽兽处,莫肯为秦虏。相置桀骏以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乃发谪戍以备之。
秦人所谓的五十万大军遭受重创,而后只能“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说明秦人在岭南的军事力量主体依旧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戍边移民,即使来到当地戍守的正规戍卒也应是以距离更近的关东六国民众为主,这也导致了后来这支所谓的秦军在秦末大乱时选择“急绝道聚兵自守”。
以此来看,秦人曾经的百万军团在战争后就因为各种新任务而化整为零,曾经的士兵们成为参与各色戍守服役的人。因此,既然没有大规模编制化长期存在的秦军军团,也就谈不上为秦国复国提供足够的中坚力量了。
答案是,故土上的秦人已然对秦政权感到麻木。以常理来看,秦国作为一统六国的征服者,原来的秦国人本应可以享受到超国民待遇,可纵观秦国的征服过程,其扩张方式与周代利用“国人”为主干进行迁徙统治完全不同,秦民只是秦王朝征服天下的工具人,广大的秦人并没有被迁徙到关东六国圈地起宅,成为秦王朝在六国力量的依存。秦王朝派到六国的只是秦朝行政体制下娴熟的行政办公人员——秦吏,而这些秦吏显然不包括广大平民。
秦朝境内担任官吏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要有一定的家资;二要会书写,懂法律,这在识字率极低的古代基本上也就排除了大部分普通人参与的可能。在秦王朝统治者的视角中,所有的平民,都是最低微的“黔首”,并没有内外之别。所有秦人在缴纳田租和口赋之外,还有各色名目的临时证调,比如征收“土贡”“撮粟尺布”,据推算,秦代普通农民缴纳的税赋要占去农民收入的三分之二以上。留在秦朝故土的老秦人不仅不会减少负担,还有可能因对外扩张战争的需要而加赋,丝毫感受不到战争胜利带来的“幸福感”
同时,为了给帝国提供更多无偿劳动力,秦朝的法令对平民可谓吹毛求疵,动辄就罚之以徭役与肉刑,秦代法网之严密,内容之繁杂,为我国历史上所少见。秦律几乎对人民生活的一举一动均设置明文规定,进行严格限制,甚至治罪。“步过六尺者,有罚”“妄言者无类”“敢有挟书者,族”“诽谤者族”“有敢偶语者,弃市”……这些无端的限制和惩治,形成了所谓“赭者塞路,囹圄成市(穿囚服的人挤满了道路,监牢里就像是市场一样)”的“景观”。到秦二世上台以后,律法更加残忍,以致形成“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积于市”等恐怖局面。
而且,秦人还很有可能被“就近取材”安排去做最为繁重的劳役。据记载,仅秦始皇修建骊山墓与阿房宫就曾经动用刑徒及奴隶“七十万”,其中修建阿房宫和骊山墓所用的石料和木材,都是从秦朝西北和巴蜀等地经过长途跋涉运到关中的。这些残酷的徭役剥削和沉重的赋税暴敛,基本上都被关中的老秦人默默承担,因为秦王朝官吏在抽调徭役时会从经济角度进行就近考虑,如果让关东六国民众入关不仅需要承担劳役在路上的口粮开销,更有让六国民众与被秦王朝迁至关中的六国王室产生不必要的勾连,所以算来算去只能是自家的老秦人更为“经济适用”。
无奈的秦人,对于秦王朝的暴政即使不会如东方六国般揭竿而起,恐怕也很难会重整旗鼓舍身保卫,所以当农民军侵入关中后,秦二世只得以骊山刑徒为兵击之。而后来当刘邦在关中故地善待子婴,封存府库,约法三章以确立秩序后,便有“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的场景出现。刘邦建立汉王朝后,又下令“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与亢礼”,即从前秦国的旧贵族可以和令丞等平起平坐,无所卑屈。这也在另一个层面稳定了关中故地的秦人旧贵族,也就更让秦人的反抗复国意志泯灭于无形。
