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以前的很多判决,都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好歹给赔一点,导致了类似的诉讼越来越多。这些我觉得可以认为是道德败坏无底线的“家属”们打着多少咬你一口肉下来的心态,打这种基本无风险,无成本的诉讼,是因为即便败诉他们也不用付出什么。所以我们不能因为法院没有支持他们就觉得万事大吉了。我觉得我们的法律系统更应该完善的是,对打这类官司的“无理搅三分”者的惩罚手段。比如这起案子中的被告,他们幸运的是法院没有支持这个死去老人的家属,但是他们一样付出了“场所死了人”,和参与诉讼的时间等等的成本。我认为应该让死者家属承担起被告的各项损失,这样才是真正公平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