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39 号),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方式、流程上进行重大调整。

一
哪些情况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新政最大亮点是新增3类 “非退休” 领取场景,打破以往 “只有退休才能领” 的限制,尤其适配在职人群面临的医疗、失业、低保等应急需求,兼顾 “短期应急” 与 “长期养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01
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一旦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即可以开始领取个人养老金。这里的退休年龄与职工 / 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年龄一致。
如男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60岁、女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55岁或50岁,按延迟退休政策同步调整。
注意!
一旦开始领取,账户状态永久变为 “领取中”,不可再缴存。
0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如果因病或伤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也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一级至四级伤残)。
注意!
领取后若恢复劳动能力,可再次缴存;后续若想再领取,需重新满足领取条件。
03
出国(境)定居
若您决定移居到境外,可以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
需提供护照、定居证明(如绿卡、境外长期居留许可)。
04
12个月内医保支出超出本省居民收入标准
如果在申请前12个月内,本人 / 配偶 / 未成年子女的医保内自付费用,超过本省上一年度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申请个人养老金。
仅计算 “医保目录内自付部分”,自费药、进口药不纳入;需提供医保结算单、亲属关系证明。
05
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
若您在过去两年内,累计领取了12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您可以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
需通过社保系统核验失业金领取记录,无需额外提供证明。
06
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如果您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也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需民政部门系统同步低保状态,动态核验(若低保取消,不可再按此条件领取)。
与 “退休领取” 不同,因 “医疗、失业、低保” 等非退休场景领取后,若后续收入恢复,可再次向账户缴存,账户自动从 “领取状态” 转为 “缴存状态”,缴存金额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每年最高1.2万元税前扣除)。避免 “领一次就废” 的问题,适合收入波动大的灵活就业人群。
二
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有哪些?
新政允许参保人根据需求,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且支持 “中途变更”领取方式。
🔶 按月领取:类似 “补充养老金”,每月固定到账(如每月领2000元,直至账户资金用完),适合希望稳定补充收入的人群(如失业期间过渡);
🔶 分次领取:按需申请领取额度(如一次领5万元用于医疗,剩余资金继续增值),适合有阶段性大额支出需求的人群;
🔶 一次性领取:将账户资金全额取出(如出国定居时一次性划转),适合彻底脱离国内养老需求的场景。
三
个人养老金领取如何领取?
新政简化领取申请流程,参保人通过全国统一入口即可办理。
提交申请
通过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APP / 官网)、养老金开户银行 APP,或向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需填写领取条件、方式、金额)。
系统校验
社保经办机构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医保、民政、失业系统)自动核验条件,无需参保人提交纸质材料(仅核验不通过时需补充证明);核实通过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会变更为领取状态,并开始发放。
税务处理
开户银行会代扣个人所得税,将资金划转到参保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注意!
不可通过 “虚假材料”(如伪造医疗单据、低保证明)骗取领取资格,一旦查实,将被暂停账户使用,追回资金并记入社保信用黑名单,影响未来养老保险待遇。
四
个人养老金常见问题解答
Q:我是在职职工,现在缴存个人养老金,以后换工作,账户是跟着转吗?
A:是的。个人养老金账户是 “终身唯一” 的,换工作后无需重新开户,自行通过开户银行续缴即可,账户资金和收益累计计算。
Q:按 “高额医疗支出” 领取,需要自己计算 “自付金额” 吗?
A:不需要。社保经办机构会通过医保系统自动提取 “申请前12个月的医保内自付累计金额”,并与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参保人只需确认系统显示的金额是否准确。
Q:领取个人养老金时,个税怎么算?比如领10万元,要缴多少税?
A:领取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不区分领取方式和领取额度,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开户银行代扣代缴。
Q: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单位,怎么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
A:可通过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APP,或开户银行线下网点申请,系统会自动核验灵活就业人员的 “失业金领取记录”“低保状态” 等信息,无需单位盖章。
Q:企业需要帮员工统一办理领取手续吗?