秦御史监郡者与(萧何)从事,常辨之。何乃给泗水卒史事,(考核)第一。秦御史欲入言徵何,何故请,得毋行。
秦吏们依靠秦军与秦法的高压威慑对六国故地进行治理,不得不多方面依靠这些地方豪强知识精英。但秦朝对于货币财政的改革态度十分坚决,秦半两的推行与六国币的更迭让底层治理存在巨大的财政难题,秦人并没有制定更换货币的过渡补偿方案,导致原六国民众和地方的财富数量大肆消解,地方市场一度陷于瘫痪。而后期秦始皇又出于各种军事营造目的大量增发货币,让六国民众再次受到了一轮通货膨胀的洗礼,再加上秦中央政府对于地方赋税与劳役的索求无度,让曾经尝试融入六国系统的“新秦吏”失望不已,也让已经位高权重的老秦吏更加担心官吏严苛的考核奖惩制度祸及自身。
所以当陈胜吴广的起义之火燃起之时,不少高阶秦吏选择逃亡,也有的被当地吏民起义所杀,仅有少数郡守能够领兵坚持与起义军进行周旋,最终也难逃失败投降的命运。
除了秦吏以外,还有一大部分具有丰富作战经验的秦中央官员与将领被杀害,秦二世和赵高因惧怕蒙恬手中握有重兵,将其下狱之后逼其“吞药自杀”。蒙恬之弟蒙毅因过去判过赵高死刑,赵高专门派吏将其杀害。在秦丞相李斯被杀害后,同样位居高位的右丞相冯去疾也被迫自杀……秦国中枢的一系列变故导致秦国的行政体系快速陷入瘫痪之中,群龙无首的地方官吏与基层军队在信息茧房中无法保持坚定的政治期望,也就更谈不上为秦国守节。
以秦朝末年最后几位奋战在外的秦将的遭遇为例,驻守荥阳的秦代名将杨雄因败绩而被秦二世派遣使者问罪斩杀,李由因李斯被陷害而遭遇连坐……秦人最后的希望——章邯军团(包括章邯、司马欣与董翳)在巨鹿之战不利之时向朝廷求援却引来猜疑,最后不得不向项羽投降。可见,当时的秦王朝已经完全丧失了曾经畅通的行政后勤体系,千疮百孔的大秦已然不能被几位孤勇者所拯救。
秦朝自开国就彻底废除周王朝封邦建国以屏宗室的政策,所以所有秦国公族都被宗正严密管控居住于咸阳城中,根本没有外出自建势力的机会,也就自然难以在秦二世对宗室的大清洗中幸免。唯一一个逃出生天的秦王子婴身世虽然成谜,但其没有被杀很可能是因为他是秦始皇的兄弟或远亲支脉。真正意义上具有秦皇血统的秦人领袖已然消失于秦宫的混乱中了……
秦军已散,秦民已疲,秦吏已叛,秦将已死,秦君已亡。
已经没有秦人再唱起《诗经·秦风》中那首动人的《无衣》
秦军已散
谈到秦朝的军队,人们大都引用的是《战国策》的说法,即“秦有虎贲之士百万,车千乘,骑万匹”,这还只是秦国统一天下之前的数据,可见秦军的军事动员能力之强。除了数量上的优势以外,秦军的战果也十分显著,从统计时的秦孝公时期至秦统一天下百余年间,这支所谓的“虎狼之师”与东方列国攻伐酣战百余次,共计歼灭六国军队150余万,“夫秦卒之与山东之卒也,犹孟贲之与怯夫也。以重力相压,犹乌获之与婴儿也”。正是这些秦人让“伏尸百万,流血漂橹”这两个名词具象化在世人眼前。然而,秦军强大的战斗力与庞大的数量总会给今人造成一种错觉,认为秦军是一支现代化意义上的常备军,也诞生了今天所谓大秦“关中军团”“岭南军团”或“长城军团”等有趣的现代化表达。然而实际上秦军自商鞅变法之后实行的是一种常见的普遍兵役制(即面向全部成年男子的征兵制)。据《汉书·食货志》记载:“(秦人)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 又据《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纪》记载“喜”这个人,就曾在始皇三年、四年、十三年三次参军。这就证明秦朝所谓的精锐军团的主干部分就是这些不断参加“屯”(在国都宿卫)与“戍”(戍守边疆)的普通民众,他们不仅要参与战争,甚至还要随时承担“力役”,却不享受后世常备军的饷银,是纯粹的战争义务。
估计会有很多人将秦军的所谓军功爵制视作制胜法宝,认为正是这种“精神激励”让秦军拥有怪兽一般的战斗力,但是当我们仔细研究军功爵制下的“KPI”考核细则,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一个实现难度极高的“大饼”,在二十级爵位中,最低的为“公士”,平民要想获得公士爵位的新手第一桶金,需要:
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
看似只要能得到一颗人头就能实现阶级跃升,实际却暗含着很难的前提条件:首先,要保证取得的是“甲首”,即在战场上披甲作战的军士,而非普通的徒兵,因为春秋战国战场上披甲军士的数量较少(根据车兵与徒卒配比有可能低于20%),且这类军士的防御力也极强,取得他们首级的难度也较高。另外,这一军功奖赏的实现还有着近乎疯狂的前提:
其战也,五人来簿为伍,一人羽而轻其四人,能人得一首则复。
今人解读就是一伍之中如有一人战死,其余四人即获罪;如有二三人战死,其他人的罪名更重。将功折罪的唯一方法是杀敌:一人战死,须杀敌一人;二人战死,须杀敌二人,如此才能免罪而已。所以秦军战士要想得到“斩一首爵一级”的奖赏,必须要在斩杀敌人的数量中先扣除己方死亡人数。所以,在这种体制下,即使个人拥有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英勇,也很难保证自己的队友不掉链子。
而且即使平民侥幸在队友给力的状况下连续作战成功,那么这一鲜血换来的爵位晋升大多数也只能止步于第四档——不更。到达这一段位的军官还要面临更凶险的考核,《商君书》记载:
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
所以其实秦人二十等爵的考核中对平民开放的只是最下方的四等爵位,绝大多数爵位仍然是给贵族子弟入仕用的,比如秦国王族一般一登场就会得到庶长以上的高级爵位,战神白起一开始就是中高级的左庶长军功爵,丞相李斯则是直接被秦始皇定成爵位二十等爵之首的彻侯。
所以对于普通秦人来说,军旅是一场难料生死的冒险,他们强大的战斗力除了源于对封赏的狂热外,更多来自对秦军战争法令的畏惧,所以秦军的强大很可能并不在于秦人本身的勇武,而在于秦帝国的动员能力与强大的军事组织力,这一特性导致秦军从长期进攻状态转为国防后出现大规模战力下滑。
在秦始皇灭六国之战结束之后,所谓的大秦精锐军团并不会固定长期驻扎在某个地方,而是会随着秦军战争的推进不断重新编组。大部分秦军会在征战结束之后归乡,然后等待下次征调,同时还需要每年“一更”(每年在郡县政府服役一年)。因秦军并没有所谓的军人身份,所以他们也同样会被征调服徭役,如《淮南子》载,秦始皇“发卒五十万”,由蒙恬率领,修筑长城,“中国内郡挽车而饷之”。这就表明秦军并没有常备兵团设置,有的是不断因任务而组成的新军队,且这些军队也同时承担劳役的任务。
被后人大肆宣扬的所谓长城兵团与岭南兵团其实也基本不是秦人歼灭六国部队的继承者。所谓的长城兵团是指由蒙恬率领戍守北方长城防线所率领的军队,这支军队的分布应当集中在秦军的武备库上郡(今陕西北部)与新设立的九原郡(今内蒙古河套一带)。关于蒙恬军队的数量有三十万与五十万之说,然而可以确定的是,这支军队是公元214年秦人重新组建的戍边军队。史载蒙恬“筑四十四县城临河,徙谪戍以充之”, 说明这数十万大军之中大量是因罪被罚徭役的戍卒,被迫移民至此,不仅不全是赳赳卫国的秦平民,甚至可能也包括了大量三晋的降人与罪犯。所以这些人在秦朝灭亡时的选择基本上是逃亡,《史记·匈奴列传》记载:
十余年而蒙恬死,诸侯畔秦,中国扰乱,诸秦所徙适戍边者皆复去,于是匈奴得宽,复稍度河南与中国界於故塞。