A:不需要。领取是参保人 “个人行为”,企业只需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协助(如查询社保记录),无需统一代办,避免承担 “材料真实性” 的责任。
Q:如果我同时满足 “失业满12个月” 和 “高额医疗支出” 两个条件,能领两次吗?
A:不能。领取条件只需满足其一即可,且每次领取需按 “单一条件” 申请,账户资金按申请金额领取(可一次性领完,也可分次领),不存在 “多条件多领” 的情况。
五
如何应对这些变化?
01
政策宣导
对企业职工,重点宣导新政的 “应急价值”,提高参保积极性。
1️⃣提醒 “医疗支出可领”:告知员工若家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有高额医疗负担,可凭医保结算单申请领取,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2️⃣明确 “失业期间可领”:结合企业裁员、岗位调整等场景,提醒失业员工关注 “累计 12 个月失业金” 的领取条件,避免错过政策福利。
02
信息协助
部分员工可能因 “系统数据未同步” 导致领取核验不通过(如医保费用未及时录入系统、低保状态未更新):
1️⃣联系社医保经办机构:辅助员工查询 “失业金领取记录”“医保费用结算记录”,确认数据是否同步;
2️⃣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若员工需证明 “配偶 / 子女关系”(如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丢失),可协助出具 “员工家属信息备案表”(需员工签字确认真实性);
3️⃣提醒个税申报:告知员工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开户银行会代扣个税,需在年度个税汇算时核对 “专项附加扣除”(避免重复缴税)。
03
合规提醒
⚠ 不可 “强制员工缴存”:与职工养老保险不同,个人养老金是自愿参保,企业不得通过 “工资代扣”“绩效考核挂钩” 等方式强制员工缴存;
⚠ 不可 “虚假协助领取”:不得帮员工伪造 “医疗单据”“失业证明” 等材料,若员工因虚假材料被追责,企业若参与协助,将面临社保部门约谈整改。

一
哪些情况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新政最大亮点是新增3类 “非退休” 领取场景,打破以往 “只有退休才能领” 的限制,尤其适配在职人群面临的医疗、失业、低保等应急需求,兼顾 “短期应急” 与 “长期养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01
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一旦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即可以开始领取个人养老金。这里的退休年龄与职工 / 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年龄一致。
如男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60岁、女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55岁或50岁,按延迟退休政策同步调整。
注意!
一旦开始领取,账户状态永久变为 “领取中”,不可再缴存。
0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如果因病或伤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也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一级至四级伤残)。
注意!
领取后若恢复劳动能力,可再次缴存;后续若想再领取,需重新满足领取条件。
03
出国(境)定居
若您决定移居到境外,可以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
需提供护照、定居证明(如绿卡、境外长期居留许可)。
04
12个月内医保支出超出本省居民收入标准
如果在申请前12个月内,本人 / 配偶 / 未成年子女的医保内自付费用,超过本省上一年度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申请个人养老金。
仅计算 “医保目录内自付部分”,自费药、进口药不纳入;需提供医保结算单、亲属关系证明。
05
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
若您在过去两年内,累计领取了12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您可以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
需通过社保系统核验失业金领取记录,无需额外提供证明。
06
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如果您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也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需民政部门系统同步低保状态,动态核验(若低保取消,不可再按此条件领取)。
与 “退休领取” 不同,因 “医疗、失业、低保” 等非退休场景领取后,若后续收入恢复,可再次向账户缴存,账户自动从 “领取状态” 转为 “缴存状态”,缴存金额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每年最高1.2万元税前扣除)。避免 “领一次就废” 的问题,适合收入波动大的灵活就业人群。
二
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有哪些?