而所谓秦军在岭南拥有五十万兵力的说法更是不切实际,《淮南子·人间训》载秦人对南越战争中损耗巨大:
越人皆入丛薄中,与禽兽处,莫肯为秦虏。相置桀骏以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乃发谪戍以备之。
秦人所谓的五十万大军遭受重创,而后只能“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说明秦人在岭南的军事力量主体依旧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戍边移民,即使来到当地戍守的正规戍卒也应是以距离更近的关东六国民众为主,这也导致了后来这支所谓的秦军在秦末大乱时选择“急绝道聚兵自守”。
以此来看,秦人曾经的百万军团在战争后就因为各种新任务而化整为零,曾经的士兵们成为参与各色戍守服役的人。因此,既然没有大规模编制化长期存在的秦军军团,也就谈不上为秦国复国提供足够的中坚力量了。
秦民已疲
秦人曾经辉煌的军事力量既然不能倚重,那么在秦国故土上的秦国老百姓呢?他们看到故国沦亡为什么也没有掀起声势浩大的救亡运动呢,难道他们甘心为六国之众所统治?答案是,故土上的秦人已然对秦政权感到麻木。以常理来看,秦国作为一统六国的征服者,原来的秦国人本应可以享受到超国民待遇,可纵观秦国的征服过程,其扩张方式与周代利用“国人”为主干进行迁徙统治完全不同,秦民只是秦王朝征服天下的工具人,广大的秦人并没有被迁徙到关东六国圈地起宅,成为秦王朝在六国力量的依存。秦王朝派到六国的只是秦朝行政体制下娴熟的行政办公人员——秦吏,而这些秦吏显然不包括广大平民。
秦朝境内担任官吏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要有一定的家资;二要会书写,懂法律,这在识字率极低的古代基本上也就排除了大部分普通人参与的可能。在秦王朝统治者的视角中,所有的平民,都是最低微的“黔首”,并没有内外之别。所有秦人在缴纳田租和口赋之外,还有各色名目的临时证调,比如征收“土贡”“撮粟尺布”,据推算,秦代普通农民缴纳的税赋要占去农民收入的三分之二以上。留在秦朝故土的老秦人不仅不会减少负担,还有可能因对外扩张战争的需要而加赋,丝毫感受不到战争胜利带来的“幸福感”
同时,为了给帝国提供更多无偿劳动力,秦朝的法令对平民可谓吹毛求疵,动辄就罚之以徭役与肉刑,秦代法网之严密,内容之繁杂,为我国历史上所少见。秦律几乎对人民生活的一举一动均设置明文规定,进行严格限制,甚至治罪。“步过六尺者,有罚”“妄言者无类”“敢有挟书者,族”“诽谤者族”“有敢偶语者,弃市”……这些无端的限制和惩治,形成了所谓“赭者塞路,囹圄成市(穿囚服的人挤满了道路,监牢里就像是市场一样)”的“景观”。到秦二世上台以后,律法更加残忍,以致形成“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积于市”等恐怖局面。
而且,秦人还很有可能被“就近取材”安排去做最为繁重的劳役。据记载,仅秦始皇修建骊山墓与阿房宫就曾经动用刑徒及奴隶“七十万”,其中修建阿房宫和骊山墓所用的石料和木材,都是从秦朝西北和巴蜀等地经过长途跋涉运到关中的。这些残酷的徭役剥削和沉重的赋税暴敛,基本上都被关中的老秦人默默承担,因为秦王朝官吏在抽调徭役时会从经济角度进行就近考虑,如果让关东六国民众入关不仅需要承担劳役在路上的口粮开销,更有让六国民众与被秦王朝迁至关中的六国王室产生不必要的勾连,所以算来算去只能是自家的老秦人更为“经济适用”。
无奈的秦人,对于秦王朝的暴政即使不会如东方六国般揭竿而起,恐怕也很难会重整旗鼓舍身保卫,所以当农民军侵入关中后,秦二世只得以骊山刑徒为兵击之。而后来当刘邦在关中故地善待子婴,封存府库,约法三章以确立秩序后,便有“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的场景出现。刘邦建立汉王朝后,又下令“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与亢礼”,即从前秦国的旧贵族可以和令丞等平起平坐,无所卑屈。这也在另一个层面稳定了关中故地的秦人旧贵族,也就更让秦人的反抗复国意志泯灭于无形。
秦吏与秦将无奈的抗争
秦王朝占领关东六国故地之后,向关东输出了一大批娴熟秦制行政模式的秦吏。这些秦吏的主要任务就是推行包括秦文字(小篆与隶书)、秦朝货币、秦朝度量衡与秦法在内的一系列秦国模式,这也就需要一大批具有快速学习释读能力的六国知识阶层进行辅助,所以也就诞生了一大批以原六国人为主的基层秦吏。比如汉朝的开国政治元勋萧何就曾经是一名深得秦朝官员赏识的能吏,甚至一度有进入首都做官的机会:秦御史监郡者与(萧何)从事,常辨之。何乃给泗水卒史事,(考核)第一。秦御史欲入言徵何,何故请,得毋行。
秦吏们依靠秦军与秦法的高压威慑对六国故地进行治理,不得不多方面依靠这些地方豪强知识精英。但秦朝对于货币财政的改革态度十分坚决,秦半两的推行与六国币的更迭让底层治理存在巨大的财政难题,秦人并没有制定更换货币的过渡补偿方案,导致原六国民众和地方的财富数量大肆消解,地方市场一度陷于瘫痪。而后期秦始皇又出于各种军事营造目的大量增发货币,让六国民众再次受到了一轮通货膨胀的洗礼,再加上秦中央政府对于地方赋税与劳役的索求无度,让曾经尝试融入六国系统的“新秦吏”失望不已,也让已经位高权重的老秦吏更加担心官吏严苛的考核奖惩制度祸及自身。
所以当陈胜吴广的起义之火燃起之时,不少高阶秦吏选择逃亡,也有的被当地吏民起义所杀,仅有少数郡守能够领兵坚持与起义军进行周旋,最终也难逃失败投降的命运。
除了秦吏以外,还有一大部分具有丰富作战经验的秦中央官员与将领被杀害,秦二世和赵高因惧怕蒙恬手中握有重兵,将其下狱之后逼其“吞药自杀”。蒙恬之弟蒙毅因过去判过赵高死刑,赵高专门派吏将其杀害。在秦丞相李斯被杀害后,同样位居高位的右丞相冯去疾也被迫自杀……秦国中枢的一系列变故导致秦国的行政体系快速陷入瘫痪之中,群龙无首的地方官吏与基层军队在信息茧房中无法保持坚定的政治期望,也就更谈不上为秦国守节。
以秦朝末年最后几位奋战在外的秦将的遭遇为例,驻守荥阳的秦代名将杨雄因败绩而被秦二世派遣使者问罪斩杀,李由因李斯被陷害而遭遇连坐……秦人最后的希望——章邯军团(包括章邯、司马欣与董翳)在巨鹿之战不利之时向朝廷求援却引来猜疑,最后不得不向项羽投降。可见,当时的秦王朝已经完全丧失了曾经畅通的行政后勤体系,千疮百孔的大秦已然不能被几位孤勇者所拯救。
祖龙后裔的断绝
最后,秦二世对秦公族的杀戮也让秦人基本丧失了可以作为精神领袖的秦王骨血后裔。秦二世阴谋篡夺帝位之后,怕宗室大臣不服,便与赵高沆瀣一气,采取“灭大臣而远骨肉”的手段,残杀宗室大臣。秦二世登上帝位后,因年少之故,诸公子不服,便对有权力争斗可能的兄弟姐妹们狠下毒手,先后杀害20余人,这种残杀宗室大臣造成的后果就是“自君卿以下至于众庶,人怀自危之心”。秦朝自开国就彻底废除周王朝封邦建国以屏宗室的政策,所以所有秦国公族都被宗正严密管控居住于咸阳城中,根本没有外出自建势力的机会,也就自然难以在秦二世对宗室的大清洗中幸免。唯一一个逃出生天的秦王子婴身世虽然成谜,但其没有被杀很可能是因为他是秦始皇的兄弟或远亲支脉。真正意义上具有秦皇血统的秦人领袖已然消失于秦宫的混乱中了……
秦军已散,秦民已疲,秦吏已叛,秦将已死,秦君已亡。
已经没有秦人再唱起《诗经·秦风》中那首动人的《无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