新政允许参保人根据需求,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且支持 “中途变更”领取方式。
🔶 按月领取:类似 “补充养老金”,每月固定到账(如每月领2000元,直至账户资金用完),适合希望稳定补充收入的人群(如失业期间过渡);
🔶 分次领取:按需申请领取额度(如一次领5万元用于医疗,剩余资金继续增值),适合有阶段性大额支出需求的人群;
🔶 一次性领取:将账户资金全额取出(如出国定居时一次性划转),适合彻底脱离国内养老需求的场景。
三
个人养老金领取如何领取?
新政简化领取申请流程,参保人通过全国统一入口即可办理。
提交申请
通过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APP / 官网)、养老金开户银行 APP,或向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需填写领取条件、方式、金额)。
系统校验
社保经办机构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医保、民政、失业系统)自动核验条件,无需参保人提交纸质材料(仅核验不通过时需补充证明);核实通过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会变更为领取状态,并开始发放。
税务处理
开户银行会代扣个人所得税,将资金划转到参保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注意!
不可通过 “虚假材料”(如伪造医疗单据、低保证明)骗取领取资格,一旦查实,将被暂停账户使用,追回资金并记入社保信用黑名单,影响未来养老保险待遇。
四
个人养老金常见问题解答
Q:我是在职职工,现在缴存个人养老金,以后换工作,账户是跟着转吗?
A:是的。个人养老金账户是 “终身唯一” 的,换工作后无需重新开户,自行通过开户银行续缴即可,账户资金和收益累计计算。
Q:按 “高额医疗支出” 领取,需要自己计算 “自付金额” 吗?
A:不需要。社保经办机构会通过医保系统自动提取 “申请前12个月的医保内自付累计金额”,并与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参保人只需确认系统显示的金额是否准确。
Q:领取个人养老金时,个税怎么算?比如领10万元,要缴多少税?
A:领取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不区分领取方式和领取额度,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开户银行代扣代缴。
Q: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单位,怎么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
A:可通过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APP,或开户银行线下网点申请,系统会自动核验灵活就业人员的 “失业金领取记录”“低保状态” 等信息,无需单位盖章。
Q:企业需要帮员工统一办理领取手续吗?
A:不需要。领取是参保人 “个人行为”,企业只需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协助(如查询社保记录),无需统一代办,避免承担 “材料真实性” 的责任。
Q:如果我同时满足 “失业满12个月” 和 “高额医疗支出” 两个条件,能领两次吗?
A:不能。领取条件只需满足其一即可,且每次领取需按 “单一条件” 申请,账户资金按申请金额领取(可一次性领完,也可分次领),不存在 “多条件多领” 的情况。
五
如何应对这些变化?
01
政策宣导
对企业职工,重点宣导新政的 “应急价值”,提高参保积极性。
1️⃣提醒 “医疗支出可领”:告知员工若家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有高额医疗负担,可凭医保结算单申请领取,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2️⃣明确 “失业期间可领”:结合企业裁员、岗位调整等场景,提醒失业员工关注 “累计 12 个月失业金” 的领取条件,避免错过政策福利。
02
信息协助
部分员工可能因 “系统数据未同步” 导致领取核验不通过(如医保费用未及时录入系统、低保状态未更新):
1️⃣联系社医保经办机构:辅助员工查询 “失业金领取记录”“医保费用结算记录”,确认数据是否同步;
2️⃣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若员工需证明 “配偶 / 子女关系”(如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丢失),可协助出具 “员工家属信息备案表”(需员工签字确认真实性);
3️⃣提醒个税申报:告知员工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开户银行会代扣个税,需在年度个税汇算时核对 “专项附加扣除”(避免重复缴税)。
03
合规提醒
⚠ 不可 “强制员工缴存”:与职工养老保险不同,个人养老金是自愿参保,企业不得通过 “工资代扣”“绩效考核挂钩” 等方式强制员工缴存;
⚠ 不可 “虚假协助领取”:不得帮员工伪造 “医疗单据”“失业证明” 等材料,若员工因虚假材料被追责,企业若参与协助,将面临社保部门约谈整改。